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非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昌(如无,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9.由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含学校返校、务工来昌等)按“应检尽检”原则在来(返)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省内外地市人员按“愿检尽检”原则在来(返)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10.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昌人员以及在省外从事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务工返乡人员(非高风险岗位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昌(如无,到昌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
11.从事营销、采购、商业推广等岗位人员,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跨省旅游团队领队、导游、司机等随团人员来(返)昌后,72小时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发热门诊、医疗机构、隔离点等“应检尽检”人员和其他重点行业人员按规定频次、时间等落实日常核酸检测。
12.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禁止前往公共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13.发热患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不得隐瞒。患病期间,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聚集性场所等。
14. 宾馆、酒店、交通场站、景点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养老福利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根据需要采取限流、预约、错峰、限时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出现聚集时及时管控分流。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加强对疫情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的查验和转运,严把城市入口关。
15.企事业和集体用工单位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不安排人员带病上岗,不安排中高风险来(返)昌人员上岗,在封闭场所不安排高密度人群作业。节后复工过程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登记审核工作。
16. 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两节”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17.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等“防疫四件套”。加强室内通风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的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筑人群免疫屏障。
三、活动管理要规范
18.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规范人流密度管理,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19.尽量举办线上会议。举办线下会议、聚会、聚餐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20.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居(村)委会报备。
四、信息报告要及时
2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入口管理,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等要求。
2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居(村)委会报告。
23.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要实名登记信息,对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引导其规范就医。
2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患者,必须在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25.省外来(返)昌或其他风险人员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居(村)委会、单位、入住酒店报告。
26.各类核酸检测机构严格 执行“逢阳必报”要求,检出阳性标本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报告,各县区按程序逐级报告。
五、“五方”责任要压实
27.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等要压实属地、部门、社区、单位和个人“五方责任”,科学精准落实“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8.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对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规定的个人,将视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九江市
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
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
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强化防控责任意识。
当前,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西安等地国内本土疫情频发。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属地、部门、单位、社区(村组)、个人“五方责任”。
二、强化输入关口管控。
所有入境人员按规定提前报备,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来(返)浔后,按属地原则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已过14天来返浔人员实行社区登记并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浔人员,立即实施闭环管理,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疫情关联地区(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等)来返浔,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元旦春节期间省外返乡人员、因公(私)出省返浔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报备,进行登记、轨迹查询和健康监测工作。严格遵守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进出人员扫码、行程轨迹的查验、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求。
口岸及进口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倡导在节假日期间不外出旅游。
三、强化人员流动管理。
积极引导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关联地区的九江籍人员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浔。引导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浔人员,无证明的主动在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倡导节假日期间省外返浔人员、跨省出行人员按“应检尽检原则”在返浔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倡导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国际快递、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积极引导从事营销、商业推广等岗位人员离浔参加相关商业活动返浔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14天内自我健康监测。
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公(私)出省返浔、省外学生回乡返校后,主动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强化多点监测预警。
各地、各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要主动按规定频次落实行业"应检尽检"要求,遵守药店、网吧、住宿等场所实名制登记制度。
五、强化聚集活动防控。
倡导减少聚集活动。参加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去往人员聚集区。
积极引导个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500人以上活动要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擅自开展。
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六、强化常态化防控。
市民出行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口罩佩戴、手消毒等个人防护。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提倡出行活动预约和“限量(限流)、预约、错峰”,不扎堆、不聚集。
七、强化联防联控机制。
主动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养成戴口罩、“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采取旅途防护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两个主动”“两个做到”“两个必须”,即:省外返乡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提前报备, 从省外来(返)赣人员抵赣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做到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做到不举办不参加无防控措施的聚集性活动;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必须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学校要向师生、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假期、复学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做好省外亲属来返浔提前报备宣传,发现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浔人员等异常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单位报告。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抚州市
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确需聚会聚餐,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
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
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
须向属地社区报备
