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闲来无事,看到女儿的书橱上有本《岳飞传》,虽然岳飞的故事早已深入脑海,但看到风波亭一幕,依然令人愤慨,扼腕叹息!在这种似曾熟悉的悲愤里,少年时看小人书的情景又跃然眼前。同样的人、同样的故事,同样的为你奇冤鸣不平,在循环往复的季节里,有你恒温的季节。一身盔甲,令所有的对手溃不成军;一块中原大地般宽厚的脊背,针针见血负起母亲的叮咛与沉雄的神州;你醉心于把战表化作捷报,不曾注意,金銮殿不露声色的檐角,正拉开风波亭的序幕……
悲剧的产生,是一切社会矛盾恶化导致的必然和最终结果,具有阶级性和强烈的因果关系。在进入而立之年后,再看岳飞的故事,已然不应仅仅停留在悲愤的情感上,在潜意识里思绪纷飞。
如何理解岳飞的忠: 岳飞是愚忠还是大忠?评论者甚多。对岳飞的精忠报国虽多有敬仰,但视其愚忠者却大有人在。当我们面对英雄的结局,自然的惋惜之情取代了冷静的理性思考。面对死亡,岳飞表现得很坦然,那是因为他很早就知道了自己人生的结局。在儒家文化的熏陶下,他早已选择舍身成仁,要做一位忠于民族的大忠者。当南宋朝廷掌权者选择偏于一隅,贪享安逸的为政之道,他却喊出了“直捣黄龙、迎回二圣”的不同政治观点。这种在思想上的对立源于他与当权者所追求的理想不一致。他没有选择忠于赵构,而是忠于这个国家一统,忠于儒家的三纲五常。也许有人说他不懂得迂回,但一位优秀的军事家又怎么会不知道迂回反击的战术道理。只能说他如果也那么做了,也许他就只能是第二个韩世忠,一位优秀的军事家或者爱国将领。也就不可能会成为世人敬仰的忠贞之臣。而这恰恰体现了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不可为而为之”的克难精神。
岳飞死于谁之手?我们很小就听说是秦桧杀了岳飞,果其然否!明人文征明曾填了《满江红》一首:拂拭残碑,勅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说千道万,岳飞之死还是源于有人忌惮“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若没此因,的确“区区一桧亦何能”。
岳飞算不算民族英雄?因地域之故现在很多人不再将金视为外国入侵,也就认为岳飞算不上民族英雄,尤其在清朝庭的宣传中更是将其拉下神坛。我想今日还持此种观点的人,是其自身的狭隘民族观所致。历史发展总是有过程的,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要求古人,岳飞抵抗侵略,当属民族英雄。金在当时并不能算中华的一部分,如果金算中华,那么波斯,罗马都可以算中华一部分。持此论者,假设将来世界大同,中日和为一家时,那么近代抗日战争中的民族英雄是否也要被撸去这一名誉!
岳母刺的是“精忠报国”还是“尽忠报国”?少时看小人书,书中岳母在儿子背上刺“精忠报国”的励志情节至今没有忘怀,然在看《精忠岳飞》时,突然发现岳母刺的是“尽忠报国”四字。其意有三,“尽”,出门是尽忠,回家是尽孝;“忠”,不忠于一个皇帝,而是忠于仁义之事、忠于仁义之念。为仁义而弘道,为仁义而杀身;“国”,不仅指大宋之国,而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国,仁义之师泱泱大国。“精忠”二字源于宋高宗为表彰岳飞立下的赫赫战功,于公元1130年御赐“精忠岳飞”的旗帜一面。从时间上看,岳母刺字在前;作为母亲叮嘱儿子的话,应是朴实无华,故个人倾向于“尽忠报国”,符合一位母亲对儿子的殷切之情。
871年前的一腔热血化作历史的一把冷汗。莫须有的罪名造就千古奇冤!幽幽二胡来自夜的遥深处,像怨妇哭诉,一路哽咽,凄凄楚楚。岳王坟前,跪着的人,可曾理会春夏秋冬男女老少的斥骂?睡着的人,西湖梦柳浪闻莺,可有八千里路芳草鲜花?
自古肯于为良知执言的,只有暴死的良知;能够给邪恶张目的,还是活着的邪恶。莫以为前朝才有怪胎,罪恶并非偶然的宫外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