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之间开玩笑
常见的有趣手段
很多人喜欢捉弄朋友
甚至恶作剧
但是有些笑话不能轻易讲
不是这个
三个好朋友约我出去
结果是因为玩笑。
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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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宁乡市人民法院
一起审理和宣判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基本事件
丢下我走吧
案发时的监控录像。
2020年3月4日,文某、王某与河某、事件外部人王某某一起去张家界旅行。3月5日,4人入住了某公司名下的度假村。
3月6日下午,河某与文某和王某在度假村王某房间的阳台(约9米)聊天时,三人开玩笑说要把河某扔出阳台,河某随口反击道:“放我走试试”,然后河某坐在阳台的空座位上。
开玩笑间,文某和王某在一个前后拿着河某中队的椅子,向阳台护栏靠过去,假装向外倾倒。阳台护栏在重力冲击下断裂,王先生和河某滚落到酒店下面的道路上。
事故发生后,他住进了张家口市人民医院,住院4天,花费了约5000韩元,这笔费用由该度假村所属的公司支付。3月10日,何某出院,转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25日住院,支出医疗费80000多韩元。
鉴定结果显示,在下毛下颌骨骨折手术后,嘴巴被限制在1度,成为10级残废。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脱落后留下左膝关节功能障碍,形成10级障碍。
另据了解,一家公司为韩某向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预付了20000韩元医疗费,为王某支付了600多韩元医疗费。
经法院批准,夏氏的医药费、护理费、伤害赔偿金等各种损失共计超过21万韩元。
法院认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损害的结果与文某、王某的行为直接相关,两人要负主要责任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文某和王某以开玩笑的形式把河某举到阳台护栏边上。虽然主观上无意伤害何某,但客观上,何某从阳台上坠落,造成了受伤伤害的后果。这一损害的发生与两人的行为直接相关。文某、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并预防损害结果的发生,两人主观上过于自信,有放任行为发生的重大过失,对夏某的损害结果应负连带责任。综合考虑两人的错误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文某和王某作为侵权行为者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认为两人应分别承担事故的30%。
民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娱乐场所等营业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公众活动组织者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伤害他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方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组织者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的阳台离地面近10米,阳台唯一的防护措施是木材护栏。某公司对护栏雇人定期进行维护,但作为盈利能力较高的酒店管理者,应履行比一般公共场所管理者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内是否存在安全风险,要保障酒店内消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因楼和交通、商业、酒店、医院、学校等建筑物开放的中庭的栏杆高度必须在1.2米以上。”一家公司陈述说,相关住宅阳台栏杆的高度为1.04米,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风险。因此,法院认为,该公司应在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并对何某的各种损失承担20%的补充责任。
夏某不制止,不拒绝,反而是刺激和迎合的行为,可以适当减轻侵权者的责任。
本案何某作为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相当的日常生活经验,要对自己在近10米高的阳台上、别人举着架子往外扔的行为的危险性有正确的认识,在阳台上嬉戏玩耍容易发生事故,要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他对文某、王某举起和往外扔的行为不加制止,不明确拒绝,迎合“让我试试”的语言刺激、文某、王某的恶作剧行为,导致了本案的结果。他对自己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者的责任,法院综合考虑适当减轻的责任比例为20%。
因此,法院将由文某和王某分别承担Homo损失的30%。某公司被判决祝贺某某损失的20%。夏某、文某、王某、该公司均不服判决,向长沙中院提出上诉,长沙中院经过审理,做出维持一审责任比例的判决。
小编通知
适当的玩笑可以增进感情,但凡事都要有“度”,玩笑也是一样。所以说笑话的时候要把握好分寸,注意言行,防止笑话越过脑袋,变成伤害别人的工具。笑话没有法律上的“豁免权”。开玩笑过分伤害人,不仅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行为人还要为开玩笑“付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型大象:宁乡人民法院
资料来源:长沙电视台政治法律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