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举行“文明城市建设小区综合改造”特别行动推进会。
市人民代表大会二级巡逻员、市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第一监督组副组长张有贞
6月24日下午,我市举行了“文明城市建设小区综合改造”特别行动推进会。
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步骤,推进文明城市小区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会议指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专项行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针对262个重点区域既有住宅小区,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紧张等困难,通过自筹、集资、捐助等方式推进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重点区域既有住宅小区综合改造。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域既有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任务。同时要注意时间节点,对于2022年度开工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求到今年年底要完成90%改造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三是要对标对表,强力推动。四是要完善制度,强化奖惩。各区政府(管委会)要把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小区综合改造工作有机结合,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保障创文任务落实。要把有限资金使用在刀刃上,积极打造亮点,弥补短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要凝心聚力,注重细节,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按照标准,做实做细综合改造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力争在“创文”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平顶山市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还就既有住宅小区改造工作中常见的弱电私拉乱扯、飞线充电、引进专业物业企业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副区长、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