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回头的话,
要有缘由
不是回报
这是复仇
2010年,野生动物画家李卫一在乔治草原上救了一只小狼。
她把小狼带回成都家中,取名为格林,与好友亦风共同抚养了3个月。
随后,又把格林带回草原,用7个月的时间让它重返狼群。
小说《狼图腾》的作者姜戎说:“此前世界上还没有一条由人类养大的狼、在放归荒野后能存活下来的先例,李微漪打破了这项纪录。”李微漪与格林情同母子。
微漪生病时,格林会拿自己的食物探望妈妈;
微漪脚崴了,格林会翻过山头,牵来一匹马;
母子分别时,格林在山上三去三回,不忍离开妈妈;
4年后,母子重逢时,格林想要相认却又不敢认......
李微漪与导演亦风用摄影机记录下,他们与格林相处的10个月。
1700个小时的素材,剪辑花了6年,仅凭两人的力量,拍成了一部纪录影片《重返·狼群》。
最近,这部电影上映了。
李微漪说:“尽管电影不够专业,比较粗糙,但它有灵魂。”
我叫李微漪。
2010年,我去若尔盖草原写生,牧民给我讲了个事:一头公狼被人打死了,母狼养不活一窝幼崽,就到处去找公狼。
公狼的皮被剥了下来,母狼应该是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后来,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来毒狐狸的毒肉,这种毒肉的气味很大,连狗都不会上当,狼更不用说了。
然而母狼还是吃了下去,自杀了——狼是能够殉情的动物。
我当时就动了念头,我要找到那些幼崽,当我找到狼窝的时候,六只小狼只剩一只,我就模仿母狼喊小狼的声音,呼唤它。
然后它当时一下子就站起来了,趴到我怀里面,好像找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后来牧民就说,你把它带走吧。它的父母是人打死的,如果你能救它一命,算是人向它赎罪。
我把它带回了成都,给它起名叫格林。
我们家的宠儿本来是博美犬“狐狸”,它是非常不满意这只小狼的。
它经常暗地里使坏,会叼着辣椒丢在小狼的牛奶碗里,而格林呢,一吃东西就是狼吞,结果吞完一碗牛奶以后,就辣得满地打滚。
狐狸还会把格林带到窗子旁边,那里有蚂蜂,狐狸知道那个东西是不能碰的,但是小狼不知道啊。
而且小动物它好奇心重,看到什么东西都会拿嘴巴去试,去舔,结果蚂蜂就把它蜇得脸都肿起来了。
当然后来,格林也会报复狐狸。
亦风一开始是不同意我收养格林的,后来我发现格林在慢慢感化亦风,不光是它小时候的萌,还有就是它给你的一种依恋和亲情,真的会让人心都变软。
每次我和亦风在笑的时候,格林也会裂着嘴,然后舌头挂在嘴旁边,也学着我们那样子笑,它是有表情的!
当我哭的时候,它就很紧张,会用舌头来舔我下巴上面的泪。
格林不愿意去坐电梯,它觉得那个封闭的环境对它来说就像一个陷阱。而且狼很排斥金属的味道,这是它天性里面的。
我坐电梯,它要走安全楼梯,下去了之后就在电梯门口等我。
结果有一次电梯坏了,把我给困在里面,而格林下楼以后没找着我,就和一条小土狗作伴,往街边上走。当时我跟亦风就顺着那个方向找,一直到傍晚才找到它。
发现它时,它在路边的一个椅子下面躲着,正当我要安慰它的时候,一辆车疾驰过来,小狼就像魂飞魄散一样,跳出来就冲进车流穿梭,然后被一堆车给包围了。
我在想象,当时在小格林的眼里,也许这就像很多的钢铁巨兽,突然之间睁开了眼睛瞪着它,而这个小狼呢,当时显得特别无助,被围在那个十字街头。
其实在格林跟我们生活的3个月里,我们一直在思考它的最终去向,哪里才是它的家。
我们觉得它原本就是若尔盖草原的,我们应该把它送回草原去。
我们还曾经想过,是不是送到动物园。
但是当我站在动物园关狼的笼子门口,我突然觉得这不是格林的归宿,我们把格林救回来,不是为了像这样把它关起来的。
亦风也说,对于狼来说,死亡并不可怕,但是如果在圈养中死去是莫大的悲哀。所以最后我们下定了决心,送它回草原。
其实它在城市,同样会面临危险;可是它如果回到大自然,尊崇的就只有自然法则,那就是优胜劣汰,或者是狼群的法则: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
在把格林送回狼群之前,我们先带着它,在我朋友的一个獒场里面过渡了一段时间。影片当中,我们就把獒场的这一段整个给省略掉了,因为片长有限。
这段经历,为格林今后能够在群体中生存,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至少藏獒不是野生的,是养着的嘛,我朋友也能管住藏獒。但即便这样,格林跟臧獒生活在一起的初期,被它们咬来咬去,当球玩儿。
藏獒到了晚上,会被关进笼子。每一天格林被藏獒欺负完了之后,就回到我的床下面躺着。
看着它满身的伤,我是真的心疼,但不能心软,因为狼是群居动物,哪怕这个群体在欺负它,它还是要回到群体里。
后来几天,格林就不来我的房间了,它到它认的那个干爹,也就是头獒那里去了。
时间久了,头獒很喜欢小狼,它就接纳了格林,所以其他藏獒也就不怎么欺负它了。
到后来它跟这些藏獒简直是称兄道弟了,它们还一起跟别的藏獒打群架。
獒场里面有很多的鼠兔,开始的时候它不知道怎么抓,我就教它堵洞。
