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高速公路管理局
德昌县养老队
关于社会公共租赁工程车辆的公告。
德昌公路管理局、德昌县养老团队职能整合后,国道108线、S219线、德南路、德雅路、金翼路我局(队)现有行管车使用年限长、维护成本高,只有一辆行管车能承担工地运输任务。今年XW17德雅路后半部分改建工程开始,行管车进一步不足。因工务车批准被搁置,为保证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控制行官车使用费用,根据2015年6月3日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关于德昌县养路队公开租赁办公车辆的请示》的批复,现向社会公开一辆工务车。
一、租赁时间
暂定一年从签署《工程用车租赁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二、车辆租赁资格要求
越野车辆具备爬坡、沟、山地行驶等良好的户外行驶能力。
租赁的车辆必须车辆状态良好,使用年限在10年内可以登记,保险必须齐全。
第三,车辆租赁计费方法。月租金:平时3000.00韩元/月以下,雨季,工地车辆频繁月4500.00韩元/月以下。我们局(队)财政是车辆所有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每季支付租金。
第四,租赁方法。对于参加公开租赁的车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打分制,共分为100分,优先租赁分数较高的车辆。1、车辆使用年限(50分),使用年限越短,性能越好,分数越高。二月份租金(50分),租金越低,分数越高。租赁后,双方签署了《工程用车租赁合同》。
5.租赁期间,我局(队)提供司机,我局(队)支付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辆用油等费用。
希望参与工程车辆租赁的车辆所有者请在3月24日之前执行车辆运行证,并在道路管理局办公室登记。
注册地址:德昌县西环路3段40号1栋4楼
注册电话:0834-520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