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王伟)未经授权的一个视频应用同时转播了首播节目《奔跑吧(第二季)》。今天(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相关app未经权利人许可播放同步转播相关节目,侵犯了相关作品的著作权,运营该app的3家机构裁定浙江卫视的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赔偿200万韩元。
某视频应用程序播放的画面。法院公岛
原告浙江广播集团(以下简称浙江光集团)因一个视频app未经授权同时转播拥有版权的《奔跑吧(第二季)》综艺节目(以下简称相关节目),起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60万韩元及合理费用40万韩元,并共同发表道歉声明,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相关APP的运营单位答复说,APP节目中,由于题目不是相关节目,所以广播不是相关节目,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发现,2018年4月至6月,被告人视频app在固定时间内根据节目日程同步播放的内容,在嘉宾阵容、服装服装、剧情设置、游戏环节、角色、角落标记等方面分别与第《奔跑吧(第二季)》期第3-11期共9期节目一致。
法庭现场。法院公岛
法院认为,相关应用程序未经权利人许可,转播同步转播相关节目,侵犯了浙江矿业集团相关作品的著作权。由于相关作品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被告的同步转播行为对作品市长/市场收益转换产生了重大影响,侵权结果严重,法院确定赔偿额和合理支出共计200万韩元。
矫正露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