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缓解市道路通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研究协调外省、区、市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交通管理办法,新版010-;
政策修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加强对移动污染源的监督,将需要办理北京通行证的车辆的行驶范围扩大到6环(不含)内、通州区全境,禁止不符合我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通行。
二、尽量减少对海外省市车辆的影响,对上京通行证进行分类管理,不限制柳环路(不含)内道路、通州区全境道路、六环外上京通行证、认证次数和时限。刘环路(除外)内的道路、通州区环球路、六环内的上京通行证、每辆车一年12次,每次有效期为7天,与现有的上京通行证处理规定一致。
三是减少核心地区的交通压力,综合考虑路网承载能力,优化出行结构,将持有北京通行证的外省市车辆禁行区从二环内主干道扩大到二环内全境。
新版《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预定缓冲期,从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市交通、环境保护、公安交管部门将升级上京通行证处理系统,进一步方便公众通过网络或现场办理上京通行证。市公安、教管部门还嘱咐在相关道路上增设完善的标志,对外省市车辆发放上京通行证,遵守禁止规定,对违反规定在禁区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飞行员积极配合新版《通告》的实施和市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有序的首都交通环境。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外省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缓解本市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通告》 《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一、外省、区、市、号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要办理上京通行证。
进入柳环路(除外)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局范围道路(高速公路主干道除外)的《上京通行证(6环内)》一次最多有效期7天,轿车一年最多12次,其他车辆不限制处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人办理《进京通行证(6环外)》,每次有效期为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第二,上京通行证通过网络或现场途径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交司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处理,并提交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关颁发的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书。
三、公安教官及生态环境部将审查申请进京通行证的机动车车辆状态和废气排放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黄标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油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车)。
(二)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柴油卡车。
(三)本市有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记录、没有重新检查资格的车辆。
(4)本市有违反交通法规未处理的车辆。
四、外省、区、市机动车在京期间应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1)禁止全天进入第二循环道路(包括)内道路、建国门外街道、复兴门外街道、复兴路(从牧田桥进入新兴桥段)。
(二)未办理北京通行证的,禁止全天进入本市行政区域道路。
(3)不办理《上京通行证(6环内)》,全天禁止进入柳环路(除外)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道路(高速公路主干道除外)。持有上京通行证(6环内)的人,在有效期届满前,应超出上述范围。
(4)“上京通行证(6环内)”或“上京通行证(6环内)”
(五)客运汽车、卡车、特别作业车、摩托车和国家I局II排放标准轻型汽油汽车必须遵守有关地区限制规定。
五、军队、武警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已领取《外航旅客运输上京证》的旅客公交车无需办理上京通行证,但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行驶。汽车运输新鲜农产品的货车不需要办理上京通行证,但要遵守货车的通行规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告的规定在禁区周围设置交通标志,对违反规定在禁区道路行驶的,被认定为“违反禁止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
7.以前发布的外省、区、市机动车上京通行证处理和使用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各区发布的上京通行证使用规定在该规定中执行。
特别通知。
北京交通委员会北京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
编辑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