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向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某、张某等11人诈骗、盗窃越国治安。
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予以认定,并全部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万二千元;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二千元;本案其余九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本案诈骗团伙中的11名被告人全都是“95”后甚至“00”后,他们是如何走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道路的呢?2020年3月份,被告人何某某在浏览百度贴吧时,发现有招聘人员提供银行卡转账的兼职广告,为了轻松赚取高额报酬,不惜铤而走险,相约被告人蒋某某前往缅甸与诈骗集团对接联系。同时纠集亲友、老乡十余人共同参与为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提供银行卡收取诈骗对象钱款;每天待钱款到账后在支付宝、微信、银行账户或者理财工具中短时间内转入转出,最后把钱款回给诈骗上家;并直接参与使用支付宝向遭受刷单诈骗的被害人扫码返款,诱使被害人继续刷单上当受骗。各被告人每天就用手机转账、扫码返款,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获取了几十万元的报酬。但本案11名被告人参与实施的诈骗活动共导致数百人被骗,涉案金额达1800万余元。大多数被害人都是在家里带娃的宝妈、在学校上学的学生,她们想挣点奶粉钱或者想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轻信了抖音里兼职刷单的广告,在得到最初几笔小额返款后便信以为真,掉入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最终导致被骗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不仅被骗掉了辛苦攒下的积蓄,甚至负债累累。
检察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猖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刷单、贷款、交友等各种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陷阱,切勿贪图小利因小失大,牢牢守护住自己的钱袋子。大型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实施的诈骗犯罪往往具备规模化、链条化的特点,不同的诈骗犯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犯罪团伙实施,也相应催生了大量相关联的灰黑产业链。一定不要向他人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网银U盾、身份证等可能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物品,以及银行账户、支付宝账号、理财产品账户等转账工具,涉足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