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一分记者刘云河
最近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这一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法律将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规定,驾驶双轮电动自行车接到电话,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人第一次收到口头警告,并登记相关信息。共有1760起,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39.17%。其中电动自行车司机没有使用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共有1255起。
记者在《办法》中提到,乘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从去年开始,山东很多地方增加了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管理,虽然效果明显,但整体佩戴率较低。这个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交警部门曾坦言缺乏管理的“气质”。地方的情况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各地仍然以说服和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但毕竟是一种道德制约。但是,这款《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对电动车通行有法律支持,教管部门的路面管理更有气力,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问题将得到明显改善。
快递、代理驾驶、外卖等服务企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司机的管理。
《办法》第26条提到,快递、代驾、外卖等服务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加强对本企业所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本企业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根据需要购买第三方责任险、驾驶员人身伤害险等相应保险。
为什么快递、外卖等服务企业用在《办法》上?在一定程度上,外卖电动车已经成为道路上的“特权车”,成为影响公共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也成为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外卖、快递行业从业者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为社会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例如,在配送时效的审查压力下,配送商的集体选择违反了交通法规。济南交警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以来,外卖行业交通事故有281起,占全市非机动车责任事故的3.9%,其中7人发生两次交通事故,1人死亡事故。据骑行方式显示,电动车违法比较占89.78%。而且事故发生后,很多外卖从业者的保险不健全,权益也没有合理保障。《办法》的出台有望缓解这一社会难题。
电动自行车属于非动力汽车
我需要脚踏自行车的功能
走在大街小巷可以看到各种双轮电动车,很多电动车的时速已经超过了新国的规定,这种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很容易引起争议。到底是按照汽车处罚,还是按照非机动车处罚?此前,交警曾向记者透露,事故动态,事故瞬间时速不好,将根据是否有挣扎来判定。对此,各地交警意见不一。
梳理结果表明,《办法》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使用车轴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踏板骑行功能、能够实现电动辅助或电动驱动功能的双轮自行车。
销售方面,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需要验证和登记申请购买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卖家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认证等信息。发现平台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采取必要的报废措施,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登记方面,电动自行车必须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获得号牌才能在道路上行驶。
电动自行车禁止停在楼梯间、走廊里
《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有明确的规定。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医疗卫生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及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规定同时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站和充电设施设备。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要结合旧小区改造等,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可以划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区域。
电动自行车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印度禁止停车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专用通道建筑公共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其他公共场所的禁止停车区域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电气安全要求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电线和插座,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在禁止停车区、不能集中充电的室内地区充电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