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在临床看病的时候,病人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医生,我需要忌口吗?”而很多中医对于中医的忌口却不太了解,只好回答病人:“少吃辛辣,生冷的食物。”
但医生和病人知道为什么忌辛辣、生冷吗?辛辣、生冷又是指的哪些食物?
一、辛辣
其实古书上很少说「忌辛辣」,一般都是说的「忌五辛」、「忌辛味」。
1 五辛
五辛乃指五种有辛辣气味的蔬菜,又称五荤,属于荤辛之物。 五辛首先出现在汉代的《伤寒论》中,如服用桂枝汤之后“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蒜”的条目下认为蒜为五辛之一,并记载了三种对于五辛的认识,即练形家认为五辛是小蒜、大蒜、韭、芸薹、胡荽,道家则认为五辛为韭、薤、蒜、芸薹、胡荽,而佛家则认为大蒜、小蒜、兴渠、慈葱、茖葱为五辛 。
古人认为五辛应少食,若不节制五辛,则易生病。如《养生类要》云:“养体须当节五辛,五辛不节反伤身。”
孙思邈认为多食五辛伤目,能致人视物不明,又认为热病瘥后食用五辛,容易多患眼疾 。
《本草备要》认为多食五辛会生痰动火,损目昏神,其中蒜尤甚 。桂枝汤的方后注记载禁五辛,然方中本有生姜,故《伤寒论》中之五辛不应包括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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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其实不是一种味觉,而是一种疼痛,所以其实不管是舌头还是身体的其他器官,只要有神经能感觉到的地方就能感受到辣。
辣一般指的是辣椒,也有古人称之为辣茄、辣虎、食茱萸,俗名辣子。味辛,性热,有温中燥湿,开胃消食的功效。
《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久食发痔,令人齿痛咽肿。”在临床上,也常常见到有的病人吃辣椒后会加重痔疮出血。所以虽然辣椒可以开胃祛湿,但有痔疮、阴虚血热之人应少食。
二、生冷
生冷乃指的是未经过烹饪处理的,生的食物与性寒凉的食物。《医方类聚》引《备预百要方》云:“生,谓不煮熟之物;冷,谓性冷,莴苣、荞麦之类。” 《伤寒论》中桂枝汤与乌梅丸的方后注中均有“禁生冷”的记载。
《神农本草经疏》在“诸病应忌药总例”一节中的“生冷”条下记载有菱、梨、菜、李四种食物 。《寿世保元》中记载冰水、瓜、桃为生冷的食物,并认为菜果多为生冷物 ;《明医指掌》记载:“所伤一切冷物,如鱼腥、瓜果之类。” 其认为鱼腥与瓜果为冷物。
李时珍则认为甜瓜与西瓜均属于生冷的食物,有伤脾助湿的危害 。故西瓜有天生白虎汤之名。
而本草记载的其他常见的性寒凉的菜、果还有:柿、猕猴桃、茄子、菠菜、苋菜等,如果服药时忌生冷,则应慎食冰水、西瓜、甜瓜、桃、梨、李、柿、猕猴桃、茄子、菠菜、苋菜等。
一般来说,脾胃虚弱,体寒之人应忌生冷的食物。
三、热物
热物是指性热,能助热、助火、动火的食物,正如《金匮钩玄》云:“热物属阳,能养火而耗水。”
热物在方后注服药食忌中首见于《外台秘要》,书中治疗黄疸的茵陈汤及丸,其方后注记载应忌热物。
《神农本草经疏》在“诸病应忌药总例”一节中的“大热”条下记载有羊肉、雀肉这两种热物,在“辛热”条下又记载有生姜、茴香、蒜、胡椒四种食物 。
《寿世保元》记载膏粱、辛辣、厚味的食物为热物,并认为谷、肉多为热物 。《证治汇补》亦认为辛辣、炙爆、酒、面均为热物 。
而《明医指掌》在“伤食证”条下记载了 辛辣、香燥、炙爆、酒、面 等几种热物,又举例道:“所伤热物,如姜、椒、蒜、韭、酒、面、炙爆、煎炒、犬肉、辛辣之类。”
李东垣亦在《兰室秘藏》中记载羊肉、湿面均属于热物 。《本草纲目》引《便民食疗》治疗痔漏云:“此疾大忌糟、醋等热物。” 认为糟与醋均属热物。
而历代本草中所记载性热的食物有:酒、酒糟、羊肉、雀肉、狗肉、饴糖、蜀椒、胡椒、辣茄(辣椒)、小茴香、姜、蒜、荔枝、糯米、面、杏子、炒栗子等。故如服药忌热物者,宜慎食上述诸物。
四、动风物、发风物
动风物与发风物是指素有风疾之人食之而能发病或加重病情的食物,动风物与发风物在宋代医书的方后注中出现较多,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治男子、妇人急患中风的大圣一粒金丹,其方后注云:“忌发风物” 。
《儒门事亲》指出中风的病人应忌动风引痰的食物,并记载酒、醋、鸡肉、鱼肉、猪肉、兔肉、荞面为动风引痰的食物 ;《本草备要》中的一则医案中记载有鱼、虾为发风的食物 。
《本草衍义》记载食驴肉易动风,并云“屡试屡验”,又记载螃蟹与鸡肉容易动风,并提醒患有风疾的人不可食 。《本草纲目》记载鹅肉有发风、发疮的作用,李时珍曾经“目击其害” 。
《饮膳正要》认为樱桃不可多吃,若多吃则易令人发风疾。王孟英在《归砚录》中亦记载了猪肉为动风物,食之能引动风疾 。
再结合对历代本草书籍,以下一些食物有动风、发风的作用:猪肉、驴肉、鸡、鹅、鱼、鳝鱼、黄鱼、鲟鱼、鳟鱼、乌贼、虾、蟹、荞麦、秫米、糯米、茼蒿、茄子、干柿、胡桃、樱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