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知名博主微博称:“3月6日凌晨4点,在一家品牌专卖店买了一个多月的电池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睡醒的家人死里逃生,但全家人都被烧毁了。”
新闻早报记者经过多方确认,目前这场火灾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火灾的确切原因还在调查中,但电瓶车或电瓶车电池(又名“电池”)在家中或公共走廊充电的安全危险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
充电电池凌晨爆炸起火
3月10日18:01,博主发布微博。“3月6日凌晨4点,在某品牌专卖店买了一个多月的@千能电池电池电池在正常充电过程中突然爆炸,醒来的家人死里逃生,但全家都被烧毁了。”
这条微博上贴着四组名为“(火)以前的房子”的照片,看起来装修舒适温暖的“现在的房子”,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被火吞噬了,只留下了黑色装饰的残骸。
除了两组前后对比照片外,微博上还发布了2018年1月14日发行、价值800元的“千能锂”收据。这里写着“包包两年”和“2018年1月19日更换”两个字。
除外,还有一张《浙江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能”品牌锂离子电池产品合格证》。
这位博主在微博上说:“事故发生时,天能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没有道歉,只是想推卸责任,甚至以百战百胜的姿态微笑着问:‘我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购买的假货’,我怎么知道你的合格证被捡到了?”说。”。
这条微博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其中火灾的确切原因和千能电池处理此事的态度备受关注。
本月10日,23:50和11日,00:02,千能电池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微博“千能电池集团”和“千能电池”对此首先表示深切的同情和慰问,并对前期相关人员的沟通方式表示道歉。下一步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帮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绝对不会回避。关于进展情况,将首次发布信息。
11日,《晨报》记者多次与该博主联系“千能电池”,但未能联系到双方。
11日,《晨报》记者通过了多方
证实,这起火灾发生在3月6日凌晨枣庄路一小区某号楼301室,火灾的确切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老夫妻穿睡衣逃出
11日下午,新闻晨报记者在该小区起火的某号楼301室看到,一张消防部门加盖公章的“封闭火灾现场公告”张贴在该室的锁闭防盗门上,公告称,根据《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从3月7日12时起对火灾现场予以封闭,“封闭范围为警戒标志以内的区域,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封闭区域,否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据该楼1楼一位阿婆回忆,3月6日凌晨4点多,她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是3楼一对60来岁的老夫妻:“他们都穿着短裤、睡衣、光着脚,冻得瑟瑟发抖,说是家里着火了。”
阿婆当即给这对老夫妻拿了厚衣服、鞋子穿上,“听他们说,放在客厅里充电的电瓶爆炸起火了,火烧得很大”。
“打开门后,楼道里能闻到很重的焦糊味道,充满了呛人的浓烟。”阿婆回忆,这对老夫妻平时经常会骑电瓶车接送外孙上学,“起火当晚,刚好只有老夫妻在家”。
新闻晨报记者注意到,起火居民楼一共有11层,一梯两户。截至11日,虽然火灾已经过去了近一周,但楼道内被熏黑的痕迹依然十分明显。
起火后的楼道墙壁,被浓烟熏黑
在小区大门口,一块大黑板上醒目地写着这起“火灾警示”,提醒“全体居民切勿在楼道内给电瓶充电,切勿在楼道内堆物,以防引起火灾……”
电瓶在家中充电存隐患
伴随着该事件持续发酵,虽然火灾确切原因还在调查中,但电瓶车或电瓶车电池(俗称“电瓶”)在住宅内或公共楼道内充电的安全隐患,再一次引发公众关注。
有网友指出,在家中或公共楼道内为电瓶车(或电瓶)充电,是对家人,乃至整幢楼居民的安全不负责任。
2017年12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要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瓶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通告》提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对在家中充电的情况,《通告》也特别提醒:“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电瓶车起火危害有多大?
在上海,因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也曾引发过惨痛的教训:2011年12月7日凌晨,景泰路上一家汽配店起火,夺走了店主母亲、妻子,以及年仅3岁儿子的生命,火灾原因正是当晚在店里充电的电瓶车;2012年4月27日凌晨,高行镇万安街一家“山东水饺店”起火,住在餐馆阁楼上的店主一家五口有3人葬身火海,包括店主4岁的儿子、28岁的妻子以及51岁的母亲,肇事元凶也是充电的电瓶车……
上海消防部门此前也曾透露,本市电动车引发的火灾,90%是在充电时引起的。
据全国知名火灾原因调查专家谢福根分析,电动车在充电时之所以容易起火,起火后容易酿成大灾甚至致人死亡,根本原因与密闭的充电环境、车主喜欢夜间充电的使用习惯和车自身的易燃材质有关。
电瓶车发生火灾,究竟有多可怕?2015年6月29日,上海市消防局曾联合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做过一次真火实验,结果令人震惊:3辆停放在1楼楼道内的电瓶车起火后,浓烟很快封堵了逃生通道,在明火燃烧104秒后,火焰温度达到284℃,烟气温度约为81℃;明火燃烧约7分钟后,火焰瞬时最高温达到1105.9℃,烟气温度高达约500℃。
“人们逃生时,一旦吸入500℃的高温有毒烟气,就十分危险了。”谢福根曾调查过一起电瓶车起火导致多人死亡事故,其中超过3人倒在了2楼到1楼的楼梯通道,“高温有毒烟气有时比明火更致命”。
电瓶车如何安全充电?
根据《公告》,“电动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且“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充电”。
《公告》提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律师建议]
出售电瓶车时 能否配置保险
电瓶车火灾容易蔓延成灾的特性,决定了其社会危害程度非常大:除可能引发群死群伤外,还可能导致巨额财产损失。
2015年9月24日晚10时许,唐镇一幢3层农民住宅内发生火灾,造成一名女租客死亡。后经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认定,屋内停放充电的三辆电瓶车是罪魁祸首,受害者亲属因此将房东、三名车辆所有人告上法庭。
浦东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女租客死亡的经济损失共计145万余元,由房东包某担责30%,赔偿43万余元;由租房的车主赵某、才某、于某担责70%连带责任,赔偿102万余元。
“一起火灾,造成了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虽然法院作出了相关判决,但受害人亲属能否追回相关赔偿,还要看被告的履行能力。”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建议,考虑到电瓶车火灾的危害性,能否在出售车辆和电瓶时即配置相关保险呢?
“车主购买电瓶车或电瓶时,即同时取得相关保险。”葛志浩表示,一旦电瓶车发生火灾,这笔保险便可对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赔付,进而降低车主和整个社会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