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华慈善总会“幸福之家”村社互助公社(吉林站)开幕式和培训会在长春展览中心酒店举行。
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幸福家园”工程领导小组执行副组长徐镱轩,省民政厅杜文革副厅长,省民政厅慈善和社会工作促进处綦殿学处长,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主管副局长、慈善会秘书长,“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村(社区)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会议。徐会长做了《为振兴东北贡献慈善力量》的专题讲话。讲话强调要做好“幸福家园”工程,一是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发挥社区慈善的及时性、针对性、灵活性优势,第一时间发现群众的困难,并通过平台发布需求,整合资源来帮群众度过难关,让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二是要开阔思路,创新方法。“幸福家园”工程要与各级慈善会及村(社区)已经实施的慈善项目、已有的公益团队、公益活动完美融合,借助平台提供的合法公募资质和便捷的互联网工具,让这些项目、团队、活动得到长期、充足的资源支持,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三是要加强管理,规范发展。村社在项目发起,资金募集及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规范透明。作为项目监管和资金拨付的各级慈善会,要从培训开始,积极引导村社规范使用,加强对项目的全程监管,促进当地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杜文革在讲话中强调“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项目,是经过湖北省等多地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网络募捐项目。工程涵盖了社会救助与社会治理双重内容,体现了脱贫攻坚战役收官之后巩固脱贫成果与振兴乡村的有效衔接,为爱心人士搭建热爱家乡、回报乡梓的平台,是一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全省各级慈善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华慈善总会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幸福家园”工程取得新成效。
吉林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已于5月11日联合下发《吉林省“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方案》(吉民发【2021】18号)。会上省慈善总会冯兆刚副秘书长依据实施方案部署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工作。根据前期已上报的试点村(社区),将长春市、四平市、梅河口市、延吉市、和龙市、抚松县、辉南县、镇赉县共计8个市县80个村社列入首批“幸福家园”工程试点。“幸福家园”工程工作办公室将重点指导试点村(社区)做好学习培训,探索“幸福家园”工程推广方法。
吉林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綦殿学处长就慈善和社会工作融合发展提出工作要求。綦处长指出,下一步吉林省民政厅将对全省12个社工站试点县市重点推广“幸福家园”工程,把指导幸福家园建设作为社工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两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启动仪式结束后,随即举行了“幸福家园”工程项目培训会,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工程管理办公室项目培训专员杨学田做了授课辅导。各地慈善会秘书长、“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试点村(社)代表参加了“幸福家园”工程项目培训会,现场在平台激活了20余家村社,这些试点村社将作为种子,引导“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在吉林省全面铺开。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