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回忆。---鲁东彭霞
【一】
早上醒来,天还蒙蒙亮,感谢手机还有12%的电。老家的商店要九点才开门营业吧。
拨通了芳华的电话,再次感谢她也醒得早。“你在家吗?你今天有空吗?”
“家里有很多客人.....”她沉吟了一下,“我中午十二点之前有时间。”
“太好了。你来接我,否则,等我走到你家,我手机就没电了,我忘带充电器了。”我说。
“好的。你想见谁?咱找谁?”
“想见你。见了你再说。记住一条,从今天开始,来我家不准带任何东西,跟小时候一样。”我一字一句的很认真地说。
“这不行吧,你父母还在家。”芳华迟疑着。
“就这样。我累了。咱恢复小时候的生活吧。”我很坚决。
“你永远是个不懂人理在道的人。”她狠狠地挂了电话。
.......
“我到了你村头了。”
我放下饭碗,一溜小跑到村头,惊奇地发现我依然能轻松愉快地跑一段路。
芳华花枝招展,绿色紧身连衣裙,花色丝绸围巾,金手镯金耳环,丝袜高跟鞋,从白色轿车里款款而下,手提小皮包。
我很满意。“好!好!美艳依旧!”
“你的牛仔裤是穿破了吧,不是买的时候就是破的吧?”芳华盯着我牛仔裤膝盖上的破洞问。
“早上起来才破的。懒得换衣服了。”我说。
“你晒黑了。老了。”她有些同情。
“我为生计奔波于工地。”我有些无奈。
“你不能照顾好自己吗?”看出来她真有担心了。
“先找个地方买充电线子吧。”我转移话题。
.....
“咱班的好多女生,我都一一找到了她们在哪里。”芳华说。
“嗯。有机会把女生弄起来聚聚也行。我先跟班长报个到吧。”我心不在焉地说。
“我没有班长的电话。”她说。“你打吧。”
我看了她一眼。“你为什么没有班长的电话?”
班长不在家,在外地。班长不在家,不是我不报到。我心里松了口气。
“咱买些水果吧,只买自己爱吃的。咱也不知道人家爱吃什么。咱到家里坐着吃。”她建议。
水果店里竟然没有我爱吃的红提。她拿了两个石榴。一个八元,两个十六元。芳华拉开她那精致的皮钱包。
“钱早已付过了。”店主说。
“你要包养我吗?”芳华用依然黑亮的双眸笑嘻嘻问我。
“养你一天还是没问题的。”我摸了摸她的金耳环。
“太好了。中午我那一大家子人的饭也记你账上吗?”她高兴地问。
“没问题。”我稳稳当当地说。
......
几个电话下来,都在外地父母家。中年人的中秋节。
“我想去看老师。”我突然说。
“好啊。咱去啊。”她热烈响应。
“咱不能空着手去老师家啊。”我四处张望找超市。
“咱不是有两个石榴吗?”芳华的眼神天真无邪。
我终于爆笑,笑弯了腰。
“我爱你是有原因的啊。”我拉起了她的手。
老师家很容易找到,虽然多年不见,老师也早已经搬了家,然而只问了两个人便找到了老师的电话和住址,可见老师的名气有多大。
想不到老师又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最近热衷于拍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见到我,老师大笑:“你还是那个样子啊。你的性格最像我了,比我的女儿还像我。你写一写你的读书时期的生活吧。”
“老师,我不行吧。我没有这个能力。”我想起初中时老师给我们布置的作文题来,老师现在依然当我是他的一名初中生了。
“写就行。写作是一件高兴的事。”老师说。
写作是一件高兴的事吗?我不懂,我的高考语文不及格。
“我是因为喜欢写而写,只为自娱自乐,心情好的时候,又有时间,我才会写东西。”那个总是时时刻刻在桥梁专业知识上秒杀我的桥梁高手说。
当时的我没有回答老师的话,我是个理工科生,学习理工科的目的不就是为了逃避作文课吗?
我不知道。我只喜欢自由自在的简单的日子。
【二】会议大厅的门口。
“哇!你怎么在这里?”我惊喜地大叫。
“我早就来了,我刚才跟你打了好几遍招呼,你都没有看到我。”老友笑,他并不生气。老友是大学时的校友,如今在老家工作。
老友之所以成为老友,就是那个永远会在那里等候的人吧。当你问:“are you there?"他永远会立刻回答:“Yes.”
“我今天本来想去看看勇哥的,想了好久,又决定来参加这个技术交流会,我知道你也来了,不为别的,见见老朋友嘛。”老友说。
听到他提起勇哥,我的心里暗了暗。
“你最近看过勇哥吗?”他单刀直入,没提别的话题。我知道他很看重这件事了,没敢说我最近有些忙。
“我打了两次电话,他没接。”我呐呐地答道,仿佛替自己推脱。
“我昨天跟刚弟打电话,他说最近很忙。什么叫忙?怎么大学报到没见他迟到?结婚没见他缺席呢?”老友即使责备人,也保留着一贯的微笑和儒雅。
我却爆笑不止:“真是精辟!这是我听到的最绝妙地应答了。”
认识老友二十九年了,在长安大学读书时他打得一手好牌,令我望尘莫及,按照武林话说,他是绝顶高手,而我是不入流的外行。
还记得有一个周末在长安大学图书馆门口的石凳上酣战了一天,天黑之后,又挪到图书馆门口的路灯底下打了一个通宵。那一次我应该不是参与者吧,我应该属于负责送饭的吧。
大学期间的周末,是老乡们聚在一起打扑克的固定日子。之所以对图书馆的那次会战记忆犹新,是因为哥们几个为最后一轮牌的结果有了争执,而西北大学的魏哥竟然将那次的出牌从第一轮清清楚楚地复原到最后一轮。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么好的记忆?我立刻雷倒。而更令我感动的是,他竟然收我为徒,教我勾机(山东扑克的一种打法)入门,可惜,一个最聪明的师傅带了一个最愚笨的徒弟。我的打牌技艺只有在五缺一的时候才有机会展示。
有的时候,教育不成功,并不是老师教得不好。“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这个理念在我身上完全行不通。
而今斯人已去。当我听说魏哥永远离开我们的时候,我将《沧海一声笑》单曲循环了好久好久,他仰起脸抽烟的样子,他在牌桌上纵横天下的霸气,他少年英才式的傲慢,都随着《沧海一声笑》成为了江湖上的传说,只剩下传说。魏哥走的那一年冬天,似乎天空格外阴暗。与魏哥也许并不遗憾,他在酒后突然离去的。
实际上,魏哥年龄上还小我一岁,但他高我两级,他一向自由散漫,笑傲江湖。而勇哥则不同,忠厚、沉稳,也有大笑,然而节制,属于绝对靠谱的大哥级,所以工作后很快成为公司老总。
勇哥最近在家休养身体,我打过两次电话,他没接,我也就算了,我知道勇哥不是个喜欢让别人担忧和关照的人,似乎只有他在关照别人。
“我不知道勇哥住在哪里?”我对老友说。
“我知道啊,你问我啊,我带你去啊。”老友一连串的干脆。
“好。下周末,我到你家。一定。”我立下决心。
是啊,人生短暂,什么叫重要?心里觉得重要就是重要了。
“我等你。”老友这次笑得满意。
【三】
“听说你近日在家休息,周末,我和唐哥去找你玩,你方便吗?”我在微信上问老友。
“方便。年底了你们事情多吗?你们先忙吧。”老友回复。
这不是老友的风格。以前的老友不是这样,以前的他总是豪气冲天:“来吧,随时来,我随时有空。”那时候的他实际上非常忙,汽车大修厂的老总,形容他自己像一个不停运转的陀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旋转。同学们到了他的地盘,他还总要在下班后陪一陪,关心每一位的吃饭和住宿,跟大学时招待其他学校的老乡到访长安大学一样。
据说长安大学的食堂在西安的高校里属于最好的,我不太清楚究竟好在哪里。其它高校的食堂,我也去过。西安交通大学的食堂太多了,我总也数不清究竟有多少食堂,似乎每个学院有自己的食堂,这一点也让我感到莫名其妙。长安大学的食堂只有两个,一个大大的普通学生的食堂和一个小小的清真食堂。后来又新盖了一个三层楼的新食堂。老的食堂就兼顾了学生的周末舞厅。西北大学的食堂、西安邮电的的食堂、二炮、陕师大、西工大、冶院、地院、外语学院等等这些食堂,我也都跟着老乡们去过,最高级的食堂是西安空军领航学院的,吃饭时可以看到清一色身穿军官服的男生,个个英俊非凡。然而在西安读书的老乡们,依然最喜欢长安大学的食堂。 据说伙食最好。我却觉得是因为他最热情。
从他那里,我总结出一个经验来:“请客吃饭的人永远在请客吃饭。”
人是如何改变自己的性格,变成如此小心翼翼的说话的,这让我很不舒服。我立刻说:“我是闲人,我不忙,我顺便回老家看望一趟父母。”
“那好吧。”他回答:“我一会儿就要睡觉了。”
“晚安,祝好。”我给他留言道。
在每次聊天的末尾加上”祝好“,是他的回信风格。最初的时候,他总是在回信的末尾加上一句:“祝好。”我惊奇于他的礼貌周全,我也知道他喜欢读四书五经,相信仁义礼智信,但我后来观察他不仅读儒家经典,而且付诸于行动中。老乡们也一致这么认为。
实际上济南的冬天并没有老舍笔下那么美丽,然而冬天总是短暂的。再者,倘若有雪,有炉火,有老友,也是另一种温暖。
【四】
那些曾经的天长地久是如何被遗忘的?
都说人生就像一列火车奔向终点,乘客上来又下去,你的朋友来了又走,总有一些朋友留到最后,也总有一些新的乘客上来,不知不觉成为了新的好友。
并不是每一个朋友都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每一个朋友都属于不打不相识,有些朋友会在不知不觉间,等你回头看去,他们已经陪伴了你好久,成为了你的老友。
中学时读《三国》,只是喜欢里面的打打杀杀,等年龄渐长,才终于理解了里面朋友的含义甚广。有一种朋友是根据利益而定,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跟开篇的国家形势一样,朋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当然,三国之所以成为三国,桃园三结义堪称友谊的登峰造极。在历史上,从来没有为了结义兄弟而置天下而不顾的黄帝,除了刘备。也没有为了结义兄弟千里走单骑的关羽,也没有因为关羽被害导致自己被害的张飞。成年后的我,才真正懂得了让男人三看四看反复看的不仅仅是三国里的运筹帷幄,还有让男人心仪不已的朋友之情。
新朋友果然有事情。新朋友和我同一年读的大学,同样入学作为力学专业,同样因为力学在九十年代左右难以就业而改了专业,只是我们就读于不同的学校。我第一眼看到他,马上想到:此人不可交。
女人是否有一种特异功能,会自动识别危险源呢?这是因为女人是弱者吗?
后来的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证明,我的直观感觉是正确的。
古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我实际上是比较信奉这句话的。我也一直认为对于男子娶一个不懂自己专业的女子,婚姻生活会更幸福,因为无端地少了很多争执。 我的父母肯定不会赞同我的话,他们那一代人经历了文革,我不知道经历文革的那代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心理路程,是否跳过忠字舞。不过,据我推测,我的父母应该没有跳过忠字舞,我总以自己的经验去推测别人,在长安大学舞厅里每到周末便夜夜笙歌的我将来成为广场舞中流砥柱定是顺其自然的事情,而我的父母没有丝毫跳广场舞的迹象,自然也不曾跳过忠字舞。然而,父母却是彻底接受了打倒孔老二实现男女平等的思想,我被当男孩子一样养大了,父母有意无意地看不到我的逻辑推理能力仅限于推导广场舞和忠字舞之间的因果关系,我从小被要求和男孩一样自尊自立自强,父母完全消灭掉了我成为全职太太的幻想。
一个人,可不可以有权利选择不学习和不读书?尤其有权利选择不读数学书和力学书?
“你的职业是老师?”新朋友问。
“嗯,我教过结构力学。”我小心翼翼地回答。我的确教过结构力学,可是,我能说那些力学题,真的让我头昏脑涨心生畏惧吗?
虽然,我知道力学和数学是桥梁发展的基础,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但,有他这种人就够了,我可不可以负责干点别的?要知道,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不喜欢力学书,大学里就听不懂力学课,工作后教了十几年的结构力学,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经历。我喜欢《结构设计原理》,尤其喜欢桥梁版的结构设计原理,我不喜欢工民建版的结构设计原理。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工民建版的结构设计原理是后来被迫自学的。学生专升本,只能升到工民建专业。万不得已,我自学了工民建版的结构设计原理,然后再传授给学生们。我不理解学生们是怎么跟着我学会工民建版的,他们竟然以优异的成绩被本科录取,又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考研,登上了《齐鲁晚报》的头版头条,从此脱离了公路系统,于是,我有种被工民建侵略的感觉。
印第安人因为落后被侵略,但会因为被侵略而感激吗?我想不会的。
当新朋友问我,你凭什么觉得工民建在侵略公路桥梁的《结构设计原理》的时候,我冲口而出说你们的公式太复杂了,系数太多了,桥梁版的系数少,公式简单。
“哪一个公式,你举例说明是哪一个工民建的公式复杂?”对方不依不饶。
我愣了愣,想了半天,突然觉得两本书都是模糊的,脑子是空白的。
“不要对什么都带着情绪,这不是一个科学工作者的态度。”新朋友说。
“科学工作者,也是‘者’,不仅仅是‘科学’。”我虽然在专业上没有新朋友有造诣,但自尊心却是与生俱来,历时五千年文明的传承了。
是啊,如果没有他这样的通才,没有这些既懂桥梁,又懂隧道,还懂工民建,还懂力学、数学、电算程序的全才,怎么会有土木大融合呢?我何必学了力学,再学桥梁,学了桥梁,还要再学工民建呢?我这辈子就不能过上炊烟袅袅,小桥流水,日落晚霞,炉火小茶的悠闲日子吗?
谁说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即使不优秀,也会很快乐的呢?一个个时时被秒杀,事事被证明学习能力不足的朋友关系还算是朋友关系吗?
难道朋友在一起不是为了开心愉快的吗?
当新朋友问我有没有保存我读大学时用的那版旧教材时,我立刻说:“有啊。”并决定到地下室里把书找出来给他寄过去,连同先前被秒杀的种种不开心一同寄走。
【五】
地下室里的灯是坏的,我才意识到好多年没来地下室了。
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照了一下,地下室里的地上堆了好几个纸箱子,里面装满了书。两边的书架上,旧书一直堆到天花板。
大学里用的教材基本上都保留了下来,还有工程制图作业本以及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是工作两年后发现要用到连续梁的计算而找不到计算示例,不得已向毕业设计老师要回自己的毕业设计。让我吃惊地是老师竟然保留了下来我的毕业设计了,并让当时留校读研究生的女友寄了过来。
八八级的桥班有四个班,这也是在长安大学的桥班历史上非常独特的一级,上下级各有两个桥班。八八级真正意义上的桥班也只有两个班,另外两个分别从工程力学和隧道工程专业转过来的。四个班一起上大合堂,共七个女生。她是唯一考取研究生的女生。
想起女友,我经不住找出她给我的毕业留言来。在毕业留言里,她称我为“亲爱的妻”。
在我漫长的岁月里,只有她称我为“亲爱的妻”,还时不时在晚上熄灯前钻到我被窝里跟我说会儿玩笑话。妻长妻短的说半天,然后回她自己宿舍睡觉。
而班里男生,却称我为大汉,直至毕业,直至现在。
我从不知道她何以要称我为亲爱的妻,只记得每次她从我床铺上起身离去时,总向我摆摆手,回眸一笑,说:“为夫走了,跟为夫说再见,乖。”
长安大学的男女生比例大约为6:1吧。恰恰如我们八八级学生所在的八号楼的宿舍安排一样。女生住一层,3楼,男生住其余六层。在长安大学的宿舍管理历史上,似乎只有八八级是男女生混住的,其他年级女生有自己的单独的封闭区域,不允许男生出入。
虽然女友口口声声叫我亲爱的妻,也自称“为夫”,我却从来没有回应过她,只是不反对而已。
女友实际上比我长得娇小,是南方女孩儿。
她喜欢笑,偶然也会有瞬间的落寞写在脸上。当她一低头,满脸落寞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一痛,觉得她低头的那一瞬间,是真正的落寞。毛绒绒的刘海垂下来,娃娃似的脸突然黯淡,整个人瞬间安静下来,我的心也跟着沉下去,不知所措地沉下去。
好在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开心的,我们有时也会一起上晚自习,我们常到长安大学的教学楼一区上自习。我没有她学习有恒心,我有时去有时不去。也有的时候,我们会在一起玩会儿扑克升级。升级是四个人玩两副扑克,另外一个女友外加一个男生一起玩。
打扑克的时间总是少的。我更喜欢的是和她一起沿着教学楼四周的枫树大道上边走边聊天,说着只有女生之间才会有的秘密话。她是极好的聊天对象,感性、诗意、反应机敏又爱开我玩笑,不时地会冒出一句来:“我娶你多好啊。”我立时会因窘住而断了话题,她便开心地咯咯笑。
毕业聚餐的那天晚上,每个人都喝酒了吧,只记得我喝得格外多,大约喝了一瓶啤酒,不胜酒力的我被她领着走到操场南边的花树下草地上躺了一夜。而今,只清晰地记着两人并排躺在花树下聊天的样子,却忘记了聊天的内容。
那也是我俩的最后一次见面,今生今世。
以后,她留校读了研究生,我工作后回了山东。
工作后读一些心理学书,才知道一个人在青春期也许会或多或少对同性有些爱慕,所以同性之间玩耍较多,随着年龄的增长,才逐渐对异性产生好感。我不懂心理学,也不觉得我和女友之间属于相互爱慕,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如今写下这些文字,纪念曾经的相识和相知,再一次想起她叫我的“亲爱的妻”
【六】
找一本旧教材还不算很难的事,我踩着凳子上书架去取。
一个人会对自己大学里学习的第一本教材有着深厚的感情,不管这本教材编写的水平如何。我每每从我的每届学生身上发现这一特点时,总是感到很吃惊。学生们就像初生的小动物一样,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人便认为是自己的父母,并不管这个人是否长得好看。
而今,很多学校喜欢自己编教材,针对自己院校学生的特点,糅合进自己的教学经验和创新。这是个百花齐放的年代。我崇拜桥梁届教学高手,相信他们的教材是经典的,不必我劳心。所以,这么多年,我们的教材一直沿用同济大学和长安大学的教材。
左手举着手机,借用手机手电筒的光,右手伸出去拿书架顶部的《结构设计原理》,邵荣光编写的。还没有拿下来,我就知道不是自己用过的书。我用过的书大都没有封皮了,尤其是这一本。前几页早就没了。小时候用过的教材大都到最后都不见了,到了大学,能够只损失封皮,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最主要的,我自己用过的教材,记满了课堂笔记,真要送出去,有些舍不得,何况送给入侵者。
这时,有个电话进来,是爸妈的号码,我微一分神,拿到书的同时,脚下竟然踩空,一下子从凳子上摔了下来。
当时,我的脑海里想闪现出《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位八十岁的男主人公老医生乌尔比诺从梯子上掉下来的镜头。我的一生完结了。
从凳子上掉下来的我重重地摔倒了,我也搞不清自己以何种姿势落地的,好在地下室漆黑一片,没有人看见我的狼狈相。这让我感到无限的欣慰。
手机和邵容光早已经不知被摔倒了哪里,我并不关心这个。我在黑暗中静静地躺了很长时间,首先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是否完整而无损,似乎一切安好。身下崎岖不平,定是刚才看到的纸箱子们撑住了我。貌似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软软的,该是从桥梁施工工地上拿回来的军大衣吧。
我没有必要那么着急爬起来,黑暗中把我的一生尽快地过滤了一遍,主要是指那些狼狈不堪的瞬间。一连串的狼狈不堪组成了一个悲剧情节,然而换个角度,也可以看成是喜剧。人生的悲喜剧是相互转化的,关键在于视角的不同。
狼狈不堪的时候,我喜欢自己度过。
我的手开始觉得疼痛,用手撑了一下小书桌的原因吧。地下室渐渐变得明亮起来,地面上的小窗户里闪进对面楼上的灯光来。手机竟然就在我的身边,那个军大衣的上面,离我的眼睛不到10厘米。这就好,手机是我的命。
地下室很暖和,苹果的手机没有因为拍照片而死机。不管怎样,等这个手机坏掉之后,我应该选择一下华为手机了,结束自己多年来崇洋媚外的日子。我顺便又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专业外语书。
小书桌里应该有我在大学毕业以前写的日记。打开书桌门,果然在 ,好多本。不知年轻时的自己哪来那么多的私密事值得偷偷写下来。我奇怪自己一点打开重读的愿望都没有,只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七】
终于坚持着寄走了所有的快递,包括那本旧教材。
下午微信朋友圈里有人发了一首歌,唐磊的《丁香花》。我点开,听了一遍,看了一遍歌词,感到仿佛是上帝送给我的歌。
济南的冬天从来没有这么寒冷过,天色也从来没有黑得这么快过。老家的冬天也很冷吧,白天也很短了吧。
我翻出两年前记的日记,重读。与我,记下这些文字,只是为了在将来的某一天,像今天,在寒冷的冬天的夜里,拿出来曾经的旧文字,将过去的日子重新来过一遍。
........
站在村口,才惊觉自己好多好多年没有来过这里了,这完全是一个陌生的村庄了。村子变化很大,我完全找不到记忆中的样子。于是,在村里的一个小卖部前下了车。我问那对已过中年的店主夫妇:“在二十多年前,你们这里有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意外去世了。你知道她家住哪里吗?”
店主夫妇茫然地想了半天,问我:“意外?“
“忧郁症吧。”我狠下心,面无表情地说。
店主夫妇恍然大悟似的,连连点点:“有,有,有啊,她是我的小外甥女啊。你是?”
“我是她同学。”我还是很冷静。
“她那时是有个很好的朋友.....”店主夫妇看了看我,又面面相觑。
朋友二字从店主的口中出来如利刃一般迅速刺中了心脏。“我就是那个朋友。”我迅速地打断了店主的话,每一个字都在凛冽的寒风中冻成了冰块。想必在这个村子里,每个人都知道她有个女朋友吧,也知道她那个女朋友从来没有出现过吧。虽然在她决意离去时,还是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唯一的一封遗书,留给我。我却拒绝看,拒绝来看她。我无法来看她。
那时候的我,才刚刚读大学一年级。一年级的下半个学期,学校停课了,我坐车回到老家。一进门,妈妈的第一句话就是:“阿秀没有了。”
“什么没有了?没有了什么?”我问妈妈。
“自杀了。吃了很多的安眠药。”妈妈说得又小心,又直接。我不得不佩服我妈妈的冷静。在我从小到大的日子里,家里所有的大事面前,妈妈一向保持着冷静。
以后的事情,我似乎记得不是很清楚。我能够记得很清楚地是,我第一次想在全世界去搜索一个人,哪怕找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都想去找到她。哪怕是在黑黑的夜里,哪怕是在深深的地狱里,哪怕是在遥不可及的雪山上,原始的森林里,月亮上,或者任何一个星辰上,我都想去找她。
我还记得,学校里很快就通知学生们继续回学校上课,在回西安的路上,我一直透过火车的车窗往外寻找,我总盼望着她会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出现在窗外的田野里,出现在远处的山坡上,穿着粉红的外套,秀美的瓜子脸,抿嘴笑着。她从不大笑,从不像我这样放肆地大笑,也不像我这样说话声音大,她总是脚步轻轻地走路,总是微微的笑,总是寸步不离地跟在我的后面,我说什么她都在仔细地听着,从来不反对我。
她善于长跑,比我有耐力,长跑的时候,我总也追不上她。她还会倒立,身体柔软,嗖的一下倒立在墙上,让我在一旁目瞪口呆。
可是,她却没有了。第一次,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再也找不到了。”
我也第一次懂得了一个词“疯狂”。我疯狂地想念她,疯狂地想要找到她。我第一次这么疯狂地想要去寻找一个人,也是最后一次疯狂地想要去寻找一个人。
学生们返校之后,进行了一个月的思想政治学习。我没有参加过政治学习,我生病了,发烧,夜里烧得稀里糊涂的,吓得我宿舍的舍友们以为我快不行了。我也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一个月的思想政治学习,我打了一个月的吊瓶,烧了一个月。
政治学习结束后,我也慢慢缓了过来。至今,我不知道大学一年级下个学期期末政治学习的内容和场景,也没有写过一个字的思想总结。因为没有参加政治学习,我的奖学金从一等降到了二等。
“你能带我去找找她的妈妈吗?”我迅速而坚定地问道。
“当然,当然。”店主急急地关了门,带我来到一个崭新的大房子面前,并帮我敲开了院子的大门。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太太上下打量我。我也极力地去辨认,努力地寻找二十多年前记忆中朋友妈妈的影子,竟无丝毫的痕迹留下。
“我是你女儿的同学,就在后面那个村里住。”
“哦,是你啊。”老太太立刻反应过来,眼里瞬间积满了泪水。“你知道她弟弟和她父亲都没有了吗?”
“我知道。”今天我的每一个字都说得又冷静又快。我下决心在心里筑一道钢铁闸门,今天绝不打开。
“虽说这些年过来了,我没有一天不在想...”
“无论如何吃个饭再走吧。”老太太拉着我的手往厨房里走。我蓦然想起三十二年前那个小姑娘留下我要在厨房里吃水饺的情形。
“不,我还有事。”我一个字也没有多说,甚至没有告别和安慰的话,就迅速地坚决地离开了,没有回头看一眼。
转过身,眼泪肆无忌惮地流下来。
她,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女友,最爱我的女友。
从那以后,我不觉得一个人的学历有多么重要。
“我也是。”我迅速地打断了老太太的话。“就是命吧。”这是我唯一能想出来的措辞了。
【八】
“你在忙什么?为什么不睡觉?”早上的时候,先生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
“我写点东西。一会儿睡。”
“你就不能干点正事,省点电费吗?“先生又重新翻过身,再次嘟囔一句。
我看了看他,想了好半天,理解了一句话:人,总会嫁给和自己相反的人,而和自己相同的人做朋友。
刚毕业时,我的散文发在《齐鲁晚报》上,拿了60元稿费,同事打电话向我报喜,先生皱皱眉说了一句:“不够电费钱。”
什么?我写一篇文章至于用到60元电费了吗?我气结,但的确是冷淡了写作投稿的心。
我跑完步回家,先生依然在睡觉,煮了鸡蛋面,喊他起来吃饭,他说让他再睡会儿,昨晚睡得太晚了。
昨晚为什么睡得那么晚?早睡早起不一样吗?还省电费。这是我的观点。
“周末,唐哥约我去看勇哥。”吃饭的时候,我跟先生说。
他不说话,只低头吃饭。
“勇哥的两个手机号码都换了。他一辈子都不换号码的人。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你去的太少了!他伤心了。”我越说声音越大,越说越生气,禁不住用筷子敲了一下桌子:“我以后一定要写一篇小说,里面一定没有你,
所有我不喜欢的人都不会在里面,连坏人的角色都轮不上。”
先生还是不说话,依然低头吃饭。
这不太正常,再看先生脸色也不对。我沉默了一会儿,不太高兴了,这至于吗?我就说了这么两句,至于难过成这样吗?
然而,我知道先生对勇哥的感情极深,每次看望勇哥,先生都亲自揉腿捏脚,端茶倒水的侍候,而我,站在一边,两手插在裤兜里,讽刺着哥俩:“男子汉大丈夫也不请客吃饭,整天窝在医院里,这算什么啊?为了不请客,也不能下这么大功夫啊!”
“这个周末,我先去看勇哥。你忙完了这段时间你再去,我这不是代表你去吗?要是你不忙,我才不去呢。你何必那么着急?你到底听见我的话了吗?”我又敲了一下桌子。
“能听不见吗?你把桌子都戳了个洞。”先生站起身,上班去了。
【九】
每个期末都要排下一个学期的课。我在专业课和专业英语课之间犹疑着,在是否在专业上进一步提升和放弃专业提升之间犹疑着。
我敬佩那些永远不知疲倦地学习的人,正是他们促使了桥梁的一步步发展,随着一带一路走出国门,走向欧美,走向世界。我从不怀疑中国是桥梁强国。我从不怀疑那些优秀的桥梁精英会因为特朗普的某项政策而产生恐慌。
我只是怀疑我自己。我也怀疑的一个人的专业会影响一个人的性格。
那一年,勇哥、刚弟、唐哥夫人和我在一起喝茶打牌聊天。那时的勇哥健壮威武。勇哥在长安大学读书时学会了练太极拳,他宿舍的楼管大爷是他太极拳师傅。
这会儿的我才突然意识到一所大学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于扫地僧水平的高低。长安大学的楼管有太极拳高手、山东女子学院的楼管有书法高手,西安交大的楼管有马拉松高手。
“再要个小孩吧。有政策了。”大家开玩笑。
“不行,都老了。”勇哥脸上一红。
“为什么不行?”其余三人齐刷刷把头转向勇哥。勇哥更加窘迫。
我噗嗤就乐了。研究人的成长规律是我作为教师的本能。齐刷刷扭头的三个人都毕业于长安大学公路系,只有勇哥来源于汽车系。
对于公路系的毕业生来讲,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做的。给你一条路,给你一座桥,无论什么路,无论什么桥,不管设计、施工、还是监理,这帮公路系的人一定齐刷刷地回答:“为什么不能?”
在那一次聚会里,我们仔细讨论了汽车行业和公路行业的发展,我也才第一次从勇哥那里知道,中国的汽车行业和国外汽车行业的差距。
“那你们汽车学院的毕业设计都瞎忙活什么了?”我好奇地问道。
那时的我还不懂得一个词:一语成谶。
想不到短短几年后,我开始反思我自己:这么多年,我都瞎忙活什么了?我什么都不懂。正因为什么都不懂,被工民建专业的新朋友一遍遍秒杀。
我,适合做桥梁专业吗?
爱一个人和适合一个人不是一回事。我也才知道爱一个专业和适合一个专业,不是一回事。
博士小论文一遍遍被毙掉,博士大论文被卡死在数学和力学上,最后选择放弃,全线退出。虽然我教了这么多年的《结构力学》,但导师一句话总结出我的弱点:“你没有把工程思维模式转化成科学思维模式。”
当我告诉我的学生们读大学就是接受一种思维模式的训练的时候,我的导师正在告诉我:你的思维模式是错的。
我终于承认我的思维是错的。在前些日子举行的全国桥梁工程系列教材编审会上,我作为旁听者以自己为反面教材承认了思维模式的训练才是教育的根本,间接支持了导师的发言。
最好的导师遇到最笨的学生,从打扑克到做学问,无不是如此。
近半年,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专业书,这就是为什么在财务处收到论文发表的邮件时,我反而心中作痛。
一个爱了很久很久的人要分离,一个爱了很久很久的专业要放弃,就是《断背山》里当真爱离去时,剩下的那个人痛苦地蹲在地上捂着胃痛的原因吧,想不到那个人,就是我。
决定放弃专业的那一天,我在城墙上走了一圈,在钟楼前看了看,沿着西安的大街小巷走了走,感谢长安大学给了我那么多的老友,伤感自己专业能力的不足。
那一天,我的胃也痛。
【十】
西安是一座古老的城市。
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是最近几年。在西安,可以随处可见古代留下来的庙宇楼阁皇帝灵寺之类的。西安有完整的城墙,有闻名于世无可比拟的方方正正的街道。又来自于全国各地的历代名厨进贡给十三朝皇帝的各色美食。
我总是试图寻找一个城市对就读于这个城市的大学生的影响,试图将各色人物进行分类,试图探究每一种人的成长规律和性格特点以及发展趋向,以便用于我教育的研究。
作为一名教师,不管是否有意还是无意,研究教育规律是个本能,这也许就是通常所说的职业特点。
难道在北京毕业的大学生和在上海毕业的大学生就一点区别也没有吗?在南方就读和北方就读的大学生一样吗?省内和省外一样吗?否则,为什么在高考前,人们会对学校所在的城市进行比较和选择?
然而,是否,任何事情,演变到一种极致,便成了错误?
新朋友明确指出来我总是试图将各种人进行归类是一种错误。
每个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说的话。
这是挑战教育,挑战我多年来尽心尽力的工作总结。我有些愕然。
细思新朋友的话,也不无道理。
你用的教材有错误。新朋友指出来。
有错误?我怎么没发现。哪里错了?我怎么看不懂哪里错了。这让我很不爽,对自己不爽。
你用的规范有bug。新朋友说。
有bug?哪里有bug?损耗掉一大片脑细胞,发现果然有bug。
桥梁工程教材的公式推导也是有遗漏的。新朋友又说。
这一次,我放弃了探讨。这些教材,我都用过。我怎么就没法发现有问题,全都完美无缺啊。
教材的任务是解释规范,老师的任务是解释教材,没有说老师的任务是指出规范和教材的不足之处啊。
可是,难道,不是论文引领着规范,规范引领着教材,教材引领着老师吗?
