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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0年10月14日,北京昌平区一位78岁的老老师去世了。
去世前,他的子女准备为他料理后事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路家兄妹此时才得知:父亲身边的保姆早已成了自己的继母!
她手里还有父亲写给她的14份遗嘱。父亲竟要把财产留给保姆!
更令人不解的是,路家兄妹手里也有一份父亲的遗嘱。遗嘱上明明写着,房产由他们兄妹来继承。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也许有人上来就猜测,这要么是保姆在背后搞鬼,要么是子女不孝。然而,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一起遗产纠纷,一共15份遗嘱,整个事件疑点重重,出乎意料!
晴天霹雳 迎面痛击
路老先生在去世的前几天,一直都是在医院里度过的。在老人弥留之际,儿女开始准备为他料理后事,便前往父亲的住处收拾东西。
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们原先经常用的钥匙竟然打不开父亲的家门,而此时一同赶来的保姆木阿姨用另外一把钥匙把门打开了!
这让兄妹俩惊讶不已!毫无疑问,这位木阿姨背着他们把父亲的门锁给换了。这还不算完,路家兄妹进屋里一看,抽屉上的锁也给换了,里面存放的存折和钱物全没了。
路家兄妹心想,不用说,这肯定也是木阿姨干的好事。这明摆着是要霸占父亲的财产,必须绳之以法啊!一怒之下,他们便报了警。
当着警察的面,50多岁的木阿姨出奇地镇定,不慌不忙拿出了一张结婚证复印件。原来,木阿姨和路老先生早在9月26日就已经登记结婚了,路家兄妹竟全然不知。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路家兄妹目瞪口呆!本来是花钱请来的保姆,转眼间竟然变成了继母。他们当然不能接受!
一个保姆和年长20多岁,身患几种大病的高龄老人结婚,明显是别有用心。兄妹俩坚信,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究竟是保姆图谋不轨,还是另有隐情?整个事件每到柳暗花明时,却又爆出新的疑点。
路老先生因为身体的状况,多年来经常往医院里跑。为了能更周全地照顾父亲,兄妹俩一直为老人请着保姆。问题是,照顾这样一位老人显然很有难度。
因此,路家前后更换了不少保姆,每一个都干不长,直到木阿姨的出现!
50多岁的木阿姨在几年前离婚后,就从东北来到了北京,从事家政工作。2009年6月份,通过家政公司介绍,木阿姨走进了路家。
在路家人看来,木阿姨作为一个东北人,性格开朗,身体也好,很适合照顾父亲这样的病人。
一年过去了,在木阿姨的精心照顾下,路老先生的身体状况还算稳定。然而,在2010年10月3号,路老先生突然发病,大家赶紧把老人送进了医院。
但因病情严重,路老先生眼看快不行了,应该考虑准备后事了。路家兄妹觉得,保姆也没必要留在这里了。
于是,他们决定辞去木阿姨。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
正是在这时候,他们发现父亲家门的锁被换了,抽屉里的物品不见了,雇来的保姆成继母了。一切真是猝不及防!
然而,木阿姨对于拿走抽屉里的钱物解释得也很合理。她说是为了方便给老人治病,随时用钱。
再说了,她现在的身份是路老先生的妻子,这有什么不妥呢!
但路家兄妹无法接受这突然间的身份转变,执意让木阿姨离开。
随后,他们还更换了父亲家里的门锁。问题仿佛就这样解决了。
苦命姻缘 埋下祸根
然而,十几天后,本已离去的木阿姨转身当头一棒!一纸诉状将路家兄妹告上了法庭,要求路老先生的房产归自己所有。
木阿姨这是哪儿来的底气呢?仅凭一张结婚证吗?其实,她手里还有路老先生写下的14份遗嘱。
作为合法的妻子,又有遗嘱在手,木阿姨能打赢这场官司吗?结果难料!
2011年1月11日下午两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遗产继承案件。木阿姨以路老先生妻子的身份起诉了路家兄妹,要求法院判决老人留下的那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归自己所有。
这样一来,路家人更加坚信,这个木阿姨就是奔着父亲的财产来的,决不能让她的阴谋得逞!
