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委员会发布了。
《青岛市中小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
关于中小学传染病的报告,
通风消毒、疾病缺勤跟踪和登记,
复科证明检查等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当前疫情防控和
今后的事业计划。
图源:青岛市教育局网站。
《制度》是青岛市中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青岛市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青岛市中小学传染病申报制度、青岛市中小学通风消毒制度、青岛市中小学晨间、五检制度、青岛市中小学缺病原因追踪及登记制度、青岛市中小学复课制度
《制度》进一步明确,每学期要进行不到6节课的健康教育课,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将传染病、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课程计划。每学年做一次师生健康检查,每学期做两次视力调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改善学生健康档案。
进行学校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传染病期间可以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器消毒。
要想照射紫外线灯并消毒,必须在无人的情况下打开,一次至少一个小时,每天照射一次。
校园室内公共环境由总务处派出专人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怀疑或确诊病例发现需要在速地质控制机关的指导下对使用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相关环境等进行最终消毒。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奥检工作。如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胸敏等症状及其他无法确认的症状时,立即通知学校卫生室和家长,家长将学生带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并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做好流程跟踪和统计上报工作。学校要重视教职工早晨、五检工作,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负责早晨、五检、信息申报等相关工作。
执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现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分阶段负责,分阶段报告,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如果不告知或隐瞒事件真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在校生患有传染性疾病,一经确诊,应立即按照相关要求接受隔离治疗,不得出席学校。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时,省市学校学生必须在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在乡镇中心以上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医院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返校,经过学校医生(保健教师)检查,符合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出具返程交通指书才能恢复上课。
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员和医院携带者在治疗前不应担任教学工作。
每年新生入学时,全市各种中小学都要检查新生(包括外地插班)的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不健全,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将严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王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