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坟墓”引起法律争论。
小区周围有殡仪馆、墓地等,如果能轻易与死亡等不祥消息联系起来,可能会影响购房者的心理,也会影响购房者决定是否购买该小区住宅,开发商应事先告知
我国现行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限制小区和墓地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小区周围”实际上是一个外延模糊的概念。卖方和购房者从各自的立场、视角和利益出发,容易形成差异明显的认识和理解
开发商不通知业主周围有墓地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违反了诚实原则
海景房、硬景房、湖景房、山景房,人们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网上提到的“苗景房”只有少数购房者知道。墓室是指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整齐浓密的墓地景色。
今年6月,广东江文学山时代京城业主们努力买来的“山景坊”看起来像是“墓景坊”,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墓地和山墓。
没有唯一的伴侣。去年7月,山东济南市民刘老师看中了一栋楼,交了2万元定金。随后,他惊讶地发现,建筑物200米外有50亩墓地。
《法治日报》记者发现,虽然目前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很多“苗景房”买卖纠纷,但向法院起诉的结果往往是购房者败诉。败诉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墓地不在红线范围内,所以开发商不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应尽谨慎的注意义务。
采访专家介绍说,目前,2012年,民政部只有《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旧医高中)严禁在距居民居住地500米以内的地方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但最后正式出台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删除了这一条款。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购买“苗景房”的业主权益困难。
住宅经常在墓地附近被起诉,购房者认为开发商诈骗了
时代京城属于时代中国的房地产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位于雁山风景区旁边,毗邻新的325国道。
据业主称,时代京城于2018年10月开张,以森林、空气、绿色植被等有利因素吸引了购房者。与周边房地产相比,时代京城属于高价房地产。
“开发商包围了山,不让我们进入房间。我们唯一能看到的是沙盘地图和模型室。而且,销售部没有公示,售货员也说没有墓地和墓地。”业主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他们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或欺诈提出了质疑。
上面的情况不是案子。
今年7月,陕西西安莲湖区恒大卫取容亭11号楼的几位业主即将关闭房屋时,发现小区一堵墙的间距约为100平方米的墓地。买房时,开发商只提到了周围的铁路,但没有通知他们拐角处有墓地。
据《法治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月,北京石景山远洋五里春追求区、浙江绍兴卧龙川乡南院、山东济南阳光城女警公馆、江西南昌滨江商品区、四川眉山恒大川部门女性、广东深圳京畿鱼庆县东区、陕西西安嘉湾花园等多家同行
安徽合肥高新区白上兰山二期业主评论说,合肥市穆萨伊特在这个小区南部有一个公墓,离小区只有50米。业主说:“每次去阳台,看到对面的公墓,心情都不好。”
一般买房的人发现房子周围有墓地、高架桥、垃圾场等,要求退房,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商品房周边的这种不利因素对购房者的购房决定和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在黄河和李良梅、苏州在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中也提到:“根据日常经验法,如果房子附近有墓地,将对房子的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
开发商们说墓地在红线外,没有法律规定,有通报义务
在“苗景房”的法律纠纷中,常见的争议是房子靠近墓地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卖方信息公开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申购邀请,但卖方对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内的住房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应视为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确定住房价格有重大影响。”这个说明和约定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装载,也要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了关于“苗景室”的相关案例,发现该条款在判决中经常出现。根据该法,出版卖人经常以“墓地在红线之外,没有约定和法庭的公开义务”为由进行抗辩。
据悉,在房地产业,“红线”是指开发商可以开发和使用的土地范围线,即商品房开发计划范围。
今年4月,西安市民王女士在西子贝西汤购买了一套房地产后,得知小区南面只有一堵墙,是附近村民的公墓。
“开业的时候,房屋顾问介绍说,小区东边有一条市政规划路,旅行特别方便。还有,自己选择的房间的主卧内室,把窗户吹走,茶室和客厅阳台都朝南。”王女士说,本来以为朝南是阳光房,但一打开窗户,下面就堆满了坟墓。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销售部没有通知这个不利因素。
业主提交的呼吁书中,开发商对该公墓做出了回应:“公墓所在地街区规定被列为住宅用地,后期是否搬迁以政府计划为准。”在销售住宅时,红线内的不利因素,我们有义务通知购房者。但是,对红线以外的不利因素没有法律规定,因此没有责任告知。" "
一些业主说,他们签订的购房合同附件11通知了《红线范围内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和《红线范围外可能对业主生活生产影响的环境因素》。
其中告知了该项目附近规划有污水处理厂,可能会存在气味影响。但对于紧挨着公墓一事,合同中只字未提。重庆的王先生购房时也遇到了类似情况。他在璧山璧青路附近看中一套新房,和开发商签订了订购协议,缴纳两万元定金。之后发现离小区直线距离一两公里处有一座公墓,便不想买房了。可要想退还定金,就不容易了。
销售顾问表示,几公里外的公墓,不在销售楼盘的红线范围内,不属于需要告知客户的内容。王先生自己也未主动提及,开发商对此没有责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墓地虽然在红线外,但是与小区相邻,会对业主造成精神压力、负面心理影响等,同时这一信息会对合同订立以及房价有重大影响,故开发商在售楼时有义务披露,不能刻意隐瞒。
多地法院驳回业主诉请,房屋买卖务必谨慎注意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楼时有义务披露红线外的不利因素”的观点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2019年6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对刘涛、缪木兰与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中,认为双方在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未约定开发商应当对建设规划红线外的周边情况进行披露,且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现场规范化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未将刘涛、缪木兰诉称的解除合同的理由情况,列入房地产开发商应当进行公示的内容。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刘涛、缪木兰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4月26日,刘园园因购买的济南中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楼盘东侧以及北邻均是大面积墓地,向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这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中写到:“刘园园作为购房人,对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房屋买卖事项应当持谨慎注意义务,应当对超出开发规划范围以外的周边环境进行查勘,以确定是否购买涉案房屋。根据本院查明事实,西山坡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存在多处墓地,刘园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充分评估,以确定是否购买涉案房屋,对此,中智置业公司并无法定告知义务。关于涉案楼盘开发过程中周边新增坟墓的情况,亦非中智置业公司所能控制,不能认定中智置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综上,刘园园要求解除与中智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治日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的多起“墓景房”诉讼中,法院判决一致认为,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买房者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等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泽强介绍,关于“墓景房”纠纷的处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2012年10月29日,民政部就首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优先利用荒山脊地,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耕地、林地;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距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内;城乡高压输配电架空线的用地内。不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十三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