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假期去了哪里,马尔代夫、圣托里尼还是天空的镜子?——我是说“中国版”。
人的一生总要去马尔代夫一次。远离印度洋,靠近家门。你永远不知道祖国大地上的哪个角落。会有地中海小镇、东南亚岛屿或北欧冰食湖的“低价替代”。不出国,不浏览世界风景的传说,将永远存在于朋友圈中。
可惜的是,去这个网红景点,体验就像拆盲盒一样。你永远不知道自己选了旅行界的沧海油酒,还是充满塑料感的廉价风土。
A.
网红景点的开发
都是发明的代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马尔代夫、圣托里尼、北欧5个国家都有好的景点宣传。可以说是欧洲的小镇、文艺片,似乎已经成为旅游宣传界的业界标准。
在网上搜索“中国马尔代夫”,至少能得到几十个答案。格尔木东大吉纳伊尔湖、湛江“南极村”、惠州三角洲岛、烟台养马岛、三亚支柱岛、万宁石梅湾。
也有很多城市找不到水,只要能建造蓝白色配色的商业街,就会诞生新的圣托里尼。
摩洛哥的蓝色城市塞夫沙万也曾粉刷过整个屏幕,当浅色建筑变成照片中的背景时,比电影院的背景墙强上千倍。所以,站在各式各样的墙面上拍照突然成了风气,那时笔者访问的城市也出现了很多这种颜色的建筑物,大部分都差不多。
别说北欧五国的密集度了,随便在哪个平台搜索的话,光北京郊区就有3个小瑞典,2个小冰岛,1个迷你挪威侠。
当然,三五年前,他们可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中国爱琴海。
但是,无数游客惨痛的教训告诉你,这种“平台”景点的宣传过滤器可能比朋友圈自拍过滤器更重。这段时间四处开花的天空之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几个月前,湖南水原景区自称制作了“9D天空之镜”,免费向游客开放,只需微信朋友圈转播景区广告即可。但是蜂拥而来的游客们大失所望,景区里所谓的“天空之镜”真的只是铺在地上的镜子,宣传页面上的照片是经过后期处理制作的,看起来很荒唐。
该视频在网络上生效后,引起网民的单方面谴责,虚假宣传、欺诈游客等话不断。媒体调查显示,这些小镜子是免费的,但背后隐藏着不少事业经。“天空之镜”只是营销,吸引游客,把门票吸引到旅游胜地,这才是真正的目的。制作所谓的“天空之镜”的费用只有十几万元或几万元,但通过它增加的门票收入每天可以达到几十万元。
《天空之镜》中的“元祖”是玻利维亚的牛奶尼盐沼泽,是经过晚年形成的自然景观,每年夏天都充满雨水,形成浅水湖泊。湖很宽,像镜子一样透明,所以被称为“天空的镜子”。中国的茶卡盐湖的成因和景色都与乌尤尼盐湿地相似,被称为“中国天空的镜子”。近两年来,由于旅游达人的“安利”、“抖音(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宣传,茶卡盐湖成为了“网红”,吸引了众多游客。很多景点看到这个机会,纷纷效仿,拥有重庆巴南龙天谷的玻璃版《天空之镜》、湖南泉州滴落水源地的镜子版《天空之镜》等“杰作”。
如果没有亲眼看到,很难想象这些景点能不能蒙混过关。
但是,有时被极端欺骗,成为行为艺术。几年前,石家庄1: 1仿造的狮身人面像被埃及人直接告上了联合国。第二年,他旁边建了天坛和卢浮宫。
b
所谓的“平价”
只是太贵了,很隐秘。
其实,旅行这件事,买包买鞋总比买一分钱的东西好。不仅不能构成真正的替代方案,很多旅游景点都称之为所谓的“评价”,可能只是非常昂贵和隐秘。
据中国旅游研究院称,中国人旅行时支出最多的前三名是交通、饮食和住宿,其中交通占30%以上。网红景点的所谓“评价”自然是从这三个方面补充来的。
就交通支出而言,去广东的机票当然比马尔代夫便宜,但新开发的岛屿大多没有成熟的旅游线路,去岛上的出租车费或船票动辄可能会低于几百,机票的差价。
住宿和食物也有同样的情况。汕头的“小马尔代夫”南澳岛有网红。
民宿的旺季价格基本在800-1000元/晚,达到了马尔代夫的五星酒店标准,但却没有酒店的免费健身房、下午茶与休闲酒吧,门口人均300多元人民币的大排档,也不比同价位的酒店自助实惠。为什么这些平替小岛,只有服务很“平价”,价格却不平价?
“平价替代”的另一个名字是小众,而小众的另一个名字,则是开发不完全。从三角洲岛到南澳岛,无论是餐馆民宿还是浮潜、快艇等游玩项目,都还处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家乐”状态。
但旅游业和其他第三产业一样,具有强大的集聚效应,这才是一个景区能让人感到“物超所值”的关键。可惜的是,主打“小众”“原生态”的国内景点,未经大规模商业化的开发,自然很难享受到商业化的好处。
纵深
扔掉宣传滤镜
成为独一无二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助理、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洪浦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提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可根据情形处以20万至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根据这些规定,有的“天空之境”景区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这样的虚假宣传的情形,已经构成虚假宣传,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惩处。
同时,他提示,从法律关系上来看,游客购买门票进景区游览,游客与景区就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相关部门最终认定景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游客能够证明自己购买门票去景区游玩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景区宣传的争议景点参观和拍照,那么游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撤销旅游服务合同,同时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要求景区返还已支付的门票钱,并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由于法律、法规提供给旅游部门用于管理景区的法律依据极其有限,因此想要管理好旅游行业,特别是旅游景区这类综合性较强的经营主体,最好的办法还是多部门齐抓共管,建立一套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才能对行业乱象标本兼治。”杨洪浦建议。
其实,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与其盲目跟风打造网红景点、“中国版××××”,不如努力让自己成为独一无二的品牌。况且,在千篇一律的宣传噱头下,大众也会审美疲劳。如何找到最适合自己景区的营销特点,而不是蹭知名景区热度,这才是各个景点需要努力做到的。
太平洋的海天一色,未必不如马尔代夫的碧海蓝天;睡不到带按摩浴缸的五星级酒店,海边民宿的体验也并不算差。只要不对其抱有“马尔代夫”的幻想与期待,他乡的俗世也很可爱。
本版文 浪潮工作室 王新兵 何欣禹
来源: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