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互相讨厌同一件衣服看上去的
两个女孩寻找对方生气
脾气暴躁的女人坐在下一步冒犯了女朋友
一名13岁女孩因为嫉妒女同学比自己漂亮,而将对方杀害。这则新闻听起来让人震惊,这个理由与生命相比,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嫉妒本来是一种很平常的情绪,几乎人人都体验过。小时候,羡慕别人漂亮的文具盒,长大了,羡慕别人身材比自己好,再大点,眼红别人的老公比自己的老公有钱、体贴,这些或多或少都有些嫉妒的成分,然而,我们并没有采取破坏性的行动。可见,嫉妒他人并不是为了毁坏事物本身,更多的是一种想象层面的相互攀比和(或)渴望占有。深层原因就是感到自己应得之物被对手从他那里夺走了,或是处在被夺走的危险之中。
只有嫉羡才会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毁坏冲动。英国客体关系学派大师梅兰妮·克莱因最早提出嫉羡这个词语,她分析认为,在心理发育阶段上,嫉羡意味着一个人早期与母亲在心理上,建立的排他关系,这种让人充满敌意与愤怒的情绪,并不会轻易在关系里得到转化。嫉羡源于内心永远有一个空洞存在,始终在寻找一个客体来聚焦,欲望永远不被满足所带来的焦虑,从而冲动地摧毁客体本身。
嫉羡是一种原始的、可怕的、带有病理色彩的心理状态,本质上是对事物或人寻求一种控制感上的满足欲。而嫉妒是一个人心理发育到了相对高级阶段的产物,是有能力进入到更复杂的人际关系的情绪体验。嫉妒还有转化成正性情绪的可能,比如一个人嫉妒别人升职而努力学习充电,最终也获得升职加薪。
得不到的就要摧毁,就像新闻里的这个女孩一样,极端的行为,根源在于她心理发育阶段的缺陷所致。
文/林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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