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帮助和证据下,阿勇和燕子成功地获得了证词。
(永福县民政局供图)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一对新人到婚姻登记处领证结婚,通常都会被问到“是否自愿结婚”,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表达怎么办?近日,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接待了这样一对特殊的新人,女方是一名聋哑人,不识字,不会手语,无法正常表达出自己的结婚意愿。为此,婚姻登记员不敢贸然为两人登记。为了了解女方的真实意愿,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做了很多努力,终于在大伙的帮助之下,新娘“说”出了“我愿意”。
新人领证遇难题
阿勇是永福百寿人。去年,38岁的他还是个单身汉,家里人都十分操心他的终身大事,经过熟人介绍,他结识了29岁的小燕。
小燕是一名聋哑残疾人,听力丧失。阿勇告诉记者,他跟小燕尽管不能用言语沟通,但却能通过眼神和一些简单的肢体动作进行交流。在多次见过双方家人后,两人决定一起生活。
阿勇发现,小燕乖巧能干,做饭、洗衣服等家务活都不在话下,两人在一起十分和谐。今年3月,小燕有了身孕。阿勇决定和小燕领证结婚。
一个月前,阿勇准备好有关证件,满怀期待地领着小燕来到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但随后的过程,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顺利。
接待两人的是婚姻登记员小朱。按照工作流程,小朱需要询问两人一些问题,但她发现,一直是男方在回答,女方却一言不发。小朱详细询问,阿勇才道出了女方是聋哑人的实情。
小朱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工作要求双方必须能够表达自愿结婚的意愿,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阿勇告诉小朱,小燕智力正常,只是听不见、不会说话,她没有上过聋哑学校,也不会写字。由于无法依程序向小燕问询个人意愿和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小朱拒绝了这次登记结婚的申请,同时将情况向婚姻登记处的领导汇报。
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接力帮忙
“这样的情况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以往有聋哑人来登记结婚,要么会写字,能够很顺畅地用文字与婚姻登记员沟通,要么会手语,通常会有懂得手语的亲人一同前来,可以与婚姻登记员间接沟通。但是像小燕这样完全不会表达的情况实为特殊。在不明确女方的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贸然为两人办理婚姻登记。”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李志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与小燕形成鲜明反差的是,阿勇急切地表达了自己想要跟小燕领证结婚的愿望。
李志梅积极为阿勇出谋划策,建议他们到公证处公证“双方自愿结婚”,或是寻求手语老师的帮助,让手语老师尝试与小燕进行沟通,转述她的意愿。
李志梅还将情况向桂林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市民政局本着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困、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的思想,在了解到永福县既没有公证处、也没有手语老师的情况后,积极联系了桂林市聋哑学校,得到了校方领导的热心协助。
8月16日上午,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张杰、市聋哑学校老师欧阳鑫一同来到永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见到了早已在那等候的阿勇和小燕。
来到现场的还有阿勇的姐姐和小燕的父母、婶娘。“为了更好地与小燕沟通,了解她的真实想法,我们特意要求她的家人一同前来。”李志梅告诉记者。
终于“说”出“我愿意”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员逐条询问了双方的个人信息、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结婚意愿,欧阳鑫老师在一旁协助与当事人交流。
“女方没有学过手语,沟通的过程并不是特别顺利。”欧阳鑫老师告诉记者,当她用手语询问“双方个人信息”“身体健康状况”等较为复杂的问题时,对方并没有做出反应。
不过,当欧阳鑫做出“你愿意跟他结婚吗”的手势时,小燕面露喜色,似乎是看懂了。欧阳鑫告诉记者,相比其他问题,“你愿意跟他结婚吗”的手势比较简单且形象,“结婚”的手势为双手伸出拇指,指尖相对弯曲两下,表示婚礼中新郎新娘相对鞠躬。
为了进一步确认小燕的心意,婚姻登记员要求欧阳鑫指着小燕和其他人做同样的手势,但此时,小燕要么把头扭开,要么不理会。
工作人员又在网上下载了一些新人结婚的照片给小燕看,并将小燕和阿勇的照片并在一起,表示阿勇和小燕也将结婚。此时,小燕的脸上再次露出笑容,她的心意渐渐明朗。
婚姻登记员提出,让男方拥抱女方,看女方是什么反应。阿勇随后靠近,将小燕拥入怀中。随后,阿勇看着小燕的眼睛,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颊,小燕心领神会,亲吻了上去。“整个过程双方的表情和动作都很自然,亲吻后,小燕表现得既害羞又开心,看得出来,双方是完全自愿的。”张杰说。
通常十来分钟就能走完的婚姻登记流程,这次持续了约一个半小时。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在反复确认完成相关程序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终于为这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让他们成为了一对合法夫妻。拿到崭新的结婚证,两位新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李志梅说,在整个过程中,她发现阿勇时刻细心呵护着已有身孕的小燕,这一幕感动了现场的所有人。事后,大家与这对新人一同合影,在沾喜气的同时,也纷纷为两人送上新婚祝福。
记者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