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提议的交通法规修改方案,司机在车辆自动驾驶期间可以在汽车内置屏幕上观看电视和电影,如果车辆在自动驾驶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而不是个人要承担索赔责任。
国内4月8日,中期中心首席专家陈振建在接受地驾网采访时表示,我国将于今年年底最晚明年释放L3,深圳将优先开放试点。
国内外同时流传着好的政策。就像自动驾驶成为现实一样,适用于我们的生活,但在自动驾驶到来之前,我们先问一个问题。如果司机因自动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谁要为无辜的生命负责?
国内尝试和立法
4月24日,小马智行宣布中标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出租车运力指标。这是国内首次授予自动驾驶企业的出租车经营许可。
从5月开始,小马智行获准在广州南沙投入100辆出租车,将在南沙全境803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始试点运营。
根据前面已经制定的规定,自动驾驶在测试期间可以获得纸质临时车牌,如果通过测试可以转换为市长/市场销售,则可以获得机车号牌。
各大企业也期待着尽快将测试的纸质车牌转换为正式的机车车牌,将自动驾驶技术转换为市长/市场利益,但在实际宣传中,大家都将自己的驾驶技术定位在辅助驾驶上。
这是因为在辅助驾驶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所有者在司机身上,如果是自动驾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能会承担事故的责任。
目前正在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试驾中的自动驾驶公交车需要配备安全人员,充当司机,如果发生事故,则由安全人员负责,责任暂时不在车企。
目前,随着自动驾驶试图从考场走向日常,责任划分也正在变成即将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全世界各国都处于摸石头河的状态。
由于自动驾驶事故,国外一般由保险公司负责,或者政府赔偿,支持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但德国奔驰汽车主动承诺,如果搭载自动驾驶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奔驰将承担责任。
奔驰毫无意义地答应了
但是奔驰豪言“DRIVE PILOT自动驾驶系统启动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奔驰完全负责”,但它是世界上第一家就L3级自动驾驶权归属问题做出正式承诺的汽车工厂。
但是这个自动驾驶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存在悖论。一方面只能在有识别线的高速公路上使用,另一方面只能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下使用。
然而,大多数国家高速公路的速度限制最低。比如在国内,高速公路的最低速度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国外也差不多一样。
在美国密歇根,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为每小时89公里。在纽约州,高速公路的最低速度限制是每小时72公里。法国高速公路的速度限制是每小时60公里,最左侧高速车道上的速度限制是每小时80公里。
因此,绝大多数车辆面临着使用自动驾驶违反高速公路最低限速规定的两难境地,只有德国境内的12800公里高速公路可以使用该系统自动驾驶。
德国内部对高速的速度限制是否继续存在争议。黄线表示德国一个组织支持速度限制的会员比例
而且要保证光的条件,所以晚上
及雨雪天气不能使用,途中不能有道路建设、隧道或收费站,且需要厘米级高精地图覆盖,这样的导航数据可能需要得到当地政府批准才能使用。加上这些苛刻的条件,奔驰的豪言壮语,变得有些如同鸡肋,真正能够使用的地区如此狭窄,而且限制条件又是如此之多,车主很难有真正使用该系统的机会,奔驰也很难有兑现承诺的机会。
技术层面的电车难题
之所以限制条件如此之多,是因为自动驾驶系统,判定对方是否为一个需要躲避的目标,并不是依靠人类的直观判断,而是依靠着一套算法程序,但是算法是冰冷的。
在一项调查中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现在前方是一辆翻倒的车辆,而由于惯性原因,即便上车踩到底,也无法避免车毁人亡,此时只能向旁边的人行横道躲闪,但是人行横道上人流密布,现在你会怎么选择?
这个问题曾经做过调查,大部分人表示愿意牺牲自己,而不去撞向周围的人群,但是被问到如果真的有一辆车,是采用这种算法,是否会购买该车型?大部分人则会回答,不会购买该车型。
我们不希望伤害无辜,但是我们希望有一个求生的机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最后关头尽量避免悲剧的发生,而不是被冷冰冰地算法判定为牺牲品。
3·18美国自动驾驶车辆致人死亡事故当中,肇事汽车优步的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发生车祸前5.6秒时车辆就已经检测到了行人,但是傍晚昏暗的光线,前方又并非人行横道,导致系统的判断失误。
自动驾驶系统先是把受害人归类为汽车,在车祸前5.2秒,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又把她归类为“其他”,导致车辆未能及时采取刹车措施,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如果按照人类思维,即便是不知道前方是什么,本能的第一反应也应该是为了避免危险,而及时选择暂停,尽管最终由于受害人横穿马路,责任并不在优步,让优步得以与受害人家属和解。
但是不知道当时,正在用手机观看电视节目的司机,在经历了如此悲剧之后,内心深处会有何种心情。
谁应该为无辜的生命负责?
自动驾驶在技术层面未必是达不到的,然而一旦发生事故,那么就要面临责任在谁的问题,即便是法律权责日益清晰,当事人也很难承受道德上的谴责。
那么我们最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如果机械的系统是无罪的,那么汽车系统导致人员死亡,谁应该为无辜的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