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锣鼓巷网红店“阿文汤包”的蟹黄汤包,被抖音号“吃喝玩乐在北京”评价为“刷锅水味儿”,与南锣另外三种小吃一道,“荣登” “坑外地人四件套”。为此,“阿文汤包”以商业诋毁为由将该抖音号运营主体北京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记者今日获悉,朝阳法院认定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诋毁,一审判决被告消除影响,赔偿4.2万元。
2018年10月,北京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抖音号“吃喝玩乐在北京”发布题为《南锣鼓巷避坑指南》的视频,时长1分2秒,片头文字及配音为“南锣鼓巷避坑指南,你以为来这儿是这样的,其实是这样的,扔!扔!扔!”。视频第6到15秒将阿文蟹黄汤包列为南锣的第一坑,说蟹黄汤包“其实就是刷锅水味儿,里面根本没啥蟹黄,千万别交这智商税”;片尾称南锣鼓巷“上面这些坑就算家里有矿也千万别踩啊”。该视频点赞15.2万,评论8619条。经法庭勘验,该视频已删除。被告称删除时间为2018年11月收到本案起诉状后。
阿文汤包经营者北京日升汇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该视频发布后被大量点击传播,南锣店成交量骤降,被告的行为对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均造成巨大损害,故以商业诋毁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并索赔经济损失31万余元,维权成本1万元。
对此被告辩称,其从事的新媒体运营、商业推广等业务,与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经营的餐饮业不构成竞争关系;涉案视频为其员工作为消费者品尝后的真实感受和客观评价,与其他网络平台中消费者对阿文蟹黄汤包的评价一致,不属于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涉案视频2018年10月2日发布,11月初删除,未给日升汇杰餐饮公司带来实际损失。被告请求法院驳回日升汇杰餐饮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抖音号“吃喝玩乐在北京”截至2020年1月有粉丝90.5万,发布内容多为美食点评。为一部分餐饮企业进行商业推广并收取推广费,是该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抖音视频直接使用“刷锅水味儿”评价阿文蟹黄汤包,片头“扔!扔!扔!”和片尾“这些坑就算家里有矿也千万别踩”等否定性语言,已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评论范畴。
被告公司与原告虽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但其与多家餐饮经营者具有商业合作关系,其服务对象与原告系同业竞争者,间接参与了与餐饮相关的业务,在争夺消费者方面与原告存在商业利益冲突。故应认定二者存在竞争关系。
法院认为,涉案店铺开设于北京热门旅游景点,涉案视频发布于国庆旅游旺季,
视频中使用具有贬损性、侮辱性的语词评价食品,具有极强的主观倾向,构成商业诋毁。
关于因商业诋毁而产生的损失,法院综合考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方式、影响范围、持续时间等因素酌定。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连续三天在“吃喝玩乐在北京”抖音号(抖音号ibeijing521)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日升汇杰餐饮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合理开支2000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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