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网上8月6日有句谚语说:“生意好,店员很难置之不理。”
”南安两个生意伙伴小强(化名)与小文(化名)因在合伙当中出现了分歧,产生了矛盾,小强就在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辱骂小文,并附上小文的公司信息及手机号。为此,小文起诉了小强,要求其道歉并赔偿损失。5月8日,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法庭调解了该起案件,最终小强当庭道歉,小文表示谅解并撤诉。索要分红收益不成
网络平台诽谤好友
原告小文系水头镇一家石材经营厂老板,被告小强在原告处购买石材。因生意往来密切,俩人不仅成了好友,还合作了一个工程项目。然而,项目完成后,小文没有给付小强分红收益,双方遂发生纠纷。
小强索要分红收益不成后心怀不满,便于去年11月份至今年3月份,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宣传小文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诽谤小文是“黑心商家”等信息,还将小文的私人手机号随意发布,并呼吁群众不要在小文经营的石材厂购买石材。
生活及信誉受影响
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事情发生后,小文一直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和冷静的处理方式与对方进行沟通,但是小强反而变本加厉,还多次发微信骚扰、威胁、恐吓小文的家人。小强的一系列行为让小文感觉其本人、家人以及公司的日常运营及信誉受到了影响。
今年4月19日,小文以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
南安法院水头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即仔细查阅卷宗。在了解具体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但考虑到双方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且日后仍可继续保持业务合作,案件调解处理更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法官调解解开心结
被告当场赔礼道歉
法庭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后,承办法官积极协调案件双方的关系,释法明理,申明利害,却因案件标的数额差距较大,而未能调解成功。5月8日9时15分,该案在水头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在听取双方当庭陈述后,承办法官找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原告拖欠被告分红收益是多少?被告是否还要给予原告精神损失赔偿?
承办法官首先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待俩人冷静下来,又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工作。原告小文对欠被告小强的分红收益没有异议,法官当即告知原告,若被告另行起诉要求给付分红收益,将导致双方成本增加,劝解原告利用当天双方都在场,把账目核算清楚,把恩怨放下、把生意拓宽。
同时,法官对被告小强不冷静处理问题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意识到损害他人名誉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官的一席话让双方心中的心结被慢慢融解。
经调解,被告小强表示其并不是真的想诋毁原告,只是其分红收益拿不到,才会一时气愤在网上发布这些过激言论,并当场向原告小文出具了书面道歉书,同时当庭删除了相应的聊天记录、抖音内容。原告小文表示谅解,并在扣除名誉损失补偿后,当场向原告支付剩余分红收益20000元。
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名誉权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成功化干戈为玉帛。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黄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