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和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印发《广西构建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的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广西制定东盟国际渠道实施计划
为了全面履行中央赋予我们地区的"三大位置"新使命,贯彻国家关于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部署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的决定》(启智[2016] 13号)的要求,迅速建设东盟、周边国际大道,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们地区正在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是中央履行赋予广西新定位的新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参与“一带一路(中国正在推进的新丝绸之路战略)”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实施开放推进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的主要举措。这有助于全面贯彻国家周边外交战略,迅速建立中国、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泛亚东线战略通道,深化我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完善优势,建立分工合理的跨境产业链,促进我们地区和周边国家的产业合作和经济一体化。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扩大有效投资,吸引要素集合,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有利于加快实现我们地区“两个建设”目标。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要求推进"一带一路(中国正在推进的新丝绸之路战略)"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各项部署,抓住重要战略机遇,以东盟国家为主要方向建设互联互通项目为主要出发点,扩大规模,改善网络
(b)基本原则。
多方并举,互利共赢。要统筹考虑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等因素,以及我们地区对外开放合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周边国家的合理照顾,扩大和深化利益汇合点,创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
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要有长期计划,也要有最近优先实施的重点,要根据统筹考虑、整体规划、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实施条件,逐步推进实施。对有条件的项目,致力于早期建设、造业、造益,实现重点突破,采取点面。
综合推进,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各种运输工具的规划和建设,致力于加强其他运输工具、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协调和联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立体交通格局。
政府支持,市长/市场运营。在计划政策等方面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推进投资多元化。对于具有经济可行性的项目,充分委托企业市场化运营,为经济效益低或不突出的项目提供适当的支持,创造经济可行性和市长/市场运营条件。
(c)工作目标。到2020年,以南宁为中心,努力形成东盟、辐射亚洲、内外连接、便捷畅通的国际大道,实现与周边国家的海上、陆上、空中、内陆、信息互联互通,彻底改变了我们地区长期以来的交通终端地位。加强对国际大通道重要节点城市的投资和经贸合作,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与周边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合、贸易顺畅、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海上方面。加快北部湾地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港口综合处理能力达4.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500万箱,成为地区综合枢纽港和国际对抗,养活港口,建成西南、中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主干道。
——陆路方面。加快建设贯穿南南半岛、亚欧大陆桥向北连接的西部南北陆路新通道,完善连接西南、中南、广东、香港、澳门的铁路公路网,建设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和粤港澳通往东盟最便捷的陆路通道。
——航空方面。开通东盟、南亚、日韩、香港、澳门等国际(地区)航线50多条,覆盖广西到东盟各国的所有航线。完善南宁五维机场设施和功能,把南宁五维机场建成我国通往东盟的航空中转枢纽。
——内河方面。完善了西江的“干七地”骨干航道体系和“三州萨博”港口体系,港口综合处理能力达到1.5亿吨,形成了西接云贵、东联、港澳内河出海的大通道。
——信息方面。以我国地区为支点,为东盟、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建设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实现与周边国家的高度互联,推动我国地区依托互联网和东盟国家广泛开展技术合作、信息共享、经贸合作、人文交流。
三、主要任务
(a)拓宽海上国际通道。扩大内陆腹地,建设云、耳、川、刘、湖南等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经由北部湾港口出海的主要通道。加强港口合作,建设东盟国家各港口和我国北部、东部港口通过北部湾港口集散中转的海上大道。
1.积极推进深水航道和公共锚地建设。尽快建设青州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航道三期工程等。推进防城港企业思南40万吨航道工程、青州港东港道扩建项目及防城港地区20万吨锚地、青州港站30万吨级危险品锚地、北海铁山港液化天然气(LNG)大型专业锚地等,加快建设,不断完善北部湾港水上支援保障系统。
积极推进公共码头和深水泊位建设。重点规划建设防城港企业思南工作区、北海铁山港西港区老工作区、青州港大兰坪工作区等公共码头联编开发区。加快北海铁山港西港口北毛工作区7 ~ 8号泊位、防城港401号泊位等深水炮建设。
