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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鸡西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岗位勤务辅警26名。其中男18名、女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4.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间出生,含当日)。退役军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7.身心健康,形象好。
8.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鸡西市龙安(龙创)公司人员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军队(武装警察现役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招聘条件”第8条规定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 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鸡西市公安局二楼227办公室(鸡西市鸡冠区新区康新路与建工街交口处)。
(四)考务费用
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鸡西市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缩减招聘计划。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基本理论知识一张卷,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示。
4.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顺延。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五)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缴纳。
考察工作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连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经费保障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退休按照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鸡西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3.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报名咨询电话:0467-2738482 2738546
附件:1.鸡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鸡西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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