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车主朋友来信了。在汽车4S店买车遇到了麻烦,前几天销售顾问让他提车,车主朋友细心地在车辆登记信息中发现去年8月到达店里的库存车,当场表示不接受,店说车没有问题。只能送这辆车了。
唉~本来高高兴兴去买车,谁知道被“套路“”了。下面咋办?
笔者以为,首先需要弄清库存车的含义。
根据国内物流运输效率,一般新车进入4S店存放时长3个月内不属于库存车,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则分为下面几种。
- 3-6月:属于正常库存
- 6-12月:属于严重库存车(朋友本次买的车就遇到这种情况)
- 1年以上还没卖出去的,应该是问题车(车质量问题,或者这个4S店本身运营问题,比如欠银行款)
对于严重库存车的处理,一般大致是下面几种情况:换车、退款、接受库存车(给优惠)、双方僵持闹翻。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1、换车。车主以库存时间过长为由,和4S店主管提出换台新车,能否成功取决于车主是否足够强势,掌握主动权,比如有足够铁的证据(录音、截屏、照片、原件)证明4S店明显存在不诚信销售(交付的车辆年款与之前合同条款等所写文字承诺相违背)。4S店会权衡利弊,是否不愿声张,避免被汽车品牌厂家处罚或被当地曝光,影响声誉。
请留意,车主的强势在于“有理“,能在双方谈判中击中对方的软肋,让对手意识理亏并考量:对于最坏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将无法承受;而一旦让车主达到目的,可以大事化小(其实是双方博弈心理战)。我告诉车主朋友,这年头仅仅靠在店里大声叫嚷、一味扯皮一般是没有用的,只会激化矛盾于事无补。4S店多年来也早已练就了应对闹事车主的本事。
另外,车主如果只是和4S店纠结库存车时间,意义不大,因为所谓的“库存车”是行业观点,国家还没有一个明确法律定义的(国家倒是有车辆质保年限或行驶里程等三包规定),和经销商去扯这个概念,估计难以达成什么成果。
2、退款或赔偿。车主完全放弃这个订单,去别的店看车或者买的品牌,提出解约,这时看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比如4S店无法按时交车则合同如何终止(留意4S店可能又以给车主换车为由,拖延时间),切记要约定好截止时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上写明 “定金”,车主证明4S店违约没有履行义务,则可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定金,甚至其他的损失补偿。而如果合同上写为“订金”,从法律层面讲,这个押金则可以退回给车主。
当然,从该4S店这么不诚信,敢偷偷给车主库存车来看,预计双方解约过程可能不会那么顺畅,车主要有心理准备。必要时,可以向汽车厂家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媒体投诉。
3、接受库存车。这个情况相当于默认接受4S店方案,好处是车主不用再等待,但车主要做出一些妥协让步。不过汽车本身不是快消品,就算库存时间长(不是质量缺陷),主要是雨刮等易损件随着时间老化,部分零部件会锈蚀,油品会氧化等。但都可以更换处理。
车主如果不太计较库存车或者不想再等待,以拿到库存车吃了亏这个”由头”,进行交涉,让4S店给到一些补偿,比如要求车价优惠,或者更换易损件、送精品装饰、保养券之类,合乎情理,也给4S店一个台阶下,库存车的消化影响销售顾问的业绩。双方可友好沟通达成协议。
4、双方僵持不下。这是最坏的结果,车主的诉求4S店始终不同意,双方各执一词。如果车主交的订金不多,不想再和这家4S店纠缠,那只有放弃订金,大骂几句后,一拍两散。是否坐机器盖上或是媒体曝光,投诉,看车主心情了。4S店如果让事态发展到撕破脸这一步,大概也是认为店里已投入不少,车主理亏。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但凡有灵活妥协的余地,双方还是最好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一个办法为妙,皆大欢喜。中美两个大国不都最终还要坐下来谈判呢。
最后我和车主朋友小结了一下,遇到在4S店买到超期库存车的闹心事儿,要沉着冷静,解决问题是根本:换车,退款或者接受优惠补偿。不哭不闹,有理有据,直击软肋,先礼后兵。车主朋友说好好想想自己的诉求,再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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