我又一次懂得了一个词“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是啊,作为老师,难道不应该能够发现所有的问题,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专业道路吗?
我的心里有些抓狂。抓狂之后的我在心里选择了逃避。
法国作家和哲学家阿尔贝.加缪说:“我们很少信任比我们好的人,宁肯避免与他们来往。”
纵然阿尔贝.加缪说的无与伦比的正确,然而人性终归是人性。
【十一】
勇哥的家宽敞舒适明亮,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各个角落摆放了许多绿色的植物。我喜欢绿色植物。
勇哥还是那个和善威武的勇哥。
“你知道我的《老友记》为什么昨晚突然收笔不写了吗?我昨晚突然意识你那么要强的人,一定不喜欢我写你生病的事。我吓得紧急刹车了。”喝了一口勇哥给我倒的茶水,我笑道。
茶几上有瓜子,是我喜欢吃的原味,有精致的茶具和小碟,勇哥负责泡茶倒茶,我负责吃喝,固定的模式。
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从最初的见面开始,那个宽容的人永远宽容,那个勤快的人永远勤快?
一切恍如从前。
“我不该随便写你。我错了。”我跟勇哥说:“今天我做饭,表示道歉。明天我还来,咱俩一起包水饺,从今后,你自己做饭吃,不允许任何人照顾你。”
我起身去厨房。
“怎么能让你做饭呢?”勇哥的爸爸有些歉意。他爸八十多岁,然而极其干净极其文雅,白发浓密而一丝不苟的梳着,身上的衣服也那么整洁服贴,既不像官员也不像知识分子,我知道他退休前是中学校长。
“我会做饭的。”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不会做饭的,我曾经为此颇为得意,现在却觉得惭愧。
勇哥家的厨房里也非常干净,任何东西应有尽有,但井然有序。厨房才是反映一个家庭真实卫生状况的地方,我对此坚信不疑。
我先是熬上南瓜小米粥,然后韭黄炒鸡蛋、白菜炖肉。一切都利索有序。
厨房外的客厅里有寒暄声,我探头看是勇哥的妈妈和姐姐从外面回来了,我从厨房里出来,准备打个招呼。
一切从这一秒钟开始都变得不同了。
我不知是如何冲进西边那个大房间的,只见勇哥躺在地上,仿佛泰山崩于眼前,勇哥的妈妈在一边扶着他的头。我一下子冲过去跪在地上,哭喊道:“这是怎么了?”
“掐他人中。”我仿佛听见勇哥妈妈说了一句。
哪是人中?这是不是人中?我做得对不对?我到底做得对不对啊?
我回头求助地看看勇爸。勇爸站在房门口,看着这一切,没有说话。勇爸脸色更白了。
我用力按勇哥的胸口,勇哥没有反应。我扭头寻找勇姐:“姐,我做得对不对啊?!”
勇姐似乎在打电话,勇姐也冷静。我只好继续用力掐勇哥的不知是不是人中的人中,我只会做这个。
房间里回荡着我崩溃掉的哭喊声。翻来覆去只有我质问勇哥的那句话了:“你到底是怎么了?”
原来琼瑶的电视剧都不是瞎编的,原来那声嘶力竭地哭喊、那惊心动魄的场景都不是瞎编的。
“你去把炉火关了。”
如今的我回忆起来,在我边哭边抢救的过程中,勇妈还吩咐了勇爸关了炉火,还吩咐了勇姐打了120,还询问了时间过了几分钟,还吩咐我掐勇哥的虎口。
当时的我却只感觉只有我一个人扑在勇哥身上完全奔溃掉了,房间里其他三个人都安静、冷静、沉默。我不得不继续抢救勇哥,一秒钟也不敢停,虽然我什么也不懂,可我不能什么也不做啊。
后来回忆起来,勇哥只昏迷了几分钟吧,可我却觉得时间过了无数个世纪。不知何时,房间里骤然安静下来,勇哥笑着对我说了句:“你弄痛我了。”
与此同时,房间也堆满了人,医生护士还有亲戚都到了。
然后去急诊室。我迅速收拾衣物走在最后,拦住了要出门的勇哥爸妈:“您老留在家里吧。我们人多,有医生呢。”
勇爸从兜里掏出一大把钱来,我刚要推回去,勇爸说:“这是现金,用着方便。”我犹豫一下,我的确没带现金,拿上钱,飞奔下楼。
到了急症室,挂号、交钱、医生询问、拍片、打针。夜晚的急诊室病号越来越多,很快堆满了人。有个病号躺在床上一直在骂人,我惊愕地看着那病号,很快明白他是喝醉了酒,也很快发现医生用纱布封上了他的嘴。
身后有个病号是个老人,他和他儿子的吵架声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儿子边看手机边不耐烦地告诉他爹要听医生的话。老爷子气汹汹地,当医生遮住他一只眼问他是否能看清头上的灯,又遮住另一只眼问他是否能看清头上的灯时,老爷子恶狠狠地回应道:“我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美貌无比的年轻女医生身子一扭就走了,啥也没说。
我也才搞清楚有一个忙来忙去的小帅哥是勇哥的姐姐的儿子,一直跟在后面的安静的小姑娘是他漂亮的女朋友。淡定地指挥着的中年男子是勇哥的姐夫,本地建设集团的副总。他这会儿正在跟饭店打电话确定菜单。今晚是他家和亲家两家人见面吃饭的日子。
都说电视剧精彩,有句话说得对,生活远比电视剧来得精彩。
勇哥的电话响了。唐哥的电话。我看了看急诊室里躺在病床上挂着吊瓶的勇哥,我接通了电话。
“喂,你忙什么呢?勇哥,喂....”
“我在急诊室里,都在这里呢。”我说。
“是你啊?怎么回事?哪个急诊室?我马上过去。”唐哥说。唐哥依然冷静,毕竟是路桥监理公司的老总了,我发现除了我,人人都很冷静。
“你不用过来了,我们一会儿就出院回家了。明天吧。”我说。
刚带勇哥回到家里。唐哥的电话就到了:“我们已经在医院里了,你在哪里?”
“我们回家了。你们来吧。”我想起来已经深更半夜了,而我是个路盲,不知道回家的路,唐哥可以送我。
唐哥、唐哥夫人和杰弟旋风似地到了。勇姐一家和亲家去酒店聚餐去了。
“你在医院的时候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我?”唐哥问我。
“打电话?给你打电话?”我想了想:“顾不上啊,掏手机的时间都没有啊。”
“这个理由合理。我原谅你了。”唐哥想了想,很认真地对我说。
我接过勇爸递过来的碘伏,擦在让我掐的伤痕累累的勇哥嘴巴鼻子上。
“人中在鼻子正下方。”勇爸也很认真地对我说。
我愣了愣,看了看勇爸,看了看勇哥被我掐烂了的整个鼻子和整个嘴巴,没敢说什么。
那晚,若没有唐哥他们,我真的忘记回家的路了,回到家里,我进门后倒头便睡,爸妈什么也没问。
我终于理解了我家小妹七八岁的时候发生的那件事。小妹和邻村的小伙伴们吵了一架,回家睡了三天,妈妈说小妹吓掉魂了,用一碗水加上烧的一张纸和一堆莫名其妙的咒语,才把小妹的魂魄收了回来。
我不需要那些纸水和咒语,我只需要睡觉。
【十二】
生命的意义,在于抗争不可抗拒的命运,哪怕这抗争是如此的盲目。当我们一次次赢得胜利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赢了。当生命走向终点,才发现这一切抗争都没有任何意义。不仅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最后我们发现我们努力抗争的,是自己内心想要的东西,只不过抗争已然成为习惯,抗争让我们有安全感。
有心理学家说过:寻找生命的意义是标志着一个人青春期的开始。
当我开始探求生命的意义,开始思索我是谁、来自哪里、去往何处时,是在初中时一个夏天的午后。金红色的夕阳的光芒洒在教室里,书桌上杂志里一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人的一生,终究是孤苦无依的。”我被这句话吓了一跳,既然人的一生终究是孤苦无依的,那么,人,为什么要活着?
思考这种玄奥的问题让我陷入更深的恐惧,于是选择了理工科。实实在在的砌石让我觉得安全,修一座让别人可以行走的桥梁可以回避掉一个自我的存在。
“一个人活着,不为什么。”在工作多年后,当桥梁专业依然不能让我远离困惑时,勇哥回答了我的疑问。在那时,紧急刹车让思考戛然而止也许是对我最好的答案。那时,勇哥是公司的老总,忙得如陀螺一般。
而现在,当我们度过半生,回顾过去,思考未来时,勇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强。”
是的,生命的意义在于自强。
倘若生命是一首乐曲,需要我们用一生去谱写和弹奏,乐曲的主题当是自强,这也是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由来吧。那个伟大的天才,上帝派给人间的使者,面对上帝赐给他的荒唐到不可思议的命运,用耳聋的身体演奏出影响到世世代代人的《命运交响曲》。
我们一边抗争,一边相信命运的不可抗拒,然而生命的意义在于抗争不可抗拒的命运。
【十三】
冬夜,窗外有风或者有雪或者万籁俱静,打开一本老旧的书,千万遍的看,仿佛在跟一位老友叙谈。
每次打开一本书,都仿佛是在与一个人交谈。那些书仿佛是我们的朋友,一般的朋友或者好友,新的朋友或者旧的朋友,有些书,读起来就不喜欢,就像不喜欢一个人一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与书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我们主动去靠近那些喜欢的书,听作者给我们讲他的故事,他对世界万物的认识,他的思索和他的爱好,他的理想。作者的话会深深地感动着我们,亲近的情绪在文字与读者之间交换传递着。
梭罗在《瓦尔登湖》里认为在破旧的小屋里读书的收获并不少于在大学殿堂里学习所得,而经典书籍中的文字如金子一样闪着光芒。
中国人古人也讲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可以开阔一个人的视野,滋养一个人的心灵。
于是,读书,犹如交友。读老旧的书,犹如老友。
我们对世界的认知,与友谊的认知,对爱情的认知,很多时候不是源于周围的人,更多的时候来源于书本。
一本书可以深深地影响到一代人。难道一代人身上没有共同的印迹吗?这些共同的印迹来源于我们共处的时代,来源于专家学者娱乐明星,来源于共同经历的政治运动和战争,来源于我们曾经共同读过的一本书。
【十四)
吃过午饭后,还有一段时间才到上班的时间。我和女友通常会沿着学校的湖边散会儿步,或者去她办公室里玩一会儿。
学校湖边的景色非常美。湖的景观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来做的,我记不清设计院的名字了,但是湖里的一座拱桥和一座斜拉桥是我们桥梁老师自己设计的。那座斜拉桥造型犹如鲤鱼跳龙门,照片在学校的宣传册里,石拱桥模仿了赵州桥。为了更好地模仿赵州桥,特意到河北赵县实地勘察原桥。虽然赵州桥的图片在桥梁工程教材上有,然而实地参观赵州桥时,我依然被它的美所震撼。
赵州桥虽然是1400多年前的桥,模仿它修建的难度却很大,尤其不是1:1的模仿。若按照同等比例缩小或扩大,栏杆的高度和桥上石刻花纹的图案比例就难以保证了。我见过很多模仿的四不像的赵州桥,看不出赵州桥的痕迹来。
学校里的赵州桥应该模仿得比较成功,因为曾经有人嘲笑学校里的桥太像赵州桥了,那么难看那么土气。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宏伟壮观的现代桥型斜拉桥和悬索桥才代表着桥梁的美吧。
与我,却喜欢古老的东西,古老的桥,古老的建筑、千年不变的河流和炊烟和相处多年的老友们。
女友是刚参加工作时的舍友。几十年的相处,每每让我震惊的是,她不经意间的一笑,扭身,举手掠起垂下来的头发,她迅速收尾的话音,她回答我问题前的微微的沉吟,都依然保持了少女时娇美的神态。
我和女友站在拱桥上看桥下铺满河道的荷叶和盛开的粉红或洁白的荷花,沿着湖边的格桑花地走过去,穿过摇曳的花儿旁边的弯弯曲曲的小路,在高大的金黄的美人蕉下走过,在宛如贵妇人般的银杏树下走过,踩着世界上最美丽的树叶银杏叶,还有朱红的腊梅、金灿灿的连翘、粉的或白的桃花,紫色的薰衣草,低垂到地面的女人秀发一样的柳条。在校园湖边的春夏秋冬中,我和女友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说着女人的心事,时间的光影一遍遍的流转。
女友的办公室后面有一个小花园,我曾经见过花园的工人一块块地铺砌着小路的砖,栽上新移来的松树和海棠,填上土,用长长的水管浇水。
我站在窗前看,她静静地利索着收拾着房间,又擦又洗又整理,我在一旁看着,想起了少女时代的她也是这样安静而又利索地收拾着房间,我也是在一旁看着。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很快,手快、脚步也又轻有快。只不过少女时代的她穿一件暗红的丝绸的裙裤,洁白的丝绸的衬衣扎在细细的腰里。现在的她喜欢穿棉布的格子衣服。
我跟女友说了我喜欢她穿那件暗红的丝绸的裙裤和洁白的丝绸的衬衣。多年多年前,她穿上这身衣裳从宿舍的门走进房间,是一个夏日临睡前的夜晚,她从校外回来,翩然入门的那一刻,惊呆了坐在单人床上的我。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那一瞬间我想到一个词“翩然而至”。
随后的我也买了一身紫色的丝绸的长长的裙裤,宽大的裤脚随着走路飘动着,跟她的款式一样,上衣是丝绸的绣着紫色花边的衬衣,衬衣的两个袖口是一圈紫色花瓣一样的荷叶边,有两条从后面绕过来的紫色背带。
少女时代的女孩儿应该有挡也挡不住的青春气息吧。我和她并肩走在校园里,走在山西的五台山的石阶上,走在乔家大院的屋檐下,陌生人会问:“你俩是双胞胎吗?”那时的我总是得意的哈哈大笑,连连称是。她只在一旁微微一笑,并不反驳。
我和她曾约了去买回旧时衣衫相同款式丝绸的衣服,穿上它,踩上新款的鞋子,一同并肩走在济南的大街上,任岁月如光如影闪过。
【十五】
是否,友情和爱情一样,除了彼此爱恋之外,也会有嫉妒,有占有,当失去对方的时候也会失落、失望、绝望、痛苦,也会跌入深渊、无所适从,也会如张学友在歌中唱到的那样:
生命,何时开始,确信不疑,偶遇你时,凝望你一双眼开始。
天地,何时终止,远去之时,告别你时,全部已不再有意思。
千万遍地听张学友的歌,不确定这是否可以用于描写友情。关于这一点,我不懂,我永远都不会懂了。
认识阿秀,是在13岁。她读初一,我也读初一。那时,我也有几个要好的女友,从小学带过来的女友,她也是,有一个和她一起从小长大的女孩子。我们同时考进了乡镇的重点中学,在一个班。
她的容貌跟她的名字一样,秀美。瓜子脸,细细的弯弯的眉毛,丹凤一样的秀目,挺直的小小的鼻梁,小巧的如画中的古典美人一样的嘴巴,即使笑的时候,也只是双目含笑,抿嘴一笑,低头一笑,并不象我这样开怀大笑,哈哈大笑,拍着桌子笑。她整个人都是安静的,然而行动又灵敏又轻巧。阿秀身材娇小,溜肩,很像黄梅戏里的女主角,又像历史课本上的画像里的古典美人,她不像我身材强健,腰杆笔直,不像我那样走路时乱窜带蹦,她脚步轻轻,轻得如小花猫般没有声音。阿秀的头发也是柔顺的,低低的在两侧扎起来,不像我,高高地扎在头顶的两侧,像是动物的两只角一样。
她和我是如此的不同,我像男孩子一样欢笑或生气,大声的说话和大笑,跟男生打架。她完全不同。但她的行动迅速,总能寸步不离地跟在我的身边,毫不费力地跟上,若是长距离地跑步,我已经气喘吁吁了,她仍然是气息均匀,毫不费力地样子。她从不和男生打架,只和我玩闹,下课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冲进教室,一同窜出教室,即使在教室的桌子上面追逐着跑,在教室的地上翻来滚去扭成一团,她也是安静的,所以斯斯文文的数学老师在下午班级大会上忍不住含蓄委婉地不点名批评说“一个女孩儿要有个女孩儿样子”的时候,我非常清楚数学老师说的是我,不是阿秀。阿秀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孩儿。
夏天时候的阿秀,喜欢穿一件粉色的带着暗红细格的长袖衬衣。我记忆中的阿秀,永远穿着这件衬衣。有时候,在南方的桥检工地上,在高速公路的桥梁两侧的田野里,我会想象着阿秀就站在田间,看我在做桥检。有时候,在济南新校区的格桑花地里,在我上班或或者下班的路上,在随风摇曳着的粉白色格桑花旁,我会希望阿秀就站在花地里,穿着那件粉红带着暗红细格的长袖衬衣,在等我。
【十六】我和阿秀都不住校,因为我和她家离学校都比较近。我的村子在学校北边,她的村子在学校东边。放学后,我俩一同走出校门,有一段共同的距离。学校东边紧挨着一条小河。那条小河直通我的村子。我和阿秀过了小河后,我沿着河岸就走回家了,她继续往东走回家。
小河的水面很宽,水不深。有的地方水会深一些,但我和阿秀回家渡过的那一段水很浅,河里铺满了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河水清澈,清澈见底,成群的小小的鱼儿清晰可见。
河里没有桥,有一些体积稍大的石块阵列在河流中,突出水面。我和阿秀可以踩着这些突出来的石块跳跃着渡过河去。工作后,我在一本《中国桥梁史》上读到这种踩着石块过的桥称为蹬桥。
过蹬桥需要极高的技巧和极高的灵敏度。我和阿秀小心翼翼的踩在石块上,有的石块也许并不稳,石块与石块之间也并不是等距离, 也未必成直线,我们需要根据经验来判断哪些石块是稳定的,踩到哪个位置才不会发生倾覆现象。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晚自习,一来一回,我和阿秀都要这样翻转腾挪地踩过蹬桥过河,灵敏的跟小动物一样。我俩的身体素质好,很少有失脚的时候。那时的我在学校里的体育队上,阿秀虽然不在体育队上,但她的灵敏度却远胜于我。
即使偶尔失脚,我和阿秀也不是很在意。夏天的时候,我和阿秀会直接脱了鞋过河。滑溜溜的鹅卵石踩在脚下,清清的河水从脚上流过,河流两岸的树林里是地毯一样铺开来的长满各色野花的草地。有紫色的小野花,也有白色的,也有粉色和蓝色的,统统叫不出野花的名字来,中学生物课本上没有写,村子里的人似乎也不关注这些小野花们。然而我和阿秀却喜欢这些彩霞般落在两岸的野花,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和阿秀喜欢在野花地里玩一会儿,躺一会儿,坐一会儿,背一会儿老师布置的作业。那时候大部分时间是在背诵地理或历史。
阿秀是聪明的,她背诵的速度很快,和我差不多一样快。我俩常常会比赛谁能更快地背诵下来,然后相互检查,有时她赢,有时我赢。阿秀并不在意输赢,我却是在意的,我总是努力背诵,输掉的时候会暗暗告诉自己下一次在课堂上要认真听课提前背。
小河里水深的地方鱼儿也会大一些。我和阿秀摸鱼的水平不高,水深的地方不太敢去,更不敢像男孩子一样脱了衣服到河里洗澡。但记得有一次我俩也捉了几条小鱼,也模仿男孩子放在火堆山烤熟了吃。
阿秀和我很擅长爬树,她比我更擅长。放学后的我们不想回家,就会把书包藏到高高的树上,藏到密密的树叶里,站在树下仰头看,看不到树上藏着书包为止。这样我和阿秀就可以放心地没有牵绊地在河边玩耍了。阿秀翻跟头的水平高,她能嗖地倒立起来,两只脚朝上贴在树干上,姿势优美的像只小燕子。我永远没有学会倒立。我在野花地里翻跟头、练习踢腿、劈腿,像体操运动员一样,毫不知厌倦,乐此不疲。
冬天的小河也是好玩的,可以在上面溜冰玩,千万遍地玩。阿秀灵巧,很少跌倒,我摔倒过几次,从此怕了。一边惧怕着一边玩,乐趣并没有因此减少。
玩得差不多之后,估计到了该回家吃饭的时间,就把书包从树上拿下来。阿秀穿过田野往东去,我继续沿着河岸往北去。每次分开时,阿秀总会边走边频频回头看我。阿秀的身材娇小,田里的庄稼淹没了她的半个身子。阿秀渐渐走远,变得很小,渐渐隐没在田野里,消失不见。
阿秀在田野里边走边回头看我的一幕成为一个定格印在我的脑海里。多年后,常常,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都有可能突然想起这一幕来,都会看到阿秀在远处边走边回头看我。我的眼泪会突然流下来。
【十七】
莫言曾经说过:在人类没有发明电灯前,近视眼远比现在少。在没有电视前,人们的业余时间照样很丰富。
我和阿秀初中的时候,教室里晚自习有时候会没有电,我们就用煤油灯照亮。更多的时候,停电意味着放假,这是最令人开心的事。
有一个夏日的夜晚,学校里停电,而我的村子后面的那个村子里有电影,我便约了阿秀去看。等我们做出这个决定时,月亮已经从河东岸远处的山坡上升起来,高高的挂在天空。
那一晚的月亮从来没有这么亮过,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大最圆最亮的月亮。
清晰地记得我和阿秀走出校门,站在学校门口的那一瞬,我被硕大明亮的月亮惊呆了。我让阿秀等在校门口,我迅速地折回教室,迅速地从桌上拿出一本书,又迅速地跑回校门口找到等我的阿秀。我打开书,让阿秀看书上的字,书上的字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阿秀也惊奇也开心。
有一条省道从学校西边经过,往北穿过我的村子,继续往北到我后面的村子,就到了放电影的地方,总共不过两公里的路程。沿着省道继续往北三公里是唐哥家,继续往北五公里是勇哥家,继续往北八公里是我姥爷被日军打伤后秘密疗伤三年的地方,往北十公里是我姥姥家,往北十二公里是山东省临时政府所在地,曾经的115师驻扎地,也是我们县最大的地主家,孔子的祖庙孔林里唯一埋葬的异姓人出自他家,给山东省临时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的银行也出自他家。这些历史上的事都是我工作多年后才知道的。
学习桥梁工程专业的我工作后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条我和阿秀走过的省道实在是太窄了,竟然不足两个车道,然而那时候的我们觉得是世界上最宽阔的马路。那时的阿秀应该没有去过县城,我也只去过一次临沂市里,去我姑姑家配近视眼镜。我姑姑是村子里最早一个凭考学出去工作的女子。
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我和阿秀的快乐。我们一点也不羡慕外面的世界,校园里盛开的芙蓉花、操场四周高大的杨树、学校东边清澈的河水、河岸两边云霞般的野花、高高挂在天空的月亮、村子里正在放映的电影,已经是我们最大的快乐了。
我没有记得那晚的电影,这也是在我的记忆史上少有的现象,我通常会记得看过的所有的电影,一遍就可以记住。我只记得我和阿秀沿着省道走路去看电影的情景。路上似乎没有别人,只有快步疾走的我俩,路两边密密的杨树,清晰可见的路上的沙子,清晰可见的路两边开阔的田野,清晰可见的远处的山和村庄,硕大的月亮上清晰可见的环形山和桂花树。
是不是月亮很大的夜晚容易让人情绪激昂而产生异想天开的想法呢?
看完电影的我和阿秀突然决定那一晚都不回家住宿了,我和阿秀决定住在学校的女生宿舍里去,我和阿秀是走读生,早已经羡慕极了住校生的集体生活。
我认为我需要回家看看,把门从外面关上,我担心爸妈会一直给我留着门,阿秀说她不用回家看。我和阿秀到了我家大门外,侧耳听了听,似乎爸妈还在院子里说话,我从外面悄悄地掩上大门,把大门从外面栓上,然后我和阿秀悄悄地一溜烟跑出村子,跑到小河边。
沿着河边的林中小路去学校。我和阿秀走得很慢很慢。月亮挂在天空的正上方,天空是蔚蓝蔚蓝的,天鹅绒一般,一丝云彩都没有。树林里极其安静,只有我和阿秀轻轻走在路上的声音,我竟然也不记得那夜的蝉鸣声。
那是一个极其安静、极其明亮的夜晚,若大的宇宙里,只有月亮照耀下的河边的树林,还有走在树林里的我和阿秀。
而学校里的女生集体宿舍,是我和阿秀心目中最令人向往的地方。
【十八】
我和阿秀的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持续了很长时间。我妈妈也很喜欢阿秀。说起阿秀,我妈妈常说的是有一次在我家阿秀和我打牌的事情。
那该是一个周末吧。阿秀到我家里玩耍。我常带各种不同时期的伙伴们到家里玩耍,有时一个,有时两三个,多的时候四五个。有时住在家里,住一天或几天,有时不住下。
妈妈总是热情洋溢地招待我的各种伙伴们,实际上也简单,无非是煮稀饭的时候多煮一点而已。这么多年由于学了交通行业的原因走过天南地北,我感觉到各种各样不同配合比的蔬菜稀饭是我老家的特色,红薯、南瓜、方瓜、玉米、大米、小麦、黄豆、花生、萝卜各种常见农作物都可以以数学排列组合的形式或者不同混凝土配合比的方式熬煮而成。对于我妈妈来说,做家乡的各种饭菜是很简单的事情,不仅仅只是煮粥。
照例的,阿秀在我家吃了中午饭和晚饭,但我依然不允许她回家,因为我已经和她打了一天扑克,而我一局也没有赢。我必须要赢一局才行。太阳要落山了,天色要暗下来,必须要开灯才能看到扑克上的数字了,我还是没有赢一次。阿秀央求了很多次要回家了,否则她妈妈也会生气了,我只是不同意。如今回忆起来,那一天的我和电影上演的世界著名赌城拉斯维加斯里赌输了的赌徒没有任何区别。
我妈妈在一旁劝了我好久,也无计可施。阿秀只是笑,只是赢。最后最后一局,夜晚的灯亮起来的时候,我终于赢了。我开心的大笑,把牌收拾好,送阿秀到村口。赢了牌的我刻意忽略掉了为什么我会赢这个疑问,我只记得阿秀是开心的,她为我赢了感到开心。
那次打牌的事情,妈妈不知在我面前提了多少遍,直到阿秀离世。
我也认识阿秀的妈妈,只见过一面,有一年的春节,应该是初中二年级那一年。
春节那一天的孩子们绝对是自由的,没有作业,没有任何家务活,没有任何大人的管教,只有吃喝玩乐一个任务。我和阿秀每年的春节会约了在我村子东边和她村子北面道路的交叉点集合,俩人一起去爬东北方向的那座远处的山。
远处东边那座山是我和阿秀向往了很久,爬了好几次还依然想去的地方。山东属于丘陵平原地区,我老家是典型的平原,远处是丘陵地貌,但远处那座山是一座真正的山,虽然山并不高。太阳每天从山的东边升起来,红艳艳地照耀着大地,山上的植物也和我们常见的不同,我和阿秀也喜欢那些崎岖不平的山路,突出的高高的岩石,偶尔的黑黑的山洞,山上的各种没有听过的鸟鸣。这一切都让我和阿秀觉得欣喜。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我和阿秀都会走过长长的田间小路,穿过一个又一个陌生的村庄,小心翼翼躲过村子里的大狗,去爬东北方向目力所及之处的那座山。
初中二年级的春节,我和阿秀照例约了去爬那座山。小小少年的年龄不懂得什么叫疲惫,然而肚子却是及时的饿了。阿秀让我去她家里吃水饺,她说要包水饺给我吃。阿秀态度坚决,何况回她村子比回我村子要近一点点。
阿秀家的院子很大。她还有个弟弟,好像阿秀跟我说过一次她弟弟才是父母的最爱,不像我,我是爸妈的宠儿。春节那天,她爸妈和她弟弟都不在家,都出去串门去了。阿秀向我保证她家人一时半时是回不来的,于是我俩开心地在小厨房里做起饭来。
阿秀干活的速度很快,她很快剁好了肉馅,她把家里过年用的肉拿出来,切下一大块,告诉我她妈妈一定发现不了肉少了。我也相信了。我们包的白菜肉水饺。
我最爱吃白菜肉水饺,那一天的水饺是我吃到的最好吃的水饺。
我吃了满满两大碗水饺,捂着饱饱的胃出了门,出门的时候遇到她妈妈回家来。她妈妈是个非常精干的女子,好像是个村子里的妇女干部。阿秀看起来比她妈妈温柔和顺很多。她妈妈和我热情地打过招呼,阿秀一直将我送出村去好远,等我快到了我的村子回头看,阿秀依然站在那里,向我挥手张望。
阿秀跟我每次的分别挥手,都是我不能回忆、无法回忆、不能面对、无法面对的景象。这些和阿秀分别的场景,像钉子一样伴随着痛楚扎进心里深处,以至于,每当我交到一个新朋友的时候,我都会想到总有那么一天,新朋友也会和我在某个道路交叉口挥手告别,渐行渐远,消失不见,永不再见。
【十九】
我不想继续写阿秀了。不想再次面对了。心累。”我跟女友在QQ留言。
“不想写就不写了吧。有时候,写作需要跟着感觉走。”女友很快回复。
看到女友的回复,我心下一宽。难道我就是为了寻求安慰和温暖吗?在我很累的时候,在我向朋友倾诉的时候,我看起来仿佛是在求助,是在寻求支持,实际上我只不过想得到一句:“我爱你,你放心吧。无论怎样,我都接受你。”
不知是谁说过: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对话的内容并不重要,对话时交流的情绪才是最重要的。
也许吧,我很少记得阿秀和我对话的内容,我总记得阿秀和我在一起是快乐的,那是一种单纯的快乐,简单的快乐,没有任何意义的快乐,不需要努力的快乐,不必担心未来和后悔过去的快乐。
然而,我的感觉对吗?
我非常喜欢德国的一名作家本哈德.施林克在《朗读者》里写过的这样一段话:“一架飞机的发动机如果出了故障,并不是这次飞行的末日来临。飞机并不会像陨石似的从天上掉下来。它还会滑翔;如果是一架多引擎的大型客机,就会继续滑翔三四十分钟,直到飞机试图迫降时,才有可能坠毁。乘客其实什么也感觉不到,不管引擎在动还是不动,飞行的感觉是始终如一。当然,声音是不再那么响了,不过也就静了一点儿。实际上比引擎更吵闹的是风,风穿过机翼和机尾会发出响声。偶尔从窗子看出去,地面和海洋简直近在咫尺,显得可怕。这时,电影会继续放映,空中小姐和空中先生会拉下遮阳板。也许,机舱内这么宁静安逸,还会使乘客感觉特别舒服。”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话,第一次读到它,便印象深刻,感到震惊。用飞机失事来比喻一段感情的变化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飞机失事前的我和阿秀一如既往地快乐着,我俩之间有说不完的话,笑不完的笑。上课的时候还收敛些,自习课上就无法保证,尤其当她和我是同桌,不必再隔着几个座位的时候。
也许当时自习课上说话聊天的不只是我和阿秀,也许那时候全班自习课的纪律都不太好吧。毕竟是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年龄。记得为了解决这个纪律问题,班主任让体育委员兼管纪律委员,负责维持纪律。
体育委员是一个长得结结实实的小男孩,浓眉大眼,虎头虎脑。他爸爸是我的小学五年级数学老师,可是数学老师的儿子的数学成绩远没有我的数学成绩好。他的体育成绩好,热心地组织运动会。初二那一年的运动会,我的体育项目是标枪和800米,阿秀在体育委员的恳求和我的软硬兼施下跑了1500米,运动会快结束的时候,体育委员用一连串漂亮极了的背卧式跳高给我班在学校第一名的成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从此,体育委员奠定了在班里的社会地位。
体育委员很适合管纪律,在他管纪律的那段时间,至少保证了他自己在自习期间再也不乱说话了。而且,当别人说话时,他还会严肃地大喝一声:“谁再说话谁出去说!”班里会瞬间安静下来,我想在那个时候,没有人能打得过强壮的他。
我却不怕他。我本能地感到在他强壮的身体里,在他虎虎生威的大喝声中,在他浓黑的眉毛后面,在他满不在乎霸气凌厉的走路姿势中,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
阿秀和我在班里瞬间的安静之后,又会忍不住第一个说起话来,还有我憋不住的笑。两三次之后,体育委员果断的下令:你俩到教室外站着!站一节课!
