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说法让李先生感到很不理解。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交装修押金的时候,物业承诺如无意外情况,将返还这一部分费用,当时物业也并未提及转成物业费的事情。而且整个小区当时共有19户居民装修房子,目前都统一转成了物业费。“我在交装修押金的时候,物业并没有说明,而是事后才通知我2000元的装修押金将以转成物业费的形式返还,更何况我也没说我不交物业费啊。”李先生说,“如果是因为我没交物业费,物业完全可以扣了这笔钱转成物业费。”
11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有很多业主没有及时交物业费的意识,在这些业主购房居住后往往不能及时交物业费,所以物业才“出此下策”。关于装修押金以物业费的形式返还,并不是物业制订的硬性规定,但业主都普遍默许。当记者询问业主是否能以现金的形式要回装修押金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按照公司规定办事,具体情况还需要请示上级,不方便透露太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小区居民对于装修押金转成物业费还是不反对的。家住该小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费是1.2元/平方米·月,2000元相当于房子一年多的物业费,其实就算物业不把装修押金转换成物业费,他也不会忘了交,装修押金转成物业费的现象他觉得很正常。“既然不能返还现金,提前交了物业费也无可厚非。”张先生说。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倩律师。李倩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的做法明显不合理。根据《德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装饰装修结束后,经物业服务企业验收合格的,装修保证金应自检查合格之日起90日内退还业主。同时,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该如期交物业管理费,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可以用装修保证金冲抵拖欠的物业服务费。“如果业主并未拖欠物业费,物业却强制将装修押金抵成物业费,则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