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认为,规避保险套路的前提是要认清保险销售行为合法与否。
他解释说,保险销售本身作为正常的展业行为,有其规范性的要求。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都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保险业务,要依法合规;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对销售误导行为作出明确。购买保险过程中如果出现诱导购买、强制购买等,都属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作出相应的处罚。
对于保险自动续费问题,张俊岩分析说,自动续费是否违规要看合同约定,选择权通常在投保人,在签署合同时确定。自动续费有助于防止断缴情况,但从提升服务质量的角度,保险公司应该规定在续费环节以短信等方式及时提示投保人。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润峄告诉记者,消费者对于购买的保险产品享有知情权,应当明确知晓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格、付款方式等。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诱导消费者购买、自动续费等,消费者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警惕‘首月×元’陷阱。许多保险公司以‘首月×元’为噱头,并在签约同时要求开通自动续费,然而却以极小的字标明第二个月及以后保险公司会扣除较大数额的保险费。因此在签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注意事项。”贾润峄提醒说。
张俊岩也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要考虑清楚自己面临的风险和保障需求,不能仅看产品名称、追热点而盲目购买与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不符的产品。比如市场上的“疫情隔离险”,大多只是对集中隔离或者集中医学观察的被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应的津贴,不要看到名称就认为,投保之后在疫情隔离期间的所有损失都能得到赔付。
另外,张俊岩指出,投保时在投保文件中如实填写风险告知事项同样重要,此举可以避免将来因违反告知义务而导致合同被解除且无法获得保险赔付。
贾润峄说,勿随意听信销售人员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说法,如果在填写保单时隐瞒真实情况,尤其是涉及保险理赔的重要信息,如重疾险中的身体健康情况,可能导致保单无法理赔。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要保存好各种单证和材料,以便在索赔时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还要注意不要错过报案时间和索赔时间,保险法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如果条款中约定了具体的报案时间,如48小时或者7天等,被保险人要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保险公司。”张俊岩说。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