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现将通告(具体内容附后)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0时至17日24时
●意见邮箱:jjzd_jtzxgldd@163.com
关于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电动(燃油)三轮车:以电力、燃油为驱动的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使用的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的四轮车。涉及民生类的邮政寄递,环卫保洁,燃气、生鲜配送等行业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需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外观标识后,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核准备案,暂不受禁限行限制。
二、禁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禁限行范围
(一)禁限行路段
1.中州路:武汉路口—启明南路口;
2.九都路:周山大道路口—启明南路口;
3.古城路:滨河南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4.政和路:望春门街路口—龙门大道路口;
5.开元大道:丝路大道路口—新伊大街路口;
6.解放路:玄武门大街路口—滨河南路口;
7.王城大道:纱厂西路口—关林大道路口;
8.南昌路:延安路口—滨河南路口。
(二)禁限行区域
1.泉舜宝龙商圈:永泰街以东,定鼎门街以西,政和路以南,牡丹大道以北范围内道路。
2.万达商圈:南昌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九都西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3.应天门区域:定鼎大道以东,金业路以西,中州东路以南,九都东路以北范围内道路,及洛阳桥桥面。
4.火车站区域:纱厂北路以东,丹城路以西,陇海铁路线以南,唐宫路以北范围内道路。
5.高铁站区域:永泰街以东,厚载门街以西,伊洛路以南,郑西高铁线以北范围内道路。上述区域内道路均含本路。
四、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对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