位。积极推动防城港30万吨(水工兼顾40万吨级散货船)矿石码头、钦州港2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等项目。推进防城港渔澫港区等老港区码头专业化改造、升级,提高现有码头泊位的综合通过能力。加快邮轮码头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北部湾国际邮轮母港。3.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联合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共同建设以北部湾港为龙头的无水港群及相关物流网络,构建内陆地区高效便捷的出海主通道。加强港口与后方腹地的铁路、公路、管道、站场建设,着重解决疏港铁路“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规划钦州江海联运,开展平陆运河前期研究工作。加快建设电子口岸,争取设立广西北部湾航运交易所,积极发展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金融等现代高端航运服务业。
4.培育加密海运国际航线。完善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参与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以及柬埔寨、泰国、印尼等国际港口投资建设运营,推动港口、海运物流和临港产业等领域合作,不断强化北部湾港与东盟国家主要港口的航线比较优势。联合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共同培育和加密一批直航东盟、欧美日韩、大洋洲、非洲的国际班轮航线,将北部湾港建设成为国际航运体系的重要节点。加强与新加坡、香港、广州等国际大港合作,将北部湾港建设成为其重要的合作港,强化连接欧美的国际远洋航线。引进优质港航企业参与合作,利用其集装箱码头及航线网络运作优势,提升北部湾港集装箱运输能力。
(二)完善陆路国际大通道。加快我区出边出省铁路公路建设,形成连接东盟“三高两铁三桥”和连通云南“三铁三高速”、贵州“四铁四高速”、湖南“五铁五高速”、广东“八铁九高速”的陆路交通网络,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及粤港澳经我区连通东盟的最便捷陆路走廊。
1.打造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的主轴通道。着力构建陆路东盟,优先建设“三高两铁三桥”,即:凭祥—谅山—河内、东兴—下龙—海防—河内、龙邦—高平—河内高速公路,南宁—凭祥—河内铁路扩能改造、东兴—下龙—海防—河内铁路,中越北仑河二桥、水口至驮隆二桥、峒中至横模大桥。大力推进广西境内段项目建设,加快靖西至龙邦、崇左至水口、贵港至隆安至硕龙等高速公路通道建设,以及防城港至东兴铁路新建、南宁至凭祥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越南建设对接我区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加快形成南宁—河内—金边—曼谷—吉隆坡—新加坡运输大通道。
2.构建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新通道。以南宁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加快构建贯穿大西北和大西南、从南宁向北经兰州连接欧亚大陆桥、有效联通“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国际新通道。重点建设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黔桂铁路二线工程和乐业至百色、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等项目,打通北上贵阳、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重点城市的交通线路。开通“桂渝新欧”货运专列,推进渝新欧专列经我区延伸至广东,畅通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粤港澳—桂—东盟的国际综合物流大通道。
3.提升连接中部地区的大能力快速通道。完善连接湘鄂豫的中部通道,畅通中部地区经我区到东盟国家的物流运输体系,不断扩大陆路国际大通道的腹地。重点建设荔浦至玉林、灌阳至平乐、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桂林至南宁第二通道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和湘桂铁路衡阳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规划建设高铁“北上第二通道”。
4.优化对接粤港澳的便捷高效通道。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依托,建设完善粤港澳直通东盟的快速陆路走廊。重点建设南宁吴圩机场经大塘至北流清湾、柳州至梧州、贺州至广东连山、玉林至湛江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黎塘至湛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和合浦至湛江、柳州至广州、柳州经贺州至韶关等铁路项目。
5.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优化现有的口岸货运车辆换装区域功能设置,解决口岸限定区内场地狭小,换装效率低下等问题,提高运输、装卸效率,提升口岸运输便利化水平。合理布局口岸联检大厅及查验区域,按照直达运输模式要求完善口岸查验设施,配齐查验车辆及人员,提高直达运输的口岸通关效率。积极推动实施便利客货跨境运输协定,研究制定加快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三)提升空中国际大通道。依托南宁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和桂林国内重要的旅游机场,拓展国际航线,打造承接国内、沟通东盟的航空客运中转枢纽和航空货运基地。
1.完善国际航线网络。争取开通南宁—文莱的定期航班,实现东盟十国国际航线全覆盖全畅通。积极构建面向东盟“新马泰+老越”的“3+2”热线航线网络,保证这5条国际航线达到日均1班以上的航班密度。构建连接东北亚、南亚地区的航空大通道,实现日韩首都及地区中心城市航班全覆盖,以及南亚等地区国际航线零突破。加快桂林、柳州机场新航站楼建设,迁建梧州、百色机场,新建玉林机场,推动桂林机场成为国际重要旅游机场,争取柳州、梧州等支线机场实现国际航线零突破。积极引进东盟各国航空公司特别是低成本航空公司,把我区打造为东盟各国低成本航空重要集散地。
2.建设南宁航空客运中转枢纽。加快推进南宁吴圩机场军民航分离,建设南宁机场第二跑道,完善南宁吴圩机场国内与国际航线客运中转设施和功能。支持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开辟经停南宁至东盟国家的航线,力争“十三五”期末南宁吴圩机场国际航线旅游中转率达7%以上。支持北部湾航空等本土航空公司构筑以南宁吴圩机场为枢纽,覆盖全国辐射东盟的航线网络。鼓励航空公司间通过代码共享、特殊比例分摊等方式在南宁吴圩机场开展跨航空公司中转合作。争取国家将南宁吴圩机场列为72小时过境免签口岸。
3.培育南宁航空货物转运基地。以跨境电商、生鲜货物为突破口,加快南宁吴圩机场快件中心、海关监管中心、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口岸、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南宁空港国际保税物流产业园建设,规划建设机场保税物流区。在现有客货运航线提高腹仓载运率基础上,支持中国邮航、顺丰速运等公司发展国内全货机航线,适时开通国际全货机航线。争取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吸引航空货运公司在南宁吴圩机场设立东盟转运基地。
