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微博认证为作家的博主“李阿玲”12日乘坐中国国际航空有限公司CA4107航班从成都飞往北京时,一名自称为“国航监督员”的女乘客上传了微博,称与同期旅客发生了语言冲突。飞机着陆后,首都机场警察登上飞机,带着相关人员进行了近7个小时的调查。接着国航否认公司内部有“监督官”。
李亚玲微博截图。
李亚玲13日晚在微博上曝光了自称为“监督官”的女性国航客房服务部办公室的吴雨虹,称多次有类似事件记录。据上游报纸确认,自称为“国航监督官”的狐红实际上是国航职员,在机场辱骂警察,因此于5日被行政拘留。
国航到底有没有“监管人”?
李亚玲在微博上说,7月12日,在国航CA4107航班上,一名自称国航“监管人员”的女性在飞机刚刚开始滑行时突然站起来,给同期乘客打了电话。
另外,正在玩手机的另外两名男游客指责整个飞机上不顾数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及航空安全。李亚玲很好地解释了被指责的男旅客的态度,说手机处于飞行模式,但“监管人员”要求乘务员检查旅客的手机,但仍然“没有大声斥责,而是指着手指,她嘴里吐出的话严重夸大了事实,语气激动,有些歇斯底里”。
李亚玲表示,飞机着陆后,“监管人员”立即打电话给警察,要求机场警察“扣除”同一架飞机上的4名乘客。“我下飞机的时候,飞机接到了什么电话,实际上请你协助调查。因为接我的司机已经在出口等着了。我不顾,快步走着,但其他旅客实际上被他们拦住了,要他们带警察走。”李亚玲说,当天剩下的乘客在机场停留了最多7个小时。
“这位奇葩乘客以导演的名义滥用职权,扰乱公共秩序吗?”李亚玲问道。
国航官方微博回应评论截图。
13日下午2时39分,国航官方微博在微博下评论说,国航没有设置“监督官”职位,也没有聘请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官”。
此后不久,网民们听到旧消息,皱起了脸。国航曾发出过类似国航监督官的相关聘书。更多网民于2011年6月公开了国航发给名为“郭成卡森”的网民的社会监督官的证明。
网友@郭成卡森早前晒过的国航社会监督官聘书。
网友@郭成卡森指出,国航社会监督官的期限通常为一年。像实行了一段时间一样停止了。这也不是职位,而是来监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务质量,而不是对其他乘客指指点点,有人拿鸡毛当箭。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大多数航空公司没有社会监督官这个职位。即使有,也是个幌子。无论是内部监督官还是社会聘请的监督官,都只能有权监督客房服务,无权干涉旅客行为,不能大声斥责。
据上游新闻报道,当天晚上国航官方微博没有设置国航“国航”的“监管者”位置,也没有聘请任何外人担任“监管者”。这篇微博评论。
相关女性确实是国航职员,因侮辱警察而被拘留。
当天深夜,李亚玲就此事再次揭露了自称为“督导员”的女人是国航客房服务部办公室的吴红的事实。而且,吴宇红多次有类似的事件记录。"这不是第一次了。坏迹斑斑。审判文件网表示,可以看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2014)第三中行种子第1253号,该人因同一件事大声喧哗首都机场,被行政拘留5天。李亚玲在微博上说。
雨虹到底是谁,她还有什么来历?搜索上游新闻,发现中国裁判文件网,可以肯定地找到吴宇虹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纠纷。
2015年2月11日发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2015年中行土豆00050号),不服吴宇红大学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2014年)
足、程序违法,被申请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为由,提出再审申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作出京机公分(法)决字(2013)第33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事实及相应证据在案为证,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裁决的程序均无不妥。两审法院所作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再审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对再审申请予以驳回。
上游新闻进一步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2014年10月8日发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4)三中行终字第1253号《牛×1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机场公安分局于2013年11月8日作出京机公分(法)决字(2013)第33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3年11月7日,治安支队出警民警在处置牛×1(牛宇虹,编辑注)与客舱部同事发生纠纷的警情时,在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一层111接待室依法询问牛×1的过程中,牛×1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工作,强行离开接待室并冲至机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多次大声辱骂该民警,并向其面部吐口水,严重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牛×1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上述判决书内容披露的细节来看,牛宇虹当时是先与客舱部同事发生了纠纷,也侧面证明其确系国航员工。
“航空安全面前无例外,无论她是否是监督员还是国航内部员工,都违反了维护客舱秩序的相关规定。”民航专家林智杰接受财经网采访时表示,从目前单方面的描述来说,首先打电话的旅客是违规的,按照规定,在滑行时旅客不允许接打电话,同时自称“监督员”的女士情绪和言辞激动,也违反了维护客舱秩序的相关规定。此外,即使该自称“监督员”的旅客有督察职责,一般也只对机组及客舱服务有监督权利,而不是对旅客大声呵斥。
7月13日晚间,李亚玲在微博中透露,已有国航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联系她表达了歉意,双方已经约定星期一(15日)到国航总部沟通此事。
截至上游新闻发稿时,国航暂未对此事件作出具体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