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异教
本月13日,“深圳痛经休假经确诊1 ~ 2天”位居首位。据报道,关于政协委员成钟玉《关于保障女职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广东省深圳市人事局网站表示,严重痛经或月经过多的女职员在接受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后,在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假期。
相关新闻和帖子中,网民们表示“太需要了,太暖和了”,并要求更多的地方进行后续宣传。还有人提醒说,“内涵”应该由全国女工作人员共享,而不是让“痛经假”独霸一个城市。网民的警告是,正确地击中了“痛经假”的疼痛。也就是说,政策释放善意很久了,可能会影响落地执行。
早在30年前,公共政策设计师就认为应该为全国女职员生理期提供“休息一下”的法律保障。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指出,患有严重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员在接受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后,在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假期。
再次提到深圳的“旧假期”,为什么能登上热搜第一名?另外,据统计,北京、上海、陕西、陕西、安徽等10多个省市都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但是,每当每个地方都有“官宣”统经假期的时候,总能收获热搜。“痛经假”在整个社会知名度不高的原因,“老规定”被总结为新话题,归结为执行瓶颈。
要知道“痛经休假”不是鸡肋。痛经对女性的影响因人而异。轻巧的人,身体虚弱,小腹胀痛,疲惫不堪。沉重的人、头晕头痛、呕吐腹泻、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响。女性劳动者有必要在“每月的那几天”得到安慰和帮助,正视长期被忽视的女性的要求,营造照顾女性的工作氛围。
女性经历了生理期疼痛,但不想寻求“痛经休假”的帮助。政策遭遇现实梗塞是多种因素造成的。
首先,休假制度很麻烦。据此前报道,部分医院表示,痛经通则只能在痛经当天签发,生理期也要进行妇科检查。一位女职员去医院拒绝了证明,医生提出的理由是“除非疼到坐轮椅的程度,否则不能开车”。
第二,对工作场所歧视的担忧。一些女职工不敢休假,害怕同事异样的眼神,担心领导会感到“虚伪”,留下“麻烦、拖后腿”的工作印象。因此,只有优化痛经休假确诊过程,才能打破休假困难的困境。
另外,女职员的忧虑也来自企业的忧虑。要实施“她”休假,核心主体是雇主。只有“政策请客,企业营业额”,任何假期都很难贯彻和执行。想象一下,如果企业也能享受“真金白银”的福利,享受减税等激励措施,就能提高实力、积极性、员工底层、积极参与、假期兑现的积极性。
政策的生命在于执行,福利的落地在于保障。纸上的假期再美好,也只有需要休息的人“敢休息,能休息”才有意义。各地的情况,可以以“例假通假”为例,以半反三准确地找出“她”休假的痛苦,增加公共支出,纠正休假的费用分担机制,使“纸质休假”成为实际权益。
“窥一斑,看全豹,看一叶,知道深秋。”近年来,“痛经假”也好,“育儿假”延长也好,平衡女性生理特征的政策奖金总是让人担心“看起来漂亮”。保护女性权益的话题多次受到关注,这恰恰反映了女性的现实。显然,保护妇女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其无视,不如重视,突破现实的桎梏,触及痛点的难点,才能将“她”守护到底。“异教”
资料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