我和阿秀高高兴兴地出了教室,这是巴不得的事情。教室外有吹拂的微风,有绿绿的树,有满天的晚霞,空无一人的教室外可以大声说话大声笑,即使笑弯了腰也不会影响别人写作业了。那时候的我和阿秀写作业总是应付差事,写得飞快,应付完拉倒,不似别人那么认真。
事情都是在缓慢地变化着,当事情有了变化的时候,不是每一个人能决定变化的趋向的。事情就是变了,自然而然地变了,不可逆转地变了。在这变化中,任何人似乎都没有过错。
初中二年级的期末考试临近的时候,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你觉得期末考试,你能考第几名?你要是这样玩下去,你觉得还能考过班长吗?”
班长是个沉稳的男生,那时的我也没有想到的是,从初一到高三,他做了我六年的班长,我做了六年的副班长。
我没有回答老师的话,我想到了每天早自习来到教室,不管我如何努力早起,如何快跑到学校,班长都已经端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开始学习了。
期末考试,我考了第一名。班主任秘密地奖励给我一个粉色封皮的日记本。那是我拥有的第一个日记本,从此开始了我写日记的习惯,一直到现在。
日记本显然会写下一个女孩子最隐秘的东西,包括连最好的朋友都不会告诉的秘密。
初三生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到来了。一切都变得不同。我换了一个新同桌,新同桌是新来的语文老师的女儿。她文静,不但文静,她会写李清照一样的古诗词,她长着画上外国贵族小姐的卷曲的长发和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当我上蹿下跳的踩着教室的桌椅如履平地的时候,她会吃惊地看着我。当我和男生大声地吵架的时候,她会捂上耳朵。当我跟她炫耀我可以替那些放学后贪玩不回家的伙伴们一人送一条谎言逃避父母的时候,她忧虑地说:“你撒谎,还要圆谎,可能这个慌,你还要圆一辈子,不觉得累吗?”而且,她的语文课文提前都背诵下来了,而我要到老师布置了作业才会背诵。更主要的,新同桌是如此的忧郁,她的水汪汪的双眸仿佛是深不见底的湖水。
新同桌是如此的不同,不同于任何一个我曾经认识的人。我渐渐被她吸引,新同桌成了我的新伙伴。
我依然和阿秀一起放学,一起共同走一段回家的路,课间一起玩耍,可是,我逐渐变得安静了,我跟阿秀说的话越来越少了,我变得沉默,我懂得了世界上还有一个词“忧郁”。
初三的班主任和各科老师也都变得以往不同了,考试成绩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我第一次明白了我们所有学生未来的出路只有四条:县重点高中、中专、普通高中、回家务农。这四条路根据依次降低的学习成绩来决定。作为我来讲,我并不是很在意未来的路有几条,一直到高中毕业为止,我都不在意未来的路有几条,我只在意一点:“我要考第一名。”
当所有初三的学生都懂得要努力学习的时候,考第一名的压力对我越来越大了。我开始了失眠。
我能告诉别人我害怕考不了第一名而失眠吗?那肯定要被别人笑话的。我把每一次的考试恐惧深深地埋藏在心里,把越来越频繁的失眠很好的掩饰起来。为了睡好觉,我会在半夜里偷偷把客厅里的挂钟弄停止,因为那滴答滴答的指针走动声,那半个小时自动敲响的叮当声,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我又失眠了,明天又不能集中精力学习了,丢掉第一名的那天马上就要来临了。
曾经的令人快乐的小河边变成了我呆坐的地方,我常常独自一人坐在小河边好久然后再回家。这一切,我都不会让阿秀知道,也不会让我父母知道。我的笑容迅速地减少,我所有减少的笑容都变了忧郁的文字写在了班主任发给我的日记本上。我天天写,心情抑郁的时候就写,甚至上课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拿出来日记本来写一会儿来平复内心的沮丧。
我写完后就立刻把日记本藏在课桌的抽屉里,抽屉是敞口的,桌面又很窄,日记本会露出一点点来,但那已经是我能掩藏的最好的方式了,我怕有人会偷看,我每次都仔细记住我藏日记本时抽屉里摆放书本的样子。
有一天下午,在最后一节课的上课前的一小会儿,我蓦然发现日记本赫然摆在抽屉的最上方!我环视四周,恰巧看到阿秀也在教室后面看我。那时候,班主任为了不让我和阿秀上课乱说话,把阿秀远远地调到了教室的后面。她虽然身材娇小,但她视力好,我虽然个子高,但我近视眼,我只能坐在教室的最前面的角落里。如果我坐在教室前面,阿秀就只能到教室后面才能离我远点了。
“你看我日记本了吗?”我直问阿秀。
“我以为是你的笔记.....”阿秀低下头。
我记不得我当时说了些什么话,想必是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吧。想必是我把所有考试的恐惧,所有失眠的痛苦、所有的孤独和寂寞,所有的对于不自信的暴露带来的耻辱,都在那一瞬间爆发了吧。
是的,我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阿秀一言不发低下头的样子和周围同学们吃惊的表情。
那是我第一次对阿秀发火,也是最后一次对阿秀发火。
当阿秀离去后,这件事情也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是不是,一个人很容易对自己最亲近的人发火?会用最恶毒的语言伤害自己最亲密的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己也深深懂得,那个最亲密的人不会反击吧,会原谅自己吧。
阿秀没有反击,没有辩解,她一言不发的低下头。阿秀一言不发低下头的样子,那一幕也成为一个烙印刻在我的心里,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会在不经意间突然灼烧起烈火来,烈火炽热的灼烧着我的心脏,如十八层地狱的地狱之火。
我总以为那一次的发火,是我和阿秀友谊破裂的真正开始。我伤了阿秀的心。
当我终于有勇气把阿秀和日记本的事情告诉女友的时候,女友问我:“你的日记放在抽屉里,抽屉是开口的吧?”
“是的。”我答。
“你没有告诉阿秀不准看吧?”女友又问。
“没有。”
“你应该把私密的东西放在私密的地方吧。”女友又说。
我这才重新意识到,女友是法律本科毕业,中文博士毕业。
“是的,我不应该把日记本放在敞开的抽屉里。”
时隔33年后,我对再也看不见了的阿秀说。
【二十】
自从那次我对阿秀发火之后的整个初三,我没有记得阿秀的任何事情。我顺利地考上了县重点高中,在大部分同学毕业之前提前回家了。整个暑假,我都在田地里拼命地干农活,在高中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我的睡眠问题解决了。
班长和我考进了高中的同一个班,他依然是我的班长。一同考进县重点高中的初中同学很多,在全县前一百名当中,我们初中同学占了25个,包括语文老师的女儿,我们考出了历史最高成绩。
在高中三年里,我认识了一大群新的朋友,很多朋友延续到现在。
高中期间的一个周末,我去了一次阿秀家。
阿秀还是那个阿秀,只是不再上学读书了。我和阿秀在她家里坐了很长时间,我跟她说了高中的新生活,她似乎说了她妈妈不是很喜欢她上学,只希望她弟弟上学。在初中的时候,阿秀也隐隐约约提过这件事。我一点也没有在意她说的话,在我家里,姐妹几个都在读书,我比我哥更受宠爱。
临分别的时候,阿秀说了她很羡慕我在读书的话,又说我会忘记了她的话。我理所当然地说当然不会忘记她了,我只不过离她远点罢了。
高中三年,我只见过阿秀那一面。在89年大一下学期学校停课的时候,我从长安大学回到家里,我妈妈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阿秀没有了。”
“什么没有了?没有了什么?”我问。
“阿秀自杀了,吃了很多安眠药。”妈妈说。
然后还告诉我阿秀自杀前留下了唯一的一封遗书,那封遗书是写给我的。
是的,我承认,我见过了那封遗书。在很多年里,我都在内心深处拒绝承认我见过那封遗书。遗书是阿秀妈妈递给我的。那是一张三十二开的纸,纸上写了三行字,字迹很大又潦草,完全不似阿秀平时的字迹。阿秀的字一向写得秀气又整齐,阿秀的学习成绩并不差,在初一初二的时候一直是班里十名左右的样子。
那张纸上有一点土,不是洁白的纸了,想必好多人传阅过,想必阿秀妈妈拿着那张纸痛哭过。
纸上写的意思很简单,只表达了一个意思: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想念我,让我好好读书。
我记不清阿秀写的原话了。也许我是有意识地忘掉了阿秀的原话。我只是拿过那张纸来迅速看了一眼就还给她妈妈了。我什么也没有说,也许说了什么,也许什么也没有说,我记不清了。但我记得当时没有哭,也没有去阿秀的坟头看。
接下来的日子是学校通知回西安继续上课,所有的大学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思想政治学习,实际上是我连续一个月高烧昏迷的日子,是我发了疯一样想找到阿秀的日子。
什么是爱?难道爱一直潜伏在我的躯体里,只有当阿秀消失不见的时候,这爱才开始发芽疯长吗?先前的时候,这颗爱的种子在哪里呢?假如阿秀一直安在呢?难道这颗爱的种子永远不发芽吗?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让我茫然不知所措,有一种恐惧感向我逼近。我尽力回避思考这个问题。
那一张纸的模样,我永远记得,皱巴巴的,上面有一些土,有三行大而潦草的字迹。
那张纸、阿秀的粉色的带暗红细格的衬衣、阿秀边走边回头看我的样子、阿秀向我挥手告别,这几幕情景如同相片永远定格在我的心目中。在以后的三十年里,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这几幅照片都有可能交替着在我眼前出现。
什么是友情?阿秀为什么会自杀?在阿秀自杀这件事上,我究竟负有多大的责任?是我背叛了她吗?是她对我的爱多,而我对她的爱少吗?是因为我是她的友谊的全部,而她只是我友谊的一部分吗?我和阿秀的爱对等吗?我是因为有了新朋友才把她忽视了的吗?阿秀究竟是因为忧郁症自杀的还是因为我忽视了她而自杀的还是因为没有考上学而自杀的?
我思考了三十年,没有找到答案。
【二十一】
阿秀显然是爱我的,但我爱阿秀吗?足够爱吗?为什么考完高中之后我只找过她一次?又为什么在阿秀离世之后,我要用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承受对她思念的煎熬?
我有时也是生气的。我生气阿秀的离去,生气阿秀为什么不主动来找我,生气阿秀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她要走了?然而这生气又很快被更深的内疚和痛楚占了上风。
我突然发现我那么像《朗读者》里的麦克,我突然深切理解了麦克对汉娜的爱。这难道是我千万遍去读本哈德.施林克写的小说《朗读者》的原因吗?我不懂自己。
终于写完了阿秀的故事。我总幻想我只要写完阿秀的故事,我就可以放下阿秀,就可以像《朗读者》里写的那样,当麦克终于可以向他女儿倾吐他和汉娜的爱情时他就可以开始新生活了。我的女友也希望我会在写完后放下阿秀,不必再承受煎熬。在深夜过后的早晨,当我写完阿秀的故事之后,我对这个问题变得不确定了。
一个人能够抛弃几十年的生活习惯突然改头换面成为一个崭新的人吗?阿秀在离世后继续伴随着我生活了三十年。
写完阿秀之后的我,也有了变化,我开始接受思念阿秀的事实,接受阿秀一直陪伴着我的事实,也安然接受每一个人都无力改变过去的事实。我承认思念阿秀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阿秀会一直等我去找她,不管她在哪里,她都在等我。
【二十二】
是否,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命里该有的?是否,有些友谊的产生,只产生在一瞬间便已是永远?是否,果如仓央嘉措所写: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早就想去颐和园了,想了那么多年,缘份到来的时候,竟然是天寒地冻的一天。
颐和园的景点还没有开放,我已经早早地站在门口等着,冻得哆哩哆嗦。检票的人员坚持原则,说好了还有十分钟就是还有十分钟,我乞求的目光丝毫没有打动她。
我只好在门口徘徊,好在我可以站在桥上看远处的苏州街,看苏州街里冰冻三尺的河水,还可以幸灾乐祸地感慨:怪不得乾隆皇帝要六下江南,北京实在太冷了啊,纵然颐和园令全中国人民向往,乾隆帝还是要亲下江南体会江南的温暖和风情万种啊,而且一遍又一遍地去,去了六遍,远比我们看颐和园的次数多。
这样想的时候,心理平衡了一些,瞬时觉得乾隆帝才是我的知音。
对于乾隆帝的知音之喜依然抵挡不了风寒。我把手放在江南丝绸面料的艳红棉衣兜里都依然觉得手是冰凉的。环视四周,颐和园里没有丁点的热气和烟火。
清兵入关是为了逃避冬天的寒冷吗?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赶紧抬头看,入园的时间已到。
检票的大姐想必充分理解了我的寒冷。
“北京冷吧?”她笑眯眯地问,带着戏谑和关爱,就是她让我站在门口白白地等了十分钟的。
“特别冷。”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然后,我俩相视大笑。没来由地,我喜欢上了这个北京大姐。
苏州街里河流两岸的巨石之间的连接竟然硬生生的用了粗钢筋,像订书机一样左右订住了石块,完成了横向连接的任务。我暗暗惊叹园林工程师的简单直接,从赵州桥到都江堰到颐和园,工匠们的技艺心有灵犀千年不变。
佛香阁并没有新朋友说的那么多石阶,当我站在佛香阁的上面,仰头看看佛香阁,意犹未尽地问几个老男人:“这个佛香阁还能继续往上爬吗?”
“怎么爬?你想爬到佛香阁顶上吗?就到这里了!”一个北京口音的老男人说。
难到不行吗?我想起铁科院的女博士说她曾爬过鸟巢顶的话来,但我没敢说出口。
北京口音的人继续给几个老哥们讲解远处颐和园的景点,不再理我。我站在一边顺便听一听。
他讲了长廊,讲了石坊,讲了有关国家利益的玉泉山。我在心里默默地笑他任何一个北京人都三句话不离国家局势来。最后,北京口音的人说:“依我们几个老哥们的体力,逛不了几个景点了,远处今天就不去了,改天再去。来,老哥们几个来段视频吧。”
在我错愕的时候,他已经开始了面对镜头进行现场录播,大意是某年某月某日,哥们谁谁谁到颐和园一游的话。
我被他的珍爱友情所打动,我问他金光穿洞的景点在哪。这次轮到他吃惊了:“你现在来看金光穿洞?大冷天?那是有时间的。十月份或十一月。还要下午才行。”他指着远处告诉我十七孔桥和玉带桥的位置,同情我的无知和无畏。
“也许现在也能看吧?”我讷讷而言。
“明年再来吧。”他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也不是很在意金光穿洞的事。下了佛香阁,才发现找不到出去的门。一个看不出性别的中年女子在专心致志地举着专业相机拍照。顺着目光看过去,墙上的树影婆娑,像一幅水墨画,我问她:“你是不是在拍墙上的树影?”
她欣喜地说是的,又告诉我如何出佛香阁的路线。
在佛香阁的出口,有几个花枝招展的老太太摆出各种造型在相互拍照,极尽天真烂漫之姿态,和刚才遇到的几个录视频的老哥们遥相呼应。
我终于觉得北京的冬天是温暖的了,早晨的阳光暖洋洋照在冰冻了的湖面上。远处的湖面上满是嬉笑的孩子们和年轻人。
趁年轻,可以去远方。我仿佛听见北京口音的老哥们说。
【二十三】
大学里的耿哥,是个话很多的人,和班里女生说话比较多的男生中的一个,也许是因为他是体育委员的原因,也许是他天性如此。班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男生,没有和女生说过话。
耿哥家兄弟三个,没有女孩。大二那年,当我跟着耿哥去他爸妈家,看见耿哥利利索索地切菜、剁馅、和面、包水饺的时候,我惊讶极了。当我看见一向谈笑风生话语不绝的耿哥在他妈妈面前除了嗯就是嗯的答应着,一个字的多余话都没有的时候,我更加惊讶。回到家里的耿哥和在同学面前的耿哥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我对耿哥性格两面性的惊讶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最近两三年才渐渐理解。
耿哥和我出了村口,回头看看村子里的人已然看不到我们了,耿哥的脸上回复了神采,像入水的鱼儿、放飞的鸟儿一般开始了上天入地的神聊。耿哥的神聊功夫在全班出了名,没有耿哥参加的同学聚会不算聚会,笑声少了一半,人员也仿佛陡然少了一半。
第一次组织大学同学聚会的便是耿哥。毕业十年后的国庆节,耿哥开着他那辆别人抵债抵给他的富康车,接待了二十几个同学及其家属们,一个人陪着男生们在桌子底下和桌子上面喝了三天酒。事后想来,那是聚会人数最多的一次,班里的四个女同学去了三个,老师们也参加了。
也许是连喝三天没离酒桌的男生们发现唯有同学们聚在一起这酒喝得才有意境,于是,从那以后,开始了每隔一年同学聚会一次的传统,从2002年聚到了2018年,从未间断过,从西安聚到新疆、聚到四川、聚到北京、聚到武汉、聚到广州、杭州、福州、兰州,把孩子们从两三岁聚到大学毕业,把夫人们聚成了老友们。
到了西安,我给耿夫人留言:“我来西安了,明早我俩可否一起吃个早餐?”
耿夫人很快回话:“明早我来找你,我俩一起吃小吃去。”
【二十四】
下楼来,拉开路边的车门,看见耿哥坐在驾驶座上,我有些意外:“你感冒发烧好些了?”
“好多了。昨天严重些。”耿哥的陕西话很好听,语速缓慢,声音低沉,显示出西北汉子的厚重来。耿哥是那个拒绝说普通话的人,长安大学属于交通部院校,全国范围招生,在陕西省招生最多,其他省市一个省招一个学生,唯有陕西省招了五个陕西哥,全集中在他宿舍,个个拒绝说普通话,一生都在彰显西北汉子的铮铮铁骨。五个陕西哥一起缓慢而低沉地飙陕西话的时候,仿佛十三朝古都西安的历史和传说都凝固成陕西话的韵律流传了下来。
“他昨天打喷嚏的声音可大了,他一进小区的大门打了一个喷嚏,我在家里都听到了。”耿夫人说的是普通话,娇美香甜。我一向不理解,为何我班两个陕西哥的陕西夫人都让我误认为是南方女子。陕西哥个个都是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陕西女子却有着南国女子的娇小柔美,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可加到陕西八大怪之后,成为第九怪。
“我们喝胡辣汤去吧。上次卢大哥来,他说那个胡辣汤好喝。”耿夫人说。
我自然是同意的。每回一次西安,我都要把好几百样(老师告诉我的)的西安小吃挑重点的吃一次:肉夹馍、酸汤水饺、油泼面......
车开了好一会儿,在一家不大的店面前停下来。果然门口排了长长的队伍,耿夫人在排队,让我和耿哥先去店里歇息着。我很后悔没有在进店门之前拍一张招牌的照片,这一疏忽导致了一场我和师弟之间关于“胡辣汤”和“糊辣汤”的热烈讨论。
“胡辣汤的胡哪一个胡?”喝完胡辣汤,我准备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虽然我也知道没什么才炫什么,但我内心真正想炫的不是吃的,那碗胡辣汤后面的耿哥才是炫耀的重点。
“胡七弟的胡。”耿哥答得快。
我噗嗤笑了,在耿哥心目中,胡七弟是他的第一反应。我打字的时候屏幕上跳出两个词“胡辣汤”和“糊辣汤”让我选择,正犹豫间,耿哥又说:“带个米字旁。”耿哥的话和我记忆中进门前一瞬间抬头看了一眼的匾额有些相符,我按照耿哥的旨意将糊辣汤发送成功。等发现朋友圈有师弟跟帖询问的时候,我和耿哥耿夫人已经开车远离了小店,无从考证到底是胡辣汤还是糊辣汤了。
耿哥有一句口头语:“你说的全对。”只要同学们在一起说话,耿哥从不反驳,从不持有异议,不管对方说的什么,耿哥永远只有一句话:“你说的全对。”耿哥并不在意究竟是胡辣汤还是糊辣汤的正确,耿哥只在意老友们是否开心。
是的,耿哥从不反驳他的妈妈。妈妈的话永远正确,所以在妈妈面前的耿哥除了嗯还是嗯,在我们面前的耿哥除了“你说的全对”再无其他。
我常被耿哥的毫无原则逗得大笑,尤其当胡七弟真的在班里胡说八道,而耿哥持之以恒地严肃回应“你说的全对”的时候,我更憋不住乐。很明显,耿哥的全力支持,让胡七弟的胡说八道越来越离谱,也让我乐得越来越多。我是一个讲究是非清晰、黑白分明的人。难道真理不是只有一个吗?
吃过早饭后的耿哥应该去上班的,周末加班。我提议跟随耿哥一起上班去,而不是去看大雁塔。耿夫人周末不上班,我和耿夫人可以陪同耿哥一起去办公室加班。
耿哥脸色一亮,欣然应允。我观察到了耿哥表情变化的这个细节,知道了如今的耿哥早已经看淡了繁华,理解了他从商场激流勇退的决心。
耿哥的办公室在西安石油大学校园内的一个角落里。高大的梧桐树下有一排施工单位的板房,其中一间是耿哥办公室。我没有问耿哥是什么身份什么职务,只要耿哥喜欢,他做什么我也是喜欢的。
我们三个在耿哥的办公室里喝了一上午的茶,退出江湖的耿哥开始关注科学技术,他边喝茶边向我和耿夫人讲解海绵城市的概念,各种路面的工作机理的不同。
耿哥在办公室认真翻阅图纸的样子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印象中的耿哥除了神聊就是麻将、写毛笔字、读《红楼梦》和喝茶。
午饭时,耿哥用西安石油大学的校园卡请我们吃酸汤水饺。一人一碗酸汤水饺让我们三个开心不已,食堂旁边座位上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女生看了我们三个老半天,又看了看自己的盖浇饭,说了一句:“我俩也应该吃酸汤水饺。”
从西安回来的我好久不写《老友记》了。我终于理解了哪个著名作家的那句话:“幸福的生活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当一个人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时候,语言文字失去了意义,是不会想写任何东西的。
【二十五】
下楼来,拉开路边的车门,看见耿哥坐在驾驶座上,我有些意外:“你感冒发烧好些了?”
“好多了。昨天严重些。”耿哥的陕西话很好听,语速缓慢,声音低沉,显示出西北汉子的厚重来。耿哥是那个拒绝说普通话的人,长安大学属于交通部院校,全国范围招生,在陕西省招生最多,其他省市一个省招一个学生,唯有陕西省招了五个陕西哥,全集中在他宿舍,个个拒绝说普通话,一生都在彰显西北汉子的铮铮铁骨。五个陕西哥一起缓慢而低沉地飙陕西话的时候,仿佛十三朝古都西安的历史和传说都凝固成陕西话的韵律流传了下来。
“他昨天打喷嚏的声音可大了,他一进小区的大门打了一个喷嚏,我在家里都听到了。”耿夫人说的是普通话,娇美香甜。我一向不理解,为何我班两个陕西哥的陕西夫人都让我误认为是南方女子。陕西哥个个都是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陕西女子却有着南国女子的娇小柔美,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可加到陕西八大怪之后,成为第九怪。
“我们喝胡辣汤去吧。上次卢大哥来,他说那个胡辣汤好喝。”耿夫人说。
我自然是同意的。每回一次西安,我都要把好几百样(老师告诉我的)的西安小吃挑重点的吃一次:肉夹馍、酸汤水饺、油泼面......
车开了好一会儿,在一家不大的店面前停下来。果然门口排了长长的队伍,耿夫人在排队,让我和耿哥先去店里歇息着。我很后悔没有在进店门之前拍一张招牌的照片,这一疏忽导致了一场我和师弟之间关于“胡辣汤”和“糊辣汤”的热烈讨论。
“胡辣汤的胡哪一个胡?”喝完胡辣汤,我准备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虽然我也知道没什么才炫什么,但我内心真正想炫的不是吃的,那碗胡辣汤后面的耿哥才是炫耀的重点。
“胡七弟的胡。”耿哥答得快。
我噗嗤笑了,在耿哥心目中,胡七弟是他的第一反应。我打字的时候屏幕上跳出两个词“胡辣汤”和“糊辣汤”让我选择,正犹豫间,耿哥又说:“带个米字旁。”耿哥的话和我记忆中进门前一瞬间抬头看了一眼的匾额有些相符,我按照耿哥的旨意将糊辣汤发送成功。等发现朋友圈有师弟跟帖询问的时候,我和耿哥耿夫人已经开车远离了小店,无从考证到底是胡辣汤还是糊辣汤了。
耿哥有一句口头语:“你说的全对。”只要同学们在一起说话,耿哥从不反驳,从不持有异议,不管对方说的什么,耿哥永远只有一句话:“你说的全对。”耿哥并不在意究竟是胡辣汤还是糊辣汤的正确,耿哥只在意老友们是否开心。
是的,耿哥从不反驳他的妈妈。妈妈的话永远正确,所以在妈妈面前的耿哥除了嗯还是嗯,在我们面前的耿哥除了“你说的全对”再无其他。
我常被耿哥的毫无原则逗得大笑,尤其当胡七弟真的在班里胡说八道,而耿哥持之以恒地严肃回应“你说的全对”的时候,我更憋不住乐。很明显,耿哥的全力支持,让胡七弟的胡说八道越来越离谱,也让我乐得越来越多。我是一个讲究是非清晰、黑白分明的人。难道真理不是只有一个吗?
吃过早饭后的耿哥应该去上班的,周末加班。我提议跟随耿哥一起上班去,而不是去看大雁塔。耿夫人周末不上班,我和耿夫人可以陪同耿哥一起去办公室加班。
耿哥脸色一亮,欣然应允。我观察到了耿哥表情变化的这个细节,知道了如今的耿哥早已经看淡了繁华,理解了他从商场激流勇退的决心。
耿哥的办公室在西安石油大学校园内的一个角落里。高大的梧桐树下有一排施工单位的板房,其中一间是耿哥办公室。我没有问耿哥是什么身份什么职务,只要耿哥喜欢,他做什么我也是喜欢的。
我们三个在耿哥的办公室里喝了一上午的茶,退出江湖的耿哥开始关注科学技术,他边喝茶边向我和耿夫人讲解海绵城市的概念,各种路面的工作机理的不同。
耿哥在办公室认真翻阅图纸的样子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印象中的耿哥除了神聊就是麻将、写毛笔字、读《红楼梦》和喝茶。
午饭时,耿哥用西安石油大学的校园卡请我们吃酸汤水饺。一人一碗酸汤水饺让我们三个开心不已,食堂旁边座位上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女生看了我们三个老半天,又看了看自己的盖浇饭,说了一句:“我俩也应该吃酸汤水饺。”
从西安回来的我好久不写《老友记》了。我终于理解了哪个著名作家的那句话:“幸福的生活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当一个人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时候,语言文字失去了意义,是不会想写任何东西的。
【二十六】
夜晚,走在济南的大街上,偶然间点开了罗大佑的《滚滚红尘》,当旋律响起来时,我终于原谅了罗大佑,原谅了他在1989年写在了刘文正光盘上的那段话:“那几首歌曾经被那种精湛的演技与扮似真诚而会说话的大眼睛内所隐藏的污秽心灵的欺骗所沾染过。我小心的、耐心地擦拭它们。”
我终于不再指责罗大佑,选择了释然和放下。也许,我原谅的不是罗大佑,是那个过去的自己。
有才而不帅气的罗大佑写下那么多歌,英俊的无与伦比的刘文正唱红了那么多罗大佑的歌,虽然我很快地就理解了刘文正的退隐江湖,可我却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才理解了貌美有才的张艾嘉为什么会爱上罗大佑而不是刘文正,也用了更久的时间来尝试原谅罗大佑。
罗大佑是唯一公开宣布断绝友情的那个人,是他将他和刘文正张艾嘉一起奋斗的《闪亮的日子》画上了句号。
歌曲《闪亮的日子》,是1977年刘文正和张艾嘉主演的电影同名主题曲,名不见传而才华横溢的罗大佑做的词曲,这首歌曲由刘文正一唱而红,那时的刘文正、罗大佑还是个不经世事的少年。12年后,罗大佑重新演绎这首歌,含蓄地表达了对刘文正的不满。刘文正在1991年退出歌坛,彻底地从人世间隐退。自此后,罗大佑再也没有见过刘文正。
罗大佑曾经在电视上公开呼唤刘文正,真诚邀见一面,刘文正终是没有出现过,生死未知,连狗仔队都没有能够寻得他的踪影。
在罗大佑和刘文正的友谊里,刘文正选择了沉默和隐退。
罗大佑终是有才华的,终是极度真诚的,他一定是用心才能写出那些歌曲,罗大佑的才华如光环一样笼罩着他,美化着他,耀眼的光芒迷乱了一颗爱才惜才的张艾嘉的心。
那是歌坛中最令人怀念的美好年华,帅气的刘文正,美丽的张艾嘉和有才华的罗大佑,闪亮的日子,真诚的友谊。
罗大佑是真诚的,难道别人就不是真诚的吗?当罗大佑决定小心地、耐心地擦拭心灵的时候,他哪里会想到在滚滚红尘中那些陪伴在身边的真诚亦或不真诚的心灵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刘文正选择永久退出大众视野,张艾嘉也已远去。
旷野中的罗大佑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心灵。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1991年,想必写下这句话的罗大佑已然深切体会了分易分聚难聚的茫然不知所措和刻骨铭心的苦痛,也给他与刘文正的分手找到了一个美丽的理由: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友谊需要时间来检验。罗大佑决意亲自演唱自己的歌曲,他一个人在用力的唱,多年后,成为音乐教父,没有人能够出其左右,证明了原本无需证明的才华,寂寞了注定寂寞的心。当时间证明友情真的是友情,真诚真的是真诚,会说话的眼睛从来不曾有意隐瞒什么的时候,承载友情的生命已接近了尾声。时间检验了毫无意义的检验。
倘若时光倒流,罗大佑依然会愤然断袍吧,刘文正依然会归隐江湖吧,一切还会重来吧,滚滚红尘中的我们何曾从前辈那里学会过对友谊的珍惜与爱护。
由此,突然就原谅了罗大佑,在他写下的《滚滚红尘》的旋律中,在二十多年后济南夜晚的街头。
【二十七】莫名其妙地输了三天液,却依然没有退烧。我被排山倒海般的感冒推倒了,三天的输液都未能挽回丝毫。
“你冷吗?”校医院的小护士白白净净的,她扎完针,又替我盖好被子,依然不放心。
我点点头,嗓子痛得说不出话。
“有些学生感冒了,原本不是特别严重,但到了这里打一针,好像冻得感冒更厉害了似的。”小护士有些歉意。
我被她逗乐了,又不敢笑出声,这时右手一阵刺痛,想必天太冷了的原因。
小护士把空调打开了,又查看了我一圈,走了出去。
“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去吧?”我摸出手机,看到女友的留言,这才想起来和女友约好了今天一起吃午饭的。
“我感冒了,怕传染给你。我不去了。”我右手挂着针,用左手打字。
“我抵抗力强。我给你送饭去吧?我到哪找你?”女友迅速回复。
“不,真的不行。这次感冒来势汹汹,传染力太强。”我坚决不同意。
饶是如此,我心里依然感动不已。
“那你多喝水啊。我发现你平时喝水很少。”女友又嘱咐道。
看了女友的留言,我有些恍惚。
“你似乎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啊?”有一次,我俩在一起散步时,她问我。
我认真地想了好久,禁不住大笑起来。
她也跟着笑,并不问我为什么笑。
是啊,女友从不追问我不愿深入的话题,也并不在意我是否传染给她感冒,她只关心与关注我。是否,这是友谊能够持续这么多年的最主要的原因呢?我不确定。
对我来说,也许这是最主要的,对她,我反而不懂得什么是最主要的。
友谊,如同爱情,难道不是双方的吗?我们既然不懂得异性究竟是爱恋我们什么,同样,也不会懂得同性究竟喜欢我们什么。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的趋向于相信缘分。更多的相信:一个人,若是喜欢,就喜欢了,若是不喜欢,就无论如何也不喜欢。
【二十八】
小时候住在农村,每个村子里都有一个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是我家门里的一位爷爷,实际上我爸爸和赤脚医生是小时候的玩伴,一起玩耍,一起长大。我爸说他小时候常读书给赤脚医生听。赤脚医生最爱听《三侠五义》之类的书。我爸爸后来跑到很远的地方认识了我妈妈,把我妈妈娶回家。我妈妈又把最好的两个女友带过来,一个嫁给了赤脚医生,一个嫁给了我爸爸单位里的站长。我和站长的儿子又变成了中学同班同学。
现在的我回想起来,想必是远嫁之后的妈妈难解思乡之情,才把最好的两个女友也嫁到自己身边。
我喜欢村子里的赤脚医生,高大、英俊、博学、医术高。赤脚医生没有治不了的病,没有治不好的病。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只要到了赤脚医生那里,立刻觉得神清气爽了很多。赤脚医生会耐心的听我妈妈诉说完我的病情,再问我两句,就用一张纸片包住几粒药,让我带回吃,并嘱咐我:“你家的人吃这药最管用。不要空腹吃。只要空腹吃,准胃疼,你爷爷就这样,你爸也这样,你也这样。”
我常把带回家的药偷偷扔掉,当然第一顿药是必须吃的,那时候我妈妈定会目睹我吃下去,看我躺在床上才放心,以后的我就可以把药含在嘴里再偷偷吐掉。这一招往往灵验,不灵验的时候,病情严重了,妈妈再带我去赤脚医生那里打一针,准好。
可是,现在,连输三天液都不能让我病情好转,我想起来校医院的院长了。我一毕业参加工作他就坐在医院里,直到现在。
院长从眼镜后面抬头看我,我心里一愣。生病之后的我仿佛敏感了很多,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都像飓风扫过。
院长老了,头发更加卷曲有型。倘若有一台摄影机,定会拍下二三十年的时光变换之后,曾经那么俊美秀气的脸旁是如何一点一点变成了今天的睿智儒雅的。
院长让我去校外的医院验个血回来。学校里不具备验血的条件。院长看完验血的单子,说不要再输液了,吃点中成药吧。我一听就高兴,貌似原来的我生病大都是吃中成药的。
正开心间,女友打过电话来约我吃午饭去。院长一边低头开药一边问:“谁打电话呀?”
