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消息称“男子在追捕小偷时晕倒身亡,被起诉”,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除了个别支持者外,还有更多网民对此感到疑惑。网民更加直言不讳。“难道你不能偷偷追我的东西,还要他走好吗?”说。
资料来源:中国普通法国网络
近年来,各地确实发生了很多群众在追捕小偷的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而导致小偷伤亡的事件。让我们一起看一下相关案例,下面是真实的案例。
案例1
看到小偷坐同事的助动车跑去,洛阳小伙子赵川(化名)迅速追了过去。在追击过程中,他命令小偷停车,掏出身上的皮带,向小偷挥舞。结果,小偷身体不平衡当场摔死。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认定赵天范过失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案例2
广东揭阳人温某被指控发现小偷偷了别人的财物,开车去追,撞坏了,故意伤害了公诉机关。他自认“见义勇为”,但最终广东惠州中级法院二审宣布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赔偿6792.86韩元。
案例3
吴在灵山县文理镇文理村委员会的小卖点前偷了摩托车。牵手后,摩托车在几米外一推就被人群发现并追赶。阿坚和阿光也加入了追击吴某的行列,成功抓住了小偷。为了出气,阿坚和阿光用大家伙们、竹子、树枝等打小偷。此后,小偷因广泛性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出现并发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判处阿坚和阿广范故意伤害罪,阿坚3年,阿光3年,缓刑5年。
方案4
化工区水果摊主谭某发现水果被偷了,追着小偷跑,小偷倒下死了。华佗法院一审因过失导致死亡罪,判处谭某两年有期徒刑。
除了小偷伤亡事件外,还有抓住小偷后动员“私行”或公开的事件。
通过以上事例不难看出,当事人在追捕小偷的过程中,大多采取了不正当或违法的手段,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越是在危急关头,越要保持冷静的自制,不能迷惑愤怒。否则,即使有良好的初心,结果也会适得其反。
如果发生盗窃行为,要立即报警,保持头脑冷静,在不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控制小偷,交给警察处理。
警界公号
心里扎在底上,一次也没有离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