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人民路,一辆金色宾利轿车突然起火,10余分钟后,这辆460多万的豪车也彻底报废。事发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赶到现场勘查,查询发现宾利轿车没保自燃险。“这种情况下,我们没办法理赔。”听了理赔人员的话,车主胡先生懵了。他说,宾利轿车每年的保费要5万多元,但自己并没注意保了哪些险种。(3月2日 人民网)
如文中胡先生遇到的一样,近几年汽车发生自燃的现象常见于报端。如去年2014年2月11日上午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在G6高速公路车辆自燃发生火灾,10月4日宁乡横市镇市民胡先生的爱车宝马730自燃,保险公司均以“自燃”不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为由予以拒赔。买了汽车,上了保险,汽车一自燃却以没买自燃险为由拒绝赔付,难道汽车自燃的风险就只能让车主独自承担?进一步说,汽车自燃没有危及人身安全还好,如果出现了人员伤亡,抛开保险公司外,难道车辆厂家能脱干系么?
一般来说,新车在质保期内一般不会出现自燃情况,最容易导致车辆自燃的,是在车辆上加装非原厂的电子设备和改动车内电路,如加装日行灯、改大灯、加装山寨导航等。然而,针对汽车自燃,根据现行政策,一般情况下,车辆自燃造成的损失由车主承担,但车辆通过鉴定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可找经销商索赔。然而,因为车辆一旦自燃之后,面目全非之下很难判定车辆是由于改装零部件引起的还是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给车主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索赔带来很大困难。
难道汽车自燃车主就应该自认倒霉?非也。根据法律,如果经过鉴定后确认自燃,属车辆质量问题,车主可以要求车辆经销商赔偿损失。只不过值得车主注意的是,要证明自燃属车辆质量问题,就需要车主在汽车发生自燃时,第一时间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因为这将是车主主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此外,如购买了自燃险,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保险事故发生48个小时内,如果投保人(即车主)不及时报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此外,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汽车自燃也说明经销商提供的汽车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从合同法角度出发,买受人(即车主)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在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车辆一旦自燃,车主应及时告知经销商汽车自燃情况,虽然不能保证全额索赔,但至少可以增加以后协商解决车辆自燃问题的可能性。
总之,豪车自燃,即便没保自燃险,也不该破罐子破摔,车主除了留好自燃相关证据外,不妨第一时间通知经销商、修理厂家、保险公司,当面锣对面鼓地把事故责任理清,因为车主对自燃虽无力回天,但面对损失挽回一点是一点,切不可一时惊慌失措使自己雪上加霜。此外,奉劝车主们,车辆尽量少改装,一时的潇洒如果酿成大错,结果将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