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案件办理过程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任何程序违法之处”;而加拿大《国家邮报》引述的法律专家的分析说法也“有力支持”了一下——谢伦伯格受严惩也属正常,他的贩毒数量足以判处死刑。”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第一时间就谢伦伯格案死刑判决做了回应
声音
既然中国这边的量刑没什么可说的,究竟哪方“缺乏法治精神”也就要好好想一想了。
有意思的是,目前在加拿大政府网站的旅行建议页面上,加拿大旅行者已经被建议在中国境内停留时“保持高度谨慎”,因为(当地)存在司法机关“任意执法(Arbitrary enforcement of law)的风险”。
但事情真就唠不明白了?好像不是。
岛妹留意到,与加方有关人士的表态不同,加拿大籍、美籍网友在社交网站上纷纷聊了聊自己的观点。
比如很多人的三观和岛妹“天涯若比邻”,对毒贩必须零容忍、绝不同情、更不原谅其对个体生活、家庭的摧毁。
再如对司法程序的尊重、司法公正的承认,甚至对于贩毒的量刑强度也有一番见解……
而加拿大广播电视公司(CBC)1月14日的报道更是让全球网友们第一时间了解了谢伦伯格其人。
这篇文章点明,谢伦伯格的犯罪记录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2月,当时他因为“非法交易”而被判处6个月的监禁;2012年,谢伦伯格在加拿大法院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罪名是以贩运为目的、非法持有可卡因和海洛因等毒品,最终刑期为16个月零12天。
当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布朗在将谢伦伯格送进监狱时曾说希望这是谢伦伯格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出庭,显然后者并未做到。而文末加拿大网友们也不胜唏嘘,遗憾谢伦伯格未能在加拿大的经历中真正有所彻悟;现在,“他只是到了绝不容忍毒贩的中国来承受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