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宗
7月1日,在江苏省发表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中,提议探索“2.5天假期”。这引起了社会对2.5天假期的新讨论。据相关统计,已有10多个省提出了鼓励休假2.5天的意见。
在制定政策的初审中,为期2.5天的假期旨在鼓励民众旅游休闲,以促进消费。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号文件,“有条件的场所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夏季日程,为员工结合周五下午和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还有人指出,通过“假期”促进消费的效果有限。2.5天假期多的半天只有周五下午“黄金周”这样的假期才能增加旅游休闲消费。
效果好不好,关键取决于实施后的结果。但是,虽然发行了很多鼓励2.5天假期的文件,但制度化的地方仍然不多。据报道,只有湖南宁乡、江西上饶、陕西晋中等个别地区的部分系统尝试了2.5天休假。这种地方不是公认的经济发达地区。在一二线城市没有尝试休2.5天长假的情况下,假期对文旅消费的拉动动力有限,这可能是一个“伪命题”。
很少有人不欢迎普通工人增加休息时间。不久前,关于互联网行业正常加班的讨论从另一个层面支撑了对增加休息时间的迫切心理需求。另外,近年来,围绕城市近郊的短期休闲旅游逐渐兴起,不断升级,名牌民宿等新形式取代了传统农家乐,城市居民有利用短暂假期开展周边旅游的消费意愿。
增加休假时间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需要。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从工业走向落后工业社会,公共休息时间普遍延长。英国工业革命、德国、“二战”后的工业重建时期,工人普遍加班,假期时间大幅度压缩。但是,随着这些国家从工业社会进入后工业社会,追求休闲生活的愿望越来越大,大众的休息时间自然增加了。
而且,国内社会期待出台政策来保障休息时间,但政策不是扩大休假权的唯一方法。据统计,我国法定假日与世界平均水平非常接近。也就是说,在政策层面强力推出更长的假期,运营空间非常有限。实行2.5天假期也是政策推进。当然有助于进一步延长休假期限,但广泛推进一方面解决不了难度大、一方面不能日用、国民休假水平和质量总体较低的问题。
多年来,舆论敦促雇主实行带薪年假,但效果参差不齐,一些企业将带薪年假视为重要的员工福利,不断鼓励员工使用好年假。但是,也有没有带薪年假制度或在职员申请休假时故意绊倒的机构。也有机关以静态的角度看待职员不断增加的休假需求。
国民休息时间的长短是社会富裕的体现。我们的社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奋斗仍然是社会的主旋律。国民休假时间比发达国家短,可以看作是社会发展水平的斗士。但是,在价值追求和经济发展模式变化的设计方面,赋予国民更多的休息权应该成为普遍追求。休假方式和休假制度可以多样化,但履行休假权的社会意义已经形成共识。
社会对2.5天假期的一致期待表明,不管这个制度能普及到多广,其方向都代表着国民对美好生活的朴素憧憬。随着我们社会的不断富裕,休假时间的增加应该不亚于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