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小说是中国小说史上一个特殊的类别。作为大多数描写犯罪、破案、断案的小说,作品倾向于渗透古代法治思想,同时通过鬼神的介入,通过强大的智慧要素,揭示出社会法治的缺陷。
古代公案小说的背后,更多隐藏着的是人们对于清官的期盼意识。
公案,原指公府案牍,引申为剖断是非的意思。佛典中的“公案”,指佛祖机缘,用以剖断生死,是言语动作的垂示,以禅理来判决事端的准绳。
公案小说萌发于魏晋,发展于唐宋,兴盛于明清。
魏晋时期志怪小说兴起,《搜神记》、《冤魂志》等,多以宣扬因果报应为主,线条粗疏,缺乏细节,但在记载刑事、民事案件以及官员审案、断案方面,注入了作家的愿望和想象,作品本身出现一定的虚构,使之逐渐从历史小说脱离而与志怪小说结合,进入文学创作之列。
唐宋时期,《谢小娥传》、《错斩崔宁》等众多的公案小说问世,大多把案件和社会生活结合起来,内容丰富,情节描写细腻,反应社会现实的同时,发扬了民间“惩恶扬善”的思想。
至明清,公案小说迎来了大成时期,《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风靡市井,在民间广为流传,侠客与清官合二为一,扶危济困与伸张正义成为主流思想。
随着时代的更迭与发展,公案小说逐渐没落,但其内核的推理断案元素却被保留,慢慢并入悬疑小说的范畴中。当代悬疑小说家们也在对公案小说进行传承与弘扬。
早在20世纪,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先生就将悬疑推理与公案相结合,创作《大唐狄公案》,打造出“中国的福尔摩斯”,可以将之成为对公案小说大胆地创新,以及悬疑小说的第一个发展高潮。
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与文明的不断推陈出新,悬疑小说也进入全新的领域。悬疑文学一度将悬疑、推理、惊悚、探案、历史等多种元素融入其中,形成一个庞大而完善的文学体系。但依然有对公案小说的继承与创新,如雷米所著的《殉罪者》、法医秦明的《法医秦明》系列等,可以说是以现代为背景的悬疑公案小说。
此外,也有以历史为背景的悬疑小说,继承着公案小说的特色。如著名悬疑作家唐隐创作的《大唐悬疑录》、何慕创作的《三国谍影》、侧侧轻寒的《簪中录》、冶文彪的《清明上河图密码》,都是以解谜、破案、探案为元素的悬疑小说。
以唐隐的《大唐悬疑录》小说为例。故事发生在中唐时期,名为裴玄静的女神探陷入大唐宰相武元衡遇刺一案当中,先后以《兰亭序》、《璇玑图》、《长恨歌》为线索,展开一段破解大唐隐秘文化谜局的故事。
《大唐悬疑录》小说中人物众多,身份迥异,从掌握社稷宗庙的唐宪宗,到高居殿堂的武元衡、裴度、韩愈,再到滚滚红尘中的“诗鬼”李贺、郎中崔淼,还有高深莫测的女刺客聂隐娘,“八仙”韩湘子,甚至还有大明宫中的阉人吐突承璀、陈宏志等127位人物,纷纷陷入谜局,演绎着属于自己的戏份,一一跃然纸上。这样的故事发展,没有公案小说中常见的脸谱化,带给读者的,除了紧张刺激的破案解谜情节,还有丰富的人物形象与场景化即视感,令故事更立体化的展现在读者面前。
当然,不论是古代的公案小说,还是当代的悬疑推理小说,都无法回避的一个关键就是——情节。《三侠五义》、《施公案》这些作品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也正是其情节的精彩,这一点,也是值得当代悬疑题材作者所学习研究的。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公案小说与悬疑小说的内核,不外乎设谜题与解谜题,真正的答案就在字里行间,却又似是而非,使人观之欲罢不能,这才是公案小说与悬疑小说佳作的真正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