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姐姐,我只有你了”。
一句长姐如母,
是最深的牵挂,
也是最深的羁绊。
张子枫、肖央、朱媛媛等人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讲述失去父母的姐姐安然在面对追求个人独立生活还是抚养弟弟的问题上展开的一段亲情故事。
车祸意外身亡的父母、突然闯入自己人生的弟弟、不上进混日子的舅舅、一辈子只为别人而活的姑妈、谈婚论嫁的男友,命运在一瞬间猝不及防的改变。父母离世、弟弟年幼,抚养弟弟还是去北京考研追求理想,成为了姐姐最艰难的抉择。
127分钟,中国式的亲情不仅在电影中上演,也在不同的家庭重现。电影院中观众滑落的眼泪、哭红的鼻头,不仅是为剧中的姐姐、弟弟、亲人,也许还有几分对自己的感叹。
理想与亲情,
个人追求与血浓于水,
在这片亲情的泥沼中,
法报君带你看看,
姐弟故事背后的法律事。
(PS:本文有剧透,阅读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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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安然赶到车祸现场,看到的是一地残骸和已经离世的父母。车上挂的是一家3口依偎在一起的照片,父母手机中也有很多一家3口的幸福瞬间,唯独没有她这个女儿的身影。弟弟安子恒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出生,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家里,她仿佛是个隐形人。
父母去世,留下的只有破碎的记忆和年仅6岁、没有几面之缘的弟弟。姑姑、舅舅、大伯……亲人们都说安然应该抚养弟弟长大成人。长姐如母,仿佛这是她生来的责任。
Q:
父母离世,安然与弟弟并没有什么姐弟之情,姐姐有抚养弟弟的责任吗?
A: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抚养和扶养是不同的,抚养通常是指长辈对晚辈(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死亡,按照监护顺序,应该首先考虑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其次才是兄、姐。在安然的父母死亡后,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下,安然作为姐姐,已经成年具有监护能力,对未成年的弟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应担任弟弟的监护人。
法律点: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书·法”系列作品)
Q:
如果父母只是因为离婚等原因而弃养子女,兄、姐有扶养弟妹的责任吗?父母弃养,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母,无论是否直接抚养子女,均仍然对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弃养并不会必然引起兄或姐对弟或妹的法定扶养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父母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书·法”系列作品)
2
从出生开始,作为女孩的安然就是家里不受欢迎的人。小时候,父母让她假装残疾,甚至想让她溺死,都是为了能够再生一个弟弟。上大学后,迫切逃离家庭的安然开始自己挣学费、生活费,弟弟出生后,更是与父母渐行渐远。
与弟弟不熟,并且坚定要到北京考研的安然并不想扶养弟弟,而是选择上网给他寻找收养家庭。
Q:
姐姐不想承担照顾弟弟的责任,送养弟弟是合法的吗?对于想收养弟弟的人,有什么要求?
A:
姐姐安然可以送养弟弟,但是要依照法律程序送养。民法典中对于“孤儿”的送养进行了特殊规定,姐姐安然作为弟弟的监护人,可以送养孤儿,且弟弟子恒也属于可以被收养的法定情形。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的条件。
法律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书·法”系列作品)
3
安然带着弟弟子恒外出,在等弟弟上厕所的时候,突然产生了丢弃他的念头。安然躲在角落里,看着子恒边哭边找姐姐,哭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地铁站里。最后,于心不忍的安然又站了出来,把弟弟带回了家。
Q:
如果安然最后没有站出来,而是直接离开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安然作为有监护能力的成年姐姐,有监护弟弟的义务和职责,安然在公共场所丢下未成年的弟弟,是不履行监护职责和不尽扶养义务的行为。负有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拒绝扶养年幼的人,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考研去北京是安然最执着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拒绝留在家里照顾弟弟,甚至为了这个梦想离开了包容她、爱护她却不愿意跟她去北京的男友。没有人理解安然的坚持,直到她告诉懵懂的弟弟,当年她的高考志愿是北京的一所医学院,父母为了女儿能留在身边照顾家人,早点毕业赚钱养家,偷偷把她的志愿改成了本地的医学院。
Q:
父母偷偷更改孩子的高考志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A:
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周岁,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孩子高考志愿的填报,但应充分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而高考志愿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填报的,父母偷偷篡改孩子的志愿,有可能会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点: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
安然的父母死于一场车祸,警方将其定性为意外事件,认定肇事司机无责。对于肇事司机是否存在酒驾行为,影片中并没有明确交代,但是从影片细节中可以看出,安然和家人认为司机是酒后驾车,司机甚至给了舅舅两万元,“打消”了他的质疑。
Q:
如果司机确实是酒后驾车,并造成两人死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
如果酒后驾驶且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此次交通事故的结果造成了两人死亡,如果司机系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应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6
影片的最后,安然即将启程去北京,她把弟弟送到了收养家庭,并将卖房的钱留给弟弟一半。其实这套房并非父母的遗产,而是生前因为两人闹离婚而过户给女儿的。安然也曾拿着红色的房产证告诉弟弟,“这是我的房子”。
Q:
父母去世前就将房子过户给了姐姐,姐姐有义务将卖房子的钱分给弟弟吗?
A:
这套房子是安然的父母在生前已经过户给安然的,房屋作为不动产,自办理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赠与已经完成,这套房屋在安然父母生前不再属于安然的父母所有,而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这套房屋不属于安然父母的遗产,安然没有义务将售房款分给弟弟。
法律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书·法”系列作品)
姐姐和弟弟经过相处,感情越来越深。影片结尾,两人相拥而泣,但是姐姐最终是选择留下还是离开,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也是《我的姐姐》留给观众的选择题,你希望她离开还是留下?你选择了离开还是留下?
本期【追剧普法】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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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雯芬为本文提供专业支持!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武杰)
编辑:渠洋 常煜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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