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诗人总喜欢虚构美好的事物给人们遐想,喜欢美化一切不美好的事物对人们进行催眠,在春风得意之时,人们读到这些诗会觉得生活充满无限魅力,人生充满希望;但是当苦痛的命运凶猛来袭,“镇静”并不容易,“快乐”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事情。
一部《盲山》,一部《亲爱的》,两部电影将人贩子拐卖妇女和儿童的罪孽在大屏幕上浅浅道出,叫人泪目。然而电影已经是美化过的表演形式,真实发生在那些贫苦山村中的拐卖案件,远比我们以为的要更加残酷和可怕,因为电影中的人物最后都会走出去,而真正困在大山深处的很多女人和孩子,也许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家人。
秦兰就是一个差一点无法再走出去的女人,她在一座陌生的大山中待了34年,最后终于跑了出来,她是幸运的,但无疑她又是极其不幸的。
她出生在贵州一个贫苦的小山区里,贫穷和落后就注定了人们思想观念的陈旧,秦兰一出生就带着两个断掌纹,“断掌”被村子里所有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认为她是天降的灾星,所以从小她就受到了无数的冷眼和嘲讽,甚至她一经过别人就会把门关起来。
这种被人排挤和嫌弃的感觉非常不好,秦兰很想帮家里出点力,但是父母对她也总是视若无睹,将所有精力都放在她弟弟身上。
那一年秦兰的父亲去世,他们这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压在了母亲肩上,为了走出这个被大家排挤的地方,也为了给母亲分担生活的压力,1983年,16岁的秦兰带着自己13岁的弟弟踏上了去往新疆的列车。
那时候有人到村子里来招工,说一个月能挣15块钱,这高额的薪水让无数人都心动,秦兰拿着母亲给的40几元路费,与弟弟逃票上了火车。
列车员在查票的时候将秦兰的弟弟赶下了车,她当时躲在另一边,侥幸逃过了查票,这时候当她想要找到弟弟时却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而弟弟也已经不知道被赶到哪里去了。无助、害怕、内疚,各种情绪一时之间全部汇集到16岁的秦兰心里,她不知如何是好。
而这时候她的处境一点都不轻松,因为没有防备心,她在路上被人迷晕卖到了山东一户人家,买她的人一个是打了一辈子光棍的中年男子,他们一家人看见她之后眼睛放光,秦兰很害怕,但是不敢反抗,因为他们送给她的“见面礼”就是一顿毒打。
在这一户人家饱受折磨之后,秦兰又被转手卖到了东北一个贫苦的村子,这一户人家里有两个年纪都不小的男子,他们在看到秦兰之后同样展露出凶神恶煞的一面,先将她打了一顿,随后便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媳妇,不过是一个完全没有自由可言的媳妇。
囚禁、打骂、当成工具、铁链绳索......所有在影视作品中出现过的片段全部是秦兰真实经历过的,她在十几岁,在两个年纪比自己大几十岁的的男人面前,她连哀嚎的资格都没有。
整片地方的人都一样麻木,他们对从外面买过来的女人和小孩都持冷眼旁观的态度。在他们眼里这早都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女人的嘶吼和孩子的啼哭都只代表着他们是正常的人,而语言不通则会让他们的哭喊变成像动物一样的嘶鸣,秦兰逃跑的时候村民会帮着一起追,她早已经被一个封闭的世界锁住了。
放弃了挣扎之后,秦兰终于从房间里被放了出来。她的心里还有执念,还记得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这些执念只能化作晚上滴在枕头上的热泪,不能表现出来。女儿出生了,没过几年儿子也出生了。
生下孩子就是她被卖到这个家庭最大的价值,她的“使命”已经完成,“丈夫”和“婆婆”的态度也变了很多,她终于可以像村子里面的其他农妇一样正常出门,她也接受了自己只能在这里耗尽半生的现实。
孩子毕竟是自己生下来的,亲生骨肉不能不管,秦兰决定将孩子抚养成人之后就想尽办法离开。女儿不被“家人”支持读书,她便逼着女儿走出大山打工,见见世面;儿子还算机敏,她就逼着儿子不断学习,最后终于考上了山外面的学校。在子女长大之后,她终于感觉自己得到了救赎。
她已经在这个村子待了三十几年,没有人还会担心她会逃走,也没有人用锁链再拴着她,她终于逃了出去,后来通过四处打工赚的钱在《等着我》这档寻亲节目上寻找自己的弟弟,希望完成自己的心愿,也解救自己几十年的愧疚。好在她最后见到了弟弟,一个迟到了几十年的拥抱,让所有人都为他们感到心疼和高兴。
拐卖妇女和儿童是违反我国法律的事情,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给人们造成的伤害不可弥补和挽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秦兰的人贩子很有可能已经在某次打拐行动中被抓住,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算没有被抓住,警方对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决心也是不容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