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齐心协力,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力以赴。
广大群众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贡献力量,努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但仍有个别人员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汝州警方依法处置多起涉疫违法行为。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案例一
2月6日,王某通(男,25岁)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在电话中争吵,一怒之下摔坏手机扬言要到妻子娘家(大峪镇邢窑村)讨说法,随后王某通驾驶车牌号为豫DA8D**的白色面包车从梦想佳园小区出发途经焦村镇槐树新村和大峪镇刘窑村卡点时拒不配合卡点防疫工作,王某通两次疯狂强行闯卡,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致使卡点物品严重损坏,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汝州市公安局经依法调查,对王某通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二
2月11日,李某飞等7人在大峪邢爻村聚众饮酒,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大峪派出所接到警情后,将7人口头传唤至大峪派出所,经民警对其训诫后,李某飞等7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张贴至大峪乡各村卡点墙面。
案例三
2月7日,蟒川镇任村村民任某平因外出通过本村卡点受阻,对卡点工作人员内心表示不满,回家后在任村村民微信群内发脏话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蟒川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后依法将任某平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对其训诫,经民警对其批评教育,任某平认识到错误,在任村村民微信群表示道歉并写下悔过书张贴至卡点墙面。
案例四
2月9日,米庙镇刘庄村邵某、姜某和韩某3人在疫情期间聚众饮酒,并拍下聚众饮酒视频发布至“抖音”平台,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尚庄派出所接到警情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走访成功锁定嫌疑人邵某、姜某和韩某3人,经民警对其训诫,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张贴至刘庄村卡点墙面。
案例五
2月9日,骑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大张水泉村有多人聚众打牌并且不戴口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对在场聚集人员宣讲汝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并讲解疫情预防措施和人群聚集的危害性,经口头训诫后将现场聚集人员驱散。
案例六
2月4日,汝州市下洼堂街张某(女,30岁)通过微信向漯河市李某出售口罩,李某向张某付款90元后,张某言而无信并将李某微信拉黑。洗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随即对张某依法展开调查,2月11日,汝州市公安局对张某依法行政拘留7日。
汝州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事关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为,都将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