网络照片
宁波贤州一家熟食摊的比才“凤爪”一直卖得很火,但不久前好吃漂亮的产品突然停止销售,老板发现是因为鸡爪里放了过氧化氢而被调查的。
记者8月30日从宁波县洲区市场监督局获悉,该事件也是今年开展“打击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移交公安机关的13起食品违法犯罪相关刑事案件之一。
今年5月,泸州区市场监督局执法官员每天巡逻辖区江山镇的一家食品小作坊时,3名工人正在加工无骨鸡爪,原料仓库存放了两桶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其中一桶开封使用。现场加工的无骨鸡爪颜色为白色,与加工前原料鸡爪颜色完全不同。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检查机关,对加工厂内半成品鸡爪浸泡水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过氧化氢测定值为203.495毫克/千克。执法人员立即在现场没收了100公斤半成品鸡爪。经询问,当事人加工的半成品鸡爪已部分送到自己经营的熟食摊出售拌饭材料,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扣押。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孟某承认自己和妻子经营熟食已经很多年了,他主要负责加工,妻子负责销售。去年8月,他开发了拌饭和酸鸡爪,购买了食品级的“过氧化氢”,开始浸泡鸡爪,维持“颜值”。初步调查发现,孟某用“过氧化氢”浸泡了2710公斤无骨鸡爪,货物金额超过8万韩元。
执法官员表示,“过氧化氢”是过氧化氢的水溶液,高浓度过氧化氢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在实际使用中,“过氧化氢”分为工业级“过氧化氢”和食品级“过氧化氢”。在加工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工业级“过氧化氢”,情节更加恶劣。本案中,当事人孟某认为明智地选择了食品级“过氧化氢”来盛鸡爪,但仍然生产和经营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国家明令禁止。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市场监督局对孟某处以罚款5万韩元的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浙江法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