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卷心菜事件(一):骄傲的杨乃武孟源
下午克
晚清时期、光绪年间发生的“杨树和白菜事件”,为探讨大清帝国洗刷冤情机制的隐秘内情提供了分析模型。
这起当年轰动一时的大冤案,或许不能说明清代司法的全部真相,但它将让我们看到冤案平反的幕后,隐藏着哪些微妙因素与复杂博弈。杨案流传甚广,可谓妇孺皆知,不少晚清笔记都有记述,甚至被敷衍成香艳的小说、戏曲与弹词,然而情节已部分失真。为了叙述的完整性,我要不避累赘地简述一遍案发情由,所依据的主要是杨乃武女儿杨浚的口述史,并参考部分晚清笔记资料。而我们的观察重点,将放在这起冤案如何获得平反的曲折过程上。
杨乃武,浙江杭州府余杭县人氏,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考中举人,时三十三岁。小白菜,本名毕秀姑,豆腐作坊伙计葛品连之妻。葛毕二人曾赁居于杨家,因为杨乃武时常教毕秀姑识字读书,传出了流言蜚语,杨家为了避嫌,便令葛氏夫妻搬迁他处。
同治十二年十月,葛品连暴病身亡,葛母疑有隐情,到县衙喊告。余杭县令刘锡彤因与杨乃武有隙,加之毕秀姑又曾与杨乃武传过“绯闻”,便断定葛品连之死乃因毕秀姑与杨乃武和奸下毒。重刑与诱供之下,毕秀姑只得供称是杨乃武给其砒霜,谋毙其夫。刘锡彤立传杨乃武到案,在上报革去其功名后,连番严刑逼供,不过杨始终不肯招供。但刘锡彤自恃朝中有人,认为案经上详,即可定谳,便将勘验、审讯各情,详报上司杭州府。
杭州知府陈鲁与刘锡彤私交甚好,而且刘锡彤又亲到杭州打点,因此对刘的初审结论也就无意细究疑点,复审时,不待杨乃武置辩,马上就大刑伺候,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杨乃武死去活来,终于诬服画押。陈鲁即据犯人供词及人证甘结定案,按律拟罪:毕秀姑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只待走完后面繁复的程序,便可处决。
那么,接下来的司法程序能不能发现杨案冤情,驳回原判,还杨毕二人一个清白呢?另一边厢,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姐姐杨菊贞也按照帝国提供的正式申诉渠道,到浙江按察司、布政司与巡抚衙门抱告(清代不准妇人告状,但允许男性亲属代为递状,称为“抱告”)。但按察使蒯贺荪接了状纸,只过了两堂,即认为原审无误,依陈鲁所拟罪名上呈巡抚杨昌浚。
案子进入巡抚会审阶段。杨昌浚在会审的同时,派了候补知县郑锡滜到余杭密查,但郑受了刘锡彤重贿,以“无枉无滥”禀复。杨昌浚便认为案情确实,照原拟罪名结案,勘题上报。巡抚是最后一审,看来铁案难翻了,只要刑部回文一到,便可即刻问斩。
帝国层层设防的审转制度,被人情与贿赂完全攻陷。杨乃武之妻詹彩凤已经绝望了,但杨菊贞仍不死心,准备京控。支撑着她信念的是“神”的启示——赴省抱告之前,杨菊贞曾去神庙求签、扶乩,得到的签诗说:“荷花开处事方明,春叶春花最有情”,乩文也说:“若问归期在何日,待看孤山梅绽时”,暗示杨乃武会有冤情昭雪、平安归来的日子。
同治十三年四月,杨菊贞带着杨乃武亲写的诉状,走了两个多月,来到北京,由随行的舅父姚贤瑞作为抱告人,向都察院衙门递状纸。但都察院并不受理,派员将她们押解回浙,交给巡抚杨昌浚处理,杨昌浚则退给知府陈鲁重新审问。陈鲁痛恨杨家上京告御状,一提审便用重刑威吓,不给杨乃武半点辩冤的机会,最后当然是维持原判。
杨乃武之所以陷入这场莫须有的“和奸杀人”案,表面原因是毕秀姑诬供,背后原因则是余杭知县刘锡彤借故陷害。杨乃武曾帮余杭县的粮户写状子控告粮吏浮收舞弊,还曾在县衙照壁上贴对子讽刺父母官,总而言之,是一名自恃其绅士身份敢与县官作对的隐权力者。所以刘锡彤决心要坐实杨的罪名,并通过行贿与私人交情,将查案的候补知县郑锡滜与二审的杭州知府陈鲁拉入同盟阵营。
随着案子按程序一步一步走下来,原判从未受到驳议,这个结果也使得刘锡彤与浙江司法系统变成了“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休戚与共:如果杨案被翻过来,浙江地方官轻者将丢了威信,重者还会被追究错判的责任。特别是杨菊贞的京控,更强化了杨案原审集团“同仇敌忾”的动力。现在,杨家要翻案,不仅是在挑战初审官刘锡彤的权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与浙江的整个司法系统较量。
京控的制度设置,给了杨家一线推翻原判的希望,但是,从杨菊贞第一次进京的结果来看,这个最后的申诉渠道即使不是形同虚设,也显然对杨乃武之冤无动于衷。蒙冤的杨乃武需要获得更大的力量,才能启动帝国的这套洗冤机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