“我一毕业时,和我住一个宿舍的那个。我宿舍还有另外一个人,你们的郭大夫。”我笑答。
院长也笑了,暖意凝聚在他依然漂亮的嘴角。
是的,老舍友,老大夫,老房子,老的院子和街道。我喜欢古老。
【二十九】
在家吗?”晚饭过后,很晚了,我给他打电话。“在家。”他答。
“嗯,有空吗?”我有一些迟疑,从来没有这么晚给他打过电话。
很久没有见到他了,我和他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在忙,可是我也知道,生活并不是像课本上说得那样:真正的友谊淡如水,你只要叫他,他随时都在。我并不相信这一套理论,我相信友谊和爱情一样需要经营和维护。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将这份深沉的爱埋在心里,在心里默默地爱了很多年,平时不轻易表露这份爱意,即使有机会表达爱意,也要为了庄重起见能不表达则不表达,那么纵然这份爱意可以超越生死,可是生死只是一闪念,在临死之前面对爱人的深刻表白终于可以含笑九泉的理论是如此的荒谬和可笑。
我不信。
“有空。”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心里一暖。
“是不是有点晚了?”我又追问了一句。
“晚吗?”他笑问。
“不晚。”我笑了,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那你来接我。”我挂了电话。
我来此地出差,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倘若我不约他,他并不知道我来。那么,就会像无数次的曾经那样又擦肩而过了。是否,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累积下来,会成为永久地错过?我开始变得不甘心起来。
金钱丢了,我们可以努力挣回来。而友谊,是不可复制的珍品,丢了,便无从捡起来。尤其是三十年的友谊,我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选择珍惜,出生理工科的我清醒地认识到余生没有第二个三十多年。
街角有一家咖啡厅,咖啡厅外面看起来很简洁,不起眼的店面,想不到里面空间很大,人数众多,简直可以用人声鼎沸莱形容。有五六个或三两个年轻人凑成一堆,也有几个中年人一起聊天,也有情侣在恩爱,竟然也有一个中年女子对着电脑和一堆图纸在低头忙碌。我特意多看了那中年女子一眼。
他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坐在对面。他对着菜单在看,我犹豫了一下,放弃了和他抢着付钱的想法。他不会同意我来结账的,我不想多费很多精力去跟他争来争去。
我们漫无目的地谈论工作,上司,同事,家庭和孩子,对升迁的犹疑和坦然。他偶然会插一两句话,我会深深记在心里。
“一个人在社会上,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做事。”
“一个人,最终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们就像常在一起聊的老友那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一切都是那样的顺畅,看来真正的朋友不会因为时间的久远而生疏。
杯子里的咖啡很漂亮,像一棵树的叶子。我并不喜欢喝咖啡,然而却爱闻咖啡的香味。
咖啡厅里人很多,很奇怪明天就是周一,怎么会在周末依然聚集了这么多人?难道他们明天不上班吗?我又看了看正在聊天的他和我,也笑了,别人也会这么想我们的吧。
认识他,三十多年。认识的原因很偶然,朋友的朋友。少年时的友谊就是如此的简单,朋友是好的,朋友的朋友也一定是好的。朋友是值得信赖的,朋友的朋友也一定是值得信赖的,于是,友谊就维持到了现在。
人是复杂的动物。一个人不仅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尊重,同样需要朋友的理解和尊重。一个人不仅需要稳定的家庭,也需要稳定的友谊。老友,让我们体会到安然与永恒,体会到灵魂安放之处的温暖。
他只是在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我们彼此也知道,无论从事业还是家庭,都不能帮助对方什么,可是,也许,我们并不需要对方帮助什么。很多时候,当一个人问另一个人:“你在吗?”答:“我在,一直在。”只要这个答案而已。
一杯咖啡喝下去,一壶茶水喝下去,咖啡厅的人渐渐变少,我们相视一笑,站起来:“回去吧。多谢。”
等他的车消失在街头不见,等我回到住处,已是夜里很晚。
【三十】
在写了那么多的老友记之后,我才意识到我没有写爱情。
友情和爱情的区别在哪里?友情限于同性,爱情限于异性的说法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成立了。我不支持同性恋,但也不反对,更不能否认同性恋的存在。
既然古人发明了友情和爱情两个词,我也相信友情终究不该和爱情混为一谈。
友情,分开时间久了,不会痛苦,但分离久了的恋人会有痛苦。新朋友说。
我曾经一度赞成新朋友的话,不能不承认这是爱情与友情的显著区别。
然而,我想也许会有别的答案。
当我们对一个人一见钟情,而对方并不知道。假如我们把这份爱永远地埋在心里,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说出来,那么,这份一见钟情算不算爱情?可是,我们能够想象一份永远埋在心里,对方永远不知,从不回应的友情吗?
不能。
三国里面刘关张的桃源三结义才是友谊的典型代表,倘若关羽没有千里护嫂坐怀不乱,倘若没有刘备为给关羽报仇兵败白帝城,倘若没有张飞为关羽报仇心切被杀,哪里会有桃园三结义的千古绝唱?
人人都渴望友谊,可是真正能够做到刘关张三结义的人又有几个?且不说友谊的另一方是否做到,单说自己本身,又有几人能做到刘关张中的一个?
友谊,必然是相互的。而爱情,则可以成为单向。
【三十一】
友谊有一种美,令人心情激荡。不同的友谊有不同的美,不同的友人有不同的美,我喜欢各种各样的朋友,各种各样的友谊。
友谊是精神美的一种,如同忠诚、信任一样,精神的美给我们带来愉悦感。
最近因为迷上英格丽·褒曼的美貌而开始看1974年版的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整个影片快演完了我都觉得索然无味,不得不停下好多次之后再强迫自己捡起来继续看。我实在看不出《东方快车谋杀案》何以成为世界名片,然而名片终究应该有成为名片的原因吧,坚信众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咬着牙看到了最后。当我看到十二位受害者的仆人或亲友举行仪式般的集体复仇的镜头时,我被深深震撼了。这才是贯穿整个影片始终的美的主线,精神的美,友情的美,忠诚的美。
原来,西方文化中,也如此崇尚忠诚的友情美这种精神上的美。也许,这就是那个美如天人的英格丽褒曼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用那么不美的形象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原因吧。
美,终究是人人向往而追求的东西,除了让世人目眩神迷的爱情美,便是友情美了。
我从不否认外在的美,不想为了显得自己高尚而纯洁只承认精神的美。
比如,我喜欢谈论美人,喜欢看美人,从小到大。
第一次因为爱美被美人训斥,是在高中。那一次陪同桌去县城医院,我被年轻女医生的美震倒,不由得呆看起来,忘了眨眼睛。女医生被我盯看的太久,脸有愠色:“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我大囧,脱口而出:“你长得真好看。”女医生脸色一红:“那也不能这样看啊。”从此后,我学会了收敛自己。
第二次追看美人,是前几年在济南街头的十字路口。一个高高挑挑的年轻女子从左侧马路昂首阔步而来。我立刻呆住,不由自主跟在她身后走了很远,最终因为要着急参加一个会议,让我不得不放弃追踪美人而返回自己的路线。
第三次被美人迷倒是前些日子参加同学聚会。男同学的夫人如此美丽让我呆了又呆,对男同学有如此美人相伴竟然心生嫉妒。整个晚宴上,我目光的二分之一在研究她的美,那的确是全方位的美,没有丝毫缺陷。
平日里,我也常追看美人,只是没有以上三次让我痴迷那么深,行为没有那么过分。
女子的美,犹如花,花儿千百种,女子的美便千百种,不可替代,不可比较,各有各的美。
世上有花,又有美人,是大自然的杰作。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懂得欣赏美,创造美,保持美,无论是外在美还是精神美。
愿人人懂得美,尊重美。
【三十二】
老友,一定很老吗?老友,一定是交往很久了吗?
那当然不是。否则,哪里会有一见如故和一见钟情的说法?又怎会有贾宝玉初见林妹妹的傻话:“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给你寄点酒,假期喝?”老友打过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超市里买年货。
我笑了,不好意思地推脱道:“上次你给我寄的酒,我还没有给你钱,已经不好意思了,哪能再让你寄酒过来?”
“别这么客气。上次不过才两瓶酒吗?哪里够你喝,再多寄一些?”老友又问。
“不用了。两瓶够了。”我边打电话边挑选过年用的糖块。春节怎能没有花花绿绿的糖呢?
我最爱吃海南椰子糖,然而大白兔奶糖是经典,红色的大虾酥似乎是过年必备,棒棒糖显得萌,阿尔比斯糖包装漂亮,我家孩子最爱吃费列罗巧克力。
“给个地址吧?假期你在哪里,怎么接收比较方便?大部分快递都停运了,可能要春节后了。”老友又问。
“我有可能回老家,还要看孩子的安排。不一定呢。我喝不了那么多酒的。你一年辛苦了,在公司年会上第一次见你,看你在招待那么多客人,我觉得你很不容易,很能干。”我说。
“是啊,很累的。”老友突然变得感慨,仿佛要一吐为快似的:“公司里小事情很多,都需要有人去想着这些事。”
“有个事,我想给你说。”我还是决定把憋了好久的话说出来。这时候服务员已经帮我包装好了糖。我又去超市的干果那边,春节也必须有瓜子花生什么的。据说,日本人就不理解中国人何以能对着一大堆瓜子嗑那么久又能边嗑边聊那么久的天?
我边走边说:“一个人的业务好,善良,不代表内心稳定和淡定。即使做到全国顶级专家水平,也不一定能做到淡定。我虽然业务不好,没本事,但这是我的感觉。我一直想提醒你这一点,又怕你不开心。”
“嗯,也只有你这种老朋友才会跟我说这些。我也是这么想的。非常感谢你,希望你多说这种话。给你寄一箱酒?”老友的话让我如释重负,感谢老友没有介意我不自量力的建言和指手划脚。
“我喝不了一箱酒。”我说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称量瓜子的服务员小姑娘,发现小姑娘正圆睁秀美的双目吃惊地看着我。
“那就节后再说,现在快递应该不送了,尤其是酒。就按上次的地址吧。”老友又接着说。
我又看了一眼超市的小姑娘,没敢把喝酒的话茬继续聊下去,毕竟我是一名堂堂的大学老师,还是一个女的,我还想维护一个贤良知性的公众形象。而且,事实上,我真的不爱喝酒也不喝酒,然而,不喝酒不意味着我对酒不好奇。我家的博古架上陈列的是各种空酒瓶。我莫名其妙地喜欢收集空酒瓶,喜欢各种酒瓶的精美,甚至觉得空酒瓶比商店里卖的花瓶好看多了。可是,这种庸俗又没品味的爱好能公之于众吗?
所以,我没有反驳老友的话。没有反驳等于默认吗?我不知道。不知道老友会如何想。既然是老友,她应该能够理解我,以一个中国女人的善解人意和留学日本多年的女性温柔来理解我,虽然我们才见过几次面而已。
以上最后一句是倒装句。微信朋友圈里说山东人爱用倒装句,我也不例外。老友从不用倒装句,她不是山东人,这并不影响我和她的交情。
【三十三】
参加同一个聚会,每个人留下的印象不一样。共同经历一件事,每个人的体会不一样。大家都在读同一本书,每个人得到的启示也不一样。同样的招宝山大桥的修建,即使亲自参与的人,写出来的版本也是不一样的。
两个人的友谊,即使一生的友谊,两个人对友谊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两个人相恋,即使相拥,即使都是痴恋,每个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历史事件、书本、爱情、友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每个人都独特的成长的经历,每个人遇到的人不可复制,每个人的遗传基因不可复制,每个人的情感不可复制,每个人的理想不可复制。成功不可复制,失败不可复制,情感不可复制。世界因此而精彩,世界因此而悲哀。
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是不可复制的友谊的典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更多的是普通人的友谊,也有一些单方向的不对等的友谊,然而真正的友谊在面临不对等的友谊的时候,一定是选择原谅、放下和祝福。
只有短短二百年历史的年轻的美国,用年轻人的直爽的性格,直来直去的毫无世故的,回避了古老国家的拐弯抹角,用美国人特有的简单与直接,在1984年拍摄了影片《美国往事》,又名《四海兄弟》和《义薄云天》,也诠释了什么是友谊。电影英文原名《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 》。
看影片《美国往事》,是因为我喜欢演员罗伯特.德罗尼,喜欢他的演技。那是真正的老戏骨,明知他是在演戏,然而我依然着迷、痴迷、赞叹,为他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发言、每一个发音的语气,每一个细微的表情、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态。将所有的这一切演绎到极致、无可比拟、无以复加,逼真到比主人公还要真实、生动、可看,这便是老戏骨的魅力,也是中国那些票友在剧场里对那些烂熟于心的自己都可以重来一遍的戏剧百看不厌的原因,比如《四郎探母》、《苏三起解》、《花木兰》......那么多人看过、听过、演绎过,然而名角登台亮相,一开口,台下观众无不疯狂、赞叹、掌声雷动、痴迷。这个迷恋戏剧和电影的道理,一模一样、毫无二致,从古代到今天,从美国到中国,从老到少,从男到女,从未变过。这一点,说明人性也有相同的成分。
我喜欢美国演员罗伯特.德罗尼。喜欢一个人,会喜欢他的一切,喜欢他的历史,他的过去,他的现在,他结交的人,会爱屋及乌。喜欢罗伯特.德罗尼,就会搜集来他所有的影片来看,这就是我与《美国往事》相遇的由来。
喜欢一个人,会反复跟他见面,跟他聊天,跟他吃饭,跟他在一起。反反复复地重复地做,毫无意义,却从不厌倦,恋人之间的情话,无非都是毫无意义的重复的话,三个字可以一言而蔽之,也可以说高度概括,无非是“我爱你“而已,然而恋人之间百说不厌,变着花样说,换着词语说,花样变化多端,词语无穷无尽,古今中外,五千年的人类的历史经过,从未停止过花样翻新,从旧版变成新版,从英语变成汉语,还是“我爱你”三个字而已。
解释这些,只是为了解释《美国往事》,我看了很多遍,无数遍,很多年,无数年。影片故事内容简单,一群街头的小混混逐渐成长为黑帮,有人死去,有人活下来,有人洗黑转白之后成为美国部长,有人变成普通的酒店老板,有人沉沦在美国街头的中国大烟馆。影片的主题还是一个关于友谊的主题吧,虽然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读一本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然而影片的主题还是一场关于友谊的故事,我的理解。
寒假里卧病在床,无聊至极,重看《美国往事》,让我吃惊的是导演尽情渲染了这帮黑帮兄弟的恩恩怨怨之后,在黑帮老二麦克斯袒露完是为了荣华富贵杀掉了曾经的黑帮兄弟之后,黑帮老大罗伯特.德罗尼对背叛了他的黑帮老二麦克斯说的那段话:“部长先生,关于那段故事,我也有一个不同的版本,比你的简单。多年前,我也有一个老朋友,为了救他,我揭发了他。但他正希望如此。他的下场很糟,我也一样。”
最后,罗伯特.德罗尼对身陷丑闻的麦克斯又平静地表达了自己的祝福:“我希望这场调查毫无结果,看着你一辈子的心血付诸流水,真是可惜。”
当双向的、投入了毕生心血的友谊突然变成了单方向的时候,下场能不糟吗?岂止输家下场糟糕,赢家就真的赢了吗?
我有一个年轻的看起来傻乎乎的学生说的对:“失恋的时候,没有赢家”。我今天才明白罗伯特.德罗尼的话,当友谊变成单方向的时候,我们的下场都很糟。
这一次的观看影片《美国往事》,是在无数次观看之后。这一次,我不仅敬佩导演对这一场不对等的单方向的友情的处理,也崇拜罗伯特.德罗尼将这一段突然发现的一生的荒谬那种无奈心碎之后的冷静演绎得淋漓尽致。
是啊,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是友谊的经典,一生都活得有意义。
然而,友谊最大的特点在于友谊是双向的、互动的,这是毫无疑问的、绝对的,无论从古代到今天,从美国到中国,从老年人到少年,从男人到女人都不能否认的。友谊不只是双向和互动吧,极致的友谊也无视生死吧,不仅美国的友谊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中国的友谊也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两肋插刀自然死路一条)。这一些暂且不论,友谊的双向和互动放之四海而皆真理。
由此看来,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是何等悲壮又何等幸福啊。这是幸福的友谊。
这一次在寒假里观看影片,我不得不佩服年轻的美国这个国家有着伟大的导演和没有辜负我的崇拜之情的老戏骨罗伯特.德罗尼。罗伯特.德罗尼将单方向的不对等的友谊幻灭之后的心碎、绝望之后的平静演绎到了最好,没有更好:关于那段故事,我也有一个版本,比你的简单.....
于是,无数次无数年的观看影片《美国往事》之后,看到影片的最后,我的心酸以至于压抑掉了眼泪。
【三十四】
有一些老友,也许是因为太熟悉,也许因为太了解,也许因为太多的心灵相通,却,往往,没有多少话可说。
我原本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似乎见了谁都兴奋,都叽叽喳喳,都没完没了,都仰天大笑,但,却有一个人,我却话少,说得很少。
总有一些人,曾经约了仗剑走天涯,总有一些人,曾经约了在很老很老的花树下喝茶,总有一些人,会觉得会一直陪你到老,总有一些人,你从来不会怀疑会离去,如同空气不会离开你,水不会离开你,于是你也不必说出来,只在心里这么想,而且,你也坚信,对方也是这样想的,也无需多问。
那个人,就住在你的心里,一见面就住进去,住到了灵魂里,成为了一体,以至于分不清,你是你,对方是对方。
老友的双眸如一汪水,不理解世上会有这么一双深情如水的双眸。有时,它是含笑的,有时,它是沉思的,有时它是忧郁的,那样看主人在诉说什么。更多的时候,我看不出那双眸里有什么,因为它的主人在沉默。于是,我也不说话,也不回应,我只看着别处,看着远方的黛青色的山影,看着脚下清清的溪水,看着夕阳的余晖一点点暗淡下去,看着老友的发梢变得没有光晕围绕。
俩个十几岁的少年,就这样,常常坐在学校旁边的小溪边,直到天色渐暗,不得已各自回了家。
那时的老友,一点也不老,那时的我,一点也不老。那时的我们,有太多的不同,现在的我们,依然也不同。
我是一个喜欢声色犬马的人,至少,我喜欢当下的流行,喜欢电影,喜欢欢闹,喜欢聚众,喜欢行走如风,而老友,却是慵懒的,倦倦的,安静的,我总是在老友的如水的双眸里,不自觉地安静下来。
“咱们看电影去吧,今晚有电影,大家都去,可好看了。”我兴奋的说。
“我不看电影。我更喜欢看文字。电影没有意思,文字才有意境。”老友淡淡地说。
那时的我,并不理解,文字何以就会更加有意思,我总觉得有声有色的电影是有意思的,电影院里的人声鼎沸是有意思的,小伙伴们在路上急匆匆兴奋的行走是有意思的,一同挤来挤去也是充满了无比的乐趣和兴奋的。
然而,老友说文字更有意思,那一定就是文字更有意思了。我从来不怀疑老友的话。
是的,老友一直觉得文字很有意思,给我讲很多读过的书,各种小说,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情节,对这些人物情节的感想,我只是听,觉得每一句话都是对的,我从来不发表意见,我没法发表意见,我没有读过那些书。老友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印象中,都是我俩坐在小溪边,都是傍晚,都是落日的余晖照在发梢上,我看着余晖的亮光一点点暗下去。
老友不仅给我讲小说,还讲自己的故事。那些故事,都像传奇,都像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的故事。我不知道那些故事是如何发生的,也不知将来如何结束还是如何发展,我只是听着,很仔细的听着。
我没有故事。在老友的眼里,我又简单,又直接,然而,又狂热。老友说我狂热。我自己不觉得自己狂热。多年后的事实证明,我的确是一个狂热的人,至少后来的我狂热的迷恋上了看小说,有时一定要看不同国家的作者写的小说,有时一定要持续看同一个作者写的小说,有时一定要看同一个小说的不同版本,有时又一定要看同一本小说的不同读后感,有时反复看同一本小说。这,就是狂热了吧。
老友总是能看出我在想什么,总是能看懂另一个我自己,我总是承认的,只是在心里承认,很少说出来。
相处持续了很多很多年,也分开了很多很多年,也仿佛从未分开过。总有一天,等我们相见的时候,我相信也一定还是话很少,我相信老友一定还是会懂得不在一起的时间里我经历了什么,另一个我是什么。老友也一定还是会有很多很多的故事,我所不知道的,想也想不到的故事,然而一旦说出来,我知道那就是老友的故事。
【三十五】
忙完工地上的事情,准备回家,往车站赶,有个电话打进来,我一边接电话一边和车外的人挥手告别。
“你忙吗?”她在电话那边问。
“不忙。”
“在工地?”
“不在,正往回走。”
“我看你一直到处跑,拍些风景,写一些诗词。我正在看你的诗词,看了一下午,刚看完。”她笑了。
“哦。我哪里会写,无聊时胡乱写罢了。”
“不像你写的。嗯,写出来也不意外。”她停顿了一下,很温柔地说。
“太婉约是吗?”我也笑了,也许因为疲劳吧,我没有像往日一样大笑。我的话说得很慢,声音又小。“以后,不想这么婉约了,改成豪放派。”
“我最近也在看古诗词,桌子上放了一本,有空就看看。”
车窗外的景色变得遥远起来,我想象着她伏案读书的样子。她读书的时候,一定是专心的,安静的。
她是安静的。似乎,只有我,才知道她的心里住着一个安静的女孩吧。
少女时代的她像个少年,走路快、说话快,脾气大。她从不说女孩儿们的话题,除了学习,她似乎不说别的。如果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她占了下风,会扭身摔门而出,急匆匆气冲冲,把我晾在那里,全然不顾大庭广众之下的我是否尴尬,等她再折回时,又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继续跟我讨论问题。
她不像个女孩儿,没有人觉得她像女孩儿吧,连头发都是短的,极短极短的那种。
她的体育也好,身体也好,跟柔弱不沾边。
我竟然不觉得她和哪个女孩好过,她总是独来独往。一个女孩儿,没有一个俯首低语同进同出的女伴,不像个女孩儿吧。她和我的来往,也仅限于讨论问题,激烈处,摔门而去,再若无其事的回来。
她不像个女孩,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男孩子。多年后,我才知道她能喝一斤多白酒而面不改色,我无数次想象她在酒桌上叱咤风云的样子,也无数次想象,当她看不惯她的单位领导时摔门而去的样子。
然而,那都不是真实的她。在她的心里,住着一个极温柔极温柔的女孩儿。
那是一个下午放学后的傍晚吧。我和她一起爬到县城东面的一座山上去,俩人坐在山石上往远处看。
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说她经常一个人来这里,经常这样坐在这块山石上往远处看,她不停的说着话,说了很多很多。
不管是同性或异性,俩人不能单独身处旷野里吧,俩个人不能一直聊天,尤其不能无所事事地在傍晚聊天,这是我多年后总结出的结论。
暮色中,她说她喜欢一个男孩。她说出了她的困惑、忧虑和烦恼。这是她的秘密。
我不能帮助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不认识那个男孩,不知道他长得什么样,是否优秀,所以,我只是听着,不能给出她丝毫建议。
说句老实话,我对她喜欢这个男孩的事,没有在意。我总感觉到那只不过是她一时的迷惑而已。
我吃惊的只是她会告诉我她喜欢一个男孩,她一定当我是她的朋友了吧。
多年后的事实证明,她一直当我是她的朋友,一直毫无戒心的对待我,诉说着她生活的点点滴滴,还有那些从来不会跟别人说的秘密心事。
什么是朋友呢?患难与共是朋友,志同道合是朋友,共同守住一个秘密,也是朋友。少年时期的朋友,往往是因为共同守住一个秘密而产生的。而作为一个少年时代的女孩儿,再没有比喜欢一个男孩是更大的秘密了。
我俩的友谊,就这样在守住秘密中维持了几十年。
当她告诉我她也在看古诗词的时候,我想像着她伏案读书的样子,也想起来在那一个傍晚的暮色中,我俩一起坐在山石上远眺县城的样子。
只有我知道,她一个男孩儿模样的心里住着一个极温柔的女孩儿。
因为真实的她,喜欢另一个男孩,每当提起那个男孩时她的眼睛里会极速闪过一丝温柔和羞涩。不管她如何告诉我喜欢别人,不管她如何的困惑与痛苦,不管她走走停停了多少次,我都断定她喜欢那个男孩,喜欢到从来不会告诉我,也许,她永远都不会告诉我的。
我推测,她认为,少年的我,也喜欢那个男孩。
【三十六】
大学同学微信群里有人留言,说他到了1号同学所在的省会,但联系不上1号同学了,问是否是1号同学的联系电话变了。
我们班的同学有个习惯,每到一处,必呼叫本地的同学出面见一下,聚一聚。
有时见不到也是经常的,毕竟大家都在从事着一种四处为家的行业。
这个问题好办。我没当回事。我凑巧认识1号同学的院里的上司,于是我留言给他,那个上司说没变号,他联系过的,应该去施工现场做设计代表了,可能工地上信号不流畅吧。
留言的同学依然说1号同学的电话打不通,我于是又落实,回复竟然是1号同学早已经住进了重症监护室!与此同时,留言的同学也在同学群里发布了相同的信息。
1号同学,那个班里最小的那个,那个憨乎乎的小胖子,生病了,昏迷了好久了。
哦!是这样啊。
我一下子跌坐在办公室的座位上。
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一路向前,一路狂奔,无暇回头,而一些人悄没声息地消失了,等我们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前行的路上,远远地落在了我们后面。
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匆匆向前?
我们究竟为了什么一路走来?
三十年前,仅仅只是因为上帝之手把我们写在了同一张花名册上,我们便坐进了同一间教室,有了同样的老师的教诲,一起度过了四年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大学毕业后的我们,回到了全国各地23个省市,奔赴了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岗位。
毕业后的时间,是国内交通大发展的时期,在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同的设计院、不同的交通学校,我们在做着同一件事:修桥。
修桥从国内修到了国外,只修得两鬓星星,谁曾想竟然有人无声无息地停止了同行的脚步。
那一夜,济南的天空仿佛格外的黑暗。
探访病号的同学把1号同学的病房照片发到了同学群里,那个曾经的胖乎乎憨乎乎的1号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
深夜里,我惊惧地几乎不忍直视。
探访的同学把班里的同学们的问候带到的时候,昏迷了几个月毫无知觉的同学眼角流出来了眼泪。
我想,与此同时流下眼泪的不仅仅只是1号同学,还有全班同学吧。
1号同学的妻一直不离不弃地伺候了好几个月了,没有怨言,没有犹豫,没有想到求助我们,起初甚至拒绝接受班里的同学心意,直到她似乎意识到她是那个被班里同学委托照看病号的人。
多么坚强又坚贞的妻啊。1号同学何其有幸得妻如此。我们班又何其有幸得到这样的同学妻啊。
班里的同学妻,我基本上都认识。班里同学两年一聚,每次聚会都要求带上爱人和孩子。从母校西安开始聚,聚到了新疆,聚到了北京、四川、广东、浙江、湖北、福建、甘肃,把孩子从幼儿园聚到了大学,把同学妻聚成了闺蜜。
唯有的1号同学的妻,那个自称忙绿的她,我从未谋面,想不到她竟然有一颗如此美丽的心灵,想必她也一定有着美丽的容颜吧。
我也竟然觉得这二十多年来,她一直都是在班里的,一直都是跟我们在一起的,如老友般。
暑假里,我决定去看她。
原来,有些老友,未必是曾经谋过面的。
【三十七】
夜里,有雨。
在有雨的漫长的夜里,懒得想象未来的模样,过去的影子却是会轻而易举地涌上前来。
人,总是要有记忆的,记忆中有甜蜜,也有不甜蜜......
是的,有甜蜜也有不甜蜜。用到的第一个词,竟然是关于人际关系的,而且是关于亲密的人际关系,在亲密之中,最关心的又是:是否甜蜜。
每个人关注的东西都不一样。很多人最关注的是亲密关系的好坏,所有的亲密关系都可以笼统归为朋友。
人不如旧衣不如新,这是古人的话。古人的话,多半是有道理的。
老友,是最珍贵的财富了。有老友,雨夜不再漫长。有老友,人生不再漫长。
窗外的雨滴滴答答落在窗台上,一滴一滴的声长。
风敲窗,雨敲窗,风风雨雨夜思量。相思柳丝长。
翻开陈粒的《性空山》,单曲循环了千万遍:
送君千里直至峻岭变平川
惜别伤离临请饮清酒三两三
一两祝你手边多银财
二两祝你方寸永不乱
半醒半醉日复日
无风无雨年复年
花枝还招酒一盏
祝你娇妻佳婿配良缘
半醒半醉日复日
无风无雨年复年
花枝还招酒一盏
祝你娇妻佳婿配良缘
风流子弟曾少年
多少老死江湖前
老我重来重石烂
杳无音信
我性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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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自古只有男子懂得隐忍和欺瞒,清晰而又分明的是一名躬身倒酒举杯告别的小女子形象,一名豪气冲天而又把满腔哀怨深深压在眉梢压底的小女子形象,而对面的少年反倒是形象模糊了。
想必,那少年,胸怀了凌云壮志,想必,那方寸不乱的少年的内心也有些许的犹疑而慌乱的吧,在很久很久以后的雨夜里,也会有些许的温柔翻起吧,会有心酸之余的后悔与不甘吧?然而,大漠黄沙,锦旗迎风展,难道不是应该匹配一幅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英雄气概吗,还有那君王生前身后的锦帽貂裘名。
又有谁能在少年时就想到老去的雨滴空阶前,即使想到,又能有第二个选择吗?
毕竟,小女子的海枯石烂仅仅是文学。
小女子又倒了第二杯酒,第三杯。那一夜,应该没有雨。所有的辞别,都不会是在雨夜,那一定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未来的路如此清楚明了地呈现在面前,所有的风横雨狂墨云翻,也只不过是小女子对阻拦少年前行的幻想,真实发生的最多不过是千杯万盏醉愁颜。
因为,在雨夜,人都变得不现实起来。
唯有在风风云云的变换之后,老夫白发苍苍之后,那一点点的红颜才会柔媚的难以释怀吧。
偏偏,聪明的小女子陈粒也一眼就看清楚了桂花开处,点点金,片片秋,急马千里觅封侯。
是否,所有的友谊,都缘于懂得?
是否,所有的友谊,也止步于懂得?
于是,小女子明朝辞君千万里,心里暗暗自私地期望对面的少年他乡应觉月光寒,而自己的路何尝不是只有一条,性空山。
当夜色越来越深的时候,并没有觉得雨声要停歇的样子。
一点点,一滴滴,点点滴滴雨夜里,欢期有尽时。
而友谊,必将地老天荒。
(三十八)
早上在学校土木楼道里遇到小温,我匆匆,她也匆匆。
她短发,深蓝的T恤和黑色的小短裙,一身女学生装,乌亮的眼睛还是那么乌亮,青春年少的样子。
“你不要走,你今天很漂亮,我要给你拍照。”我边走边回头对她喊。
“你的手机怎么样?华为的?这两天给我们拍照行吗?我们正等着要照片呢。”她停下脚步问我。
她啥意思?我一愣,看了看我的手机,想起来贸易战,惭愧地讷讷道:“我的手机是苹果的。再说,我下午就到外地履约去了。”
她不理我,早已扭头绝尘而去。
明天是公路检测中心资质复审的日子,我知道他们今天特别忙,就连一贯不急不忙的我家先生今天早上都威胁我:“你还下不下楼?我开车走了啊,我先去实验室了啊?”
