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王云
9月19日,记者从西昌市市场监督厅获悉,西昌达尔以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虚假商业宣传被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据了解,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销售的房产项目“邛海·17度”,其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业用地”。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将其宣传为“公寓、公馆”“普通住宅”“住宅”,属于发布虚假广告,且当事人被约谈警示后,其虚假商业宣传行为仍然存在。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停止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对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