以前我的概念当中都觉得狼心狗肺,或者白眼狼,这个小狼它不是那样子的。
当时我生着病,肺水肿的时候,它每天都到窗子这来看,然后还趴在那嚎啊。我就安慰它,说妈妈不会离开你的。
我在外面崴了脚了,远远看着格林就过来了,后面还跟着一匹马。
我说这小孩它到底懂多少东西,然后当我站起来的时候,还在背后推我一把,意思是让我骑在马上,我觉得简直太暖心了。
我说太神了,我觉得它除了不会说话,它什么都会为你做。
有一天,我看到它叼了个兔子走到我的窗口,兔子是它自己的藏食。
在狼的概念当中是,只要能吃得下东西,就能活。狼它不会像狗那样,把什么东西都叼到你面前,它是把你当成一家人。
小狼虽然很小,但是它已经懂得养育之恩。也许我们算养父养母,它觉得养父养母也在挨饿的时候,它就该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拿出来。
但是我们很多人类的孩子往往做不到这一点。
也许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贵,我们失去的一些东西,在动物身上仍然保留得非常完整。
也许有一些人他不能够理解,哪怕他是喜欢动物的,当他饲养这些动物的时候,他就有一种优越感,“我是它的主人”。
但是狼的概念当中不是这样的,它没有主人,它跟你是平等相爱的。
我们共同经历了一些生死,它还救过我。比如说我曾经去找一家牧民打听路的时候,三条藏獒向我扑过来,小狼格林就跳出来,跟三条藏獒厮打。
格林是遍体鳞伤,后来我抱着它回来的时候,我觉得虽然它打输了,但它真的是我的英雄。
当你要把孩子放到一个更大的世界当中,你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是也很无奈。我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
小狼格林想回去,草原那边,它的同伴在叫的时候,它的爪子就很激动,但是它又舍不得你,所以最后在山梁上它三去三回,最后还是选择了那边。
2013年到2014年期间,我们想去草原,再看看格林是不是生存下来了。
我们在那个山里面呆了很久,看着这些小狼长大。
看着它们换食,看着它们学习捕猎,然后,再看着它们长到基本上挺壮的样子,一只一只被人弄死……
曾经有一个小狼,我们给它起名字叫福仔。在2013年的时候,这只小狼应该有5个多月大了。
有个死牛贩子给我们讲述,他看到三只小狼。
其中有一只小狼,腿是瘸的,它跑不快,眼看人追上它了,另一只小狼,就是福仔,立马就掉头回来了,然后就冲着人龇牙,拦在面前,保护它最小的那个弟弟。
结果这些人一看,福仔上来找死,拿起狗棒子把它打死了。
当时,那个死牛贩子提着一个冰坨子,滚到我的面前说,这,就是那个小狼!
我接过小狼尸体的时候,它都已经化冻了,身上软软的,就搭在我的两手之间,狼的眼睛里面,有两行血泪。
就在它们长大的那个山谷里面,小溪边,我挖开一个土炕,把小狼的尸体放进去,让它的头对着狼洞。
我记得我没有哭,就把一捧一捧的土,盖在它身上。
我们一直没有找到格林,但是2014年年底,格林找到了我们。
狼群对它们领地当中所出现的陌生人、异常情况,它们是非常敏感的。
所以当我们2013年刚来到那片草原时,格林应该就知道我们来了。
但是它一直避而不见,因为那个时候,它在抚育幼崽。
我那天起得特别早,我就撞上了它们。它带着它的老婆和仅剩的孩子,然后正把那个小羊羔和小兔子往草垛子上放。
而那个草垛子上,我曾经发现过好几只兔子。我那个时候才明白,可能这些东西都是它送来的。
当时我一看到格林,激动坏了,我就想跑过去,我就喊。它一看到我的时候,它也特别激动,向前赶紧走了几步,然后毛就立起来的。
但是很快,我就看到它的毛就顺下去了,它尾巴也搭下去了,头也低下来。
然后呢,我向它走近,它就退后。
就是相见但是不相亲了,又要来看我们,又要给我们送东西,但是我们出现在它面前了,它又要躲开。悄悄地来,悄悄地走。
也许我们理解它,因为我们在那个草原上呆了一年多时间,我们亲眼看到它的孩子是怎么死的。
从我们跟格林相处的10个月,再到后来,在狼山里停留了那么多年,然后跟狼群接触那么久,我们发现对狼了解得越深,我们对于人类就越感到害怕。
有时候我们都不明白,是狼野化了我们,还是我们帮助格林野化了。
人可以害人,但是狼猎食都只是为了生存,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害其他的生命。
狼是特别怕人的。
我们觉得身上有一种使命感,因为有格林的维系,我们跟这片草原已经分不开了。
我们就想为格林、为那里的野生动物生存再做一点什么事,所以我们后来就把书,还有影片全部呈现出来。
《重返·狼群》就是我们自拍自述的一个影片。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力量来完成这个片子,总共是1700个小时的素材,一剪就剪了6年。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代替一个母亲,去讲述她自己与孩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