吓得我赶紧穿鞋下楼,否则我就要自己走到学校了。天那么热。
等我办完事,举着手机到处找小温,我决心今天上午啥也不干,一定要给她拍上这张照片。二十七年了,在我来学校报到的第一天在办公室见她,她就是这样一副清纯甜美的样子,那时她还是教学秘书。今日复见当年的美好,岂能错过。
她果然还在忙碌着,在打印材料。我举起手机啪啪拍了几张。我喜欢拍摄她专注于工作的样子。我喜欢拍摄所有人专注工作的样子,总觉得一个人最美的神态莫过于专注的神态。我观察过很多人专注工作时,工地上的工人,实习的学生,讨论问题的技术员,那种专注仿佛超脱了世俗、跨越了时空,成为了永恒的一种东西。而摄影时的摆拍,大都缺乏这种专注的魅力。
拍完她,我到处找朱老师。我和他一起从长安大学毕业,去西安报到的第一天,刚下火车,就遇到了朱老师,距今已经三十年。那时的我们谁也想不到以后会成为终生的同事。
也许我头发长,见识短小,在我认知中,朱老师是我见过的最像老师的老师。老师,就应该像他那个样子吧。我常这样想。
二楼没有朱老师,一楼也没有,但已经有一个人在院长的带领下参观实验室了。也许是明天的专家吧,南方口音,我不认识。
“你看到朱峰了吗?”我问。
“没有。”院长答。
我跟在他们后面转了几个实验室,觉得无聊,继续往二楼C座去找朱老师了。
二楼的办公室里挤满了人。能让老师们这么大面积紧张的,只怕唯有检测资质复审了吧。二十五年,这帮人也曾忙过一次,那时申办的监理公司的资质。时间很久了。
小温老师坐在办公桌前指着资料正对着一个学生说着什么,那个学生毕恭毕敬。
任何一名老师,再温柔再娇小,面对学生的时候,貌似都有一股指挥若定的将军气场。
每一个老师,都是一名管理者。
此时的小温老师,比刚才打印资料的她还要好看,更能体现她的柔中带刚的气质,我抓拍下来,一同映入镜头还有据说变瘦了的杨老师,头发据说变少了的张老师,还有笑容从来没有这么灿烂过的实验室主任。
这都是照片传到网上以后的老毕业生的评论。
这一些人里面没有贺老师。贺老师的办公室在一楼。
贺老师果然在,果然忙。果然一如既往地亲自动手做。
“不要拍我了吧,我都老了。”贺老师一笑。
贺老师的确是没有退休老师中年龄最长的一个了。贺老师以工作态度认真闻名于全学院,老实验室主任了。
不知是做实验的职业生涯造就了贺老师的严谨认真,还是贺老师原本性格就如此,我搞不懂。
我不管,我喜欢老教师。
我喜欢老教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喜欢那种亲切,和踏踏实实做事情的样子。
尹老师也不知忙什么去了。尹老师也比我大。我毕业的时候,他就在实验室里,很久很久了的感觉,事实上,我最近几年才知道尹老师只比我大一岁。
在楼道里窜来窜去的我遇到了孙老师。
“你是领导视察工作的吗?”百忙之中她对我笑了一笑。
“纯属爱好和娱乐。”我笑答。
孙老师女儿的钢琴老师和我儿子的钢琴老师是同一个人。看来我们都有一颗向往音乐的心,也都有一份与钢筋混凝土沥青打交道的职业。
“我在找尹老师。”我对孙老师说。
“是不是在他自己的办公室啊。”
二楼B座的测量仪器屋里没有尹老师,但尹老师手里拿着两个玻璃量杯从隔壁走了出来,边走还和一个我不太认识的新职工说着什么防火急救之类的物品放在哪里的话题。
我跟在尹老师往外走。他去哪我去哪。我此时的任务就是跟着看他去干什么。尹老师手里拿着两个大量杯在前面走着,一路沉思,不说话,我没有胆敢像平时那样叽叽喳喳地跟他说话,我一语不发地跟在后面。
尹老师又回到C座,对着试验台上的一堆仪器继续思考。
可能明天专家来时有他的实验演示吧。我终于聪明了一回,不费力气就拍到了他对着仪器设备专注沉思的样子,我很开心,这也是他一贯的表情。
我还是要找到朱老师。没有朱老师,今天上午的照片就不完满。我给朱老师打电话,我看手机上的这个时间即使是监考,也是两场监考之间的空档。
“你在哪呢?”我在电话里问。
“我在办公室呢。我说去实验室,到现在都没来得及去呢,忙呢。”他火急火燎地笑答。
他就是这个样子,很着急,即便是很恼火,声音永远不大,说话语速不会提高,一点也不像我。
朱老师的办公室里不仅有他,还有东南大学毕业的吴老师,以及重庆交通大学毕业的杨老师
仨个老帅哥依然帅啊,竟然都有好莱坞老男人的明星范。
那就同框吧,照片拍完了发到学院群里去。我为自己的杰作感到自豪,乐得哈哈大笑。
每当拍到一张令我满意的照片,我的内心总是充满了自豪,成就感爆表。
有人说,一个人最自豪的事情往往是他最不擅长的领域。比如,一名桥梁专家突然写了首诗,一名科学家给政府提了一个有关民生的建议,一名模特做了顿饭。
就差张老师了,原山东建材学院的毕业,现在叫济南大学了。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些学校改名的时候偏偏去掉了专业特色。这一想法刚一产生,我就想捂住自己的嘴巴,似乎对自己的母校也大不敬。
我刚出现在张老师门口,她就眼疾嘴快地笑着对我说:“我看到你发到群里的照片,正准备换工作服呢。”
我一看,果然她手里抱着那件深蓝色的小温朱老师他们穿的工作服,站在椅子后面,的确要换服装的样子。
“领导啊,你换不换都行。行耐也还没换呢,你俩再合张影,我的摄影任务算完成。”我笑着劝她。
“好的。等我一会儿,我先去汇报一下工作,再看一下复审专家们的日程安排在跟你走。你先帮我拿上手机。”说着,她出了门,把衣服送到我怀里。
我接过张老师的工作服,站在门口等着。她女儿的钢琴老师,也跟我儿子的是同一个,是她觉得钢琴老师好,推荐给我的,还有孩子的各种辅导班老师。
眼见张老师从院长办公室出来,急匆匆去了秘书办公室办公室,路过我时还不忘打趣道:“拍照重要,工作更重要。”
谁曾想张老师安排完秘书,又去了实验室主任办公室安排了半天,我一路跟着,干脆放弃了她到桥梁结构实验室的计划,拍了一张她安排工作的照片。
是啊,这才是张老师的工作照。她也认可。
桥梁结构实验室里都在专心致志地调仪器呢。
是不是拍照也是打扰啊。我赶紧拍照走人,看到手机里卢老师一心一意盯着手里回弹仪的样子,我满意地笑了。
一路拍下来,传到群里,叮嘱同志们要珍藏,宣告我的任务完成。
还差董老师和郑老师。
人生,哪有时时刻刻都完满呢?
下午,我去施工工地履约。
交通学院,是一个二本院校,双师型学校。我们学校的老师,大都是除了教师证外,还别的监理工程师、检测工程师之类的别的证件,也的确一直除了教学工作就是实践工作,这也使同事们有很多并肩工作的很多机会。
友谊,需要共同的生活和工作经历吧。
老同事,如同老哥们,如同老友。

【三十九】
“叛徒回来了!”他走进办公室的一霎那,我不自觉地站起来迎向他,脱口而出。
“老同学好。”他向前紧走两步,握着我的手,身子微微前倾,恭恭敬敬又激动不已的样子,果然是日本人了。
“还不错,还知道回来报效祖国。”我哈哈大笑。
他脸色一红:“回国两个月了,第一次有人叫我叛徒,真是太亲切了。到底是老同学啊。”
他有些局促地给我端茶倒水。我也才意识到,是我要拜访他,是我在他的办公室里。
“在日本潜伏了那么多年,学会了啥本事?展示一下呗。”我笑问。
“来,来,我带你到我们的办公室。”他在前面引路,带我来到硕大的办公室里。办公室中央有一个一面墙一样的显示屏,显示屏里是三维图纸。
““这是我的Bim系统。这个显示屏联结所有工作人员的电脑,汇总所有人的图纸。”他介绍道。
“日本的Bim吗?”我问。
“是的。原版的。这是我们将要修建的钢结构厂房,自己设计、自己制作。”他指着屏幕上的图纸。
办公室里有十几个年轻人安安静静地各守一个角落在对着小电脑绘图,果然大屏幕是个汇总。
“看来有必要出国潜伏,也有必要把你弄回国啊。”我转向他:“要是我这种人,出国也就罢了,有我不多,无我不少,哪里都不差我。但到了你这个层次就不行了,你如果滞留国外不回来,把一辈子的学识都奉献给日本的发展,那就是叛国了。可惜,你的名字不好了,想叛也叛不了啊。”我语重心长地教育他,我毕竟当了二十多年的老师,这点教育人的功夫还是有的。

【四十】
“有个问题把我难住了,据说只有日本和美国做得好,我这才突然想起你来。你懂耐候钢吗?”我直奔主题。
“懂啊。我就干这个的啊。”他轻松地说。
“真的吗?”我高兴坏了。虽然我早知道他是日本的钢结构博士,但没想到他懂耐候钢啊。
“那你懂耐候钢的检测吗?”我又问。
“懂啊。”他又答。
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的命好了。“给我份资料吧,我照着抄一抄。我实在是不懂耐候钢啊。规范上什么也没写。”
“你不懂是正常的,你又不搞材料。”他给了我一份资料。“重点检查一下焊丝,焊丝最重要。“他嘱咐道。
看着手里的材料,我的脑子本能地屏蔽起来,每当我看到难懂的文字时,我的智商主动关闭以避免损伤脑细胞。何况这纸上不仅仅是文字,大都是跟黑社会一样的符号,不过,纸上有两个字是我曾经见过的---“舞钢”。
“这个....”,我的口气一定像个受难者了,我强迫定了定神:“这个.....除了和常规钢桥的检测以外,我还需要做什么?”
“不需要做什么。先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是齐全的,然后你现场抽查一段就行了。”他说得轻松愉快,就像我回答学生1+1等于几一样。
“现场抽查,你这两天忙吗?你去抽查呗?”
“我忙啊。太简单了,凭你的水平,一学就会,我教你,我先把原理讲给您听,你听懂了就什么都简单了。”
好吧。一想到我咨询的那些国内顶级高手都说不熟悉耐候钢的检测,我不由感叹人生的荒谬,这事怎么就轮到我来学了呢?这不是郭靖学降龙十八掌吗?
“你知道耐候钢为什么叫耐候钢吗?它上面有一个腐蚀层,能保护里面的钢材。”他说。
“这个我懂。”我说。
“所以,你首先要检查它是耐候钢才行,要是这个保护层没有保护作用,钢材一直腐蚀下去,把钢材腐蚀没了,那叫什么耐候钢啊?”
“这个我也懂。”
“耐候钢的表面有一层小颗粒,就是那个腐蚀后的致密层,小颗粒间距小,很密,空气进不去,间距大,跟咱小时候看见的干涸的水田一样,缝隙老大老大了,空气畅通无阻,钢材就会一直腐蚀下去,那还叫什么耐候钢啊。”
“对呀,你说得太对了。我怎么没想到呢?”我惊喜地叫起来,心里茅塞顿开。
“你不是搞材料的嘛。”他也笑,又一次宽慰我的无知。“你听懂了?”
“当然听懂了。很简单的道理。”我频频点头。
“检测就更简单了。我一教你就会。”他说。
“我不可能会,我很笨的。”一想到那些仪器和符号,我的大脑又关机了。
“不会有我呢,拍照你总会吧?照片传给我,我给你把关。”
这行,这我会。
有同学就是好啊,尤其有个去日本卧底的同学。日本,日本,日本到底整天在忙活什么呢?
【四十一】
“当年,你为什么要出国?”我问他。
在他办公室的隔壁,有一家小小的饭店,却是古色古香的那种。饭店的墙壁和隔段是木结构的,上面有雕花图案,茶杯桌椅也有古朴风。日本虽然也是木结构盛行,然而中国的木结构和日本的木结构依然有不同。
我喜欢木结构,小店显得温馨。
“日本挣钱多啊,太多了。”他回答得直截了当。也许是做技术的原因,他身上总有些纯真的东西保留了下来。
“想家吗?”
“想啊。”
“有个问题我还想问你啊,”我诚恳地问他:“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中国人的一生,出生在中国,祖先在中国,可是一辈子服务于日本,服务于美国,即便他成为科学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中国的历史上,他是没名字的吧?”
他笑了。我也笑。
“就算在日本的历史上,有他的名字,可我总觉得这事怪怪的。除非他为整个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跟爱因斯坦一样,成为全人类的骄傲。”
“我爸整天催我回国,不回不行啊。你想吃什么呢?”
“面,来这里不吃面,回去会后悔的。我老家的面没这里好。我要吃油泼面。”
服务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穿着碎花布的对襟小褂。
“还记得我宿舍有个最漂亮的小姑娘吧,你们班的那个。”我问。
“记得,记得。我有她电话。”回忆起大学生活,他的脸上增添了一种光彩。
我忍不住想笑。“你们俩个班,我一直分不清哪个是冷班,哪个是热班?”
“什么冷班、热班?”他一愣。
我大惊。“你们不是冷班和热班吗?”
“没有冷班、热班啊?”他也吓了一跳。
“什么?什么?!在大学里,我们一直管你们叫冷班热班啊。你们的机械制图好难啊,每次画图,我宿舍的她们都画到半夜。那你们叫什么班?”
他想了想,“冷班热班是开玩笑的,热处理冷加工吧,我们专业不叫那个名字。”
我想起了我宿舍对面床铺上那个大眼睛娃娃脸美得惊人的小姑娘,是她郑重其事地向我们介绍了她的专业和她那些热班冷班的同学。这一欺骗就是四年,不,二十多年,我仿佛看到了她狡黠地笑。
“中国的钢结构越来越多了。我看网上的新闻,你是钢结构公司的经理,给你投资一个多亿,还披了一块地。”
“我们正在做厂房,很快就做完了,钢结构的加工流水线也是日本的。这些都很简单。”
“忙吗?”
“忙,订单太多了。”
“那就好。这年龄了,也该给中国干点活了。”不知为什么,一想起这茬我就想笑:“你的名字起得不好,命中注定逃不出去,说召回来就召回来了。”
 小饭店的服务员走进房间,端来了几个小凉菜,都是极清淡的。
我一向是不喜欢喝酒,他带了一瓶日本的清酒,好在他早已经日本化了,不怎么会说中国的劝酒词,我心里轻松了许多。他喝他的清酒,我喝我的茶。
年轻貌美的服务员退出房间。
我说出心中的疑问:“你叫张国学,学习是为了国家吧?李志国的名字就为了你起的吧?他是怎么把你弄回国的?你俩怎么认识的?”说着说着,我又笑了。有的人,就是会让我忍不住笑。他虽然是公司经理,但完全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样子,西装革履,领带系得整洁,带着眼镜,说话声音小,保持了自始至终的微笑,跟电视电影上的日本知识分子无异。
而我,身为女性,脚步迅速,声音洪亮,喜欢纵声大笑,全无老师的斯文。
俞敏洪也是老师,徐小平也是。俞敏洪创办了新东方,把徐小平和王强从美国弄回来,成为新东方的三驾马车,书写了三兄弟联手创业的故事。当年俞敏洪为了把徐小平和王强从美国弄回来用的办法是摆阔,在美国摆阔,大把花钱大碗吃肉,直到把去美国留学的同学们花晕为止。
李志国也是去日本花钱把他花晕了吗?
“我和李志国是老乡。刚毕业时时候,我俩都分配回东北了,在同一个学校当老师。”张国学说。
“你俩是老乡?你是东北人?你俩大学时认识?”我惊讶极了。
“是啊。世界好小啊。毕业几年后我就去日本学习去了,读完博士学位留在日本了。李志国工作几年后就自己出去干了。”
“你竟然做的是钢结构。要不是你做钢结构,我也不会千里迢迢来找你啊。”我再次感慨命运是个神奇的东西。
“我学机械制造,就是钢结构啊,我做桥梁,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什么桥梁我也做过,梁桥、拱桥....受力分析,弯矩图....我都会。”
他有些得意地笑,他得意的样子很可爱,孩童的笑容。
“哈哈,这么说,李志国,隧班,我,力班,你,机械,现在九九归一,都做桥梁了?早知道这样,大学时,你跟我们一起上合堂,所有的专业都合并算了。”我哈哈大笑:“喔,不行,你不能合并,你做钢结构,否则,我就想不起来找你。”
“怎么知道我回来了?”张国学问。
“网上有你的新闻啊。”
“你想要钢结构加工生产线啊?”他又问,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不想要。我学生想要。我说我不懂。学生说我懂。我说我真不懂。学生说老师总比学生懂。这不是开玩笑嘛。”一想起老师这个职业,我立刻愁云密布。
“当老师就是好啊。”他见我发愁,反倒更加开心。
“别,别提这个茬。你才是他老师,师伯,师叔,教会他是你的义务。当然,教会我耐候钢不是你的义务,我不想学习。”
【四十二】
四天前,犹如有神灵启示一般,我接连问了三个同学,问了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有鲁敏的联系方式吗?我没有。”
一会儿,孙云回复:我也没有。
第二天,徐光回复:没有。我问过李庭,他也说没有。
第三天,鲁军回复:没有,但我可以回老家问问他叔。
我知道鲁敏和鲁军的老家在同一个村子。
好吧。我一一回复。
他们三个的答案是意料之中的,三十年来从未变过。我也并未在意。
什么是哥们?哥们就是攻守同盟,共同保守同一个秘密,一致对外。我也理解他们。
在他们看来,我就是恶魔,随时可以吐出地狱之火将他们吞噬的恶魔,只要他们保守秘密,这个地狱之火就只能锁在我的胸腔里。
第四天,鲁军打过电话来,小心翼翼地开了口,迟迟疑疑地问:“你能接电话吗?”电话那端的声音,仿佛是有人举着鞭子站在他旁边,随时抽到他头上一样。
“能。说吧。”我用毛巾把湿漉漉的刚洗过的头发擦了擦,很随意的说。
“那个,那个,你前几天问我的事,我打听了,他叔说他去世了。”电话信号不好,有些模糊。
“你说什么,听不清。”我大声的问。
“那个,他去世了,最近,癌症。”鲁军又重复了一遍。
“谁去世了?”我又大声问了一遍。
“那个,鲁敏,去世了。他们连我也瞒着。”鲁军受刑似的辩解。
“哦,我知道了。”我很淡定。
“那个,我上午还要开会,咱再联系。”鲁军急匆匆地挂了电话,象被追打的动物一样逃走了,每一字都能闻出庆幸的味道。
我就像恶魔一样吗?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啊。我的心中一片澄明和圣洁。我顾不上想这些,我上午跟老友约好了,9:00在桥上见面,一起去看看老师的,跟老师好久不见了。我写《老友记》的开篇时,我和老友一起去拜访的老师。
老友依然花枝招展,年轻漂亮。她发动车的时候,一阵咳嗽。
“鲁敏去世了。”我说。
老友还在咳嗽,停不下来,我有些恼火,觉得她没有听清,于是又重复了一遍。
过了好半天,她嗯了一声。
“你很生气吧?”她说。
“嗯,很生气。”我想了想,说。
是的,我很生气,我想摧毁躺下的他,想摧毁安静的他,想摧毁一声不响的他,想摧毁点什么。
我心中的地狱之火就这样噌的升腾起来,让我有些头昏脑胀,一时看不清路面。
【四十三】
县一中将全县中考成绩的前一百名优先录取,而我们乡镇中学则有25名进入前一百名,这要得益于刚从监狱里出来的刘老师,我们毫无希望的语文成绩被他在一年内提高到平均分95分,一举杀入全县总成绩第一。
事实再次证明刘老师是县里的名人,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和老友芳华看望的老师就是他。
他以贫下中农的出身娶了美丽又有才华的国民党上将的女儿,文革入狱,出狱后接手我们班,把女儿秋菊变成我的同桌,退休后写两部长篇小说《雨雪霏霏》和《似水流年》,然后拍电视、电影。刘老师一生风火如雷电,而他说我的性格很像他,秋菊不像。
我的性格像吗?我没有像他那样豹头环眼、声若洪钟,我只不过走路快、跑得快,跟男生打架出手快而已。
而且,也许,让我语文成绩提高的不是他,是他柔柔弱弱的女儿秋菊。在认识秋菊之前,我背诵课文的速度在我十四年的短暂一生中属于那个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而她据说一夜间背诵白居易的《琵琶行》。
我常常和秋菊挑战,打架吵架辩论是我不屑于在她面前展示的,我礼让她在学校操场上先跑到中间位置,我再起步,率先到达终点的也一定是我。别说是她,班里绝大部分男生也没我速度快,班长更不行了。
我和秋菊常常在夏日的午后,打开一本诗词,挑一首两人都没见过的,只允许看一眼,然后默写,看谁记得多。她有时胜出一丁点,我常不服。我唯一佩服的是秋菊不仅仅只是背诵,她自己会写。她常常自己写,课间写,上课的时候也写,我常搞不清哪些是她写的,哪些是她抄袭的古人的。
那时我对秋菊的崇拜之情还远远不够。乡村田野间奔跑长大的我有一颗狂野的心,还带着没有开化的愚昧。直到三十多年以后,我自己开始写诗词,才知道背诵别人和自己创作的遥远差距,就像天和地、黄昏和晨曦一样不可逾越。
秋菊和我一同进入县一中。
老友芳华则分配到和我一个班。芳华不是我的初中同学。她来自南部一个山村,后来她偷偷的、愤愤不平的向我坦白她不属于前一百名,她只是在普通高中入学考试那一轮考进去的,在那一轮考试中她的名字才叫芳华。
之前,我参加的中考选拔赛她也参加了,被除名,有同学在考场上偷看她的试卷,她属于协同作弊。她深感冤枉,隐姓埋名,重新以芳华的名义再次傻愣愣地冲进我的班。
她说她原本是一中入学成绩第一的女生,我当然也不服。这不服在我心里,在地狱之火的下面。她是第一名,那为什么我的学号在她前面呢?
但芳华的名字改对了,很像她深藏不露的内心。剥开一层又一层的岩石,洗净千百年来留在她身上的泥沙,她从山间走来,走到县一中,走到我身边,她就是芳华。
如花似玉的年纪,如花似玉的少女芳华。
我搞不清这些历史,也不在意这些历史,作弊与协同作弊,监狱与非监狱,在我的心里都没有概念。我只在意她是否如花似玉。
在意女孩的面貌,是我唯一的嗜好。
进入县一中,面见我的高中同学,我的右眼上方贴了一块大大的白纱布。暑假里我突然站立的时候昏倒了,低血压。摔破了右眼眶,缝了几针,贴上了白胶布和白纱布,为此我迟到了两天。
不要紧,入学手续班长可以代办。他是初中时的班长,高中依然是,我俩有六年的搭档。他是正班长,我是副班长。我一生的从政经历就是那六年,班长却不是,他从政至今,局长了。
【四十四】
鲁敏是何时到我班上的?
我竟然记不清了。高一还是高二?不会是高二。应该是高一。高一上学期还是下学期?我竟然也记不清了。
我是88年考入的大学。《冬天里的一把火》是87年的央视节目,有了网络后,我曾经无数次的看过那个视频。那时的费翔真是年轻啊,又那么帅!陈丹青曾经形容那时的费翔脸色嫩的可以掐出水来。
鲁敏会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我知道费翔,是源于鲁敏。我们全班知道费翔,也是源于鲁敏吧。在一次班会上,班主任张老师让每个人表演节目,鲁敏唱的就是这首歌。
如果这么推算,鲁敏至少是在高二以前到班上的,应该是高一上学期期末或者高一下学期吧。
我不想再继续推算,我重新翻出来费翔的录像。费翔的舞姿很美,满脸的阳光。再次审视费翔,我惊叹的是费翔脸上的阳光和活力,他是活的,活生生的,他的笑容也是活的,如清晨的朝露一样新鲜。
高一的时候,我们就像87年的费翔一样新鲜健康,笑容灿烂,甚至更新鲜、更年轻、笑容更灿烂。
我们都比费翔的年龄还要小一点点。他是我们的偶像。
毫无疑问,高一的生活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不管那时候鲁敏有没有到我们班上来,那时的日子都是快乐的,无以伦比的快乐,县一中里到处充满阳光,从校长到老师到学生,从教室到操场到宿舍,每一寸土地每一方空气都洋溢着青春年少的快乐。
每一个学生,都是原野上奔跑的野兔,水里自由的鱼儿,林间唱歌的鸟儿。
高一的宿舍是学校礼堂东边的一排平房,再往东就是操场了,宿舍是五间房,大通铺,清一色的上下层的铁床,高一六个班的女生都住在里面,我怀疑那曾经是一间大教室。
我选择了靠近最里面的上铺,上铺视野开阔,安静。我像灵巧的猿猴一样爬到上铺,像矫健的野兔一般在上铺间跳跃,我从宿舍的这一端沿着上铺奔跑到另一端,然后再连续跳跃着飞奔而回。我能感觉到从隔壁乡镇考过来的阿薇对我的粗野流露出来的吃惊。
阿薇不会吃惊的,我的话有些夸张了。阿薇从不吃惊,她总是微笑或者不微笑或者叹气。她是我的同桌,一个天使一样的美人儿。
阿薇有从未干过农活的白皙的皮肤,日本的童花头,整齐的刘海,大而乌亮的双眸,我以前从没有见过她这样温柔的洋娃娃似的可人儿,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她也喜欢我。
高中生活,同学们来自全县的不同乡镇,相互之间都感到好奇,感到新鲜,都像田间的小动物般从各自的洞窟窿里探出小脑袋相互打量着陌生的小伙伴们。
大家的不同,不仅仅在于每一个面孔都是新鲜的,还在于语言也是不同的。
高一的教室使用的是学校的新楼,一楼是老师办公室,二楼是高一,三楼是高二。高一的六个班从西往东排列开。我是五班。
教室宽敞明亮,老师和蔼。有一次上课物理老师提问,我想应该是刚开学吧。
班里有一个男生站起来回答问题,我很快记住他叫朱涛,那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瞬间。朱涛高高瘦瘦,自信、勇敢而又坚强,他吐出每一个字我都没有听懂。
全班都没有听懂。
全班在瞬间的静默之后,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哄堂大笑,伴随着朱涛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黑一阵,继而循环,笑声也此起彼伏,跌荡循环。
后来,我才知道,朱涛来自于县城东边的乡镇。我后来也进一步知道,所谓十里不同俗,不仅不同俗,语言也不同。
而且,东边的乡镇距离县城愈远,语言愈是不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不喜欢那地方的语言,克服不了偏见的不喜欢。那绝对是一种偏见,是我没有开化的愚昧,是我内心阴暗的表现。可是,我一辈子都没有让文明的光辉照亮进这个角落,我把心房的大门做成了铁的,沉重地关上了,咔嚓落锁,钥匙扔进了黑不见底的深渊里。
朱涛成为了物理课代表,他用他的热情和对知识的执着,成为我的好友之一。老友芳华的物理也出奇的好。我们三个是课余时间物理辩论的三大对头。
秋菊分到了六班,东边隔壁教室。一同来的初中女同学阿玲分到了四班,西边隔壁。我于是常在三个教室走动,逐渐熟悉了四五六班的所有同学。
在教室里来来回回地走动,我观察到,在高中的群体里,还存在另外一个特殊的群里,县城里原著居民的孩子。
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从县一中初中部直升到县一中的高中部,不需要冲锋陷阵杀入前一百名,甚至无需担忧普通高中的竞争,他们悠然自得地昂首挺胸的贵族一般走进了各大教室,优雅而又悠闲地落座。
县城里的孩子,大小官员的孩子,各大县城部门的孩子,男生帅气,女生优雅白皙。
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高一无忧无虑空气的弥漫。
我很快和所有不同的群体融合在一起了。快乐是通行证,是融合剂,是天使的翅膀,是阴雨天的阳光。
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姓张,中年男人。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么文雅这么温和的老师了!他沉稳地踱着方步,一字一句地抑扬顿挫念着课文,每一句话都透着温柔。他对我们的语文学习有着无计可施的忧愁,他似乎不知道如何才能让我们提高我们的语文成绩,时时刻刻流露出无奈和忧伤。
是的,忧伤。忧伤盘旋在张老师的头顶,盘旋在教室的上空,盘旋在压也压不住的青春欢笑里。
张老师最后说:你们抄写文字段落吧。我不管你们的文字从哪里来,名著也好,名篇也好,作文文选也好,总之,你们,每一个人,每天抄一大段优美的文字,最好自己再把它读出来。
这不算难。每天晚自习,抄写文章段落便成为语文作业之一。我如今能够记得的是我抄写的那些描写一年四季的自然风光,东北的雪,内蒙的草原,南方的热带雨林,西天边的沙漠戈壁。
那些遥远的奇异的自然风光,在我的抄写本里变成了一幅幅画面,闪着金子一样梦幻的光芒,我常常觉得自己到了那里,那里有诗和远方,有我渴望到达却到达不了的地方。
【四十五】
我第一次见鲁敏,一定是在教室里。他进教室的那一瞬间究竟是什么样子?
有一天,班主任张老师把鲁敏带进教室,指着一个强壮的男生说:他叫鲁敏,是咱班的新同学,希望大家喜欢。
而鲁敏,穿着黑色的皮夹克,微微低着头,说:我叫鲁敏,你们好。
难道是这样子吗?不记得了。
那时的我,满脑子都是可爱的女伴们,对男孩子,没什么兴趣吧?