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新冠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局部暴发、多点散发和高频续发“三期并存”的高发态势。尤其是1月8日天津报告了20例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本土确诊病例,至少传播了三代,感染源头暂时不明。2022年春节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精准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让全市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外防输入管控
1.所有入境人员、跨省出行人员以及其他重点人群在来(返)抚前应主动向所在居(村)委会、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备。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省外来(返)抚人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不漏一人。
2.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来赣后,由属地到第一入赣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实行闭环管理,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的其他非疫情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抚,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上管控均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计算。
4.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抚人员以及在省外从事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务工返乡人员(非高风险岗位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抚,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省外从事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自脱离岗位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从事营销、采购、商业推广等商业相关岗位人员,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跨省旅游团队领队、导游、司机等随团人员来(返)抚后,按“应检尽检”原则在72小时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抚人员按“应检尽检”原则,在抵抚后24小时内尽早开展1次免费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7.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国际快递、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8.发热患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患病期间,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聚集性场所等。
9.健康码“黄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三、加强人员出行引导
10.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边境陆路口岸城市,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居(村)委会、单位报备。
11.人员出行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省内低风险地区可有序流动。
四、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12.宾馆酒店、交通场站、景点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KTV、酒吧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养老福利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封闭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加强对来(返)抚人员的查验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处置。
13.各级机关企事业和集体用工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及省外来(返)人员要严格落实排查报告责任,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不安排中高风险来(返)抚人员上岗,在封闭场所不安排高密度人群作业。节后复工过程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核酸检测和登记审核工作。
14.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春节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15.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
五、加强聚集活动管控
16.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举办方或组织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500人以上活动要逐级报主管部门、举办地县(区)、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17.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居(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六、加强监测预警报告
18.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各类核酸检测机构严格执行“逢阳必报”要求,检出阳性标本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机构报告,各县(区)按程序逐级报告。
19.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要实名登记信息,及时报市场监管部门,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信息至所在居(村)委会做好追踪随访。
20.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患者,要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并在1小时内将人员信息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告。
21.省外来(返)抚或其他风险人员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居(村)委会、单位、入住酒店报告。
七、加强“五方”责任落实
22.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等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社区(村组)、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3.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县(区)、部门、单位、社区(村组)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对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提供重点地区来(返)抚人员线索,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施行。如发生本土疫情,将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附件:春节前后省外来(返)抚人员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9日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2022年1月11日,天津市报告30例新冠确诊病例,3例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林锦花园、林绣花园,咸水沽镇丰达园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报告65例新冠确诊病例,安阳市汤阴县育才中学、古贤镇大朱庄村划定为高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地区。截至2022年1月12日15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20个,中风险地区74个。为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来(返)赣人员,提前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非必须不从境外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采购物资商品入境。
二、2021年11月27日(含)以来有西安市雁塔区,12月4日(含)以来有西安市(除雁塔区外),12月13日(含)以来有延安市宝塔区,12月16日(含)以来有咸阳市泾阳县,12月18日(含)以来有宁波市北仑区、深圳市罗湖区和龙岗区,12月19日(含)以来有咸阳市兴平市、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12月20日(含)以来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原区、二七区、高新区(新增),12月23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西青区(新增)和河西区(新增)、郑州市金水区,12月25日(含)以来有安阳市文峰区、汤阴县、滑县,12月28日(含)以来有周口市太康县,12月31日(含)以来有商丘市睢阳区、安阳市安阳县,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有金华市永康市,1月3日(含)以来有信阳市固始县,1月7日(含)以来有安阳市内黄县,以及有上述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返)赣人员到达属地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请来(返)赣人员密切关注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活动轨迹,若发现本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接受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事项:
1、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
2、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
3、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省外来(返)赣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24小时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赣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近日,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江西元旦春节“两节”疫情防控要求:
01 “两个主动”
■省外返乡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提前报备;
■从省外来(返)赣人员抵赣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核酸检测。
02 “两个做到”
■做到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做到不举办不参加无防控措施的聚集性活动。
03 “两个必须”
■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一旦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必须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请上下滑动查看
综合江西疾控、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九江视听网等
来源: 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