(四)建设内河国际大通道。以建设西江黄金水道航运网络和内河港口为重点,构建云南、贵州两省货物经西江直通粤港澳的出海内河大通道。
1.完善“一干七支”骨干航道网络。加强航道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快西江“一干七支”航道扩能改造,重点实施贵港至梧州Ⅰ级航道、来宾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等项目,提升西江出海航道通过能力,扩大通达范围。完善西江过船设施体系,加快建设贵港、西津、红花二线船闸和大藤峡枢纽船闸,积极推动龙滩水电站、百色水利枢纽升船机项目建设,切实破解碍航瓶颈,构建干支通达顺畅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2.建设“三主四辅”内河港口体系。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要求,加快建设南宁、贵港、梧州三个主要港口和柳州、来宾、百色、崇左四个地区性重要港口,重点推进南宁港六景港区、贵港港苏湾作业区、梧州港大利口作业区、柳州港官塘作业区、来宾港钓鱼公作业区、崇左港濑湍作业区等一批重点港区项目建设。加快港口与产业集聚区联络线以及铁路、高等级公路通道建设,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
3.提升西江航运服务能力。加大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的培育力度,采取航线补贴政策扶持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发展,着力打造通往珠三角地区的集装箱班轮西江航线。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鼓励、支持发展新能源、高效运输船舶,完善西江西南出海水运通道航运体系。设立内河航运交易所,为航运发展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综合服务。
(五)打造信息国际大通道。大力推进面向东盟的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提升我区与华南、中南、西南地区各省份之间的高宽网络联通能力,形成以我区为支点、面向东盟、服务华南、中南、西南地区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网络枢纽。
1.搭建基础设施平台。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争取在南宁设置互联网国际业务出入口和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互联节点,提升国家顶级域名系统北海节点服务能力,大力建设跨境海陆光缆、北斗天/地基导航增强系统、西江信息枢纽港等国际通讯基础设施,构筑以我区为区域性枢纽,连通东盟各国的信息高速公路。协助东盟各国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北斗参考站网、高速无线通讯技术(TD—LTE)在东盟区域的整体部署和覆盖,推动云计算、大数据、高精度卫星导航等信息服务在东盟区域的加快发展和应用。
2.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国际数据中心,汇聚投资、贸易、就业、科技、资源、应急、公共管理等方面信息,开展商贸服务、应急联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物流、旅游、信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全面深化与东盟各国的信息共享,推动跨境经贸发展。共享公共卫生、疾病防控信息,开展远程医疗合作。建立有效的对话机制和联动机制,推进与东盟国家应急信息共享和跨境合作业务协同,共同应对疫情、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挑战。
3.搭建技术合作平台。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与东盟各国加快共建两国双边技术转移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立技术交流合作机制,统筹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技术合作等活动。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应用合作,共同参与国际重要技术标准制定,推动联合技术创新成果在东盟国家的应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活动,共同培养优秀技术人才。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智慧城市、智能电网等方面开展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
4.搭建经贸服务平台。加快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争取设立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金融信息平台和国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广西(东盟)节点,加强物流通关、检验检疫、金融支付、旅游、会展等方面的合作,打造合作共赢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加快推进越南劳务工人到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就业通关手续的便利化,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建立中国—东盟经贸风险合作机制,建设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信息对接、数据互换、标准互认的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共同应对金融风险、经贸风险。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和机制,借助中国—东盟信息港优势,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
5.搭建人文交流平台。建立中国与东盟网络媒体和文化艺术等交流互访工作机制。成立面向东盟的网络广播电视台,引导和支持国内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在东盟各国落地和开拓业务。整合国内优秀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网络文学和知识资源等数字内容,建设面向东盟的新闻出版、游戏、影视等行业的网络交流和版权交易平台,开辟中国—东盟文化交流新渠道、新空间。推进中国和东盟国家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内容互换。搭建中国—东盟网络教育资源互换机制,实现网络精品课程互换,开展远程教育合作。
(六)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以国际大通道和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大力发展公铁、铁水、公水、水水、空陆等多式联运,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升跨境组合运输能力和现代物流发展水平。