如今想来,按照鲁敏的性格,鲁敏一定会客气两句,也一定不会说更多的话。也许,那天,鲁敏穿的不是黑色的皮夹克,是牛仔衣。
初见鲁敏的情景不重要,我也不在意。
那时候女生如果分成两大类的话,一类是痴爱琼瑶小说的女生,一类是迷恋金庸小说的女生。我属于后一类。后一类是异类,数量极少,满脑子豪侠仗义,仗剑走天涯的那种,对“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毫不在意,那时我对诗词也不感兴趣,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从未有过,以为今生今世也不会有。
我永远记得鲁敏转身登上公交车离去的那个背影。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天还未亮的雾蒙蒙的早晨,还清楚的记得公交车远去之后,我和徐光站在原地的情景。
武侠小说都是这样子的,众英豪挥手告别时,总有些悲凉在。
无论如何,至少至少,我应该吃惊于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吧,要不,吃惊于他浑身狮子一样的肌肉,强壮的脖子,粗硬的头发,倔强的紧抿的嘴角。
不不,我啥也不吃惊。我不能撒谎。我完全记不得初见鲁敏的样子,我印象中的鲁敏习惯性的低着头,从窗户外面经过,进了教室,转过来,头更低,谁也不看,急匆匆走向我背后的座位,准确的说,我同桌的背后的座位,落座,取出书,一语不发。
他很平凡。
只有阿玲跟我说:低着头的男性很可怕,仰着头的女生很凶。你看,鲁敏低着头走路。
阿玲是懂巫术吗?她怎么知道低着头的人怎么样怎么样,我才不信这一套呢。男生都是愚笨的,连课本上的题都不会做。
似乎,他一直就坐在我的后面。
总之,鲁敏来了,一个入侵者来了。平静简单快乐的生活起了波澜,有了飓风,有了暴雨,太阳也变得强烈起来,空气中也有了紧张的气息。
一头野兽进入了一个平静的动物园,打破了曾经的和谐,虽然野兽是沉默的,极少说话,极少和别的同学来往,更多的是独来独往,但那个天堂一般的动物园再也不是原来的动物园了,小动物们再也不是那群小动物了。
是的,随着时间的增长,高一的男生女生逐渐退去了那身孩子气,退去了稚气和傻气,有了灵气了,就像毛绒绒的东倒西歪的树芽长成了挺拔的小树苗了,女孩子们也愈发秀美起来。
大约在高一的下学期,也大约是因为鲁敏的到来,尤其是随着东北男孩孙云的到来,也可能这些都是我的错觉,总之,同学们开始各自有了各自喜欢的固定的玩伴,比如鲁敏的身边多了孙云和徐光。只要鲁敏进入了教室,孙云也很快会出现在教室的门口,当然,徐光距离鲁敏的距离更近,甚至肩并肩走进教室。
而我,身边固定不变的几乎都是阿薇,她不仅是同桌,最主要的,高中三年,她一直是我的邻铺。那种邻铺,是被子紧挨着被子,几乎没有缝隙的邻铺。同桌偶尔会变换,邻铺却从未换过。我们的宿舍在高一高二时住在操场边上,高三挪到初中部隔壁,但阿薇一直是我的邻铺。我不允许她和别人睡在一起。阿薇也乐得这样。阿薇是另一个自我,我是她心目中另一个她自己。
阿薇曾经说过一句话令我感动不已。我问她:“你喜欢我什么?”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你说的,你做的,都是我想说不敢说,想做不敢做的。”
哦,我忘了介绍徐光和孙云了。徐光文静、白皙,眉毛浓黑更显出皮肤的苍白来,他一直都在微微笑着或者不笑,但不会生气发怒,偶尔罕见的大笑,不对,他没有大笑过。他的大笑应该是我想像出来的。徐光是一个彻底的书生,假如眉毛再淡一些就更像了。不行,除了浓黑的眉毛,徐光还有男孩特有的宽阔肩膀,这两点都不能把徐光简单的归类到书生。
李庭的眉毛也是乌黑的,皮肤甚至比女生还要白皙,白皙的有些文弱了,但李庭的两道浓眉斜挑鬓角,属于剑眉。
李庭和徐光的关系最铁,鲁敏和徐光的关系最铁。孙云和他们是一伙的。
孙云来自东北,他不知何时从班里冒出来的,当我发现有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从教室前面进来径直走向教室后面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班又来了一个新同学。孙云岂止是白净,他可以用俊美来形容,王子一样的俊美。只是孙云的俊美里藏有一股邪气,准确的说,他一直含笑的嘴角藏有邪气。
鲁敏、徐光、李庭、孙云都是高高大大的男生,放在全班的角度,都不能用文弱白净来形容他们。假如没有鲁敏的粗旷和黝黑健壮来对比,他们都不能算作文弱。
班长才是真正的书生。班长永远都是沉默或微笑的,一直都是坐在座位上学习的那个,以成绩取胜。
后来,也许是鲁敏说过的,我开始观察到班里还有一个男生的身上有一股邪气。那个男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永远坐在教室的后面,永远独来独往,皮肤黝黑,强壮敦实,浓眉虎目。他的学习一直很认真,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子的,对他的学习成绩没有印象。我不记得那个男孩的名字了。那是个外地男孩,这是确定无疑的。
来自西北的鲁敏、来自东北的孙云,都是后来到班里的来自外地的男孩。
如今想来,虽然我的大学同学来自于全国各地,但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来自于最遥远的天边,来自于语文老师让我们抄写的文字里,带着浓郁的异地风情。
后来我也慢慢明白,班里的男生之所以被我分成了带邪气的和不带邪气的,是因为我知道了那些带邪气的男生会在周末的夜晚到校外去,到大街上去,到县城的各个角落里去,或喝酒、或抽烟、或打架,或抽烟喝酒打架。
魔鬼曾经降临到他们身上吧,当他们抽烟喝酒打架的时候,魔鬼是否光顾过他们的心灵?否则,他们为什么都无一例外地迈着满不在乎地步子走进教室,含着满不在乎的笑容,目不斜视地淡定的落座,如入无人之境一般。
高一的时候,我和他们这些男生没有深入的交集。我们各玩各的,我和那些快乐的女孩子们玩耍,和朱涛、芳华讨论着物理问题。
【四十六】
从我家乡镇到县一中大约十公里左右。我爸说他在县一中上学要每个周末步行一个来回。等我去一中读书,我爸新买了一辆轻便的绿色自行车,专给我上学用,他自己用那辆老旧的。后来等我大学毕业后,小妹入读一中,连自行车也省掉了,她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坐公交来回。
我读县一中时,周末不加课,在一中的教学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放松,至今为止我也不知道何以我那一级学生有如此待遇。
秋菊和阿玲都是初中时的玩伴,一同进入一中后秋菊身子弱,不会骑车,她坐公交车回家。
后来我周末骑车回家时常在路上遇到初中男同学唐刚,他步行回家。我每次都想骑车送他一程,他偏不肯,执拗得脸胀得通红,恨不能从此后躲着我走。我很是不解,深感惋惜,只好自己先行一步。
我跟秋菊和阿玲诉说了这事。她俩也惊异,又羡慕,后来竟然神往起来。
步行回家,一定是有趣而又浪漫吧?这样就可以不必走毫无乐趣的大路了,可以走田间小路,可以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林,穿过陌生而又神秘的村庄,也许,在那些远离大路的视野看不到的地方,还有什么奇异景色是我们没有见到的呢。
于是,在一个夏天的周末,我和秋菊阿玲决定步行回家。她俩都住在乡镇上,我家离乡镇只有一里地。
我们三个小姑娘决定沿着河岸走,不要偏离大路太远。这样不至于迷路。
时隔多年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条河是鸡龙河。我大学里的专业是桥梁工程,毕业后参与了县城三座跨鸡龙河桥梁的修建:一座悬索桥、一座系杆拱、一座斜拉桥。
我和芳华约在早上9:00在鸡龙河的系杆拱桥上见面,计划一起去看秋菊的爸妈。见面之前,得知鲁敏的逝去。
不,我不要去想鲁敏,至少这会儿,我不要去想。没来由的,那股怒气又升腾起来,倘若没有鲁敏,我们的生活会永远平静、简单、快乐,一如那个夏日的周末。
那一天我和秋菊和阿玲是快乐的,单纯的简单的快乐。小河里有盛开的荷花,秋菊兴奋的忘乎所以,摘了一片硕大的荷叶罩在头上,抵挡夏日的阳光。阿玲却喜欢穿过菜园。
我那天才发现阿玲无所不吃。她一路走来一路吃,一会儿弯腰掐一个葱叶,一会儿撕下一根豆角,有时甚至摘一棵小青菜放在嘴里嚼,让我连连惊呼的是她连刚长出来的茄子都拽下来直接放到嘴里三下两下吞下去了。
我觉得阿玲不像一个人类,像一只兔子,比兔子更过分,吃的范围更广。
阿玲吃的专注,吃的认真,我不得不替她左右张望着,以防被村里人逮到我们三个。
秋菊啥也不吃,头顶上的荷叶罩住了她大半个身子,手里还举着一朵高高的荷花。荷花是我冒着淹死的风险踩到水里给她摘回来的。她一路开心得合不拢嘴,笑得直不起腰,那两条长到腰间的麻花辫随着笑声来回摆动。
我的开心漫无目的,看到的每一棵树、每一片叶子、每一朵野花、每一条小路、每一座农户、每一道虚掩的门、每一处炊烟,都让我开心。
一切都是那样新鲜、新奇、刺激、而又浪漫。
【四十七】
阿玲说她四班有个漂亮的女生是她不喜欢的。我认识那个女生,刘燕,是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高挑、身材窈窕,喜欢穿一身连衣裙,笑时眼睛便眯起来,永远是迷人的微笑。
我跟阿玲不同,我喜欢的女生多,觉得每个班都有几个女生格外迷人漂亮,倘若肯耐下心来细细去看,几乎每个女生都有独特的迷人之处。有的女生有清澈的双眸,有的女生有美丽的唇线,有的女生娴静,低首垂眉间的一瞬令人心动.....女孩如画如花,百花园里的花朵朵漂亮,美的各不相同。
阿玲的精神上是有洁癖的,她对刘燕的笑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她认为既然不喜欢追求她的刘飞为什么还要对他笑呢,害得刘飞弄不清她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拒绝还是不拒绝。
刘飞帅气、清秀,走路时几乎是横着身子,看似瘦削的身体仿佛有着无穷的力气,我感觉他身后总有两三个小弟跟从似的。
哦!是这样啊。我有些困惑,觉得阿玲的话有些道理,那个女孩笑的有些不应该。
就算天生性格开朗活泼,也不能对着心里不喜欢的男生笑。阿玲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的下结论。
再漂亮也不行。阿玲又补充道,乌亮乌亮的眼睛里没有笑意。
阿玲的眼睛是非常非常独特的,她的眼睛大,双眼皮,眼珠是黑色的,书上描写的黑葡萄的那种黑色,我常常盯着她的眼睛看好久,在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会抽离出另一个自己来反复端详她的双眼,不理解她的双眼何以这么乌亮,跟儿童一样。
是不行。我心里也这样想,不能对着男生随便笑。
因为刘燕长得漂亮,又喜欢笑,好多男孩喜欢,常会有人追到教室里来,会有社会上的坏男孩堵在教室门口。刘燕吓坏了。阿玲又说。
那怎么办呢?我想象了一下,觉得我没有能力帮助刘燕对付社会上的坏男孩。
只要刘飞在,就没事,那些坏男孩就不敢怎样,就会吓跑了。阿玲说。
哦!我陡然对刘飞多了几分敬意,把他跟金庸小说里痴情侠客联系起来,虽然他的学习成绩在班里倒数。
高一的时候,我和阿玲都没有想到,以后的刘飞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成了我们在一起经常谈论的对象,甚至毕业后、工作后、结婚后也是我们的关注的男生。
至今为止,时隔三十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还在思考,一个人的人生轨迹究竟是由什么决定的。
难道是因为我痴迷金庸的武侠小说吗?那阿玲、秋菊、阿薇、芳华呢?她们几个没有喜欢武侠小说的,琼瑶小说倒是看了不少。
是什么让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又将与我们各自有关的男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
是命运,是天意,还是偶然,还是在高中那个年龄段,在前篇一律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之余,渴望有一颗与众不同的心?
记得有一次,高三,是一个夜晚,那时我的心已经不快乐了,我对着黑沉沉的夜空想:十年后,我一定会知道答案的。
时光流逝三十年,早已经物是人非,答案依然还在黑沉沉的夜空,永远遥不可及的地方。
阿玲义正严辞地指责刘燕时,我俩正在学校对面的酒店里吃饭。那一天不知什么原因,我俩都没能在学校食堂里吃上饭,而宿舍里又没有吃的,俩人实在饿的不行,就去了对面的酒店弄吃的。阿玲的家里有钱,对花钱毫不在意,她说到哪里吃就到哪里吃,她从没有为钱犹豫过。
酒店的一楼有好多很大很大的圆桌,空荡荡的大厅里只有我和阿玲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玻璃窗很大,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学校的大门,还有我们的教室那栋楼。
那是个傍晚。
我俩边吃边聊,并不着急吃完。
这时从酒店大门进来三个年轻男孩,一看就不是学生的神态,我的心突然就紧张起来,阿玲的脸色早已经变了。
三个男孩端着他们的饭说笑着走到我俩的餐桌对面坐下,空过了那么那么多的桌子。
阿玲的脸上没有了血色,她看我一眼,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
我一定是面不改色的,好多次的事实都证明我能做到面不改色,我原以为我应该吓昏过去的那些时刻,我都能做到面不改色。
我心里盘算着我以百米冲刺速度逃进学校大门需要多长时间,学校大门和酒店大门只隔一条马路。他们三个能不能追上我呢,会不会拦住我,我能不能绕开他们三个,我面对着学校大门,他们三个在我对面,我逃回的路线势必要路过他们三个。
自始至终,我没有和他们三个动手的任何打算,不知从何时起,也无需证明,我明白这三个人是我不能交手对打的。
然而阿玲呢?她能跑回去吗?她的一百米恨不能跑20秒!
我的眼睛开始搜索学校大门口出来进去的人,搜索马路上的人,搜索鲁敏的影子,或者刘飞也好啊。
什么也没有。我开始诅咒鲁敏。
诅咒改变不了任何问题。
我和阿玲吃完饭,站起来往外走。三个男孩还在继续吃,抬头看了看我们,没有做什么,就这样看着我俩走出酒店大门。
从酒店回到学校的那一段路,我记不得如何走回去了,转过大门后,我飞速地冲到二楼,冲进教室。
教室里没有人。
【四十八】
阿玲的父母跟阿薇的父母都很熟悉,虽然不在一个乡镇,然而都属于同一个工作系统,父母彼此之间喜欢,没想到孩子都在同一个学校,于是阿薇和阿玲的关系也格外亲密起来。
阿薇是必须要跟我好的,我从心里就认定她必须要跟我在一起的,床铺必须跟我紧挨着,素日里假如她不去在县城上班的二哥家,那她就必须要跟我在一起。
我从心里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她也应该是这样想的,她性格温和,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无奈的时候也只是叹叹气,不得已随了我,或者随了阿玲,于是,阿玲和我和阿薇,常常形影不离。
工作后多年,我才知道,高中的同学们称我们为“桃园三结义”。
温和的阿薇学习成绩非常好,她极其聪明,写得一手端庄漂亮的钢笔字,字跟她的容貌一样端庄漂亮。
学习好的学生总应该担任一个班里的职务吧,卫生委员的角色没人愿意做,我劝阿薇担任下来。阿薇差点就哭了:“你看我这样子行吗?”
“你能行,不是有我吗?”我替她做了主。
周一到周五,有值日组长轮流值日,每个值日组长负责组织每个组的人打扫卫生,阿薇只需要检查值日组长就行了。
我主动陪同阿薇检查卫生。鲁敏这类人是从来不打扫卫生的,我印象中没有看到他拿过苕帚弯腰扫地的样子,孙云也是不可能拿起苕帚的,他们都属于拿刀枪剑戟的英雄豪杰。
二组的小组长周岩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男孩,轮到他组值日的时候,经常是是他一个人在打扫。再老实的人也有不服的时候,也有反抗的那一天,周岩终于说他也不想做。
那不行。我跟在周岩后面看着他,坐在桌子上看着他,堵住教室的前后门看着他,他不把教室打扫完,哪里也去不了。
阿薇只是叹气,她宁愿拿起苕帚帮着周岩一起扫地。我从阿薇手里夺过苕帚扔掉,让她站在我身后看着周岩扫地,只允许她看着。有一阵子,我甚至三窜两窜从教室的桌子上凳子上跳过去围追堵截试图逃跑的周岩。
阿薇做卫生委员的那段日子里,我的恶名远扬,穿过教室厚厚的墙壁到了四班。
杨健说你这种又泼辣又恶毒的女生是永远不会有男生愿意娶的。阿玲把她班男生们私下议论我的话捎给了我。
杨健的话让我从骨子里恨上了他。我把所有能够想到的诅咒的话语都用到了他身上。当一年后他写给阿玲的信传到我手里的时候,我不假思索地告诉阿玲这个男生人品不好,不值得交往。阿玲果然没有给杨健回信。
不久后学校调查有蒙面男子在黑暗处企图拦截阿玲的事件,最后不了了之。
不知为什么,在县一中住校时间久了,在一如往常平静的生活背后多少有些令人不安的事陆续发生了。
女生宿舍住在一个无比硕大的大平房里,里面放了六个班的女生,后来还增加了一个陌生的女生。她矮胖,容貌也周正,只是夜里常做噩梦,会惊叫着醒来。她还常坐在宿舍门口发呆,眼睛总是盯着一个方向,那个方向的宿舍是男生宿舍,宿舍的人去水房打水必然要路过那个女生盯着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个女生是哪个班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据说她是上一届的留级生,也曾是全县中考前100名,不屑于去读中专的一类,然而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学习的压力又大,从此后神经衰弱了,痴傻了。
自从我听到了这个传闻后,不由地对那个女生同情起来,也不觉得她夜里的惊叫很可怕了,我常常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暗暗好奇那个让她痴傻的男生究竟是什么模样。
那个女生只是白天去教室上课,晚上通常是在宿舍里的。我至今不知道学校为什么会把她留在我们这个大宿舍里,也不知她叫什么名字,后来也不知她去往何处了。
她晚上常在宿舍里闲呆着,宿舍的门也因此是敞开的。有一天晚上,一个陌生成年男子趁机溜进我们宿舍,坐在一个女生的下铺上,只管在那坐着,不走了。
下了自习课的我前脚一踏进宿舍,便觉得气氛不对,一些早回宿舍的女生惊慌失措、叽叽喳喳不知如何是好,而那名古怪男子端坐在宿舍里不肯离去。
我二话没说扭头飞奔回教室,拉了鲁敏就折回宿舍,又跟上来几个男生,那名成年男子被撵走了。
【四十九】
鲁敏从遥远的天边来,学习的基础应该弱吧,从他问我的问题就可以看出来。
他很少问我问题,一般只问数学。他的物理很好,生物尤其好。我常不解为什么每次考试他的生物几乎都是满分,而我的试卷总是在各种角落扣分。
鲁敏也替我着急,主动借了笔记给我看。我这才发现他的笔记本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每一个问题都记得条理清晰。鲁敏的字写的不是很好,虽然远不如阿薇的字写得好,当然,没有人的字可以和阿薇比。鲁敏的每一个字都是用力的一笔一画的写出来,每一个字都稍微有一点点歪斜,紧紧地靠在一起却又不拥挤。
在鲁敏记录的每两个问题之间,都会空出一行来。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都分隔开,一目了然,不受干扰,复习起来也方便,可以一目十行的看。
鲁敏的字跟他的人太不相像了。很难想象出那么强壮粗放的人写出那么整齐干净的字来。
而我的字却一如我的内心,狂乱、潦草、不可辨认。最主要的,我没有记笔记的习惯。我喜欢用脑记,我只听课,不记笔记,我无法做到一边听课一边记笔记,就像我无法一边看电视一边做家务一样,很多女生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织毛衣,我做不到。我甚至做不到一边看报纸一边跟人聊天,当我看报纸的时候,我就听不到别人讲话的内容。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鲁敏的生物笔记是什么样子,清楚地记得那一行行干净整齐的字,稍微歪斜又不拥挤的字体,还有他递给我笔记本时的动作:沉静、随意、安然。
所有的高中同学里面,我至今为止留在记忆中也认为能够再次辨认出的字体有阿薇、阿玲、秋菊、班长和鲁敏的字体。
我还记得在很多个早晨,当我一个人早早地在校外跑完步回来,教室里往往还没有人的时候,有时会看见鲁敏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学习。我从窗外就可以看见他的身影,他很沉静,也很专注,又不着急,也不慌乱,他坐的比较直,不是趴在桌子上,也不是笔挺地坐着,他会保持同一个姿势坐着。我永远不会保持同一个姿势,我一会儿就要挪动一下,不断变换着动作,不是趴着就是东张西望,我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做一件事,一个早自习或者晚自习,我要拿出好几本书来,每本书都要看看。
我还喜欢写日记,每天都要写,随时随地想写的时候就要写,后来我还发现班里的陈瑞也写日记,比我写得更疯狂,尤其到了高三的那一年,我感觉高三一年都是我俩在奋笔疾书写日记,课下写、课堂上写,老师不讲课的时候就可以写,后来发展到不管老师是不是在讲课,她都在写,我也在写。
高中三年的关于陈瑞的记忆,是高三的她趴在桌子上写日记的情形,瘦瘦的小小的身子趴在桌子上,长长的刘海搭落下来,遮住她的眼睛。她全部的世界都浓缩在面前的那个小小的日记本里了。
我不知道陈瑞后来是不是考上了大学,也不知她现在还写不写日记了。我只知道高三那一年,若没有那些日记,我和陈瑞维持不了表面的淡定自若。
鲁敏也写日记。他的日记本是黑色的封皮,我只知道这个。
后来的后来,多年后的多年,一个九零后的小姑娘说我们这一代的大学生都是身穿白衬衣手持一本诗集的人。我仔细认真地思考了九零后小姑娘的话,白衬衣和诗集是九零后赋予了我们这一代人浪漫主义色彩的想象吧。
不过,喜欢写点东西的确是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比我们更年长人的共同特点,因为在少男少女的岁月里,我们没有条件发展别的娱乐和爱好,只有纸和笔了。
在只有纸和笔的年代,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
【五十】
秋菊在六班,她是一个忧郁的女孩,喜欢独来独往。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的玩伴,不像我和阿玲阿薇一样整天腻在一起,或者和芳华一起激烈的讨论物理,她不太喜欢运动,也不喜欢逛街。
阿玲阿薇极喜欢逛街,尤其是赶在县城有集市的日子,她俩一定是要到集市上买粘糕吃的。大老远看到花花绿绿粘粘乎乎的有各种豆子的粘糕,她俩就牢牢地被粘住了,举着粘糕大啃的时候,那种心满意足的样子是难以言表的。
阿薇还喜欢吃西红柿炒鸡蛋,学校食堂里的西红柿炒鸡蛋是她的最爱,以各种配合比、各种黏稠度炒出来的西红柿鸡蛋都让阿薇痴爱不已,让一旁的我惊讶不已。
阿玲喜欢吃桃,她能一顿吃六个桃。有一次,我去她家找她玩,她拍着肚子告诉我,她一个人刚刚把六个桃吃进肚里时,我看看桌子上剩下的桃,挑出六个来反复在阿玲的肚子和六个桃的体积之间来回比较,比较来比较去,我也难以想象六个桃藏在了阿玲身体的哪一个地方。
我没有特别喜欢吃的东西,也逛街,但不是嗜好,不像阿薇阿玲,会专为寻找食物而逛街 。我只要同她们在一起,我就是开心的。
不,我这样说也不对。我喜欢吃凉粉,我们县特有的一种凉粉。芳华工作后,有一段时间在乡镇上班。我和阿玲阿薇去看望她时,她会带我们去集市上找一家最好吃的凉粉摊一字摆开,我们四个尽情吃个够,吃饱为止。那时的我们,都年轻,也漂亮吧。
我有一次去阿玲家玩,那时她家搬到了遥远的县城东边的乡镇,等我骑车到她家时,她全家已经吃过了晚饭,也都睡下了。她切了一盘牛肉放在桌上等我,我一个人把那盘牛肉都吞下了肚,那是我一生中吃到的最好吃的牛肉。工作后,常在外面吃饭,再也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牛肉。
秋菊难得跟我们出来一次,她极少逛街,也不会到谁家玩,不像我和阿玲,所有的假期几乎都是腻在一起的,不是在她家,就是在我家,或者去阿薇家、秋菊家。
秋菊哪里也不去,什么也不买,对食物更不感兴趣。她一辈子对衣食住行都不感兴趣,她只好奇来来去去的人。秋菊身子弱,又娇小,偏喜欢穿有高跟的凉鞋。有一次,她跟我们出门去玩,回来的时候走路累了,更加跟不上我们的步伐,干脆将鞋提在手里赤着脚走回学校,引得路人无不侧目。她就这样一手拎着一只鞋,从街上一路走过来,袅袅婷婷,一直走进县一中的大门,如明星一般有范,那天是县城的集市,街上的人格外多,她在马路中间行走,泰然自若地笑。我心下大异,我虽粗野,却没有她的勇气。
【五十一】
高一的暑假按时放假了,假期一个多月,县一中历史上绝无仅有地没有加课,也几乎没有什么暑假作业,我对此没有任何感觉,高高兴兴地回了家。
暑假里的农活就是拔草,或者给菜园浇水。我拔草的速度非常快,也积极主动地去做,天一亮就起床,天色黑下来才回家,中午的时候啥也不做,是长长的午休,睡得天昏地暗,把一个学期的觉全都补回来。
像小时候所有的假期一样,没过几天,我就厌倦了这种极其单调无聊的生活,跑到阿玲家去了。阿玲的暑假生活更无聊,她不用拔草,也无菜园可浇,阿玲的爸爸是部队转业干部,高大威武严肃,跟电视上画报上的开国将军一个样子,阿玲在家里不敢说话,尤其吃饭不能说话,所以也盼着我去。
阿玲常私下跟我抱怨,说她家吃饭的时候是不允许任何人说话的,她爸说吃饭要有吃饭的样子,对此,她深感痛恨。她说羡慕我家吃饭的时候可以随便说话。
我对阿玲的抱怨感到吃惊,我和阿玲共同分析的原因是她小时候住在部队大院里,她爸延续了管理部队的作风,而我家,就像我爸说的,只有吃饭的时候人最齐全,假如吃饭的时候不说话,一天就没有机会凑一起说话了。
的确,如今回忆起来,在阿玲家吃饭,唯一的谈话就是她爸妈偶尔问候一下我爸妈的情况,我总是老老实实作答,阿玲会朝我使眼色,示意我少说话赶紧吃完离开饭桌。假如我多说两句话,吃饭的时间就会延长,她爸留在家里的时间就会增加,我们的自由就会减少。
阿玲说的有道理。我从心里也对阿玲的爸爸畏惧,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和阿玲可以随便坐着躺着,随便吃东西,放肆的大笑。
阿玲妈妈很和善,她尽量早点下班回家,给我们做各种好吃的。阿玲妈妈话多,我也喜欢跟阿玲妈妈说话。
但阿玲总是说她更喜欢我爸妈,在我家更自由,想说啥就说啥,想做啥就做啥,连谈婚论嫁都可以说。
阿玲说有一次她和我爸谈起女儿远嫁的事情,阿玲说我爸说了不希望女儿远嫁,给个金山银山也不行。
我的回忆中不记得这些,阿玲常住我家,阿薇芳华也常一起来我家,她们都会和我爸妈聊天,啥也聊。
我一向对我爸妈的话不在意,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管不着。
比如说,我妈说水饺包好了,让我端一碗先到院子里供供老天爷,我偏偏先偷偷吃一个,看看老天爷到底能拿我怎样。
再比如,我去阿玲家,一住就是几天,我妈从来不管我,也不问也不找。
我在阿玲家住久了,就拉了阿玲一起来我家住几天,阿玲妈妈每次都在背后大声说我俩像狗撵牛犊子一样,总这样来来回回还有完没完。我不管那些,只管拉了阿玲的手就跑。
我和阿玲也会在秋菊家住几天,再约秋菊出来到我家住几天却很难,她总说父母不同意她出门,怕她迷路走丢了。我总不解。不同意就不能出来了吗?一个大活人怎么会丢呢?
阿薇家离得远,我和阿玲也去过几次,她爸是中学教师,能把土豆丝切得极细极细,细得没有土豆丝的味道了,阿薇说。
假如我没有去县城,也没有顺便拐到县一中看看,暑假里就意味着你来我去的吃喝玩乐。
那一天,我到二楼教室的门口,原想只看看教室里有没有人,鲁敏不回父母家过暑假,是不是只能待在教室里?
教室里竟然坐了一大片同学!
赫然映入眼帘的就是鲁敏坐在窗户边低头看书,班长坐在教室正中间的位置正在做题,我一下子就呆住了。
整个教室鸦雀无声,二十几个同学都坐在那里安静地学习。
不是放假了吗?他们怎么回事?班长怎么不在家里待着?
我惊骇之极,站在窗外没有进去。
鲁敏也恰巧抬起头来,看往窗外,我看到他吃惊的脸。
【五十二】
高二开学后文理分科了,五班六班是文科班,秋菊依然在六班,我和阿薇芳华所在的五班变成了二班,阿玲依然在四班,也就是说只有秋菊学文了。现在秋菊是大学英语老师,果然把文科做到了最后。
分文理科的时候,秋菊班里的一个和她要好的同学劝我学文。我果断拒绝了,我不要学文,不要思考人类,我要做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事情。
开学后的第一场全学校的大会是在操场召开的,校长亲自训话, 全校师生挺立在操场,高音喇叭里响彻着校长的训话声。我唯一记得的内容是鲁敏和孙云被校长点名批评,学校操场的上空回荡着两个人的名字,久久盘桓不去。
鲁敏和孙云的穿戴着装需要严肃认真。
是的,开学第一天,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所有人都发现了这个问题,只要不是色盲患者。
鲁敏和孙云一人一件粉红色的短袖衫,一模一样的短袖衫。两位年轻小伙子,健壮,短发,满脸横肉,一脸邪气,大摇大摆,烟味毫无阻挡地散发出来,那两件粉红衬衣像两团流动的粉色火焰,像两朵盛开的鲜花,灼烧着全校师生的眼睛,吸引着全校师生的目光。
鲁敏和孙云只差每人手提一个录音机了。那个年代不良青年的典型特征。
我觉得难堪极了。
暑假里发生了什么?
我暑假里只看过鲁敏一眼,坐在教室里学习的鲁敏。我从窗外匆匆看了看班里的同学们,都是清一色的男生,他们自发地在教室里学习,鲁敏也在其中。鲁敏也恰巧抬起头望窗外看,我快速扭过头去,转身急急地下了楼,我忍住没有回头看,一直走出县一中的大门。
鲁敏和孙云并没有因为校长的点名批评而脱掉粉色衬衣。他们执着地、倔强地、沉默地、目不斜视地、毫无反应地穿着粉色衬衣在校园里游荡,该干啥干啥,上课、课间操、体育课、晚自习。
所有的同学都保持了沉默,我不由自主地观察着其他同学们的反应,观察着老师们的反应,我祈祷着当我下一次看见他俩的时候,那衬衣会换成普通同学们的衬衣,黑色、白色或者灰色。
然而没有。
我心里的压力越来越大。
终有一天早饭后,班主任有了反应,他把全班同学们的座位都调换了一遍,他说很多同学反应固定座位会影响到同学们的视力。
鲁敏从我同桌的后面被调到了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个子高,视力好。
我的座位没有动,依然在教室的前两排,我虽然个子高,但我近视眼。我从小学五年级变成近视眼后,一直到高三,都是坐在教室的前几排。为了不挡住其他同学的视线,我的座位通常是在教室的一边靠墙的位置。
这是与众不同的一天。调动座位后的同学们就像池塘里扔进一块石头,激起了一阵阵涟漪,随着时间的推移,涟漪逐渐变小,池塘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时,在全班鸦雀无声正在专心致志各人复习各人的功课时,鲁敏突然从教室后排站起来,收拾好他那一摊子书本,抱着书包走到我同桌的后面,对刚刚调换过来的男生说:“你到后面去,这是我的座位。”
鲁敏说完后就站在那个男生旁边的过道里等着,他的声音不大,说的又慢,很冷静,很平静,很淡定,很坚定,很自然。
教室里原本就安静,这时候整个教室的空气刷地凝固起来,稀薄起来,寂静的教室里仿佛有一颗大吨位的定时炸弹在滴滴答答地走着指针.......
一秒,两秒,三秒.......
我的心脏几乎不再跳动了,我坐在座位上纹丝不动,没有回头看,依然在看着面前的书本,书本上空无一字,我的脸色一定是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在所有我认为应该动容的时刻,我都能做到淡定自若。
那个男生开始收拾东西,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之后,男生走到了教室的后面坐下,一句话也没有说。
鲁敏大大方方的回归旧座。
自那以后,鲁敏的座位再没有动过
【五十三】
自从秋菊选择了文科后,我们的来往就少了很多,原来我俩的教室是隔壁,现在隔了三班、四班、五班。虽然我也偶尔去她的教室玩一会儿,但那终究是少的。
秋菊初中时没有住集体宿舍,她住在自己的家里,升入高中后,我总觉得她不太善于照顾自己。她跟我不一样,我整日里跟阿薇、芳华和阿玲厮混在一起,她总是独来独往。
秋菊的身体日渐虚弱起来,我能感觉到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长长的卷卷的头发编成两根粗大的麻花辫绕在身后,有时她也懒得梳理一下,对于天生卷发的人来讲,梳理不梳理头发,也不是很明显,她脸颊两侧的卷发蓬松着,愈发显得她的眼神朦胧,跟画里的睡美人一样。
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能不能陪她去一趟三中,三中在县城的最西边,一中在县城的最东边,她没有去过三中,想让我陪她一起去。她说有个小学同学在三中。
我自然是同意的,虽然我也没有去过三中。
秋菊极少主动去看望一个人,印象中那是唯一的一次。
三中似乎无比的遥远,我俩问了很多很多个人,数不清拐了多少弯,才终于在精疲力尽之后,找到了三中。
我不喜欢她的小学同学,同秋菊小学同学见面有些无聊,那个同学拘谨而又紧张,若不是那个同学说我们有好多初中同学也在三中,我简直后悔跑这一趟。
原来,我们乡镇中学的对口高中果然是三中啊。
老同学们见面自然也亲切,初中时候不太交谈的同学,这时候话也多了起来。我才知道三中的教学质量和升学率远不如一中,而同学们的压力又大,失眠和神经衰弱的同学很多。
后来,鲁军大学毕业后在三中任教职,他尽心尽力,深受学生爱戴,三中也逐渐变好起来,曾经有一段时间出现了到底是去三中读书,还是去一中读书的纠结,由此可见,三中的改变之大。
和秋菊从三中回到一中,已是下午,不要说秋菊累成啥样,我自己暗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去了。
秋菊仿佛看出来我的心思,她笑着说:“你这个人啊,唉。”
我知道她指的是我不喜欢她小学同学的事情,在我心目中,她在认识我之前不应该有朋友。
以后,我没有再去过三中。
然而,秋菊却因为我的不喜欢而生病了。
有一个周末,她想独自一个人去三中,路上有暴雨,她没有带伞,也不懂得避雨,更不认识路,晚自习时间到了,她还没有回来。
她果然把自己弄丢了。
等她返回一中,晚自习迟到了,淋成水人一样的她,病倒了,从此一病不起,不得已回家休养,继而休学,后来随着父母的工作调动转到了县城东边非常非常遥远的一个乡镇中学读书,这样父母便于照顾她的身体。
那个乡镇中学竟然叫二中,我也才知道我们县里还有一个二中。
我如果去二中看她,需要翻过九岭十八坡,比朱涛所在的乡镇更远,语言更不通。我第一次去看她,沿途问路,一路问过去,极力猜测着当地人到底在说什么,以至于我差点觉得自己出国了。
于是,我不仅不喜欢秋菊以前的朋友,连她以后的朋友也不喜欢了。
秋菊说这一点是我最大的缺点,说我看人有偏见,她一边说一边笑。
我笑不出来,我不能接受每天看不见她的日子。
秋菊跟我在一起玩的时间最少,却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最懂我。
【五十四】
在我们读高中的时候,迪斯科舞无声无息地侵入了进来。等我感觉到的时候,鲁敏已经有连续几个周末的晚自习迟到了,甚至有一次,晚自习快结束的时候,鲁敏才回来,和他一同消失的还有孙云。
徐光和李庭没有缺失过晚自习。
那一晚,晚自习马上要开始了,鲁敏从后面站了起来,一声不响走了出去。那天的鲁敏穿的是一身牛仔服。
鲁敏最喜欢穿一身牛仔服,牛仔上衣短短的那种,冬天的时候,鲁敏喜欢穿黑色的皮夹克。鲁敏很适合穿牛仔衣,也很适合穿皮夹克,再配上他强壮的肌肉、粗硬的短发,倔强沉默的表情,极像西部牛仔。
不,他原本就是西部牛仔,何况他身上总是多多少少有一点烟味。
我是一个近视眼,兄妹几个人中,只有我一个人近视眼,我总怀疑是没有遗传好,不知哪一节的基因出了问题,但我的嗅觉却极其灵敏,远比其他兄妹的鼻子灵敏。都说狗的鼻子灵敏,猪的鼻子灵敏,我总感觉我的鼻子比猪狗的鼻子灵敏。我能准确的判断鲁敏哪天抽烟了,哪一天没有抽,还能准确地判断出鲁敏是不是抽完烟特意用香皂或牙膏掩盖了。
鲁敏喜欢用香皂掩盖他衣服上的烟味。我从来没有见过鲁敏抽烟。
那一天,鲁敏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他的身上一丝丝烟味都没有,他用香皂刚刚洗过了衣服。
鲁敏还没有走到教室门口,孙云也已经走到了教室前面,俩人一前一后出了教室。
教室后面的学生们有些骚乱,我回头看去,徐光正往窗外张望,李庭低头在看书,有几个男生窃窃私语:跳舞去了。
跳舞去了?去哪儿了?
