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驾驶的沃尔沃S80L被摧毁,车辆损失6100多韩元
“他用铲车铲了我的车,两个女人的手砸了车。我和姐姐当时在车里。”
相互泡了20年,丈夫死于癌症后,由于丈夫前妻子女和遗产纠纷,黑龙江的孙女士不知道对方会砸车甚至危及她和姐姐的生命安全,孙某认为对方涉嫌故意伤人,但报案后警方没有对此立案。“他们三个要负刑事责任。我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夫妻白手起家创业
妻子同意丈夫前妻儿女来公司打工
“我丈夫和他前妻上世纪90年代就离婚了,他们孩子都很大了。”孙女士介绍,她和丈夫都是黑龙江人,先后来到青岛创业。
“2001年我和丈夫结婚,我们经朋友介绍认识后结婚,他那个时候已经在黑龙江离异了,我们俩差了12岁,他结婚早,我是晚婚,他和前妻的孩子比我小10岁左右。”
孙女士表示,自己也是离异,和前夫有一个女儿。2006年夫妻俩在青岛创办公司。“当时他前妻和儿女都没有过来到青岛,我们俩共同打拼,可以说白手起家创办了公司。他和前妻的儿女无业,当时都已成家,他跟我商量让儿女过来为我们打工,当时我就同意了。他儿子给我们打工送货,他女儿给我们当出纳员。”
>>>公司院内座驾被砸
姐妹手脸被车玻璃碴崩溅划伤流血
孙女士承认,丈夫患癌后,因为遗产遗嘱,她和丈夫前妻的子女关系才变得紧张。
“去年他得脑癌,两天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在这之前和他儿女没有任何冲突。2020年3月底他出院回家没几天,就被他儿子接到儿子家住,当时说是想孝敬父亲,后面就再也不让我去看了,把我电话也拉黑了,不让我见。去年10月,我丈夫去世了。”
孙女士表示,车玻璃被砸崩溅划伤手部和脸部
孙女士回忆2020年4月21日座驾被砸的经历,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那天中午发生的,我在姐姐陪同下去青岛市黄岛区的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当时在公司院里,准备开车时,看到一个男的拿1米长的钢管要打我,我和姐姐赶紧跑到车里反锁车门。这个男的又打电话叫来两个女的动手砸车,我和姐姐手和脸被车玻璃碴崩溅划伤,全是血。”
孙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我的车被这个男的用铲车铲起来,离地有10公分以上,他是叉到车底铲起来的,我的车就没办法开,我姐姐心脏不好,一直躺在车里……”
孙女士表示,主要是手部和脸部,车玻璃被砸以后崩溅划伤。“我报警后在青岛市黄岛区隐珠派出所做了笔录,民警问我轻伤还用去鉴定吗,所以我就没有做鉴定,但警方最后说是我同意不去做这个鉴定。”
孙女士后来才知道,“开铲车的男子是我丈夫前妻儿媳的弟弟,之前因为也不太来往,也不知道他叫什么,两个女的,一个是丈夫前妻的女儿,一个是丈夫前妻的儿媳。他们都是从黑龙江过来的,他们也承认这个事。”
孙女士驾驶的沃尔沃S80L被毁,造成车辆损失6100多元。“这个车买了10年,跑了10万公里,当初买的时候是花了四五十万,买车后车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一个人。”
>>>保险公司起诉砸车者
判决3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我是保险人代位求偿,保险公司上个月起诉他们三个,要求他们赔付保险公司。”
孙女士提供的青岛市黄岛区法院(2021)鲁0211民初9268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平安财保青岛分公司与三名被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21年4月14日立案后,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平安财保青岛分公司诉请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赔付车损理赔款6100元,判令3被告向原告支付车损理赔款延付利息。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20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孙女士驾驶香槟色沃尔沃S80L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司,一名被告用铲车将其汽车铲住,不让车离开。另两名被告赶到公司后,用不锈钢管将该车车前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两个前大灯、两个后视镜、前引擎盖、前保险杠、后备箱盖、左右侧门和左侧C柱等处砸坏。孙女士丈夫自认因琐事与孙女士发生矛盾,其指使两名被告故意损坏涉案车辆。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依据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向汽车销售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后,给予被保险人孙女士与三名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使请求权,于法有据。本案中,一名被告用铲车将涉案车辆铲住,另两名被告用钢管将该车车前后挡风玻璃、两个前大灯等处砸坏,对此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有违公平原则
被告抗辩称车主有处分权 法院不采纳
三被告抗辩称,系涉案车辆登记车主(孙女士丈夫)指使两被告故意损坏涉案车辆,因车主对涉案车辆享有处分权,故三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但法院认为,涉案车辆系被保险人孙女士夫妻共同财产,三被告的砸车行为已侵害了孙女士的民事权益,孙女士依据保险合同得到理赔涉案车辆得以修复,丈夫作为车辆所有人已实际获益。如放任三被告的砸车行为,则会导致车辆所有人故意损坏其车辆后,自身没有任何损失,而将损失转嫁给保险人,有违公平原则,故对三被告人的上述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021年8月9日,法院最终判决3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追偿款5982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为何警方不立案
“法院追究三人责任 怎么没说我老公责任”
9月27日,孙女士向保险公司律师求证后表示:“他们既没上诉也没赔付,保险公司律师说将申请强制执行。”
但相比较之下,孙女士更关心的是青岛警方的不予立案。孙女士说:“我丈夫是脑癌,思维有些紊乱,不知道怎么就给派出所说这车是他让砸的,派出所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他让砸的,以此为理由不予立案。”
孙女士很是不解,“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那为什么法院会追究他们三个人的责任,怎么没说我老公的责任?”
孙女士表示,对方三人的行为很危险,很容易伤到人,“这种行为就是想置人于死地,不让我们逃走啊!”
孙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我让派出所调我们公司监控,警方说他们问过了,那天的监控坏了,但我姐姐当时录了一部分砸车现场的视频,我可以提供视频。警方当时说不用跟我姐做笔录,后来我一再要求下,他们才给我姐做了笔录。”
谈及诉求,孙女士明确表示:“他们三个应该负刑事责任,我的诉求就是要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
>>>复议复核维持原决定
砸车行为系丈夫指使 警方不立案决定正确
“他们三个人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孙女士向青岛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申请复议,但警方和检察院均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
2020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孙女士被故意损毁财物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20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维持原决定。
2020年8月,青岛市公安局刑事复核决定书认为,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维持复议决定。
2020年9月,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答复函显示,受理后依法调取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相关案卷材料,核实有关证据。经审查,现有证据证实,涉案车辆系报案人孙女士和涉案人其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砸车行为系丈夫指使,所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不立案决定正确,该案不符合监督立案的条件。
孙女士表示,2020年3月底丈夫出院,4月14日就办了公证,“我丈夫留下的遗嘱上只提到了房子和公司,没有提到车的事情,我们现在是要求撤销这个遗嘱。”
华商报记者 李华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热线电话029-888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