在法庭上,路家人言辞激烈,坚称木阿姨是引诱、哄骗了自己的老父亲,想通过结婚的方式侵占财产。
对此,木阿姨显得很委屈,她说自己和路老先生的结合,是发自内心的真挚感情。毕竟两个人一个离婚守寡,一个老来无伴,相互将对方当成了亲人。
木阿姨勤快能干,体贴周到,把老人照顾得很好。再加上东北人爽朗的性格,让路老先生感到很开心,身体和精神状况都比以前好多了。
经过几个月的朝夕相处,老先生对木阿姨产生了感情。很快,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接着开始谈婚论嫁,但这件事遭到了老人子女的坚决反对。
路家兄妹声称,他们本不想干预父亲的婚姻自由。问题是,老爷子身上患有几种大病,根本不符合登记结婚。
然而,木阿姨却说,虽然路老先生得过多种疾病,但除了一些不太严重的后遗症外,还算是一位健康的老人。
她认为路家兄妹之所以反对这场婚姻,一是瞧不起保姆,二是担心财产被占。但无论如何,路老先生的儿女们始终坚决反对父亲和木阿姨结婚。
木阿姨起初也觉得不现实,但两个人在一起确实很开心。路老先生风趣幽默,而且对木阿姨也很关心,让她颇为感动。
因此,木阿姨声称自己和路老先生的结合,明明是情投意合、你情我愿的事情,但路家兄妹可不这么认为。
2010年9月26日,路老先生没有通知自己的子女,让木阿姨推着自己,亲自来到民政局,和木阿姨领取了结婚证。
事已至此,路家兄妹就算再怎么难以接受、猜疑指责,也改变不了父亲与木阿姨的婚姻事实,但父亲的财产决不能让她侵占了。
然而,在庭审现场,木阿姨打出了一张王牌:遗嘱!
峰回路转 疑点重重
毫无疑问,这是路老先生在生前写给木阿姨的。令人疑惑的是,一共有14份遗嘱!
这14份遗嘱内容大致相同,明确交待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及其他财产都归木阿姨所有,落款有老人的签字,时间都是2010年7月11日。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此,木阿姨也说不清楚。她只是说,老人因为感念自己对他的细心照顾,早在两人结婚登记前,就有了将房子留给她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一下子写了这么多遗嘱,木阿姨猜想可能是老先生怕写得不好,就多写了几遍。
对路家兄妹来说,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不是多少份遗嘱,而是为什么父亲会写这样的遗嘱。他们觉得父亲不可能这么做。为什么呢?
因为父亲怎么可能放着亲生的儿孙们不管,把名下所有财产都给一个外人呢?而且是一个刚刚认识了几月的保姆。
木阿姨却说,他们的父亲曾说过:“他们不出力想干拿鱼,一个草棍都别想拿去”。木阿姨的这种说法让路家兄妹无法接受!
路家兄妹说,多年来父亲疾病缠身,他们始终没有间断对父亲的照顾,包括买吃买穿、花钱看病、雇保姆,可以说做了他们力所能及的一切。父亲怎么可能置亲情于不顾呢?
于是,路家兄妹反驳木阿姨是故意诬陷,反而是木阿姨耍弄手段,逼着或骗着父亲写的这些遗嘱。因此,路家人强烈要求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让路家人大失所望!
经过笔迹对比,14份遗嘱的确是路老先生亲笔所写。这么一来,木阿姨显然是胜券在握!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路家兄妹手里也有一张王牌,也是一份遗嘱。这份遗嘱是路老先生在2010年10月1日国庆节那天立下的。遗嘱内容表示,路老先生的那套房产由子女继承。
这份遗嘱的内容显然与木阿姨手中的那14份遗嘱截然相反!那么,这份遗嘱是真是假呢?
经过笔迹鉴定之后,这份遗嘱也是路老先生亲笔所写。这个结果真是出乎意料!
面对这15份真实有效的遗嘱,法庭该怎么判呢?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遗嘱人立有多份有效的遗嘱,内容又相抵触的话,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么看来,胜利的天平瞬间偏向了路家兄妹!