我嗖地扭过头,顺着徐光的视线看出去,只看到了窗外的鲁敏和孙云的背影,倏忽不见,紧跟着从隔壁班有一个原住居民的漂亮女生穿一件花色的连衣裙从窗外经过。那个女生有一双大眼睛,双眼皮,阿玲也是大眼睛,双眼皮,但阿玲眼睛的特点是乌亮乌亮,黑葡萄一遍,那个女生一看就是非常明显的双眼皮,只有这个。她是漂亮的,西方美人的身材,高高扬起头走路,我看着她从窗外路过,消失。
他们一起跳舞去了。我瞬间明白过来。
晚自习开始的时候,教室里依然有一点点乱,几个男同学在低声说笑,显然在议论鲁敏他们跳舞这件事。
男同学早就知道了吧,毕竟他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我后来才知道他们去跳迪斯科去了。在那次之后,不到几个月,满大街都是迪斯科舞厅和舞曲了。迪斯科迅速地风靡了所有的大街小巷。
那一夜的晚自习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夜有教室里低头学习的学生们和校外的迪斯科舞厅。
那一夜的天空格外的黑暗、格外的深不可测,如地狱一般,一颗星星都没有。
【五十五】
那一夜,晚自习快结束的时候,鲁敏回来了。
自那以后,我不记得鲁敏缺失过晚自习。
是否,自那以后,鲁敏再没有出去跳过舞,我无从得知。半年后,他教我们全班一些男生女生跳迪斯科,一对一的那种,后来参加全学校的联欢会演,效果极佳。可惜,我没有参加学校的会演。我只记得排练时,和我一起搭档的赵军是一个高高瘦瘦的极其漂亮腼腆的男孩,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我只记得他拉起我的手时,他的手心里永远满是湿漉漉的汗水。排练了那么久,赵军似乎没有正视过我。
那时候,我们班的男生和女生极少交往,极少说话。教室里的课桌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三八线,即使男女生同桌相互商量问题,双方的目光也只是看自己面前的书本说话,男女双方自始至终都没有目光交流。
那个年代,与众不同。虽说女生不会因为男生摸了一下胳膊,就主动一刀下去把胳膊卸掉以示清白,然而男女生之间的交流几乎没有。
我不懂为什么。
因为新中国女性没有解放,还是因为我们是山东人,处在孔子的故乡,男女格外的授受不亲呢。我不懂。
在那个与众不同的年代,鲁敏是与众不同的人,他就像鹤立鸡群,就像一个异类,我也不懂是因为他天生的性格使然,还是来源于他来自于遥远的天边,孔子没有踏足过的地方。
鲁敏从那周末之后,陡然安静了下来。
我却下决心以后不管鲁敏做什么,我都不再关注这些事,不再关注他做的任何事,不再关注他跳舞、抽烟、穿着异类。我不管别人是否关注,不管别人是否在议论,我只告诉我自己:鲁敏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我只要努力学习,专心学习,考大学。
难道我们放弃中专,选择了读高中,不是为了考大学吗?
那时候的我,还不是一名教师,还没有深刻地思考教育的含义,还不懂得教育的终极目的,不懂得人类究竟为什么要读书,不懂得应试教育究竟只是教育的表象还是最终目的。
那时候的我,只是一名高中生,来源于最基层的乡村,我妈妈告诉我:“一定要读书,不要像我一样没文化。”我的小学老师是一名军队干部的家属,她在随军和丈夫团圆之前,特意到我家,嘱咐我妈妈:“一定要让你孩子读书。”还有,我有一个姑,她在遥远的城市里工作,每当我那些白皙娇嫩细腻的姐姐们回老家时,我就想我也要去她们那里,也要去她们那里的电影院看电影。还有,高中班主任张老师让我们抄写的那些优美的句子,我想要亲自去看一看,看看东北的飞雪、西方的沙漠、南方的软语吴音。
还有,我想要金庸笔下的侠客一样的江湖上自由行走的生活,为了这,我要读书,要离开我的小乡村,离开那袅袅的炊烟,清澈的小河,离开河两岸的彩霞一般铺地的野花,离开那些早上的仙境一样的云雾,离开熟悉的街头巷尾的老人。
我要去远方。我要读书,考大学。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时间很短,也许时间很长,有一个周末,县城电影院里有一场电影很好,很多学生都想去看。我班里有一个女孩子朱玉,她父母在县城电影院里上班,电影院里的讯息会及时传过来。我痴爱看电影,常跟着朱玉去电影院看电影,对电影院熟悉极了。
朱玉,是我要好的第五个女友。我、阿玲、阿薇、芳华、秋菊、朱玉,我高中三年交往最多的是我们六个女生。
而那一晚的电影,不仅仅只是我和朱玉几个,还有班里的很多同学都要去。
放松下来的人,心比海洋开阔。我一直看不到鲁敏、徐光和刘庭。他们一定会去看电影的,但我就是看不到他们三个的任何踪影。
那一晚的电影院里人山人海、人声鼎沸、人头攒动、乱成一团。不仅仅只是我们这些学生在看电影,大部分是社会上的人,尤其是社会上的年轻男子和女子。
偌大的电影院里灯光昏暗,我和阿玲阿薇在人海中挤来挤去,我们的座位是那么遥远,遥不可及,中间隔了那么多人,隔了那么多笑嘻嘻的东张西望的年轻男子。
阿玲阿薇紧跟着我。我有些狼狈不堪,有一点后悔,也许不该在那么多人的时候出来看这场电影。
我的目光往电影院的后门看去,我想看看退出去的可能性有多大。
鲁敏赫然站在我后面,天神一般。他后面跟了徐光和刘庭,还有几个县城原著居民的男生,以及素日里那几个泰然自如走进教室的男生们。那一晚,我怀疑鲁敏那一帮兄弟们是凑全了的。
他们是什么时候跟在我们后面的?一直还是现在?
“你们自己看电影吧。我还要陪他们。”大庭广众之下,鲁敏说。他指了指旁边的座位,我才发现旁边的座位就是我和阿玲阿薇的座位。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是惊恐不安不知所以的,我想在我的整个高中时代,在我的一生中,那是我唯一的一次变了脸色。
我一个字也没来得及说,鲁敏他们已经不见了,应该去找刘飞等其他班的弟兄们了。
多年多年后,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徐光和李庭这种文质彬彬书生一样的儒雅的人会是鲁敏的铁杆兄弟,他俩既不是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学习成绩又很好。
【五十六】
高中的元旦,有一场罕见的大雪。大雪厚厚地堆积在所有能够堆积的地方,封住了所有的道路,胆子大些的男同学们依然骑车或坐车回家了,很多同学没有回家。
我和阿玲没有回家。
早上起来,我和阿玲在宿舍里找不到任何吃的,也没有任何热水可喝,我和阿玲饿得不行,俩人来到了学校斜对面的不远的一家饭店里,那里早上卖油条豆浆。我和阿玲常去那家店里买油条豆浆吃。
等我和阿玲睡醒了磨蹭到那里的时候,店里只剩油条了。我俩买了一斤油条,一路举着油条一路吃,穿过一中隔壁师范学校院子里的时候,我俩觉得干渴,于是捧了路边的积雪团成一团,吃一口油条吃一口雪团,就当喝水了。
师范学校与一中的操场之间有一道门相通的,再穿过操场,就是男生宿舍。
阿玲说:“雪太凉了。我的牙冰得疼。”阿玲的雪团团的太紧了,一口咬下去,又冷又硬,她不由得抖手扔掉了雪团。我乐得哈哈大笑,把油条蘸在路边的积雪上,滚一圈,然后再送到嘴里,给阿玲做示范。
那时候我的眼睛还不算太近视,大笑的我瞥到了鲁敏从一中的东院门进了操场,也许他想穿过操场和师范到外面去吧。
我举着蘸满雪的油条就这样暴露在他的视野内。我清楚地看到了他嘴角的笑意。他笑的时候连眼睛都是笑的。他很少笑,印象中的他总是沉默不语的样子。
我拉了阿玲往操场的另一边走去,我跟阿玲说那边的雪更干净,没有人踩过。阿玲应该没有看到鲁敏,鲁敏从我们身后走过去了,没有回头看。
晚上,自习室里人不多。大家在谈论着雪,谈论着白天摔了几个跟头。
我没有参与谈论。我在写作业。
等我抬起头,看望窗外的时候,我发现鲁敏背对着教室,双臂撑在栏杆上,穿着黑色的皮夹克,蓝色的牛仔裤,黑皮鞋,望着外面。
我不知道鲁敏何时站在那里的,等我看他的时候,他早已经站在那里了。
夜风飞扬起他的头发,额角的一缕头发随着风晃动着。
我第一次,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从后面看他,我看了他好久好久。
那一晚,鲁敏的样子,是我一直记得的样子,每当我想起他的时候,呈现在我眼前的,都是鲁敏背对着我,双臂支撑在栏杆上,夜风飞扬起他的头发的样子。
鲁敏说过,在他的家乡,有一个女孩一直喜欢他,那个女孩比他小几岁,很漂亮,我总也想不出那个女孩的样子,至今也想不出。
鲁敏的家太遥远了,像天边一样遥远。
鲁敏还说过,在他的家乡,有一眼看不到边际的草原,有马,他能够骑马飞奔。
我能想象出鲁敏骑马飞奔的样子,风,也一定飞扬起了他的头发。
我还能想象出,夜晚降临,天幕低垂,银河像贴在地面一样,鲁敏仰躺在草原上,他手里的烟在夜空中闪烁。
那么,此时的鲁敏,远离家乡的鲁敏,只身来到这里离我近在咫尺的鲁敏,他,这会儿,在想什么呢?
鲁敏的肩膀很宽,一点也没有同龄男生的瘦弱,没有丝毫的学生气息,也没有社会上年轻男子的轻浮,他不苟言笑,他谁也不像,我不能把他划到哪一类人,鲁敏就是鲁敏。
从高中毕业后,我读大学,工作,因为职业的特点,我也去过好多遥远的城市,走过语文老师让我抄写的美丽文字的地方,认识各种年龄段的人,然而,鲁敏是独特的,与众不同的。
我也反复回忆过那段历史,反复思考读书学习的意义,但我,依然找不到答案,鲁敏的学习和不学习,究竟有什么区别?
仿佛,我,我们全班,天生就应该是要趴在书桌上学习读书的,而他,鲁敏,学习与他,没有意义。他从风中走来,他本身就是书里描写的一首诗。
也许,他,从来都没有走近过我,或者说,我,我们,从来都没有走近过他,他一直都是诗和远方。
当鲁敏长眠在地下,当鲁敏终于安息了他狂热的心,他也是与众不同的,也像诗、像风、像这夜空。
在我专心致志望着鲁敏的时候,鲁敏转过身来,看着我,我没有来得及低下头,没有来得及扭过脸,只好把目光迎上去。
他没有吃惊,像在思考什么,停顿了一会儿,他迅速走进教室,很快,他又走出去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面前,是一张折叠起来的纸片,他已经不见了。
纸条上写着:“我们去操场说话。”
我盯着纸条看了好久好久,没有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我把自己的前世今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毫无感觉麻木不仁为止。
然后,我把纸条递给了徐光,我自己回了宿舍。
【五十七】
秋菊在二中,我知道她在二中,她已经转到二中好久了,我一直都没有去看她。
那个雪夜的第二天,一大早,我决定去找秋菊,因为起床太早了,没来得及和班主任请假。
二中比我想象的遥远,在一个小河边,河边有茂密的树林,下了公交车,要走一段路才到二中。二中的教室全部都是平房,只要进了二中的大门,再找秋菊,是很简单的事情。
秋菊当然是开心的,她带我去教室看看,高高兴兴介绍了她的新朋友,我全都不喜欢。
我不理解为什么秋菊无论对待谁都一视同仁,难道我不是她最特别的朋友吗?
我那天的态度一定是极其傲慢而冷淡的,从我嘴里吐出的字以个位数计,从那以后,我再去找秋菊,她就不再带我去看她的新朋友了。
秋菊又带我去河边走了走,我也不是很感兴趣,以后我再去找她,她还是带我去河边走,二中附近方圆几里的地面,在我以后的拜访日程中,我走了无数遍,熟悉每一寸土地。
然而那天,我只想躺在床上,啥也不做,哪里也不去,谁也不想见,什么也不想说。
秋菊前所未有地给我端了热水,问我吃什么,她原本就不擅长做这些,在一阵笨手笨脚、手忙脚乱地忙乱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爬到床上来躺在我身边,安静下来。
我和秋菊在床上躺了一天,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说着话。秋菊一直把手搭在我的肚子上,头靠在我的肩膀,她总是似乎对我有一种依赖感,说我像男孩子一样坚强勇敢,像运动员一样如风如火。
我也觉得在秋菊面前,我是简单的、强壮的,我所有的忧郁都很具体,事情过去了,我又可以哈哈大笑了,而秋菊的忧郁像无边的大海,笼罩在烟雾中。
“朋友有很多种,男生也可以做朋友。”临分别的时候,她告诉我。
第二天,当我回到一中时,是一个课间,很多同学都站在教室外面说话聊天。
我一眼就看到了鲁敏,他似乎一夜未睡,脸色苍白而无神,很奇怪,对于我的旷课,老师什么也没说。
鲁敏什么也没说。
一切都如常,然而又不能说如常了。高二的生活,学习的氛围越来越浓了,主管教学的校长经常在课间集中训话,学校里的空气变了,教室里的空气也变了,每一个空气的分子上都写着两个字--高考。
空气无孔不入,高考无孔不入,我,开始弄不清楚为什么要学习了。曾经的学习,似乎就是为了考第一名,考高分,当老师宣布我的成绩超过别人时,我的心中充满了自豪和幸福,那种快乐简单而又明确。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绩不再带来快乐了,成绩只带来安全感。
表面上的我,是一样的。
有一次,在考试前的一个下午,另外一个班的女生李桐在宿舍里躺着休息,她是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平时不住校。不知怎么回事,那一天,只有她和我在宿舍里躺着,她离我隔了一个床铺,她问我:“你累吗?”
“不累。”我回答的很自然,很淡定。
“我很累。一点都不想学习了。”李桐说。
我知道她学习非常非常好,在我的年级里,学习好的人我都认识,虽然我没有跟他们说过话。
事实上,我还知道,李桐跟孙云很熟悉。但我没敢说出来。
李桐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个子高,窈窕,有一副书卷气。
事后多年多年,我跟中文博士闺蜜聊起高中生活,她笑了笑:漂亮又学习好的女孩喜欢学习差的男孩,是一个规律。
中学时的我们,顾不上任何规律。
“你失眠吗?”李桐又问。
“我不失眠。”我扯着弥天大谎说。
“哦,真羡慕你。”她叹了口气,觉得跟我没什么可聊的,起身去教室了。
后来,在高中阶段,我没有再跟李桐说过话,大学时、工作后也见过她,她跟我一样,也在高校做一名教师,然而,她再也没有跟我说过她很累。
我常常后悔那一天的聊天,我该告诉她,我也很累,也厌倦了考试,也失眠。
也许,一切都会有另外一个结果。
【五十八】
高二的下学期,有一场高考前的预选,在那场预选中,我们高二年级有8个学生进入到高三学习。
从那以后,高中生活中快乐的一面彻底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高考高考高考。高考如利剑高悬,每天、每一分、每一秒,高考都占据在脑海里,充斥在心胸间,跟随在行走的风里。
吃饭的时候,高考在面前的饭菜里,走路的时候,高考在路两边的大树里,上课的时候,高考写在老师的脸上,睡觉的时候,高考就在枕头里被褥里。
高考让我变得说话越来越少,让我的心变成了地狱一般的深渊,这深渊越来越深,越来越黑暗,吞噬了所有的快乐,吞噬了春天,吞噬了绿叶,吞噬了阿玲阿薇芳华快乐活泼的笑。
高考使白天的天空不再碧蓝,使夜晚的天空不再高远,高考让鲁敏的嘴巴越来越紧闭,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
我顾不上鲁敏的苍白,我开始注意和我一起进入高三学习的另外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叫程萍,个字不高,有着令人惊异的沉静和一双大大的眼睛、两弯长长的睫毛。她不住校,我早就听说过她,知道她学习非常非常的好,也知道她是一个安定而稳定的女孩。阿玲跟她关系很好,常提起她。
她安安稳稳地每天准时走进高三的教室,坐下,读书、做题、听课。她因为身材娇小,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我坐在最后一排。我每天都能看到她的安静,她的沉稳。她的安静和沉稳刺激着我,使我的脸色越来越阴郁,内心越来越狂乱。
我终于变得沉默了。
我的注意力转移到我的日记本上来,开始对着日记本倾吐我内心的烦乱和抑郁。
那时,勇哥,就坐在我的前面。他比我高一年级。那时的勇哥,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除了他拘谨而羞涩的笑。
在那段时间,我还读了大量的金庸和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我像嗅觉灵敏的猎犬一样,在县城的各个角落的书店和出租摊,搜到了所有能搜到的武侠小说,最终得出结论:金庸和梁羽生的小说文笔最好。
我还痴迷于美国的小说《飘》,反复读,日夜读,我想把它背诵下来,想让它深入我的骨髓,想让它使我变成郝思嘉,而白瑞德就站在远处,站在我倒下后他随时能扶我起来的地方。
当女同学们痴恋琼瑶小说的时候,我一头扎进了武侠小说之中,我需要汲取力量。
是的,我需要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力量,我希望能够坚强地站立着,抵抗世间的风风雨雨,与此同时,我把所有苦恼以杂乱无章的语言写成了一本又一本的日记。
那一年,我的高考只过了专科线,程萍也过了专科线,她开开心心地去读医学去了。她说那是她想要的结果。而我,想要一个本科。
什么是本科?
我并不懂什么是本科,但我想要一个本科。
在我越来越黑暗的地狱一般的内心中,我想要一个本科,那是一束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啥东西的微亮的光芒。
高二转成高三的那个暑假,我对读书的必要性产生了严重的质疑,所有的质疑浓缩成秘籍,藏在暗绿色的生锈的铁匣里,坠入内心的深渊深处,我不想让别人看到它。
人为什么要读书?
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给出答案的时候,在三年后,李桐专科毕业,嫁给了从未考上任何学校的青梅竹马的初中高中同学,鲁敏的好友之一,李桐不假思索地放弃了就业的任何机会,在所有同学目瞪口呆的吃惊中,夫妻双双开店自己创业了。
我也才知道,李桐的姥爷是上海的一位大资本家沦落到我们县城,而她家对她的要求读书只是读书,与高考无关。
是的,读书只为读书,与高考无关。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早已经事过境迁,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
原来,有些道理,有些人早就懂得,而不懂得的人需要穿越过十八重地狱,失去很多很多宝贵的东西,才换来懂得一个在别人看来很浅显的道理。
这个浅显的道理,那时的我不懂,那时的阿玲阿薇芳华都不懂,鲁敏孙云徐光李庭也不懂。
【五十九】
重回原班级的日子过渡的很自然,我唯一缺失的是在我离开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参加了学校的迪斯卡舞演出,我没有参加。
那不要紧。本来我的舞伴就不是鲁敏,而是一个瘦高腼腆的男孩。
从鲁敏开始演唱《冬天里的一把火》到我重回原班级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班里的空气变了模样,鲁敏变了模样。
那一天,鲁敏站在讲台上演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时何等的帅气,朝气勃发,活脱脱一个费翔!
所谓的青春洋溢,就是那一刻的鲁敏了吧。班里霎时沸腾,我惶然不知所错,只好把眼睛看向窗外。
鲁敏演唱的过程中,我恨不能从教室里消失,倘若我能消失的话。
我既不喜欢当众表达自己,也不喜欢别人当众表达自己,觉得自己尴尬,也替别人尴尬。
我的尴尬阻止不了任何事情的发生,阻止不了费翔的迅速火爆,更阻止不了满大街的《冬天里的一把火》的徘徊缭绕。
鲁敏的歌声依然还在耳边,然而我回班级后却时常看不到他的身影了,尤其是在下午。
有一天,我问徐光:“鲁敏哪里去了?”
“去医院了。”徐光老老实实地答。
“为什么?”我问。
“没什么。有点神经衰弱。”徐光说完了,迟疑了好久好久,想再跟我说什么,终又忍住了。
我保持沉默。
倘若时光倒流,倘若事情放到现在,我一定会去劝解鲁敏吧,会安慰鲁敏吧,会告诉他一切都不要在意,都会好起来的,书,想读,就多读些,不想读就算了,没必要勉强自己。人生条条大路通罗马,想读书随时都可以继续读;或者,人生是一个马拉松,不在一时;或者,读书,原本只为浸润心灵、提高技艺;或者,世界上不读书的人也很多,一样活得开心。
一样活得开心吗?
倘若时光倒流,我真的可以这么劝吗?
总有一些心灵,渴望到达自己到达不了的地方,总有一些心灵,不能对自己的处境处之泰然,总有一些心灵,面对耀眼的光环时生出深深的自卑,而那份深深的自卑总有可能击垮一个敏感的灵魂。
前些日子重读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富有的凯思琳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优雅舞会和干净的衣衫,贫穷的希斯克利夫喜欢上了凯瑟琳,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悲剧成为了必然而不是偶然。
也许,总有一些鸿沟是当事人无法跨越的,总有一些磨难不是讲道理就可以度过的。
是的,我无法安慰鲁敏。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我想都没有想地觉得自己就是要读大学的,就像村子里很多大姑娘见了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说:她不会留在村里的,她一定会去读大学的。
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我去读大学,而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力量能将我的注意力拉开。
虽然,我并不觉得别人一定要读大学,但我是要读的。
假如,我这样劝解鲁敏,鲁敏能相信吗?
我不知道,因为我啥也没有说。
我习惯了把心里的想法写在日记里,更习惯了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说出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竟然记不很清楚高三生活中发生了哪些事情,也许,什么都没有发生,除了一天比一天脸色苍白的鲁敏。
【六十】
不,不能说我什么也记不得了,我还能记得好多事情,记得那些欢乐的场景,记得我们女生们无数次地背后谈论起鲁敏,记得她们跟我说过的话,记得她们说:那么帅气的鲁敏,那么痴情的鲁敏,梦中情人一样的鲁敏。
我应该说出这些事实来,说出她们的议论,说出她们对我说的话,说出我的沉默。
是的,说出我的沉默,我一直是沉默的,喜欢大笑的一贯叽叽喳喳的我,每当面临鲁敏话题的时候,我一直都是沉默的。
没有为什么。
当鲁敏站在全班同学面前,却偏偏盯着我一个人,肆无忌惮地演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时候,我是沉默的。
当鲁敏在电影院里,天神一样空降到我面前,直视着我,对我说:“你自己看电影吧,我还要陪他们。”我是沉默的。
鲁敏从来没有陪我看过电影,虽然我和朱玉以及阿玲她们常去电影院看电影。
鲁敏和我唯一的那一场电影院里见面,他身后有一帮弟兄们,我身后有一帮姐妹们。他很歉意地解释了,因为兄弟们在他心目中占据的位置很重要。
青春期的友情重于一切吧。
我不知道。我能做的只有沉默。
是否,当微风吹过大地,当晚霞布满天空,当雄鹰飞得高远,当小虫在草间低鸣,当一个灵魂撞击另一个灵魂,这一切,并不需要语言和文字。
友谊、爱、情感、情绪、欢喜或者愤怒,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花草树木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日月星辰与大地之间,很多时候,并不需要语言和文字,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爱恋,能体会到相互之间的温暖,以及对方的欢乐和忧伤。
我们,我和鲁敏,我的姐妹们和鲁敏的弟兄们,就没有过欢乐的时刻吗?
青春里没有欢笑吗?
有,只是我故意遗忘了。
所有的生命,都曾欢笑过,而那些欢笑的瞬间,是一个人,一个生命,最美丽的模样。
什么是生命?难道生命不重要吗?
生命很重要,再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了。生命是欢笑的载体,是承受日月风云的载体,是感受春风、夏花、秋雨、冬雪的载体。
是的,生命是载体,是欢笑的载体,一个人的欢笑,一个少男少女的欢笑,是一个生命最美丽的模样。
我们也曾有过最美丽的模样。
那一次,我们全班一起骑车去郊游踏青,大家约好了从一中出发,到县城北边的一座山上集合,我们,那是我和鲁敏,也是我们全班最开心的时刻。
那是一个春天的周末,同学们都起了一个大早,一人一辆自行车,在体育委员张国的带领下兴高采烈、兴致勃勃、兴奋异常地、浩浩荡荡地从县一中出发了。
阿薇不会骑车,这不要紧,不是有我吗?阿薇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一切都不影响。
那一天的男生们,我第一次觉得,那一天的男生们都是漂亮又英俊的。男生们一扫往日的沉闷和单调无聊,他们有说有笑地一路狂奔,很快,就把全班的女生远远的撂在了后面,甚至有一路人马忍耐不住告诉张国说先行一步,到山头上等我们大部队。
张国说好,挥手让那一小撮男生先走。
张国回头看了看我们女生,又看了看前面的男生们,说有他陪女生,男生只管走,但不要太快。
我一直都喜欢张国,高中时候就喜欢,工作后也喜欢,工作后的聚会他也常参加,他虽然学习很不好,然而总是温和地笑着,又那么帅气和秀气。鲁敏也喜欢他,说他是一个好哥们,在校外跟别人打架时不会乱来,也不会逃走,是一个很好的弟兄。
假如我不带着阿薇,我一定能做到和男生们并驾齐驱,然而带上阿薇是我责无旁贷的义务,我好不容易把阿薇拖出来,绝不能有丝毫抛弃她的念头。
鲁敏和徐光停下车看看我和阿薇:“让阿薇坐我们车上吧。”
我清楚地记得不是鲁敏和徐光同时说的,是徐光先说的,鲁敏的声音落后了不到一个节拍。徐光对着我说话,眼睛却看着阿薇。
阿薇急急地表示拒绝,她说她要自己走,她还说她这就要回去了,不去爬山了。
我也豪情万丈地说不用,有我自己足够了。
鲁敏徐光双双犹豫了一下,这时李庭他们那帮男生们在前面喊他俩赶紧跟上队伍,于是,鲁敏徐光又回头看了我和阿薇一下,终于绝尘而去。
好说歹说,阿薇又坐上了我的自行车后座。我让她搂着我的腰,她说这动作不舒服。我让她拽住自行车后座的边上,她也说不得劲。我说你不要偏腿坐了,你就像儿童一样分开腿坐在后座吧,这样稳定。
山路两边野花盛开,远处是低矮的青山,我们要爬的山就在右前方不远处,能看到山上的绿树和裸露的岩石。
女生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芳华骑车狂奔,短发飞扬,哈哈大笑,全无女孩的斯文。
何必要有女生的斯文,男生们早已经远去,只有张国像一个领头羊带着女生们在前面。
我逐渐落在了最后面,山路也逐渐变得崎岖不平起来。
芳华回头喊我加油。
好吧,加油。
我很快追上了芳华,我大笑着拍打着芳华的肩膀,从路侧超了过去。
“阿薇呢?”芳华在我后面大叫。
阿薇?阿薇在我车上啊。
我急速刹车,往后一看,阿薇在我后面很远的地方站着。
阿薇不是在我自行车后座上吗?我惊问阿薇。
“你把我颠下来了。路上有一个坑,一颠,我就掉下来了,直接坐在地上。”阿薇狼狈不堪地解释。
我想象着阿薇从我自行车上摔下那一瞬间的狼狈样子,乐得我和芳华扔掉了自行车,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得喘不过气来。
从那次以后,阿薇再也没有坐过我的自行车,任凭我磨破嘴皮指天指地发誓都没用,她坚决拒绝坐我自行车,她说宁愿自己走路。
也好。那一天,我和阿薇没有爬到山顶,至今也不知道山顶的风景,等男生们从山顶折回来的时候,又在路上和我们女生汇合了,鲁敏徐光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汗水浸湿了他们的衣衫,他俩一路大声地说笑着,陪着我们慢慢返回学校。
我们班只爬过那一次山,我也只摔过阿薇那一次。
【六十一】
在所有同学看来,阿玲最好的朋友是我,阿玲的父母也是这么认为的。
从小学五年级,阿玲随父母从部队转业到我们乡镇工作以后,阿玲就在我的班上了,她遇到了平生最强劲的学习对手,她乌亮乌亮的漂亮的眼睛里没有笑意,她把我的名字写在手心里,她不理解为什么每一次考试成绩都不如我。
小学时的我女伴众多,对阿玲的敌意没有往心里去,我的注意力在玩乐上,在每天晚上的电影院里。是的,每天晚上。
到了初中,阿玲和我在不同的班,各领各的风骚,各自遇到了各自的对手,我遇到了班长,她遇到了另外一个老师的女儿,我们在交流心得体会中变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形影不离的朋友。
高中生活后不久,虽然阿玲的父母工作调动到了县城东边的乡镇,语言不通的地方,也没有影响到我去她家的次数和她来我家的次数,骑车或坐车都可以。
少年的心,是充满激情的心,没有我们去不了的地方。
“只要我有钱,只要天堂有门,我连天堂都能去。”这是阿玲的话,石破天惊,至理名言。
阿玲的妈妈很喜欢我,也喜欢阿薇,我们就像她的女儿,在阿玲家里,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她给我们做各种各样好吃的饭菜,我感觉她自己家养的鸡,都让我跟阿薇吃了。
高三期间,阿玲的爸妈在一中斜对面的饭店后面租了一间房子,就是我和阿玲常去买油条豆浆的院子里,我陪着阿玲住在里面,这样睡眠还清静些,吃饭也方便。
除了我的父母,就是阿玲的父母给我做饭最多了。
除了秋菊是我无所不谈的朋友,所有人都认为阿玲是我无所不谈推心置腹的朋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游戏的时候例外。
有一个暑假,炎热,闷热。炎热和闷热阻止不了我和阿薇去阿玲家的脚步。
阿玲自己住在后边的一间小房子里,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床和一张书桌,我和阿玲阿薇挤在小床上睡觉,有天夜里我醒来发现阿薇在书桌旁练钢笔字,我很奇怪她何以这么认真,她的字已经够漂亮了。
阿薇说:你俩把我挤到床底下去了,再爬起来,已经找不到躺的地方了。
哦,哦,是这样。我很歉意。
睡觉既然那么窘迫,晚上可以不睡觉,于是拖了阿玲的弟弟跟我们玩牌。
阿玲的弟弟身高一米八,自己住在东边一间宽大的屋子里。他总是紧闭着门,但我知道他的屋子打扫得极其干净整齐,里面点着蚊香,没有蚊子又凉爽。
阿玲的弟弟喜欢笑,但很少跟我们玩,他学习很不好,跟我们没有共同语言。
那一晚,阿玲的弟弟却欣然同意跟我们玩牌,我和他搭档,阿玲和阿薇搭档。
我们在客厅里摆上阵势,点上蚊香,泡上一壶茶,约定的规则哪一方输了,就喝下一壶茶,每一局都是如此。
那晚玩了一个通宵,以后再没有那样玩过,似乎,那也是我和阿玲阿薇的唯一一次玩牌。
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次玩牌,虽然以后我和阿薇也常去阿玲家,四个人也常聚,但阿玲阿薇拒绝再玩牌,也拒绝提起那次玩牌。
她俩说那晚喝了太多的茶水,肚子撑的太大,这种玩牌的方式令人难以接受。
这不怪我。
阿玲的弟弟是个男孩,炎热的夜晚,他光着膀子,每一壶输掉的茶水他都主动代劳,不让我喝。等我感动不已发现秘密的时候,他脚下的地上早已经有一滩水了,茶水顺着他的嘴角毫无保留的流下来,顺着他的后背流到了地上。我也才明白为什么他找了一个躺椅坐着,每次喝水的时候都躺在躺椅上。
我和阿玲的弟弟输了无数次,却一口茶水没喝。
后来,阿玲的弟弟不出意外的没有继续读书,工作后跟着退休的父亲学习做生意,成为县城的有钱人之一,我也觉得很自然而然,他原本就是聪明而又懂得变通的人。
是否,所有愉快的夜晚都为以后的痛苦埋下伏线,是否,所有亲密无间的关系最终将变得疏远,是否,古人说的“人生难得一知己”是千年不错的真理?