1.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南宁国际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推进五象和凤岭片区综合客运枢纽、沙井片区铁路公路货运枢纽、南宁吴圩机场航空客货枢纽和六景、牛湾内河货运枢纽建设,打造具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联运功能的综合客货运输枢纽,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高效衔接。积极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着力建设疏港铁路、公路,加快推进钦州集装箱办理站建设,强化铁路、公路与水路之间运输网络的无缝衔接。加强铁路货运枢纽的公路集运和分拨站点配套建设,优化铁路“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
2.推广多式联运组织模式。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鼓励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南宁铁路局、广西柳钢集团等运输生产企业成立多式联运联合体。充分利用我区良好的内河和沿海运输条件,注重发挥水运优势,大力发展铁水、公水、水水联运。充分发挥铁路经济高效的干线运输优势和公路机动灵活的支线运输优势,推动更多的公路长途货运转向铁路运输。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加快推进标准化、集装化、厢式化运载单元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以集装箱为标准运载单元的多式联运,推广甩挂、甩箱作业模式。
3.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完善货运中介代理制度,积极发展货运代理业,充分发挥货运代理在多式联运中的组织作用。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统一搭建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满足货主和多式联运经营人获取船、货、车等动态信息的需求,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间的协同联动。充分利用电子标签(RFID)、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多式联运换装转运的自动化作业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中国(广西)—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建设厅际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做好构建国际大通道的总体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争取一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各设区市要把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本方案与本市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联合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自治区绩效办要把构建国际大通道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各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二)争取国家支持。加强汇报衔接和宣传造势,争取国家将我区构建国际大通道的重点项目纳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周边外交等国家战略,并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和国家事权,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国家层面加强与越南协商,争取双方同步同标准规划建设跨境项目,共同签署“两国一检”、跨境自驾游、货运直通车等通关便利化协议,提高我区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水平。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行业专项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以及国家对外援助、优惠贷款、人民币债券、保险等方面资金,支持国际大通道项目规划建设。
(三)深化国际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及国际组织高层互访,推动形成多方合作、互利共赢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广西与越南四省联工委等国际合作机制作用,将重点项目纳入双边或多边合作框架下统筹协调和推动。加快与有关国家签订或修订投资、经贸、运输等政府间条约和协定,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园区、跨境旅游、民间往来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引导周边国家和社会资金参与发起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等多边投资合作基金,充实和扩大战略投资者群体。巩固和发展双边、多边口岸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四)强化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国际大通道建设资金,落实“区市共建”政策,统筹自治区专项资金,加大市县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援助和优惠贷款,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鼓励保险机构和各类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信贷担保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出台国际大通道建设扶持政策,对投资大、周期长、回报低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给予财政性资金补助,对实施国际大通道项目造成财务状况不良的国有企业在业绩考核时给予特殊处理,对“走出去”参与国际大通道建设的区内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和服务指导,对国际大通道项目所需设备的进出口按照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提高海运、陆运、空运国际航线及内河航线补贴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