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是好事,产品需要谋求创新,但可以白白照顾安全,“创新”不是那么简单。也可能违反这些护肤——等法律和规定
8月28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泊美枇杷畅饮清肌露的消费警示》。该产品外观与饮料相似,儿童可能暴饮暴食,存在安全风险,因此命令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上市的产品。
近日,市场上一款名为“泊美枇杷畅饮清肌露”的护肤水(生产企业为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产品包装外观类似饮料,并标有“新鲜多汁”“FRESH + JUICY”等字样,可能造成儿童误饮误食,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关于化妆品标识不得利用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规定。
上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对包括该产品在内的5款类似产品停止生产及上市销售,对已上市的产品进行召回。请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注意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避免发生误饮误食,确保使用安全;如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化妆品,可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买了那么多化妆品,这些标识规定你知道吗?
查阅《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就可发现,其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对于违反规定者,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在化妆品标识方面,还有以下相关规定:
- 应当标注净含量。
- 应当标注全成分表。
- 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 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 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 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
在购买化妆品时,亲们可要记得注意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倘若化妆品不符合以上规定,就需要谨慎一些了,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化妆品,欢迎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或12345。
———— / END / ————
● 2018广东政务新媒体“优秀传播奖”的网络投票活动已经结束,感谢亲们为FDA君投票,
第一期投票获奖名单
、第二期投票获奖名单
(点击即可查询),查阅获奖名单看看花落谁家?还未向FDA君提供电话号码兑奖的朋友们,赶紧的,把电话号码发送至后台,70M流量已经蓄势待发啦~~~
编辑 | 课代表
来源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闻
声明 |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发现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情况,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支付稿酬或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