我不懂。我和阿玲阿薇一起度过了很多愉快的夜晚,一起了很多很多年。
我、阿玲、阿薇是传说中的桃园三结义。徐光说的。鲁敏也这么说。
【六十二】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千丝万缕的吧,高中时期的女生们已经亭亭玉立,我的身高从高中到大学都没有变过。
鲁敏是一个独特的男生,非常独特,引人瞩目,但后来,我也发现,班里的其他男生也如松如枫,各有各的风采。
那已经是高三了。
“你觉得什么样的男生最好看?”我问阿薇。
阿薇想了半天,很为难的摇摇头,说了一句,她最喜欢外国的王子。
阿薇,留着日本的童花头,有一双沉静美丽的大眼睛,她竟然喜欢外国的王子,她要嫁给王子吗?到一个遥远的国度?
我愕然,央求她画出那个王子的模样来。
那是一个课间,那时我跟阿薇是同桌,她很快就画出来了,果然是一个大眼睛的卷发王子,我刚看了一眼,没来得及评论,上课铃就响了,孙云从教室门外进来,路过我和阿薇的课桌,到教室后面去了。
孙云也是卷发、大眼睛,跟阿薇画的外国王子一样。
我吓了一跳,心咚的跳了一下。
我至今记得阿薇画中王子的模样,铅笔画的,在一张三十二开的白纸上,大眼睛,卷发。
纵然我跟阿薇是铁杆兄弟,纵使岁月过了一年又一年,纵使阿薇嫁人,我也自始至终没有跟她说起我那一天吓了一跳的感觉。
芳华一如即往地跟朱涛辩论着物理题,辩论了三年,没有分出胜负。在上到宇宙天体下到江河湖海的物理运动中,朱涛神采飞扬、眉飞色舞,直到朱涛的工作单位是一个老年休养中心,我才打消了我班冒出来一个物理学家的幻想。
班长一如即往的白衬衣,端坐桌前伏案学习,纵使爱笑的芳华做他同桌,班长也保持了巍然不动的柳下惠风范,一路考学、工作、从政、做局长,没有丝毫悬念和涟漪,更无任何想象的空间。
李庭也是局长。鲁敏说我们的班主任是李庭的姑父,亲姑夫。
我努力寻找李庭和班主任的共同点,班主任是黑乎乎胖乎乎的国字脸,李庭是白皙的长脸。班主任是平缓的一字眉,李庭是剑眉倒竖。他俩没有共同点。
“不要告诉别人班主任是李庭的姑父。”鲁敏说:“李庭不让别人知道。”
哦!原来如此,这么说班主任的那天早上史无前例地龙颜震怒大发雷霆,有可能是李庭到班主任那里告的黑状啊。
“绝对不可能是李庭。”鲁敏说。
那天早上,是高三的一天。班主任早早来到教室,脸色阴暗,应该说阴沉,一向是踱着方步慢腾腾走路的他三步两步跨上讲台,目光如电扫视全班,全班屏住呼吸鸦雀无声。班主任的眼睛很小,细长眼,平时不太睁开,很儒雅的一个人,然而那天,班主任两眼圆睁,声如洪钟,一字一顿地掷地有声。
“对本班的同学要尊重!谁也不准伤害本班的同学!”说完,又威严地扫视全班,如玉皇大帝扫视妖魔鬼怪,我的心里哆嗦了又哆嗦,把自己的言行审视了一遍又一遍,不知道班主任说的到底是指什么。
然后,班主任转身走出了教室,早自习继续。全班前所未有的安静、惶恐、沉默。
班主任到底怎么了?他在训斥谁?我吗?不可能是我,我头一天晚上老老实实上了自习,老老实实睡觉,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说啊。
我纳闷极了,过了好久问鲁敏。鲁敏说不是你们女生的事。再无别话了。
过了好多年,才隐隐约约传出消息,班主任头一晚夜探男生宿舍,站在门外侧耳倾听,男生宿舍在高谈阔论,班主任大怒,想冲进去大骂,终又忍住,才有第二天早自习的暴怒。
你们怎么知道班主任在偷听?我不解。
有同学回宿舍晚,看见了。男生说。
那一晚,你们到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还是不解。
女生不要问。我们啥也没说。男生回避了话题。
这是班主任唯一的一次发脾气。他带我们三年,没有训斥过任何人,是我见过的最儒雅的教师了。
当然,没有他的好脾气,也就没有我们班的纪律涣散,为所欲为。
同学们在整个高中期间自由自在地成长了,如微风中的小树任意方向的长大了,好像提前几十年实行了素质教育一样。
【六十三】
高三那一年的春节前,我跟阿玲已经在外面租房住有半年了,偶尔,我和阿玲也会回到学校宿舍住。
我不太注意鲁敏的情况,只知道徐光每天陪伴他。
有一天晚自习,还没有开始,徐光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接过来看了看,鲁敏的字:“我在操场,不见不散。”
我看了一眼纸条,什么也没有说,又把纸条还给了徐光,继续上晚自习。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冷酷和淡定的人了,徐光一定这样想。
可是,我手里拿着笔,眼睛看着书本,哆嗦得写不上字来,我的心里火冒万丈。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鲁敏究竟想怎样?
下了自习课,我让阿玲先回宿舍,我自己来到操场。
鲁敏还在。
那一晚,格外的冷,前几天下的雪还堆在地上,闪着白灿灿的光。鲁敏站在那里,靠在操场的主席台旁,只剩一个黑影。
我判断出是他,走近他,没有说话。
“一起走走吧。”鲁敏说。
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夜里没有风,寒冷的空气无孔不入,我紧咬牙关,一言不发,极力控制住打颤的牙齿,控制住发抖的身躯。我害怕只要一张嘴,我的牙齿就会咯吱咯吱地响。
那一夜,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寒冷,如今再次回忆起来,依然寒气袭人,禁不住发抖。
鲁敏自顾自的说着,不紧不慢,他似乎也没有打算我回应。他说了他的家庭,他为什么来到这里,他的学习基础差,要回去高考,他在这里有好多朋友,有孙云徐光李庭张国,还有四班的刘飞和胡平,还有三班的李健,六班的王立,一班的赵涛,说了他所有的弟兄们,以及弟兄们的女朋友。
操场上除了我和鲁敏,还有偶尔穿过操场和师范校园,抄近路回家的县城原著居民的孩子。
我很想沿着操场跑起来,以驱走寒冷,制止住发抖的牙齿,可我又觉得这样不妥,毕竟鲁敏在说话,我在听着。
“我的话你都相信吗?”突然,鲁敏停下来,问我。
当然相信,这还用说吗?我不解地看着鲁敏,用力点点头,一时间竟然忘了哆嗦。
操场跑道上的路有些滑,白天有人走过,夜里结了冰。我没带眼镜,看不太清楚路,但我无论如何不能滑倒,我这样告诉自己。
鲁敏走得很稳当,他脚步沉稳,他说他总是失眠,害怕高考落榜怎么办,他常到县医院去拿药吃,吃了没有什么效果。
那时的我,那时的鲁敏,都不懂得一个道理,以鲁敏的学习成绩回到他远在天边的家乡参加高考,一定要能考上一所很好的大学。这是我后来我读了大学,发现他家乡的考生成绩低的吓人,我才明白这个道理。等我后来当了老师 我更加懂得了全国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这就是为什么鲁敏的父母要把他送到我们县一中读书但回去参加高考的原因。孙云也是这个情况。
可是,如果那时鲁敏懂,如果那时我懂,以后发生的事情就不能称之为命运了。
“我的家太远了,你到我家乡读大学,有点远。”鲁敏自言自语。
我吓了一跳,这才意识到他比我年长,思想成熟,想的远。
“可是,我在这里三年,我妈身体不好,总想我,写一封信来回都要一个多月,如果我继续在这里读大学,我妈身体就更不好了。”他又说。
我努力想象着鲁敏的妈妈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和鲁敏很像,也说普通话吗?鲁敏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该像他爸爸吧?
“那就去西安吧。这样咱俩都不远。”他当机立断。
西安?我大吃一惊。脑子里急速地闪过全国地图,把西安定了定位。
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我没法说话,我必须咬紧牙关,我不能让鲁敏发现我一直在发抖。
那一次,是我和鲁敏单独相处的唯一一次。
和鲁敏在操场遛了几圈,回到宿舍,阿玲还在等我,问我干啥去了,我说鲁敏让我去西安读大学,阿玲嗖的坐起来,问了一句:“西安,是不是很远?”
我没顾上理会阿玲的话,我早已经冻成冰坨,躺在被窝里,裹着厚厚的被子,上下牙齿控制不住的打战,冷得我哆嗦了好久好久。
【六十四】
像所有正常的人一样,鲁敏希望能够让我再跟他出去走走,哪怕仅仅只是到操场门口站一下也好,也像所有人一样,鲁敏一直希望有一张我的照片,我都一一拒绝了。
那些纸条,我都无一例外地还给了徐光,没有解释,没有回答,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
我在那个让我牙齿颤抖的夜晚之后,再也没有赴约,一次也没有。
鲁敏的要求,在那时的我看来,如此的荒唐而又可笑。
见面,见面能说什么呢?他不是已经说了他想说的话了吗?我已经完全知道了他的意思,再见面,再见面把那些话重复一遍吗?再见面说那些毫不着边际地海誓山盟吗?那些海誓山盟有何意义?能让我离开县一中吗?
自从离开我的村庄,到了乡镇开始读书,我就没有打算再回到我的村庄;自从离开乡镇,来到县城读书,我就不可能再回乡镇了,而县城,我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要去一个遥远遥远的地方,我要看陌生的人群,我要所有人都不认识我,我要自由自在行走在大街上、人流中,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来,我可以自由自在走动、张望、可以自由自在看远方的天空,看所有我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流,陌生的大街和小巷。
我不要承诺,不要飘在空气中的语言,不要写在纸上印在书上的毫无意义的字。语言是什么,文字是什么,语言和文字只不过是一种符号,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稀奇古怪的符号而已。我不要符号,不要现在的承诺,我要永久,我要永恒,我要一生一世的永恒。
至于那照片,哦!那冷冰冰的生硬的没有温度的照片!那代表历史的照片!我不理解一个人为什么要照相,在拍下照片的一瞬间,你已经不再是你,他已经不再是他了。明天的你不是照片上的样子,明天的他也不再是照片。
照片又何意义呢?既然一个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那么照片在拍下的那一瞬间已经代表了永不回头的过去,而我,要的是现在和未来。
现在的你,就站在我面前,未来的你,还未到来。而照片,只代表历史。
至今为止,我没有鲁敏的照片,他也没有我的。
这一切,我都没有解释。这不需要任何解释,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鲁敏去医院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有的人开始议论,徐光表现出极大的忧虑来。
直到有一次,徐光又给我一张纸条:只说一句话,只见一次面,我在山下。
山下是指学校东边有一座小山,我和芳华常去那里背书,我知道男生们也常去那里,一中的很多同学都经常去那里爬山。
我看到纸条的瞬间几乎要跳起来了,我清楚地记得那一瞬间我的愤怒,愤怒像地狱之火熊熊燃烧,我几乎是哆嗦着把纸条扔给徐光,如果那纸条是标枪是铅球就好了,我可以狠狠地砸向徐光、砸向愚不可及地石头一样不明事理的鲁敏苍白的脸!
徐光被我的愤怒吓到了,他尴尬地收起纸条,不知所措地坐在那里。
我不管,没有任何人能威胁我,没有任何人能要挟我,没有任何人能让我做什么。
我转身去了操场,我沿着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
高中时候的我,喜欢跑步,我的早操跟别的同学不一样,班里同学在操场上跑的时候,我一个人沿着县一中的外围跑,当班里的同学沿着一中跑的时候,我一个人跑步到学校东边的山上再回来。我起床早,跑得快,等我返回教室的时候,同学们跑早操还没回来。
操场是我熟悉的地方,每一场运动会,每一次发令枪的响声,都是我开始兴奋的时刻,我喜欢在跑道上全力冲刺的感觉,我喜欢标枪飞出去在空中划下的弧线,我喜欢三级跳远时的腾空飞跃,我喜欢激情昂扬的运动员进行曲,我喜欢人群的欢呼,我喜欢红线撞到之后的飘落。
我喜欢永远的青春飞扬,而不是鲁敏越来越苍白的脸。
那是最后一次鲁敏给我写纸条,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鲁敏写的任何东西。
【六十五】
鲁敏说他要走了,要回到他远在天边的家参加高考,他问我第二天能去车站送他吗?
当然能。
那一天早上,天还没有亮,我就起来了,徐光也起的早。
是我有意识地忘掉过去吗?是我千百次地回忆同一个场景以至于忘记了之前和之后发生的事情了吗?
一辆公交车从远处开过来,从雾蒙蒙的看不清的世界里开过来,道路两边的树丛笼罩在白茫茫晨雾中,黑乎乎灰乎乎的一团,中间的那一条小路不宽敞,公交车从路中央逐渐地缓慢地驶近,越来越清晰,到了我和鲁敏徐光站立的位置停下来,车门打开,里面已经有很多人了。
鲁敏再一次转过身来看着我和徐光。
鲁敏还是那样结实和强壮,他的皮夹克永远把拉链敞开,露出灰褐色的毛衣,他永远穿着蓝色的粗布纹的牛仔,大腿的肌肉透过牛仔长裤显现着,三年前后的鲁敏,唯一变化的是他的面容。
那么神采飞扬的鲁敏,那么倔强的鲁敏,如今,满面戚容,神色黯淡。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在徐光身上停留了,我能看到他眼睛的湿润,徐光早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们三个都没有说话。
那辆车就那样停在了那里,仿佛停了一个世纪,车门打开,只等鲁敏上去就可以开走了。
鲁敏又往我和徐光的身后看去,目光又停留了一会儿。我知道我俩的身后什么也没有。
我是希望时间永远静止呢,还是时光飞逝呢,我想两者兼而有之吧,我既恐惧鲁敏的一去不复返又希望这一切快点结束,这样我就再也不要站在这里,再也不要经历鲁敏离去而我束手无策呆立的场景。
鲁敏没有拥抱徐光,也没有跟他握手,我们三个只是那样呆立着,也许时间过了很久很久,风云经历了无穷无休的变换,也许只是电光石火间。
鲁敏终于站在了车上,车门还没有关上,鲁敏又一次回头看,这时车开动了,鲁敏站在车门处不肯就坐,车门关上,车窗的玻璃模糊一片,看不到鲁敏了。车逐渐远去,车尾逐渐模糊,消失在小路的尽头,消失在冬天的晨雾中。
我和徐光面向着车消失的方向站着。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鲁敏,只是等我明白“最后一次”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时光飞逝了三十年。
【六十六】
从鲁敏离去到参加高考,这中间是有一段时间的。
这一段时间内,我没有鲁敏的信息。我不知道鲁敏有没有我的信息。
这符合逻辑吗?
不符合。
我承认这不符合任何逻辑。
什么叫逻辑?是A加B推导出等于C吗?假如生活符合逻辑,假如任何事情都符合逻辑,怎么会有昨天的亲密无间到今天的各奔东西?假如任何事情都不符合逻辑,我们又如何确定你走了,注定还会回来。
那些海枯石烂的文字流传了千年,那些为这某一件事、某一个原则、某一个物体、某一种情绪心力衰竭而决心把活生生的生命交还给上帝的人,他(她)的行为符合了什么逻辑?
科学的世界里有逻辑,人类的世界里也有逻辑吗?
我不知道。我终不知道那些文科学院的人到底在研究什么,那些文字与文字之间的逻辑究竟有什么意义?
生活就是生活,不是文字,也不是逻辑,不是ABC,也不是123,更不是XYZ,生活没有自以为是的注定,没有想当然的如果。
当我回忆起这一切的时候,我该是冷静的,而不是任凭地狱之火将我变成胡言乱语仇视一切的疯魔。
好吧。
鲁敏临走的时候,嘱咐我每一周固定下来把班里每科老师发的复习资料多留一份,收集起来,寄给他。
第一周我是这样做了,第二周的时候,我把徐光叫到了操场上,那时我的脸色应该和鲁敏的脸色一样苍白了。
“徐光,能不能,以后,你给鲁敏寄资料?”我有气无力地说。
徐光显然很吃惊,但他是一个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人,徐光很像阿薇。鲁敏之与徐光,很像我和阿薇。
“好的。以后都是我来寄。”徐光答应了。
我立时感到轻松,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我终于可以不必每一堂课、每一个晚自习、每一场考试,都想着鲁敏了。我终于可以放下他,隔离他,屏蔽他,不让他的面容在我的眼前浮现,我终于可以把自己缩到只有自己的世界里了。
没有了鲁敏的高考,我虽然失眠,终是宁静的。高考前三天,总也睡不着,阿玲也是。我和阿玲照往常一样白天去学校,晚上回到租住的房子里,也和其他同学一样看考场、参加考试、参加毕业前聚会。
一切如常。
毕业前聚会,我和阿玲在不同的班级,她夜里回来的晚,她回来的时候怒气冲冲大骂不止。
我惊问她怎么了,发生了什么让她如此气急败坏。她说班里的一个男生在毕业聚会后陪她走了一段路,竟然拉了一下她的手。
“拉你的手怎么了?”我又问。
“那我不吃亏了吗?”阿玲的眼睛乌亮,仿佛富豪损失千金。
这.....我的大脑一时不能进行等量转换,分辨不出盈亏问题来。
“你们班晚会好吗?”阿玲问。
好啊。我答。
你没出去玩?她又问。
出去玩?去哪里玩?第一次,我没有正面回答阿玲的问题。
毕业晚会,同学们第一次把课桌拉出来围成一圈,同学们团团而坐,大家都很兴奋。我只记得大家都很兴奋,只记得我坐在堆满食物的课桌后面,环视周围的同学们,仿佛上帝在遥远的高空俯视他们。他们在吃,他们在笑,他们在说话,我不关心他们在吃什么,在说什么,在笑什么,我啥也不关心,他们离我是如此的遥远,我在天上俯视他们,我听不到他们说的话。
我是副班长,我是团支书,可我跟他们任何关系都没有。
我不记得我那晚说话了,也丝毫记不得阿薇干啥去了,更不记得徐光李庭鲁军孙云他们干啥去了,他们是否在教室里,我也不记得。
我不关心这些。
我谁也不关心。
旁边似乎有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白白净净的瘦高男孩提出来送我回去,我也才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后来到我班里的同学,但是等我一回到和阿玲租住的房子,我就把男孩的名字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他有一张异常白净漂亮的脸,和鲁敏完全不同的脸。
我啥也没干呢。我跟阿玲说。
哦。阿玲叹了口气,又接着嘀嘀咕咕地用她能够诅咒的语言诅咒了那个拉她手的男生,而这时,我早已经沉沉睡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阿玲站在我的床前,她不再满脸怒气了,她变得满脸焦虑,她问我想吃什么?我摇摇头。
阿玲问我想干什么?我摇摇头。
阿玲问我到底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我想干什么。想了好久,我问:“徐光呢?”
“徐光回家了,所有的同学都回家了。高考完了。”阿玲说。
我没有说话。
“要我去叫徐光来吗?”阿玲问。
我没有说话。
阿玲转身出去了,不知过了多久,徐光和阿玲一起来了,来到我和阿玲租住的小屋。
后来,阿玲告诉我,徐光家离县城还不算近呢,她一路骑着自行车找过去,她费了好大的劲才问到了徐光家的地址。
我不记得徐光那天跟我说了什么,一个字也记不得。
【六十七】
在县一中的历史上,我们那一年级高考成绩开天辟地的最差,往前看,没有这么差的,往后看,也没有这么差的。一般情况下,一个班会有二十多个本科生,而我那一级,全学校六个班只有21个人考取大学,包括专科和中专。当时入读高中的我们,是从全县的中考成绩中挑选了全县前一百名放到县一中,然后才选拔初中中专,然后才是普通高中。
阿玲阿薇徐光李庭都是全县前一百名的学生,秋菊也是,那个拉阿玲手的男孩也是,他们尽数落榜。
在我所有的好友中,只有我一个人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我手里拿着录取通知书,不知道它的意义在哪里,不知道那千百次幻想中的笑容在哪里,就像一列火车,全力以赴往前冲,穿过荒野、穿过森林、穿过山川,到了终点,却是悬崖。
就像一个运动员,发令枪之后,冲刺时却发现跑道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跑步。
就像一场精彩的演出,台上演员的演技超群,观众却只有自己。
高考就像一个独木桥,假如走过独木桥之后,却发现桥的这一端只有自己,同伴尽数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那么过独木桥的意义在哪里?
人生的意义又在哪里?
人生的意义在于走向成功的终点;人生的意义在于我坐在领奖台上,台下是欢呼的观众;人生在于王冠戴在我的头上,众人瞩目,子民臣服;人生的意义俯视众生,唯我独尊;人生的意义在于一将终成万骨枯;人生的意义物质生活水平的极度发达,在于飞机、在于高铁、在于华丽整洁的办公室,在于独闯科学的领域领略未知世界带来的绮丽风光。
我们一路急匆匆地往前冲,冲向哪里?驾着宇宙飞船去月球吗?去做嫦娥吗?
我看不懂,看不出,体会不到、感受不到,我啥也不懂,我啥也体会不到,我是如此的麻木不仁。
我喜欢炊烟,我喜欢袅袅的炊烟,我喜欢村子里袅袅的炊烟,我喜欢河两岸彩霞满天一样的野花,我喜欢街头巷尾的熟悉的老人,我喜欢阿玲妈妈的饭菜,我喜欢秋菊把手放在我的肚子上,我喜欢阿薇漂亮的钢笔字,我喜欢鲁敏和徐光一起肩并肩走进教室。
徐光李庭后来说,他俩看完高考成绩的那天,直接从一中骑自行车去了火葬场。哥俩在火葬场门前坐了整整一天。
我拿了录取通知书回家,遇到我爸带着两个妹妹在菜园里浇水。我爸问我高考成绩如何,这是他第一次问我成绩的事。我从小长到大,我爸唯一关心的是我和男生打架是否赢了,我只要回答赢了,他便说好,并不问起因和过程。
我撒谎说我没有考上,我爸面不改色地说了句:“没考上就没考上吧。”继续浇水。
我爸当时的反应让我感动不已,即使时间过了三十年,我依然对我爸充满了感激。我爸给孩子们经营了一个温暖的家园,他鼓励孩子们勇敢,也收留孩子们的失败。
什么是爱?爱,就是无论发生什么,我永远在这里等你。
是吗?爱是无论发生什么,我永远在这里等你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的爱,别人的爱也能够做到这么深沉吗?
我不懂。我没有鲁敏的任何音信。
高考落榜后的第二天,我陪着阿玲去了她的班主任家,阿玲是她班主任最宠爱的学生,凭着直觉,阿玲觉得班主任会让她继续复读的,我也这么认为,阿玲的班主任是我的物理老师。阿玲的班主任家路途遥远,我和阿玲还是找到了,也才知道一班的班主任,我的数学老师,和阿玲的班主任在同一个村。
多么不同的两个人啊。
数学老师睿智幽默,讲课有条有理,一丝不苟,板书整齐干净,不拖泥带水,物理老师板书有一搭没一搭,混乱不堪,讲课天南地北如实的反应了他天才的思维。
数学老师喜欢提问我,答不出来就罚站,有一次罚了一节课。我是唯一被罚站的女生,而男生从未被罚过。但数学老师也常常会在自习课上扔给我一道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题让我做,我做完后,数学老师也会微微一笑。基于这微微一笑,我原谅了数学老师对我所有的罚站。
我以高考数学成绩差两分和物理成绩不及格考取的大学。
记得曾经有一天,高三刚开始,我吃过早饭去教室,刚转过墙角,恰遇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站在转角处说话,看见我,停下来,等我走过去,只听到数学老师对物理老师说:“这孩子很可惜。”
可惜什么?说的是我吗?
等我当了高校老师,见过了无数无数的学生,我从没有觉得哪一个学生是可惜的,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每个人都在走着他想走的路,也许勇往直前,也许走着在别人看是弯路而对他自己来说却是必须要走的路。
高考之后的暑假过去了,阿玲阿薇徐光李庭他们回学校复读,那些全县前一百名的学生,至少有79名,复读去了。
难道是因为我们那一级学生史无前例地没有在周末和寒暑假加课才导致我们得罪了上苍自作孽不可活吗?多年来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并且深深地自责,直到有一次秋菊的妈妈告诉我:“你们那一届的高考试卷是作为阅卷标准进行的示范性阅卷,阅卷史无前例地严格。”
是啊,我的职业是老师,每年都要批阅几百份试卷,我深深地理解什么是示范性阅卷。
有些命运,命运中有些成分,它就在那里,在人生之路的某个角落里静静地守候着你。
高考暑假过去了,我孤零零地踏上了去西安的火车,在踏上火车之前,我去了一趟理发店,把头发剪成极短极短的那种,峨眉山上的尼姑灭绝师太的发型,不,比那稍长些。
【六十八】
第二年的复读生几乎全部以各种成绩考入了不同的高校。我也怀疑他们在县一中的复读历史上创下了新高,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们在大面积复读的那一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我,似乎,就这样渐行渐远。
我很少在他们或她们面前提起鲁敏,鲁敏早已经成为了一个过去时,成为了即使在深深的夜里也难以翻涌出水面的深海的浪花。
当我在大学里的校园里遥望天边的时候,我记不起鲁敏来了;当我在大学的舞厅里穿上了长裙留起来长发疯狂旋转的时候,我记不起鲁敏来了;当我来来回回地坐上西去东来的火车上,望向窗外的西北风光的时候,我记不起鲁敏来了。
大学里,并没有高中班主任让我抄写的东北的积雪、没有西北的草原、没有南方的软语吴音,大学里,只有无穷无尽画不完的图纸、做不完的课程设计,有来自全国各地每一个省市的学生,没有鲁敏。
大学里有勇哥。我没有想到大学里有勇哥。我在高二冲线时坐在勇哥的教室里,坐在勇哥的后面,没有想到会在大学里遇到勇哥。
每一个人都会在另外一个地方遇到新的风景或旧的风景,重新结下一段深厚的友谊。我也不例外。鲁敏肯定也不例外。
我是这样的想的,鲁敏也应该是这样想的吧。
如果事情真的可以这样轻描淡写,那么什么是深沉的灵魂?
如果事情真的可以这样轻描淡写,阿秀又如何会变得心力憔悴,又如何不堪重负把自己鲜活的生命交还给上帝?
大学一年级下学期的期中,学生们中途停课回到了家乡,我先去看了复读的阿玲阿薇徐光李庭,又去看了看早就中考落榜的阿秀,得知了阿秀的离去,然后我回到西安,因为学校复课了。
我不记得复课的任何事情,我既记不得复课时老师讲了哪些课程,也记不得复课时参加了什么样的政治学习。
我生病了,高烧一个月。
在那一个月里,我的灵魂和曾经的短短19年的过去待在一起。我和阿秀一起欢笑,和阿秀一起走在月光下的树林里,和阿玲一起吃蘸着雪的油条,和芳华一起骑着自行车带着阿薇去爬山,和秋菊一起背诵唐诗宋词,和鲁敏一起走在堆满积雪的操场上。
痊愈后的我,融入了全新的班级生活中。
【六十九】
很多时候,我总在想一个问题,发生了同样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回忆,那么,哪一个人的回忆才是历史的真相?假如每个人都把自己所知道的所认为的说出来,是否,就能还原完整的历史真相?
还有一些时候,尤其是看历史书的时候,那些历史故事,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总感觉那些知道了秘密并隐瞒了秘密的人才是历史真正的掌控者。
也有一些时候,我也在想,有些秘密就让它永远尘封在大海深处、地狱深处,不要让这些秘密暴露在阳光底下 。也许这样,人,会更快乐些,至少 ,有些人,会更快乐些。
不一定每一个人都像我这样想,很多人就活得坚定、勇敢而且快乐。我也希望坚定、勇敢而且快乐的活着。
大学生活是快乐的,毕业之后在高校里每日面对的都是青春洋溢的面庞,仿佛自己也是不老之身似的。
阿玲她们也一一毕业、工作、结婚、生子,像课程表一样有条不紊。
聚会经常有,笑语总也不断。在别人看来日渐苍老的容颜,在老同学眼中保持了几十年如一日的青春美貌,等再次聊起高中生活时,仿佛在聊别人的故事,放下的放不下的,都放下了。
“那时候,鲁敏多不容易啊,一回他家就病了。”阿玲不由得感慨。
“你怎么知道?”我有些吃惊。
“他给你写过信啊。”阿玲的眼睛多少年来依然乌亮如初,孩童一般,她接着又说:“鲁敏生病住院了,错过了高考。”
“你怎么不把鲁敏的信给我?”我很淡定地问,我竟然又能做到淡定自若了。
“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给你又能怎么样?他的家乡那么远。你爸说了,给个金山银山也不能嫁。”阿玲说的也对,我爸能说出这种话来。
阿玲是一个极其孝顺的女儿,那个拉她手的胆子包天的男孩后来到过一次她家,被她妈妈一句“长得太矮”就让阿玲气得跳起来。阿玲气鼓鼓地说:“电线杆子高,电线杆子能嫁吗?”
阿玲的话总是有道理的,阿玲爸爸和阿玲弟弟都是一米八几的威武雄壮的人,部队军官笔挺的身材,阿玲妈妈自己也一米七多,对别人身高有要求也可以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以理解的东西。我看了看远处在一起玩耍的阿玲的孩子和我的孩子,心里生出几分感慨。
那一天,阿玲和我的对话场景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场景,多少年也不会因为记忆而产生变化,也不会因为记忆而产生歧义。
我又把和阿玲今生今世在一起的对话重新回忆了一遍,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到在她家里吃饭时不准说话的规定,到我爸爸每次看到我跟男孩打架赢了都满脸自豪的表情,到初中,到高中,到大学,到工作,到结婚生子。我也才明白,一起长大的阿玲跟我的性格不一样。
每个人和每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
徐光和李庭鲁军也一定认为每个人和每个人都不一样,否则,他们几个也不会在毕业后把鲁敏重回县城的消息水泄不通的隐蔽起来。
那一天,也是有神灵启示一般,我跟芳华打电话闲聊天,芳华一反常态地惊慌失措,在我反复追问下说是昨晚参加了一场聚会,李庭在家里请客,徐光也在,鲁敏回来了。
“鲁敏回来了,走了吗?”我问。
“走了,昨天就走了。”芳华说。
“谁参加了聚会?”我又问。
“都参加了。”芳华是多么诚实啊。
芳华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她不可能撒谎,虽然她是我班唯一一个因“协同作弊”而被迫改名的人。
在我小心翼翼地询问之下,我还知道了头几天鲁敏先去济南看了大明湖,然后回的县城。
我计算了一下,那一天鲁敏去大明湖的时候,我那天也在大明湖,但我没有遇到鲁敏。
自从那一次,和芳华挂了电话,我就看见了地狱之火,看见了命运之神,我打电话问徐光有鲁敏的联系方式吗?徐光说没有。我问李庭有鲁敏的联系方式吗?李庭也说没留。
李庭沉吟了一会儿,又说每个人都要珍重。
当鲁军告诉我鲁敏永远消失的时候,我才想起,我好多好多年都没有看到阿玲阿薇徐光李庭他们了,这好多好多年来,我似乎只见过芳华和班长。(完)2019.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