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互联网RV相关管理部门限制了RV内的高度,必须在175以上。关于形成限制规定的困惑,我想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RV的高度按照规定在175厘米以上,RV的高度基本在2.6米以上。众所周知,拖车配有固定床、壁柜、水箱等必要设施,2.6米高的拖车,中心必须比低拖车高得多。在转弯、颠簸区间,车辆向侧面倾斜的概率比低重心低塔车辆大得多。
第二,有拖车家庭,大部分人在拖车城市内不通勤,随着熟悉轿车驾驶的高度环境,驾驶高度为2.6米的拖车带来了很大的危险。实际上,近年来,由于国内疲劳,轿车乘胜习惯持续,导致与边际带或桥洞的惨烈冲突,也是第二大安全隐患。
第三,拖车毕竟不是家,所以旅行结束后必须停车入库。不太可能以太高的总高度将2.6米拖车停在地下车库。
第四,内部高度的范围是175厘米,在拖车上进行过低拖车和卷筒事故测试吗?两者比较数据怎么样?在常识性高塔高质量中心更容易倾斜,从而引发事故的认识下,限制175厘米的逻辑是什么?这个条款是否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放眼全球拖车市场,海外改装企业也要遵守这种规定。另外,该规定与车辆安全行驶和限制队等障碍和避免惨烈事故的目的背道而驰。
希望上级管理部门能够科学谨慎地面对,解决这种个人看法。本人是一名近25年的司机,见过太多翻车,车辆太高,与桥洞、韩限峰发生过惨烈的碰撞事故。如果规定制定者仅仅以舒适为由进行175内告定,个人认为非常不严格,妥当。
不以安全考虑为前提的175内的高情商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