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的发布,一方面鼓励跨境电商消费的政策放宽,但另一方面,规范代购的监管方向也日渐明晰。
事实上我国大多数法律法规都是如此,现有实践然后产生法律法规,监管一向如此,监管机构的职责指标不是有多少创新有多少发展,而是有没有产生错误,有没有危害,客观上是在制约新事物的发展,制约了行业的进步,但却保证了现阶段行业的有序进行。
因此即便年度交易值受限,买手模式被严管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且基本上对市场主体的消费行为影响不大,个人年度交易值也是足够正常消费。
买手模式本就是一种存在争议的模式,数量巨大或者成批量的就是走私行为,而小批量的属于个人消费,但是买手的实质就是在偷逃税款,宏观上来看,就是在利用非法的价格优势挤压本国产业产品,是和大程度上阻碍了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机会,也就是利用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来看,是有害于本国尚未发展成熟,竞争力低的幼稚工业的,因此买手模式被严管是个必然。
但是综合来看,买手模式被严管后,相关需求如果依旧无法得到满足会有更多机会给到相关企业,这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是个利好,走正规合法渠道进行跨境消费是完全可以的。所以说,新政对于规范市场行为是有积极意义的。但相关商品缴纳税费后价格一定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