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高商务信息网报去年5月,琼瑶将对编剧电视剧《宫锁连城》相关的湖南南京万达电影等4家公司提起高达2000万韩元的诉讼。
琼瑶方面认为,于正的《宫锁连城》与自己的小说《梅花烙》有21处剧情雷同。今天,北京市高级法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琼瑶诉于正案获胜,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播出后,遭琼瑶举报抄袭其作品《梅花烙》, 琼瑶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2014年5月27日,琼瑶将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于正对琼瑶构成抄袭事实,琼瑶一方大获全胜,同时要求于正赔偿原告500万,并公开在媒体刊登致歉说明,停止《宫锁连城》一切发行传播行为。
一审宣判后,于正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4月9日,该案进行二审。今天,王军律师在微博上公布消息,经历将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随后,琼瑶也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表露心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侵权案,终于二审定谳,于正上诉驳回,维持原判,正义胜利了!激动之余,首先要感谢一审的宋鱼水、冯刚、张玲玲法官,及终审的谢甄珂、袁相军、钟铭法官。各位法官的辛劳,没齿难忘!你们的判决,是一次历史性、标竿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意义深远而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