然而,木阿姨依然坚定地认为,路家兄妹的那份遗嘱是假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木阿姨声称,路家兄妹那份遗嘱写下的日子,也就是2010年10月1日那天,路老先生根本没时间写什么遗嘱。
因为那天木阿姨带着他出门逛街去了,直到晚上才回家,而且还有同行的邻居和街上的商贩作证。
而路家兄妹却说,国庆节那天,他们特意把老父亲接走过节去了。谁是谁非,双方争论不清。
为此,木阿姨的代理律师请证人出场。这位证人便是国庆节那天跟着木阿姨一起出门的邻居。然而,此时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因为这位证人一直在现场旁听,所以被取消了作证资格。最终,法院一审认定,路家兄妹手中的遗嘱真实有效,是房产的合法继承人,驳回了木阿姨的诉讼请求。
那么,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吗?更为激烈的交锋还在后面!
与理据争 悬念难解
木阿姨不服判决,很快提起了上诉。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双方除了房产问题,还在路老先生的存款上起了争执。
路家兄妹不否认,在父亲去世后,取走了父亲的一部分存款。但他们指出,父亲的其他银行卡在木阿姨手里,一共有十几万元,肯定让木阿姨给取走了。路家人认为,木阿姨是早有企图!
他们指出,木阿姨在7月份就拿到了遗嘱,接着便挂失放在路家兄妹手中的房产证,变更了户籍,9月底登记结婚,10月初老父亲就住院了。
从登记结婚到路老先生去世,一共才18天。所以,难免有人猜测,木阿姨是预谋在先,甚至老爷子的去世跟她有直接关系!
木阿姨承认,自己是从路老先生这里获得了一定的财产,但她强调,毕竟老先生是老弱病残,自己把他照顾得细心周到,又是他合法的妻子,获得那些财产无可厚非,但对于害命一说,她大呼冤枉!
木阿姨痛哭流涕地说,路老先生对她那么好,她可舍不得害他。接着,木阿姨话锋一转,指出路家兄妹才有可能害命!
因为当年他们的母亲住院时,儿女们放弃了抢救。正因如此,路老先生担心自己到了那一步后,儿女们也会放弃抢救,还特意交待木阿姨,如果他们拒绝抢救,你就交钱抢救。
听到木阿姨的这些话,路家兄妹也很委屈。他们说当年母亲病危时,医生对他们说,你们的母亲特别瘦,如果最后要挤压抢救的话,很可能会折断肋骨。
儿女们一听这话,感觉母亲已经到了最后时刻,再断掉几根肋骨,这又何必呢!于是,路家兄妹便拒绝了为母亲继续治疗。
双方你来我往,争锋相对,最终还是要落在遗嘱的问题上。2010年10月1号那天,路老先生究竟有没有给子女立下遗嘱呢?
当天跟木阿姨一起出门的那位邻居声称,她和木阿姨、路老爷子从早到晚一直在一起。
另外,还有一位农展馆的商贩也证明木阿姨和路老先生在他那里买了一根登山杖,但具体是上午还是下午,他记不清楚了。
由此可以说明,路老先生的确是跟着木阿姨出了门。至于是不是全天都在外面,还是无法确定。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作出裁定,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12年3月,昌平区法院第二次一审,审理认为:木女士不能证实子女手中的遗嘱虚假,且经过了鉴定,真实有效。
据此判决,子女继承父亲留下的两居室房产,木女士则继承她已经从银行取走的12万存款。另外,子女从银行取出的11万元,扣除路老先生的医疗、丧葬的费用后,剩余的8万多元也由木女士来继承。
也就是说,木阿姨将合法得到路老先生留下的20万元存款。
虽然路家兄妹不愿承认自己跟木阿姨的关系,但在法律上他们无法回避,这的确是继母和继子继女之间的财产纠纷,从而导致了最终的结果。
至于路老先生为什么给双方立下了内容截然相反的遗嘱呢?这个答案恐怕只有他本人才能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