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王学园主演的电视剧《姥爷的抗战》刚刚在北京卫视完成了第一轮播出,另一部也是王学园主演的《我姥爷1945》在湖南、武汉等地面频道播出,还将诉讼推到公众面前,由—— 《姥爷的抗战》参展方授予德国媒体。
中国电视剧版权保护机制现状仍不容乐观,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抄袭绝对罕见,真相究竟如何,引发了媒体和大众的关注。随后,《姥爷的抗战》出品公司颁德传媒发布声明,称该公司永久享有《姥爷的抗战》剧本“包括改编权在内”的完整著作权,而有证据显示,《我姥爷1945》的剧本改编自《姥爷的抗战》,已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对于颁德方面的说法,《姥爷的抗战》和《我姥爷1945》制片人刘丽莎予以否认,刘丽莎告诉记者,2012年12月她离开《姥爷的抗战》剧组后,便再也没有与颁德传媒有过联系,“我和编剧鲍光满于2013年4月开始重新构思创作了《我姥爷1945》,与《姥爷的抗战》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故事版本。”
但是观众通过对比两剧的故事,发现《姥爷的抗战》与《我姥爷1945》中,“姥爷”的角色设置和脉络走向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人物设置上,姥爷都是日本海归,都是高精尖的机械人才,都有共同的人格缺陷,洁癖、胆小、怕蟑螂;从故事脉络上看,都是知识分子因为家人受到伤害,走上了复仇之路——李鬼姥爷遇上李逵姥爷了。
对于如之多的重合,各方亦有不同发声,甚至一度令观众以为是炒作手段,但随着事态发展以及颁德方面维权的决心,观众愈发清楚这是一起恶劣的抄袭侵权事件。其实,要区分此一部是否抄袭另一作品,除了细节上的比对,更为直观的是通过时间线索进行分析,早前有记者调查发现,在广电总局网站上检索到两部剧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姥爷的抗战》2013年1月开机拍摄,于10月取得发行许可证,而《我姥爷的故事》(后更名为《我姥爷1945》)的拍摄日期为2013年的10月,时间滞后太多。更值得玩味的是,《我姥爷1945》的内容提要中,主人公的名字当时也叫“曹骅鲤”,与《姥爷的抗战》中王学圻的角色名字相同。据相关人士透露,“赵寰李”是其第一次送审未通过后更改的。
2014年12月24日,颁德方面再发公告,对制片人刘丽莎编剧鲍光满的合约及权利内容做出阐述,同时,在公告中也对保护原创,维护知识产权发出倡议,此公告在微博中披露之后,立刻被大量网友转发,同时引发了业界热议,一时间关于“一剧本两拍”“一剧多嫁”“利益勾连”等指谪不绝,更被视为“圈内的丑闻”。此时,颁德传媒已通过对《我姥爷1945》的出品方上海新文化传媒的起诉,获得上海杨浦法院送达的被告方提供的正片及剧本,针对两剧是“完全不同的两部电视剧”等言论,展开比对取证工作。
经过近一个月对电视剧剧本及正片比对,颁德传媒日前已得出细致结论,并通过官方微博公布证据证实:《我姥爷1945》严重抄袭《姥爷的抗战》的人物设定、故事背景、人物关系等核心故事元素。该文章从“主人公人物设定雷同”,“故事背景雷同”,“故事激励事件雷同”,“核心戏剧冲突的表达方式雷同”,“重要角色的人物设定雷同”,“人物关系设计雷同”六大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并将证据提交法院裁决。
先前“琼于案”一审判决时,首次使用“情节相似”来判定著作权侵权,法院用认定的9处侵权桥段判定具有900多个桥段的被告方整部电视剧停止发行。两个姥爷“炕战”结果如何,目前仍有待法律进行裁决,但整个维权过程之艰辛之繁琐,可见坚持原创并非只是一句口号那么简单。而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关乎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基础,甚至影视圈的健康生态,希望通过越来越多的维权事件,激励当下仍不容乐观的版权保护机制,助益文化市场的两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