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社区从业人员的发展空间,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中央部门从优秀社区从业人员中招聘(聘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的有关精神,《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号(黑人社发〔2014〕63号),0号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共计17人。具体招聘数量详见《鸡西市2022年度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对象。报考对象为鸡西市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不含下派到社区任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5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的,年龄可放宽1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3年(含3年)以上(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任职时间可以累计);
(9)具备事业编制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推荐程序
1.推荐名额。推荐名额不限,招聘计划数量与实际推荐参加考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部分招聘计划。
2.报名推荐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工作者,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鸡西市2022年度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鸡西市2022年度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经街道党(工)委初审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4)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6)受到党政纪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7)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8)参与或煽动、组织群众非法上访的;
(9)参与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党员信仰宗教的;
(10)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他情形的。
3.报名时间。个人提出报名申请,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1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5月16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和《鸡西市2022年度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报市委组织部。
4.报考岗位。报名参加考试的社区工作者只能报考现任职所在县(市)区,不得跨区域报考。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政策加分两部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政策加分。政策加分共分3个方面。其中,任职经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职业资格最高不超过5分,学历最高不超过5分。政策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计入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在各县(市)区公示3个工作日。
(1)任职经历。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每满1年,加1分;任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每满1年,加0.5分。同一任职经历期间有兼任职务的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2)职业资格。获得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5分;获得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3分;获得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加2分。职业资格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3)学历。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加2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3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加5分。学历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布,公布时间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有关工作
1.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鸡西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并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在县(市)区、街道、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
3.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社区工作者录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后,由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管理方式,原则上3年内应继续留在社区工作。
六、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执行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虎林市:0467-5822323
鸡冠区:0467-2651309
恒山区:0467-2462223
滴道区:0467-2472285
城子河区:0467-2434189
梨树区:0467-2481551
监督电话:0467-218702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