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公告》微信公众号消息: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4号公告
从10月2日0时至10月2日9时,苏州新增新冠本土确诊病例,新增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在菌系隔离中发现。
1名当地无症状感染者:
桂外省市来到苏州,9月29日从新疆乌鲁木齐乘坐Z42(A1车厢)出发,10月1日中午到达苏州火车站后,由于闭环转移到中央分离点,在隔离中被发现。
2名当地无症状感染者:
9月29日163日公告中,无症状感染者的配偶在河南平顶山市陪同下,29日因隔离控制在吴中区木毒镇尼城青年城小区隔离中被发现。
外省有关部门通报说,29日从新疆乌鲁木齐发往上海的Z42列车A1车厢、2车厢、15车厢均发现阳性感染者,该车多停在省内,10月1日中午11:04左右抵达苏州火车站。在此期间,同一辆列车,特别是同一节车厢的人,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如实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情况,开展流量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申报后,一定要实行好个人保护,不乱出门,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待工作人员来采取后续预防措施。
苏州人员请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0号通告》及时提前申报,积极配合“落地检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种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苏州人员进行第一次“落地检查”。
接到核酸检测以上、密切、车近距离等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苏州人员应致电" 12345 "或" 110 ",向领土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并等待现场工作人员前来采取后续预防措施。同时,做好个人保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与人员接触。故意隐瞒或者未及时报告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项一套”、保护“再六项”。如果出现发烧、干咳、乏力、鼻塞、流鼻涕、喉咙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在个人保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医疗机构按照规范程序就医。医疗途中请不要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
苏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司令部
2022年10月2日
据《无锡公告》微信公众号消息:
10月2日上午,我市接到省有关部门推送信息,安徽省9月29日从乌鲁木齐发往上海的Z42列车A1车厢、2车厢、15车厢均发现阳性感染者。
10月2日凌晨,浙江省建德市于9月30日在建德市港神经高速建德服务区(杭州方向)发布了关于阳性感染者有活动轨迹的紧急调查通知。
在此期间,访问场所,特别是阳性感染者等列车,特别是同一辆车(Z42列车A1、2、15次)和杭神经高速建德服务区(杭州方向)的人,立即通过“入席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申报后,必须做好个人保护,不随意外出,由样品者在家核酸取样或在指定取样点进行核酸取样。
“两站”、“交通穿越”要严格做好石员的“落地检查”工作,加强样品台和样品人员的部署。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酒店酒店分别位于四川眉山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昆明市、河南平顶山市、甘肃白银市、黑龙江市、佳木斯市、山东东营市、西藏、新疆等地。
对不主动申报、在补费过程中隐瞒日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预防规定的人,造成传染病扩散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流行病学
联合防卫司令部
2022年10月2日
整合:苏州公告,无锡公告
资料来源:江苏城市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